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聽覺障礙的成因與特質
第二章 文獻探討
依據研究目的,本研究蒐集與整理相關理論與研究文獻,以作為本研究之參 考依據。本章旨在探討聽覺障礙、聽障生社會技能與特殊需求生社會技能教學之 相關文獻,共分為三節。第一節探討聽覺障礙的成因與特質。第二節探討聽障生 社會技能之相關研究。第三節探討特殊需求生社會技能教學之相關理論與研究。
第一節 聽覺障礙的成因與特質
本節先探究聽覺障礙的成因,進而歸納聽覺障礙的定義與類型,最後探討聽 障生的身心特質。
一、聽覺障礙的成因
聽覺障礙是一種常見的感音神經異常疾病,導致聽覺障礙的成因大致上可分 為遺傳基因突變、環境因素,或兩種因素交互影響而產生(張文州,2002)。聽覺 障礙可能在母體懷孕時、生產時、孩子成長過程中發生,或是因年齡漸長而逐漸 退化。
即使醫學的進步,目前仍然有約 30%的聽覺障礙,成因不明(Heward & Orlansky, 1992)。以下就聽力損失的部位,列述聽覺障礙的成因:
(一)外耳的損傷
兒童外耳道的畸形,例如異物入侵或外耳道閉鎖,均會造成聽力損失的情形,
或者罹患外耳炎、外耳道癤、外耳道腫瘤和外耳道蓄積過多的耳垢等情形,都會 傷及聽力。
(二)中耳的損傷
中耳的病變比外耳更容易造成聽覺障礙,最常見的中耳病變是中耳炎,是被 中耳腔細菌所感染的發炎情形,雖然任何年齡的人都可能感染,但兒童的罹患率 較高,特別是 2 歲以下的幼兒(Pelton & Whitley,1983)。中耳也常發現耳硬化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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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它比較不會發生在兒童身上,是一種鐙骨和卵圓窗之間的病變,一般而言 耳硬化情形較屬於遺傳性疾病(Goodhill & Guggenheim,1971)。另外腫塊或是重力 外擊也是造成中耳功能異常的相關因素。
(三)內耳的損傷
與聽覺障礙最有關係的是內耳的損傷,其異常原因可能為先天遺傳(Hoemann
& Briga,1981),也可能是後天因素所造成,例如:細菌感染、病毒感染、出生時 缺氧、母體產前的感染、頭部受到重擊與長期處於噪音的環境等等。
綜上所述,聽覺障礙是一種先天或後天因素所造成個體在聽力方面損傷的一 種疾病,其可能發生的部分包含外耳、中耳與內耳等。
二、聽覺障礙的定義與類型
以下就聽覺障礙的定義與類型,分述如下:
(一)聽覺障礙的定義
早期在教育部所頒布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將聽覺障礙界定為:係指 聽覺機能功能永久性缺損,且聽力損失在二十五分貝以上者(教育部,1987)。從 生理和教育的觀點,Frisina(1974)則是將聽覺障礙分成聾(deaf)及重聽(hard of hearing)兩方面來做定義:「聾」者是指裸耳聽力無法達到某種程度,在使用或不 使用助聽器的情況下均無法理解口語者。「重聽」者是指裸耳聽力無法達到某種程 度,在使用或不使用助聽器的情況下雖然有困難,但不妨礙語言理解者。
內政部(1991)亦於「殘障福利法殘障等級」中將聽覺障礙界定為:指由於各 種原因導致聽覺機能永久性缺損而言。其鑑定標準分為三類:優耳聽力損失在 55 至 69 分貝者為輕度聽覺障礙,優耳聽力損失在 70 至 89 分貝者為中度聽覺障礙,
優耳聽力損失在 90 分貝以上者為重度聽覺障礙。
而教育部(2006)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中規定,所謂聽 覺障礙是係指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機能發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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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全部之障礙,導致對聲音之聽取或辨識有困難者,且經接受自覺性純音聽力檢 查或以他覺性聽力檢查方式測定後,其優耳語音頻率聽閾達 25 分貝以上者。其鑑 定標準如下:
1.接受自覺性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語音頻率聽閾達 25 分貝以上者。
2.無法接受前款自覺性純音聽力檢查時,以他覺性聽力檢查方式測定後認定 者。
另外依據行政院衛生署身心障礙等級(2008)所規定,分別是優耳聽力損失在 55 至 69 分貝為輕度聽覺障礙,70 至 89 分貝為中度聽覺障礙,90 分貝以上為重 度聽覺障礙。
本研究之「聽障生」係指台灣地區已就學的國小聽覺障礙學生,其聽覺障礙 之分類包含了以上兩種的分類方式,不分障礙程度領有身心障礙者之聽障手冊或 公私立醫療單位或區域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聽覺障礙者。選取樣本包括 100 學 年度上學期(2011 年 8 月)為止進入國小就學的聽覺障礙學生,年級性別不拘。
然而本研究中之聽覺障礙包含了教育部(2006)「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標準」與行政院衛生署(2008)所規定之身心障礙等級:不分障礙程度領有身心 障礙者之聽障手冊或公私立醫療單位或區域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聽覺障礙者。
(二)聽覺障礙的類型
根據不同的分類模式,聽覺障礙可分成不同的類型,以下是本研究整理國內 外學者對聽覺障礙所做的類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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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聽覺障礙的類型表
學者(年代) 聽覺障礙的類型
王老得(1980)
