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其選擇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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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社會學習領域第三階段(5~6 年級)教科書審查小 組召集人 (2000~迄今); 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生活課程」教科書審 查小組召集人 (2000~2006);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與發展期刊編輯委 員(2005~迄今)等,因其經歷異文化時間之長,以及在教育改革相關 領域豐富的學經歷使其生命故事足以作為研究對象,提供我們對具有異 文化經驗之學者實踐教改有更深入的了解。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其選擇理由
以下分兩部分,首先,說明研究方法選擇的考量,其次介紹研究方 法及其在本研究中的應用。
一、研究方法選擇考量
(一)研究對人的影響需要有深度的資料
因為質的資料能提供詳盡的、豐富的描述,以及能直接引述經驗,
對個人觀點切實掌握,加上質性研究特別以探索(exploration)、發現
(discovery)、和歸納的邏輯(inductive logic)為導向(Patton, 1990)。
而本研究目的在探討「經驗」對研究對象的「影響」,屬於內在層面,
較難以量化的方式來概論,與質性研究重視深度的精神較貼近。
(二)研究對人的影響需要有脈絡的資料
本研究主要是針對個案的情境脈絡作分析,Patton(1990)曾說:
當研究者需要深入瞭解某些特定的人們、特定的問題、特定的情境時,
個案研究特別有用。加上本研究對象的生命史中反映了教育改革的部分 面貌,因此也能算是對教育現象的一種探討,而Merriam(1988)提到:
個案研究是測量教育現象最有效的方法,因為它聚焦於特定的情境、事 件或現象。另外,本研究主要是探討個案的獨特性,此目的和個案研究 要瞭解參與事件的人類「經驗」,而非只是因果關係相似。潘慧玲(2004)
也認為:個案生命故事的研究重視故事主角個人的觀點及主觀意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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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使得研究結果能更加貼近故事主角內心思考的模武、解決問題的策 略以及個人生命中的感受,這對於教育研究有很大的啟發,因為若無法 瞭解教育中的個人,也就無法掌控教育的實然面。由上述論點足見,本 研究重視研究對象所處特定情境的社會脈絡,其範疇與目的與個案研究 的精神相近。
(三)研究對人的影響需要自我敘說
本研究在探求研究對象與其所處環境的關係,丁興祥等譯(2002:
14)認為:探究人與所處環境的關係需要仰賴「生命的書寫」。書寫生 命是對自身生命的行動,而個人生命是局部的文化,經由個人生命的書 寫與建構,整體文化與社會的建構才有可能,社會的改造要從個人生命 建構開始。因此本研究生命史取向的訪談針對研究對象生命故事的探究 外,亦可透過研討生命的書寫,理解其由生命軸線所牽連出來的歷史脈 絡與社會現象,除了瞭解研究對象個人的文化外,更能進一步窺見其所 實踐台灣教育改革的樣貌。
(四)小結
綜上所述,對於瞭解一位「教育改革學者」而言,深入的生命故事 書寫是合適的研究方式,加上本研究的目的在於觀察「異文化經驗」對 其「實踐教育」的影響,並進一步探索教育改革推動者背後的意義世界,
過程關係著其所處的社會、文化和教育現象,另外,本研究中的「實踐 教育」除了政策擬定外,亦包括思想上的啟蒙,因此更需要透過研究對 象生命故事的自我陳述來使人理解其思想。加上訪談本身具有一些重要 優點,因為語言如同獲致個體解釋他們與社會世界間互動關係的主要工 具,也有學者指出訪談法允許研究者得以探索過去或是決定個體對於未 來意向(許育光,2000)。正符合研究者研究「對一個人的影響」,研 究者認為以訪談的方式,藉由敘說其異文化經驗來建構自我的成長圖像 是比較客觀且深入的選擇,透過個體對自身的解釋來看他與環境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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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從其現階段的思維與行動來分析過去所處環境對其產生的影響。
