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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之研究工具為問卷,經由客觀結構工具,蒐集大量事實資料,以便進 一步探討分析相關變項之間的關係。因此,研究者參考李珮瑜(2011)自編「國小 聽障生之社會技能量表」,取得其量表使用同意書(附錄二)後在聽障學生資本資料 部份,依本研究所欲探討背景變項進行刪減,並根據本研究的目的與問題,綜合 相關聽障生社會技能教學的理論與文獻探討,擬出社會技能教學三個分量表,再 進行專家審查問卷。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修改編製成預試問卷後,再以小規模預 試,完成本研究之正式問卷。

一、問卷架構

本問卷題項係依照相關文獻所提出之聽障生社會技能、特殊需求生社會技能 教學等部分進行編製與撰寫,再根據本研究的目的與待答問題,及聽障生於學校 中社會技能的必須性,初擬量表草稿。本量表包含二部分,第一部分為聽障學生 基本資料,包括學生性別、年級、教育安置方式、發現失聰年齡、左耳聽能輔具、

右耳聽能輔具、聽覺障礙程度、學業表現、家庭經濟、父親聽能、母親聽能與主 要溝通方式等,第二部分為國小聽障生級任教師社會技能教學三個分量表。茲將 量表初稿之結構分述如表 3-2:

表 3-2

「國小聽障生級任教師社會技能教學量表」初稿結構表

量表組合 題數

第一部分 聽障學生基本資料 10

第二部分 社會技能的教學

社會技能的教學目標 9 社會技能的教學過程 21 社會技能的教學結果 6

合計 46

46

本量表第二部份採五點量表計分的方式,由國小聽障生級任老師依實際教學 情形圈選出適合的選項進行填答。而五等級所代表意涵與分數如下,本問卷中設 定有反向題,亦遵循反向計分:

量表二:社會技能的教學:級任教師對聽障生的社會技能教學的現況 1.非常同意:即 100%做到,請圈「5」 計 5 分

2.同意: 即 75%做到,請圈「4」 計 4 分 3.普通: 即 50%做到,請圈「3」 計 3 分 4.不同意: 即 25%做到,請圈「2」 計 2 分 5.非常不同意:即 0%做到,請圈「1」 計 1 分 二、問卷內容效度

研究問卷編製定稿後,進行專家意見審查。經指導教授推薦函請七位專家學 者(名單詳如表 3-3),撥冗填寫專家學者審查問卷(詳見附錄三),針對本問卷內容 及語意表達之適切性加以審核,提供修正意見,根據其所提供之意見及勾選資料,

作為預試問卷的依據。

表 3-3

審查問卷專家學者名單一覽表

編號 專家姓名 現職

T1 蕭金土 南台科技大學 學務長

T2 魏俊華 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教授

T3 程鈺雄 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主任兼副教授 T4 王明泉 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副教授

T5 陳楓靜 高雄雅文基金會 聽覺口語師 T6 曹懿良 高雄雅文基金會 聽覺口語師 T7 黃文忠 中華民國聲暉協進會 現任理事長

專家學者意見彙整以百分比進行統計分析(詳見附錄四)

,勾選「適合」與「修

改後適合」兩者合計百分比在 80%以上之題目予以保留或修改。再經過慎重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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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共同因素存在;而 Bartlett 球面性檢定的 χ2值等於 762.191(p=.000<.05),達顯著水 準,表示母群體的相關矩陣間存有共同因素,適合進行因素分析。綜合以上 KMO

49 共同因素存在;而 Bartlett 球面性檢定的 χ2值等於 605.953(p=.000<.05),達顯著水 準,表示母群體的相關矩陣間存有共同因素,適合進行因素分析。綜合以上 K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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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會技能教學結果分量表部份

以直交轉軸法其中的最大變異法,對社會技能教學結果分量表的 5 道題目進 行探索性因素分析。以特徵值大於 1 為標準,結果抽出一個因素。量表的抽樣適 當性量數(KMO)值等於.684,根據學者 Kaiser(1974)觀點,表示本分量表變項有 共同因素存在;而 Bartlett 球面性檢定的 χ2值等於 87.807(p=.000<.05),達顯著水 準,表示母群體的相關矩陣間存有共同因素,適合進行因素分析。綜合以上 K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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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0

預試問卷 各分量表信度分析摘要表

三分量表類別 各向度 Cronbach’s αlpha 係數

一、社會技能教學目標分量表 .795

二、社會技能教學過程分量表 .721

三、社會技能教學結果分量表 .709

總量表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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