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有關研究工具以研究者參考相關研究之調查問卷並轉換成為本研究所需之
「國小處理固定授課節數做法與教學效能、行政績效調查問卷」。問卷共分四個 部分,依序是:第一部分為「填答者基本背景資料」;第二部分為「學校處理固 定授課節數方式變項」,由於該議題鮮少相關研究問卷,研究者擬探詢部分高雄 市國民小學,蒐集相關資料後自編調查問卷;第三部分為「行政績效」,研究者 擬參考部分專家學者所施行過的學校行政效能調查問卷進行該議題的探討;第 四部分為「教學效能」,研究者亦擬參考部分專家學者所施行過的教師教學效能 調查問卷進行該議題的探討。綜合上列四部分,即為本研究所使用問卷工具。
壹、量表編製
問卷第一部份為「填答者基本背景資料」,研究者參考相關文獻擬將其分列 如下,為本研究需求,特添加第四項教師身分,藉以調查專任教師與代課教師 在不同變項中的影響與關係:
一、性別:分為「男性」與「女性」。
二、教學年資:研究者參考文獻後,以 5 年一級距將教師年資區分為「未滿 5 年」、「滿 5 年-未滿 10 年」、「滿 10 年-未滿 15 年」、「滿 15 年-未滿 20 年」、「滿 20 年以上」等五組。
三、教師學歷:研究者參考文獻後,將教師學歷區分為「師專」、「師範大 學或師範學院」、「一般大學(學士後師資班或各大學教育學程)」、「研究所(含 四十學分進修班)畢(結)業以上」等四組。
四、教師身分:依照「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與本研 究目的,將學校教師身分分為「專任教師」、「代理教師」與「鐘點代課教師」。
五、擔任職務:分為「級任教師」、「科任教師」、「教師兼任組長」、「教 師兼任主任」等四組。
六、學校地區類型:依照「台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帅稚園教師申請介聘 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規定,將學校所在地點區分為「一般地區」、「偏遠地區」、
「特殊地區」、「特殊及偏遠地區」等四組。
七、學校規模:分為「12 班(含)以下」、「13 班~24 班」、「25 班~48 班」、
「49 班(含)以上」等四組。
而第二部分則為「學校處理固定授課節數方式變項」,有關於「學校處理固 定授課節數方式」因尚無相關可供參考問卷,經研究者透過電話訪問、口頭探詢 高雄市楠梓區 2 所國民小學、內門區 6 所國民小學與旗山區 2 所國民小學後得知 初步結果,據此編列為「學校處理固定授課節數方式變項」,共計有三:「固定 授課節數全數由代課教師兼任」、「固定授課節數部分由代課教師兼任,部分由 校內教師以超鐘點方式兼任」及「固定授課節數全數由校內教師以超鐘點方式兼 任」等。
接著是「行政績效」,研究者蒐集並參閱許哲文(2006)所編製的「國民小學 全面品質管理與學校行政效能調查問卷」、黃宏傑(2009) 所編製的「臺北縣國 民小學創新經營與學校行政效能調查問卷」、洪子琪(2010)所編製的「高高屏大 專技職校院行政人員行政溝通行為與學校行政效能調查問卷」等 3 份問卷,並歸 納文獻探討中所蒐得資料,依照研究目的自行編纂出本研究所需之「行政績效調 查問卷」,共計 9 題,共分二構面,一為工作績效,題項為第 1 題至第 6 題,另 一為固定授課,題項為第 7 題到第 9 題,主要測量不同變項教師執行固定授課節 數後,行政績效的差異性,詳見下頁表 3 - 3 行政績效調查問卷所示:
表 3 - 3
其主要測量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於執行增餘授課節數後,是否達成個人教
叁、預詴實施與信效度分析
問卷編纂完成後,進行專家效度分析,商請各專門學者與教育工作者給予 意見,而提供協助指教的專家學者如表 3 - 6 專家效度問卷評析之專家學者資料 一覽表所列:
