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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發展

本研究依據自然中心組成要素,方案(program)、設施(facility)、人(people)

及營運管理(operation)等四要素(周儒,2000),對大型垃圾焚化廠進行這四 項要素探討,並融入於問卷之中,問卷設計以三大部分呈現,第一部分調查現 有設施及可連結運用的資源,第二部分調查焚化廠現有課程內容屬性,第三部 分調查未來發展方向,透過問卷施測以取得較為客觀之研究資料,問卷內容設 計,說明如下:

有關「方案」部分包含環境教育(environmental education)、環境解說

(environmental interpretation)及環境傳播(environmental communication)。研 究者透過回顧環境教育課程的內涵及九年一貫課程之主要內容等文獻,將五大 環境教育目標:(一)環境覺知與敏感度、(二)環境概念知識、(三)環境價值觀與 態度、(四)環境行動技能、(五)環境行動經驗,融入問卷題目作為環境課程現況 調查之內容,由垃圾焚化廠廠長 (管理者)協助進行填答,請廠長就實際狀況,

勾選適合的選項。

國內學者張子超(2001)規劃了配合九年一貫課程七個學習領域的環境教 育融入式教學,其相關的學習目標、學習主題,後續成為教育部參採其規劃內 容,作為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本研究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摘取各課程內涵之學 習目標、學習主題及學習內容要義,以焚化廠為研究場域,找出適合焚化廠發 展環境教育之能力指標,以作為評鑑垃圾焚化廠具備環境教育五大目標之問卷 題目,其修正後之焚化廠環境教育五大目標問卷試題如表 3-2。

表 3-2

依據自然中心組成要素進行研究設計,在「設施」部分,焚化廠為政府所 興設之設施,各類安全、消防、殘障設施均須依法規規定施(增)設,故本研 究僅以調查主體教學設施部分。研究者就過去參與監造大型垃圾焚化廠之經 驗,臺灣地區 24 座大型垃圾焚化廠多設有簡報教室可供上課解說之用,至於相 關設備則視各縣市政府,或焚化廠本身之用途進行增減,因此需調查是否有其 他可做為教學之設施、設備或環境保護教育展示區塊。外部教學設施部分,據 瞭解部分縣市政府於廠區周邊設有生態池、資源回收分類區等與環境保護工作 相關之設施,或有焚化廠將此類設施歸劃為學習課程,因此本研究亦將此設施 列為調查之一部分。

在「人」的部分,焚化廠主要任務為處理廢棄物,環保局派駐人員於焚化 廠工作,主要在於監督各鄉鎮市區公所清潔隊,及公民營機構清除處理業清運 垃圾,或代政府操作焚化廠廠商現場作業,接受民眾參訪焚化廠操作並非主要 之工作,因此,在焚化廠實施環境保護教育工作解說人員,可能是環保局所屬 行政人員、工程司(員),亦可能是操作廠商工作人員,或監督操作焚化廠廠商 之環保局委派之環保顧問公司工程師,部分取得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之焚化 廠,則由具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之人員擔任。

在「營運管理」部分,現行焚化廠委託專業廠商操作,硬體設施之維護管 理均包含於合約之中,部分縣市於契約中亦包含接待參訪單位及民眾之工作服 務,其餘於合約外增加之費用,則由環保局自行編列預算或由其他經費或基金 支應。

因此本研究流程先以問卷調查方式,來蒐集國內大型垃圾焚化廠目前設施 環境的現況,並運用教育部九年一貫教育課程中,環境教育議題之五大目標,

分段能力指標進行分析評估,以量化方式展現其可融入之程度,雖然焚化廠參 訪者年齡層自幼稚園學童以上,運用以一至九年級各學習階段所適用之指標,

以環境教育及終身學習之觀點來看,其課程目標可一體適用,惟廠方可視參訪 對象與學習程度進行課程調整。

本研究之對象因為只有 24 個焚化廠,因為樣本數較小、性質相近、成員或 對象固定尚容易聯繫,故決定採普查方式來辦理,也就是以全數(24 廠)進行 調查,並採不記名不顯示廠名(別)匿名方式辦理,問卷由研究者親自暗記登 載回收,以便確認何廠問卷未回收統計,以便催請填寫問卷後送回處理,惟所 在地點分散於臺灣各地,無法集中施測,進行問卷調查採郵寄電子郵件方式進 行,輔以電話連繫,以確認信件收受情形。本研究問卷設計採統計方式進行,

編製「大型垃圾焚化廠提昇環境教育服務之可行性」研究調查問卷作為研究工 具,請被受試者就各焚化廠現有情況填答,以儘量避免被受試者誤認為與其他 各焚化廠做績效評比之調查,而誇大填報造成研究資料失真;第一部分為「調 查焚化廠設施資源」等資訊,由焚化廠提供資訊,採複選題方式,係以瞭解個 別廠差異性,與各種潛在可運用之設施資源,考量個別焚化廠因應所屬縣市政 府政策推動而自行增加之設施、設備,問卷並設計有「其他」一項,可開放供 受試者補充說明。

