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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量化研究之調查研究法,探討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對新課綱之瞭解程 度、實施態度與困境之情形,經過上一章的文獻探討,將相關的理論與研究作一歸納、

整理,並獲得初步的研究架構。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主要針對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分析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教保服務人員,

對於新課綱瞭解程度、實施態度與困境的現況及在瞭解程度、態度、困境上是否有其差 異。本研究架構如圖 3-1-1 所示,說明如下:

一、背景變項方面包含二部分,一為個人背景變項,包含年齡、服務總年資、教育程度、

擔任職務、參與新課綱研習共五個變項。二為學校組織變項,包括任教區域、幼兒園性 質、全園幼兒人數、班級教保服務人員人數、任教班別、課程發展模式、是否實施新課 綱、申請新課綱輔導計畫等八個變項,背景變項總計十三個變項。

二、教保服務人員對新課綱的瞭解程度變項方面,分為「總綱」與「六大領域內涵」二 個層面。

三、教保服務人員對實施新課綱的態度分為「法令支持」、「進修研習」、「課程設計」、「教 學方式」、「專業成長」與「行政態度」六個層面。

四、教保服務人員對實施新課綱之困境方面分為「教學專業能力」、「新課綱運用能力」、

「進修研習」、「相關資源」、「園內風氣」、「親師溝通」與「工作負荷」七個層面。

五、最後並於問卷最後,設計 2 題開放式的題目,供受試者自由填答,以作為本研究量 性資料之參考和佐證,使本研究更具有嚴謹度。

根據前述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問題及參考文獻提出本研究的架構,藉以瞭解 各變項的內涵與其間的相互關係,如圖 3-1-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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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1 的研究架構圖, 框框代表現況, 實線箭頭所指的方向是變 項之間關聯的方向。所以,在本研究架構中,主要探討個人背景變項及學校組織變項在 教保服務人員實施新課綱之瞭解、態度和困境上的差異。

研究問題一:現階段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對於「新課綱」的瞭解程度、實施態 度與困境之現況?

研究問題二:中部地區不同背景變項之教保服務人員對於「新課綱」的瞭解程度 差異情形如何?

研究問題三:中部地區不同背景變項之教保服務人員對於實施「新課綱」的態度 差異情形如何?

研究問題四:中部地區不同背景變項之教保服務人員對於實施「新課綱」的困境 差異情形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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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係以服務於中部地區公私立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為對象。以下針對問卷預 試樣本及正式樣本進行說明:

一、預試樣本

本研究問卷初稿依專家學者意見修正及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完成預試問卷。而預試 對象人數,以預試問卷中包含最多題項之分量表的 3~5 倍人數為原則(吳明隆、凃金堂,

2012),本研究預試問卷分量表題項最多為 20 題,預試應取 60~100 人為宜,預試對象 採分層便利取樣,依中部地區五縣市教保服務人員之人數比例取樣,苗栗縣 8%、台中 市 48%、彰化縣 22%、南投縣 10%、雲林縣 12%,共 22 所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 為對象。本研究共取得預試樣本 120 人,回收 116 份問卷,回收率為 97%。問卷回收後,

經過詳細檢查後,無效問卷 0 份,實得有效問卷共 116 份,可用率為 100%,並進行信 效度分析,以作為正式問卷編製之依據。預試幼兒園與樣本數詳見表 3-2-1。

表 3-2-1

預試問卷調查之樣本統計表

樣 本 園 名 發出問卷數 回收問卷數 可用數

苗栗縣山腳國小 3 份 3 份 3 份

苗栗縣東河國小 1 份 1 份 1 份

苗栗縣大湖國小 3 份 3 份 3 份

苗栗縣福基國小 1 份 1 份 1 份

苗栗縣新港國小 1 份 1 份 1 份

苗栗縣南庄國小 1 份 1 份 1 份

台中市光復附幼 12 份 12 份 12 份 台中市豐原附幼 11 份 11 份 11 份

台中市南區和平附幼 5 份 5 份 5 份

台中市信義附幼 5 份 5 份 5 份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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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 本 園 名 發出問卷數 回收問卷數 可用數