依照聽覺障礙發生的部位,可分類為傳導性聽覺障礙 (障礙部位發生於外耳及中耳)與感覺神經性聽覺障礙 (障礙部位發生於內耳的聽覺神經)等兩類。
許澤銘(1984)
以實施純音聽力檢查所繪製的「聽力圖」,可分類為:
水平型(flat form)聽覺障礙、低音障礙型(rising form)聽 覺障礙、高音障礙急墜型(abrupt form)聽覺障礙、高音障 礙急墜凹型(dip form)聽覺障礙、谷型或凹型(trough form)聽覺障礙、聾型(deaf form)等六類。
許天威、徐享良
、張勝成(2000)
1.就發生時期可分類為:先天性(congenitally deaf)聾與 後天(adventitiously deaf)聾等兩類。
2.依照語言習得的前後,可分類為:語言前聾(prelingual deafness)與語言後聾(postlingual deafness)等兩類。
Van Riper 與 Emerick(1984)
依照聽覺障礙發生部位,可分類為傳音性(聽障部位發 生在外耳或中耳)、感音性(聽障部位發生在內耳的感覺 神經系統)與混合性(是傳音性和感音性兩型的混合)等 三種類型。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上所述,聽覺障礙的類型可分為數種,尚無統一的分類模式,目前國內外 的分類模式大致上可依聽障發生的部位、聽力圖、發生時間和語言習得的前後等 加以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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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聽障生的身心特質
聽障兒童各方面的發展,一般而言與聽常兒童並無顯著不同,其聽力損失並 不會直接影響兒童的認知、動作或社會情緒發展,但是在語言發展部份卻有最明 顯的影響,聽障兒童由於聽力受損,嚴重時會聽不到聲音,或是聽到卻不理解意 思,也會有聽錯說話內容而出現答非所問的情形(李玉琴,2002)。而約半數的聽 障兒童未能在語言發展關鍵期之前即被發現聽力損失,進而衍生發展與學習問題
(蔡昆瀛,2001)。胡永崇(2000)也指出不同聽力損失的程度對聽障者的學習與 環境的適應,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
國外學者 Smith, Polloway, Patton 與 Dowdy(1998)則是根據聽障者在心理、
溝通、社會情緒和學業成就等部份來分析聽障生相關學習特徵如表 2-2:
表 2-2
聽障生各領域學習特徵表
領域 可能之學習特徵
心理
1.智力能力與聽力正常的同學相類似 2.概念形成有困難
溝通
1. 缺乏說話能力(發出難懂的語言) 2. 字彙測驗有其限制
3. 語言使用和理解有困難,尤其是抽象的主題 4. 音質有問題
社會情緒
1.缺乏社會成熟 2.很難與人交朋友
3.退縮行為、感覺自己被排斥 4.可能有適應困難
5.不喜歡使用助聽器或其他的擴音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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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續)
6.可能習慣依賴老師的協助
學業成就
1.成就水準低於其他聽力正常的同儕 2.閱讀能力對其有非常大的影響 3.有拼音困難
4.作文有其限制
5.其能力與學習表現有很大差異 資料來源:引自蕭金土(1994)
以下就聽障生的身心特質,依序就聽取能力、說話和語言、認知及學業、社 會及情緒適應等四個層面,分別論述如下:
(一)聽取能力
根據特殊教育學生輔導手冊-聽障類(2006)文中提及聽障者之聽取能力與他 們的殘存聽力有密切關連,不同聽力損失的聽障者其聽取狀況如表 2-3:
表 2-3
不同聽力損失的聽障者其聽取狀況表
聽力損失 聽取狀況
介於 26~40 分貝
對於遠距離、聲音較小或是在較吵雜的環境中,聽取能 力較差或沒有反應,但只要靠近音源或擴大音源,即可聽 得清楚聲音。這類的聽覺障礙者不太容易被發現,而戴上 助聽器就可以獲得改善。
介於 41~60 分貝
大致能聽得到面對面的對話,但如果聲音細微或視線以 外的課程討論,就可能會有一半以上漏聽,並可能會有語 彙有限及口齒不清的現象,例如「謝謝」說成「葉葉」,「老 虎」說成「老五」。需配戴合適的助聽器,並經過聽能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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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續)
練及說話訓練,聽能與說話能力才會改善。
介於 61~90 分貝
除非聲音很大,否則對日常生活中之聲音,反應相當遲 鈍。常有說話和語言的缺陷,如果是語言發展前聽覺障礙 者,到了會說話的年齡,可能還不會說話,或只會說一、
兩個字。配戴合適的助聽器,並接受聽能訓練及說話訓練 之後,情況可能會有好些。
介於 90 分貝以上
對聲音幾乎沒有反應,但能知覺一些大的聲響,例如:
現場之音樂演奏或飛機低空飛過的聲音等。助聽器對於聽 力損失 90 分貝以上者幫助不大,但有利於察覺聲音的存 在。目前這類聽障者如果經過評估,或許可以植入人工電 子耳,得以改善聽力及社會適應。
資料來源:特殊教育學生輔導手冊—聽障類(2006)
綜上所述,聽障生應經由專業評估其聽力損失程度後,依檢查結果之聽力損 失程度佩戴助聽器或進行人工電子耳的植入,透過輔助器材的使用,讓聽障生在 日常生活或學習等方面,能有更好的聽取能力。
(二)說話和語言
聽障生由於在聽力損失或聽覺損傷的影響下,語言溝通能力的自然發展受 限,連帶影響其語文能力的發展。美國一項對啟聰教育教師所做的調查顯示,學 生所說的話非常清晰的只佔 15.4%,清晰的佔 29.4%,勉強算清晰的佔 21.9%,不
聽障生由於在聽力損失或聽覺損傷的影響下,語言溝通能力的自然發展受 限,連帶影響其語文能力的發展。美國一項對啟聰教育教師所做的調查顯示,學 生所說的話非常清晰的只佔 15.4%,清晰的佔 29.4%,勉強算清晰的佔 21.9%,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