第二部分為「調查課程內容」,以環境教育之五大環境教育課程目標為核 心,依據問卷設計實務,力求淺顯、易懂,避免令人不瞭解或無法理解之情形 發生,或有假設性、主觀、暗示性之語句,亦避免引起誤解或爭論的語句(林 振春,1998),亦為避免受試者因不瞭解環境教育定義,造成填答困難,故援以 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之主要內容,融入於問卷之中,使受試者易於檢視廠內課 程(或方案)是否具有其相關特質,亦避免盲目填答造成研究失真,並於問卷 中設計「不覺得課程具有這樣的成分」,避免無從選擇或有被迫選擇項目的情形 發生,故設計有「其他」一項供填答,並開放供受試者補充說明。

第三部分為「焚化廠未來方向」之相關問題,以人力安排與預算來源的簡

要問題,是以「專門的人員負責」或具「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人員負責,

可瞭解縣市政府對於焚化廠實施教育課程的重視或發展的程度;至於調查預算 編列情形,可瞭解縣市政府對未來政策方向是否有進行規劃或關注,問卷問題 各部份請參閱附錄一。

由於國內大型垃圾焚化廠總計 24 座,目前具焚化廠實際管理階層及環境教 育領域之專家學者不多,為求內容符合受試者填答需求,提升研究內容效度,

本研究問卷送請曾經擔任焚化廠廠長職務之大學助理教授進行審核、填答,以 確認各焚化廠廠長可就其主管位置高度進行本研究問卷填答。

蒐集相關資料後,將調查數據分廠分項目建檔,研究資料以 Microsoft Excel 2007 處理,並以圖表來顯示調查結果,項目所呈現之強度,以顯示各廠資源豐 富性與未來可發展之方向。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研究旨在瞭解全國 24 座大型垃圾焚化廠實施環境教育的現況,各廠潛在 可運用之設施資源,建立基本背景資料,藉所得之現有數據與資訊,描述現象 與分析可能存在的問題。

本章將就問卷調查所得的結果,進行資料統計分析,以及討論。在第一節 就大型垃圾焚化廠設施環境進行資料分析;第二節探討大型垃圾焚化廠環境課 程現況;第三節探焚化廠未來規劃,最後將所有結果於第四節做進一步分析討 論。

本研究以普查方式進行,總計發出 24 份問卷,回收 19 份,回收率 79.1%,

經檢視問卷所有問題,受試者均完成作答。

第一節 設施環境資料分析

本研究第一部分為「大型垃圾資源回收廠設施環境現況」,分別就「焚化廠 主體教學設施部分」、「焚化廠『外部』教學設施部分」、「與焚化廠環境教育課 程結盟(合)之外部機關、企業部分」、「焚化廠環境教育課程安排部分」及「焚 化廠提供參訪交通服務部分」5 個子題進行分析。

一、焚化廠主體教學設施部分

在調查各焚化廠主體教學設施方面,本研究中焚化廠主體係指焚化廠廠房 (參閱圖 2-2)及行政大樓之建築物,各焚化廠主體建築多有多媒體教室或會議

室,平時作為教學解說之用,搭配多媒體設備,以播放影片、簡報之方式進行,

利用廠區走廊或廠房空間,設置環境保護知識宣導區,置放宣導海報或設備,

各廠多有設置焚化廠縮小立體模型,供外界參訪者瞭解焚化廠設備結構,或運 作方式,甚有製成電動模型可供操作。

在 19 位回覆問卷之受試者中,填答人數最多的選項為回答「有教室可供上 課解說之用」的排序第 1 者,有 18 位,佔填答人數 94.7%,次高的為「具有多 媒體設備」的有 15 位,佔 79.0%,第三為有「環境保護知識宣導展示區」者有 6 位,佔 31.6%,「具有教學設備可以提供動手操作」則有 5 位,佔 26.3%,其 他設施有 2 位,佔 10.5%,如表 4-1 所示。

表 4-1

焚化廠主體教學設施部分

項 目 填答人數(%) 排序 有教室可供上課解說之用 18 (94.7) 1 具有多媒體設備 15 (79.0) 2 具有教學設備可以提供動手操作 5 (26.3) 4 環境保護知識宣導展示區 6 (31.6) 3 其他設施或教室 2 (10.5) 5

本題回答集中於「有教室可供上課解說之用」、「具有多媒體設備」兩項,達填 答人數 75%以上,顯示焚化廠教學主要採用多媒體教學,以及教室解說課程 2 種方式。另依問卷回答「具有教學設備可以提供動手操作」之說明內容,為「電 動可操作立體焚化廠模型」,以及 DIY 教學,詳細分析於第四節中討論。

N=19,本題為複選題

二、焚化廠「外部」教學設施部分

焚化廠「外部」設施係指焚化廠廠房及行政大樓建築物以外之設施,包含 焚化廠場區基地範圍內的道路、空地、掩埋場,或於場區內所新增(設)之設施,

包含回饋設施。國內大型垃圾焚化廠廠房建築大約都在長度 150 公尺、寬度 80 公尺左右,周邊多為道路、地磅室等設施,所佔之土地面積在 3 公頃至 15 公頃

包含回饋設施。國內大型垃圾焚化廠廠房建築大約都在長度 150 公尺、寬度 80 公尺左右,周邊多為道路、地磅室等設施,所佔之土地面積在 3 公頃至 15 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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