台中市大鵬附幼 7 份 7 份 7 份

台中市太平附幼 7 份 7 份 7 份

台中市上石附幼 5 份 5 份 5 份

台中市文雅附幼 3 份 3 份 3 份

台中市北勢附幼 3 份 3 份 3 份

南投縣南光附幼 12 份 12 份 12 份

彰化縣東芳附幼 3 份 3 份 3 份

彰化縣大成附幼 11 份 7 份 7 份

彰化私立彰山宮幼兒園 6 份 6 份 6 份 彰化私立何嘉仁幼兒園 6 份 6 份 6 份

雲林縣溝壩附幼 5 份 5 份 5 份

雲林縣鎮南附幼 9 份 9 份 9 份

合計 22 所 120 份 116 份 116 份

二、正式施測

(一)抽樣方法

本研究正式樣本係以中部地區五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之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作為研究對象,根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新 竹教育大學建置的「全國教保資訊網」之「101 學年度學前教育統計」,取得母群體為 11661 人(教育部,2013),根據 Sudman 之看法,若屬地區性的研究,則平均樣本人數 約在 500 人到 1000 人之間(吳明隆、涂金堂,2012)。根據學者之見解,本研究預計以 母群體 10%為研究樣本,其施測對象的選定,採以分層、隨機和叢集三種抽樣的方式,

首先「分層抽樣」是將中部地區五縣市依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和雲林縣之 教保服務人員比例,以「隨機抽樣」抽取幼兒園,並以願意填寫問卷之幼兒園內全體教 保服務人員為「叢集」對象,共抽出 1166 位教保服務人員做為本研究問卷之正式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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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式樣本回收

本研究係抽取中部地區五縣市,合計1166位教保服務人員為研究樣本,經問卷回收 840份後,得有效樣本數為754份,無效樣本數為86份,回收率約達72%,可用率約達65%。

有效樣本數已達 Sudman 之看法,屬地區性的研究,平均樣本人數約在 500 人到 1000 人之間(吳明隆、涂金堂,2012)。將回收的 754 份有效樣本問卷,資料整理後進行統 計分析,以得本研究之結果。

(三)正式樣本背景變項分析

針對教保服務人員之個人背景變項及學校組織變項進行分析,使用描述性統計之樣 本數(N)、百分比(%)進行現況分析,以瞭解中部地區之教保服務人員個人背景變項與學 校組織變項之現況。茲將結果詳述如下,並整理於表3-2-3。

1. 個人背景變項

(1)年齡

因回收之有效樣本在「20歲(含)以下」、「21~25歲」及「46~50歲」、「51歲(含)以上」

人數較少,故予以併組,前兩組合併為「25歲(含)以下」及後兩組合併為「46歲(含)以 上」。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之年齡,以「31-35歲」居多有173人,佔22.9 %;其次依序 為「26-30歲」有157人,佔20.8 %;「36-40歲」有127人,佔16.8%;「25歲(含)以下」

有111人,佔14.7 %;「41-45歲」有95人,佔12.6%;「46歲(含)」有91人,佔12.1%;

依據資料顯示,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之年齡大多在「31-35歲」,約佔有效樣本人數 之二成(如表3-2-3)。

(2)年資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之年資,以「1-5年」居多有217人,佔28.8 %;其次依序為

「6-10年」有177人,佔23.5 %;「11-15年」有140人,佔18.6%;「16-20年」有87人,

佔11.5%;「21-25年」有60人,佔8%;「1年以下」有37人,佔4.9%;「26年(含)以上」

有36人,佔4.8%;依據資料顯示,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之年資大多在「1-5年」,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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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有效樣本人數之三成(如表3-2-3)。

(3)教育程度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之教育程度,以「大學(幼教相關科系)」居多有549人,佔72.8

%;其次依序為「專科」有63人,佔8.4 %;「大學(非幼教相關科系)」有62人,佔8.2%;

