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使用研究工具為口語表現記錄與語言認知相關的七種測驗,另外發展
「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表」,評估表的檢核者是受試者的師長與同 學,於目標音教學活動介入前後分別施測,比較其口語溝通、人際互動、及唸讀 能力的成效。茲就編製過程說明如下。
一、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表
參考劉惠美(1996)、潘奕陵(1998)有關口語溝通效能內容,再依照研究 需求重新編修「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表」,請指導教授、研究所 同學及校內特教老師修訂而完成初稿(見附錄七)。
(一)評 估 表 內 容
評估表填答者身分包括:班級導師、資源班老師、教師助理員、語言治療師、
同班同學、其他,其他含括:特教行政人員、專任教師、職能治療師、實習老師、
資源班同學。
本評估表著重在受試者口語溝通效能,向度有情境與無情境的口語、主動性 與非主動性的口語、開啟與輪替的口語等,內容分為有口語溝通、人際互動、唸 讀能力等三大類。
(二)填 答 與 計 分 方 式
本評估表採五等分數量表,亦即每一個項目分五種程度,1「完全不能」、2「極 少達成」、3「有時可以」、4「經常可以」、5「完全可以」等。受測者勾選時 參考五等分數量表的百分比,勾選「完全不能」者,在量表上表示溝通達成得 0%;勾選「極少達成」者,在量表上表示溝通達成得 25%;勾選「有時可以」
者,在量表上表示溝通達成得 50%;勾選「經常可以」者,在量表上表示溝通達
成得 75%;勾選「完全可以」者,在量表上表示溝通達成得 100%。問卷填答分 數越高者,則被認為其認定受試者的口語溝通效能高,反之口語溝通效能低。
(三)建 立 專 家 效 度
為了確定本問卷的代表性與適切性,函請六位專家學者(見附錄八)針對評 估表(見附錄九)架構、內容及用詞遣字等,提供意見形成專家內容效度,經專 家學者審查完畢後,確定評估仍保持十三題。各項題的內容適用性之分析結果見 表 3-4。針對專家所提供的寶貴意見,修改題目及說明部分,據以編製本研究之
「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表」預試問卷。
表 3-4 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表之內容適用性分析表(N=5)
適合 需修改 刪除 結果
題號
N(%) N(%) N(%) 保留 修改後保留 刪除
1 5(83%)
1(17%) ˇ
2 5(83%) 1(
17%
)ˇ
3 5(83%) 1(17%
)ˇ
4 5(83%) 1(17%
)ˇ
5 4(67%) 2(34%)
ˇ
6 6(100%) 0
ˇ
7 6(100%) 0ˇ
8 6(100%) 0ˇ
9 5(83%) 1(
17%
)ˇ
10 6(100%) 0ˇ
11 5(83%) 1(17%)
ˇ
12 6(100%) 0ˇ
13 6(100%) 0
ˇ
(四)預 試
本研究預試樣本之選取,以九十六學年度與受試者同校就讀者為對象,選取 四年級學生二十二名,師長八名,預試評估表發出及收回共三十份,有效回收率
為 100%,預試樣本人數如表 3-5 所示。
表 3-5 預試樣本有效人數分布表
男 生(人) 女 生(人) 師 長(人)
人數 11 11 8
總 計 30
進行因素分析之前,為了確認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預試量表 是否適合進行因素分析,研究者首先進行 Kaiser-Meyer-Olkin (KMO)的取樣適當性 量數以及 Bartlett's 球型考驗。
Kaiser(1974)指出執行因素分析的判斷標準如下:KMO 統計量在.9 以上,因 素分析適合性是極佳的;.8 以上,因素分析適合性是良好;.7 以上,因素分析適合 性是中度的;而.5 以下的 KMO 統計量,因素分析適合性是無法接受的;而估算國 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量表的 KMO 值為.794,檢定數據結果表示,國 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量表適合使用因素分析來進行效度的驗證。
量表的項目分析,研究者第一階段進行CR值考驗,首先計算量表總分,並選 取量表得分之前後四分之一,做為高分組與低分組依據,予此就高分組與低分組 在每一題項上的得分進行t考驗,如未達顯著水準之題項均予以刪除。予後再進行 第二階段項目分析,經過第一階項目分析考驗後之各題項再進行單題與總分相關 分析,未達相關係數.3以上者予以刪除,第一次以及第二次項目分析考驗詳如表 3-6、表3-7。
表3-6 第一階段項目分析
題目 決斷值(CR)
1 1.825*
2 1.256*
3 2.377*
4 3.157**
5 6.185***
6 2.791**
7 5.822***
8 1.836*
9 3.653**
10 4.965**
11 3.059**
12 .380*
13 2.000*
表3-7 第二次項目分析
單項與總分相關
1 .739
2 .769
3 .622
4 .725
5 .582
6 .619
7 .770
8 .663
9 .685
10 .693
11 .638
12 .630
13 .744
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量表的Bartlett's球面性檢定考驗的χ2 值 為315.531(自由度為78)已達顯著水準,表示樣本數足夠,母群體的相關矩陣有 共同因素存在,適合進行因素分析。