表 3 - 6
專家效度問卷評析之專家學者資料一覽表
專家學者代號 服務單位 職稱
A 台東大學 教育系教授
B 高雄市 OO 國小 校長
C 高雄市 OO 國小 教務主任
D 台東縣 OO 國小 教師兼任教學組長
學理上,研究者委請台東大學教育系 1 教授協助進行專業指導,實務上則 商請 1 位校長,其服務學校以校內教師超鐘點兼任以及招聘代課老師兩方式各 半處理固定授課節數;1 位教務主任,其服務學校以招聘代課老師的方式處理 固定授課節數;1 位教師兼任教學組長,其服務學校以校內教師超鐘點兼任方 式處理固定授課節數。以上五位專家學者分別針對學理上與實際狀況上給予本 研究工具建議。相關建議資料研究者彙整如附錄五,並據此修正。
研究者擬虛心受教後進行問卷的修改,修改結果成為預詴問卷,收於附錄 六,委由澎湖縣 4 所國民小學預計 70 人進行預詴,回收 70 份,回收率為 100%,回收預詴問卷後進行分析,結果呈現各構面之「KMO」值均大於 0.5,
表示資料適合進行因素分析。接著針對各構面進行因素分析並檢驗選取因素,
如有不符合條件,刪除此問項後重新執行因素分析。本研究之因素分析篩選標 準為:轉軸後特徵值>1,因素負荷量>0.6,共同性>0.5,分項對總項>0.4,
以及總累積解釋變異量>60%;當各構面之因素皆通過後,接著進行此構面的 信度分析,以衡量問卷結果的一致性,篩選標準為 Cronbach’s α>0.6。
行政績效層面原有 9 題,經分析後得知第 1、3、4、5 題其因素負荷量過低 固將其刪去,且於此析出 2 因素,是故再將其命名為工作績效與固定授課等 2 構面,工作績效構面留題項為第 2、6、7 題等 3 題;固定授課構面留題項第 8、
9 題等 2 題,相關資料如下表 3 - 7 行政績效層面信度分析結果彙整表所示:
表 3 - 7
行政績效層面信效度分析結果彙整表
工作績效(因素一) 固定授課(因素二) 6. 學校各處室間能相互支援,因應處理固定授課節
數時所衍生的問題。 .856 --
7.學校行政單位能夠有效地支援教學活動。 .841 --
2.學校行政單位有完整的行政運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823 -- 8. 我覺得學校增餘授課節的處理方式並不影響我原
本的工作量。 -- .921
9. 我覺得學校增餘授課節的處理方式並不影響我原
本的工作表現。 -- .917
轉軸後特徵值 2.202 1.819
可解釋變異量(%) 44.049 36.379
Cronbach’s Alpha .830 .875
KMO .719 .719
經調整後行政績效層面的題項與內容順序更改如下表 3 - 8 行政績效問卷 所示:
表 3 – 8
行政績效調查問卷 行
政 績 效
工作 績效
2 學校行政單位有完整的行政運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6 學校各處室間能相互支援,因應處理固定授課節數時所衍生的問題。
7 學校行政單位能夠有效地支援教學活動。
固定 授課
8 我覺得學校固定授課節的處理方式並不影響我原本的工作量。
9 我覺得學校固定授課節的處理方式並不影響我原本的工作表現。
依據相同篩選條件,研究者再行將教學效能層面進行信度分析,原定 5 個 構面的教學效能層面經分析依舊維持 5 個構面,各構面分析後題項調整狀況如 下頁表 3 - 9 教學效能層面信度分析結果彙整表所示:
表 3 – 9
9、10、11、20、27、28、30 題等 9 題因為因素負荷量過低而刪去,剩餘保留題 項數量依序為教學準備 6 題、教學技巧 4 題、師生互動 4 題、教學評量 3 題、自
我期許 4 題,共計 21 題。經調整後行政績效層面的題項與內容順序更改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