「碩士(含)以上」有45人,佔6%;「高中職」有35人,佔4.6%;依據資料顯示,中部地 區教保服務人員之教育程度大多在「大學(幼教相關科系)」,約佔有效樣本人數之7成(如 表3-2-3)。

(4)職稱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之職稱,以「教保員」居多有413人,佔54.8%;其次依序為

「教師」有237人,佔31.4 %;「助理教保員」有55人,佔7.3%;「教師兼園長(主任)」

有26人,佔3.4%;「專任園長(主任)」有23人,佔3.1%;依據資料顯示,中部地區教保 服務人員之職稱大多在「教保員」,約佔有效樣本人數之5成(如表3-2-3)。

(5)是否有參加新課綱研習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參與新課綱研習,以「有參加」居多有429人,佔56.9%;其 次為「沒有參加」有325人,佔43.1%;依據資料顯示,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約佔有效 樣本人數之5成,有參加過新課綱研習(如表3-2-3)。

2. 學校組織變項

(1)區域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之所在區域,以「台中市」居多有404人,佔53.6%;其次依 序為「彰化縣」有134人,佔17.8 %;「苗栗縣」有75人,佔9.9%;「雲林縣」有74人,

佔9.8%;「南投縣」有67人,佔8.9%;依據資料顯示,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之所在區 域大多在「台中市」,約佔有效樣本人數之5成(如表3-2-3)。

(2)幼兒園性質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服務之幼兒園性質,以「原私立托兒所」居多有281人,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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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其次依序為「原私立幼稚園」有258人,佔34.2 %;「原公立幼稚園」有136人,

佔18%;「原公立托兒所」有79人,佔10.5%;依據資料顯示,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 服務之幼兒園性質大多是「原私立托兒所」,約佔有效樣本人數之4成(如表3-2-3)。

(3)幼兒總人數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學校之幼兒總人數,以「121人以上」居多有370人,佔49.1

%;其次依序為「91-120人」有137人,佔18.2 %;「61-90人」有122人,佔16.2%;「30

人(含)以下」有65人,佔8.6%;「31-60人」有60人,佔8%;依據資料顯示,中部地區 教保服務人員學校之幼兒總人數大多是「121人以上」,約佔有效樣本人數之5成(如表 3-2-3)。

(4)任教班別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任教之班別,以「中班(4-5歲)」居多有206人,佔27.3%;其 次依序為「大班(5-6歲)」有195人,佔25.9 %;「小班(3-4歲)」有130人,佔17.2%;「混 齡班(大中班)」有76人,佔10.1%;「幼幼班(3歲以下)」有55人,佔7.3%;「其他」有 43人,佔5.7%;「混齡班(大中小班)」有36人,佔4.8%;「混齡班(中小班)」有13人,

佔1.7%;依據資料顯示,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任教之班別大多是「中班(4-5歲)」,約 佔有效樣本人數之三成(如表3-2-3)。「其他」有43人,研究者推論有可能為行政人員,

無任教班級,或是到各班支援之教保員等。

(5)班級教保服務人員人數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任教班級內的教保服務人員人數,以「2人」居多有375人,

佔49.7 %;其次依序為「3人(含)以上」有179人,佔23.7 %;「1人」有171人,佔22.7%;

「其他」有29人,佔3.8%;依據資料顯示,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任教班級內的教保服 務人員人數大多是「2人」,約佔有效樣本人數之5成(如表3-2-3)。「其他」有29人,

問卷上皆未填寫原因,研究者推論應為幼兒園行政人員,無任教班級,由於人數過少,

將不對此選項結果進行分析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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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課程發展模式

中部地區教保服務人員學校之課程發展模式,以「事先設計教學內容,半坊間半研 發」居多有325人,佔43.1%;其次依序為「依坊間教材規劃課程」有220人,佔29.2%;

「師生共同討論決定」有173人,佔22.9%;「蒙式」有31人,佔4.1%;「其他」有5人,

「師生共同討論決定」有173人,佔22.9%;「蒙式」有31人,佔4.1%;「其他」有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