表 3-8 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量表信、效度考驗結果摘要表 N=30 項目 因素負荷量 解釋變異量% Cronbach' α
1 .817 2 .844 3 .702 4 .751 5 .621 6 .670 7 .793 8 .730 9 .713 10 .721 11 .699 12 .727 13 .816
54.935% .925
根據表3-8 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量表單一因素信、效度分析結 果,量表題項的因素負荷量介於.621至.844之間,已達門檻值最小需求.3以上,而 內部一致性為.925,已達.7以上的理想標準;總量表的解釋變異量為54.935%,表示 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量表能解釋構念概義已達一半已上的正確 率,簡而言之,本量表每個題目的心理計量品質已在可接受範圍(Joseph, Rolph, Anderson & Ronald, 1987)。
(五)正 式 評 估 表
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自編後,經過初試、專家審查、預試後,
完成了正式的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表(見附錄十),本評估表13個
題項依內容分為三大類,口語溝通能力列在第4、5、7、8、9、10題,人際互動能 力列在第11、12、13題,唸讀能力列在第1、2、3、6題。
二、成效測量工具
本研究用以評量成效的工具,主要為下列九種,分別說明如 3-9 表:
表 3-9 受試者評量成效工具一覽表
研究階段 使用目的 研究工具
選取受試者階 段
*確定輔導方向 1 兒童口腔動作發展檢核表 2 0-3 歲嬰幼兒語用發展檢核表 3 0-3 歲嬰幼兒語意發展檢核表 4 0-3 歲嬰幼兒語法發展檢核表 5 言語機轉評估表
6 構音障礙評量表 基準期(前測) *了解及彙整溝通效能情
形予以量化
1 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 能評估表
2 目標音語彙評量表 實驗處理期 *自省教學活動以調整
教學內容
1 目標音語彙評量表 2.口語表現及相關軼事記錄 維持期 *檢核教學活動期間的成
效
1 目標音語彙評量表
2.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 能評估表
(一) 兒童口腔動作發展檢核表
1. 本表是一份具有標準化檢視程序,以檢視學齡前兒童腔動作能力發展之檢 核工具。分測驗一:面部頭部外觀及功能性與口腔結構,施測零至六歲兒
童;分測驗二:口腔動作觀察進食活動,施測零至二歲幼兒;分測驗三:
口腔動作觀察模仿活動,施測二至六歲兒童。
2. 本表適用受過訓練之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是臨床專業人員,包括:
特殊教育教師、早期療育人員等。
(二) 言語機轉評估表
1. 本表適用受過訓練之語言治療師、特殊教育教師等人員。
2. 本表適用口腔功能不佳之患者,檢測內容有臉和頭部的外觀構造與統合功 能、口腔構造、意志性口腔動作、輪替動作、進食功能、呼吸功能、發聲 功能、構音正常或異常等。
(三) 0~3歲嬰幼兒語用發展檢核表
1. 本表適用於出生至三歲習華語嬰幼兒,共 44 題,具備語言發展里程碑的 功能。不僅可以綜合評估習華語嬰幼兒的言發展情形,且能預期下一階段 之發展項目作為療育目標,亦適用於評估語言發展遲緩、語言障礙及其他 類別之身心障礙兒童語言評估之用。
2. 本表適用嬰幼兒發展評估施測者、語言治療及特殊教育,施測者應具備嬰 幼兒語言發展之相關知識及測驗規範。
(四) 0~3歲嬰幼兒語意發展檢核表
1. 本表適用於出生至三歲習華語嬰幼兒,共 51 題,透過本檢核表能了嬰幼 兒語發展現況,題項設計以國內外相關研究為理論基礎編製而成,並透過 預試、正式施測等兩階段,及信度、效度試題分析。
2. 本表目的是為了評估嬰幼兒語言發展是否遲緩;了解嬰幼兒語意、語用、
語法發展的差異;作為相關專業人員語言療目標設定之參考;作為語言療 育方案的成效評估。
3. 本表因適用嬰幼兒發展評估、語言治療及特殊教育,施測者應具備嬰幼兒 語言發展之相關知識及測驗範。
(五) 0~3歲嬰幼兒語法發展檢核表
1. 本表適用零歲到三歲的習華語的一般嬰幼兒,共 50 題,了,透過本檢核 表能了嬰幼兒語發展現況,題項設計以國內外相關研究為理論基礎編製而 成,並透過預試、正式施測等兩階段,及信度、效度試題分析。
2. 本表目的是為了解嬰幼兒句法發展的現況;作為相關專業人員語言療育目 標設定之參考;作為語言療育方案的成效評估;評估嬰幼兒發展是否遲緩 的現象。
3. 本表因適用嬰幼兒發展評估、語言治療及特殊教育,施測者應具備嬰幼兒 語言發展之相關知識及測驗範。
(六) 構音障礙評量表
1. 檢測構音異常的幼兒及學童。
2. 內容包括注音符號 21 個聲符,每個音都有四張圖片;16 個韻母,每個音 都各有一張圖片。評量受試者的構音表現,最主要也是作為教學目標音的 依據。
3. 施測者應具備嬰幼兒語言發展、構音及分析音韻歷程的相關知識。
(七) 國小腦性麻痺學生口語溝通效能評估表:請長期接觸受試者的相關人員按 實際狀況填寫評估表,作為前測和後測的比較。
(八) 口語表現及相關學習軼事記錄(見附錄十一):自準備期開始,記錄受試 者在課堂中口語構音從無到有的進展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