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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與抽樣方法

表 3-3-2 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九十五學年度教育人員人數統計表

二、抽樣方法

(一) 抽樣人數

為使樣本數能符合推論統計所需,充分反映出母體特性,又考量人力、財力、

時間及問卷回收率等問題,本研究預計抽取樣本數 600 人。本研究係根據黃俊 英(2000)所提出之有母數樣本數的計算公式:

Ν × Ζ

2

× π × (1-π)

(Ν-1)× e

2

+ Ζ

2

× π × (1-π)

Ν:母數總數 π:事件出現機率

e:可容忍誤差 Ζ:標準常態值

本研究之母群體為 4606 人,且信賴度為 95%,因此 Z 值為 1.954。且假 設可容忍誤差 e 值為 ±4.0%,因對出現比率未知,因此採較保守之估計值 0.5。

經此公式計算後,估計樣本數約為 527 人。吳明隆(2000)引述 Sudman 於 1976 年提出樣本的大小的概念,認為一般地區性的研究,平均樣本的人數以 500 至 1000 人較為適合。王文科(1995)研究中亦提及,Gay 在 1992 年對樣本人數 所作的描述:調查研究的樣本,母群體在 500 人以上者,抽樣的樣本需佔母群 體的 10% 以上才算合宜;若母群體不大,抽樣的樣本需佔母群體的 20%。本研 究係針對臺中市國小教育人員實施問卷調查,係屬地區性的研究,母群體數為 4606 人,以王文科的算法,樣本至少 461 人以上才算合宜。綜上所述,本研究 預定抽取之樣本數 600 份,以上述學者們的說法來看,是在合宜的樣本數範圍 內。

n =

(二) 分層隨機抽樣比例配置法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 proportional allocation)

為求樣本具有代表性,各層群依比例抽出樣本數進行調查研究,本研究以分 層隨機抽樣法抽取樣本 600 份。首先先依臺中市行政區域中區、東區、西區、

南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 8 區,計算出各區教育人員人數佔母體 總數百分比,依序為 1.32 %、 8.55%、 12.77%、 7.66%、 11.03%、 17.37%、

18.46%、 22.84%。接著,依各區教育人員所佔之百分比乘以 600 ,計算出各區 所分配到的樣本數名額。再來,將各區(除中區外)依教師人數佔該行政區多寡,

分為「多」、「中」、「少」三種類型學校:中區 1 所;東、西、南、北區各 1 所;西屯、南屯區各 2 所;北屯區各 3 所。最後從三種類型學校中,隨機抽取 施測學校,並依各區樣本數進行各學校樣本名額分配,例如惠文國小教育人員數 151 人,依比例分配樣本得樣本數為 約 29 人(151/850*9/6*112),其餘學校 依此類算。以上將正式問卷施測樣本的分配名額,整理如表 3-3-3、表3-3-4 所示。

(三) 問卷寄發與回收統計

研究者採用市府公文交換方式發送正式問卷共計 600 份,再委請各校教務 主任或教學組長代為分送填答,完畢再依上述方式彙整收回正式問卷。

問卷回收,可接受的回收率至少要 50% 才足夠;至少達到 60% 的回收率 才算是好的;而達到 70% 則是非常好的(李美華等譯,1998)。

表 3-3-3 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九十五學年度教育人員抽樣統計表

表 3-3-4 臺中市國民小學九十五學年度教育人員正式問卷施測樣本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