一如現象學者將人們「所說的」話和「所做的」行為,看作是人們如何 定義和解釋他們的經驗世界的結果(蔡美麗,1990)。
二、研究方法及其在本研究中的應用
本研究主要是採用生命故事取向的訪談來進行主要的資料蒐集,並 以「文件分析」(研究對象個人著作、相關報導、會議記錄、研究者觀 察其上課所做的觀察筆記等)作為補充。其中「訪談」用以回答研究問 題一:黃炳煌教授於美國生活14 年其間之生命史。亦從中整理出問題 二:黃炳煌教授在台灣教育改革的實踐內容。至於問題二,除了研究者 的敘說資料外,研究者加以採文件分析的方式輔助找出研究者於敘說時 遺漏的部分作為問題二的補充。問題三:「異文化經驗」與「實踐台灣 教改」的關係,則是藉由連結(一)和(二)的資料內容作詮釋。
本研究的訪談採用讓研究對象自我描述生命故事的方式,因為本研 究的目的與性質和生命史取向的訪談接近,以下說明本研究與此方法的 關係:
(一)生命史研究法
1. 生命史研究的目的與原則
關於質性研究法中個案的研究,包括了其「生命故事」和「歷史」
的部份,前者透過敘述者的記憶及敘說的選擇所建構,後者除了前者所 提供的訊息外更多了歷史事件的佐證(蔡清田,2003)。潘慧玲(2004)
曾說:以生活故事作為歷史研究的長處在於可以描述實務工作的真實經 驗,以及個體面對歷史與結構因素的對應措施,並認為教育人員與學生 都是教育活動中的主角,瞭解他們的生命歷程也是教育研究相當重要的 一環。以教師來說,教師生命中的各種挑戰、轉折等事件都值得探索,
因為這些事件可能影響其教育工作。蔡清田(2003)更直指歷史探究和 教育的關係,認為歷史探究可以發現由真人真事以真實而自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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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分析詮釋重要的真實教育革新事件之特性,像是回溯到課程革新方 案當時社會脈絡情境當中,以當時社會文化背景脈絡回顧分析探究課程 政策決定的革新影響因素。
歷史研究的基本原則是,「經由過去以理解現在」、「透過現在來了 解過去」。Berg(1955)指出歷史研究的理由: (1)發現未知的。(2)
回答問題。(3)尋求過去事件的意義及其與現在的關聯。(4)評估過去 的活動與個人、單位和機構的成就。(5)增加對人類文化的了解(引自 李奉儒,1999)。
2. 本研究與生命史研究的關係
上述生命歷史研究的目的與原則和本研究雷同,本研究可藉由研究 對象所陳述的生命史為主,並輔以教育改革史料的文獻對照,來看教育 改革推手的異文化經驗和其所實踐台灣教育改革的關係。在目的上,透 過敘說文本,發現除了著作、政策等具體外顯行為外,亦希望能藉由敘 說了解個體的「思維歷程」,以及從個體的視角所觀察到的社會歷史脈 絡。另外,本研究用此方法探索研究對象異文化經驗與教改實踐的關 係,則是利用歷史研究中探究「政策決定」影響因素的這項特色;在研 究原則上亦相似,探討研究對象「過去」的生命與「現在」體現在教改 實踐上的關係,即是從「現在」研究對象的敘說當中了解「過去」的生 命經驗,就是尋求過去事件(異文化經驗)的意義及其與現在(教改實 踐)的關聯。
在此必須特別說明的是本研究所使用的方法僅是參酌生命史的概 念,有部分的調整,採取的內容主要是研究對象主觀覺知到的部分,所 得結果傳主不認同的部分我們會予以刪除或是併呈討論的結果,以尊重 傳主主觀覺知的部分為主,並以多面向的觀察傳主其它時空場域的表現 為輔,有別於嚴謹的生命史方式,在此並不採擷傳主學生或是教改團員 等生命中其他人對其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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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命史取向的訪談法介紹
關於本研究,研究者採用的是生命史取向的訪談,此類型的訪談無 預設的結構,具有更寬廣的空間和接近性,Fontana 和 Frey (1951)提到 了無結構性的晤談能夠克服結構式晤談的兩項基本錯誤:一是受試者只 回答了受訪者的問題,二是受試者讓自己的感覺影響了自己,使得研究 者企圖以預先設計的分類來理解行為,反之,無結構的訪談則企圖了解 社會中成員複雜的行為,而不強加預設的分類(引自許育光,2000)。
然而,本研究中所謂生命史取向的訪談較接近「無結構式訪談」、「口 述歷史」、「傳記式訪談」等,從相關文獻中發現「生命史」、「傳記」、
「自傳(autobiography)」、「生命過程研究(life course research)」、
「生命史(life history)」、「生命故事(life stories)」、「口述史(oral history)」、「生命傳記(life biography)」、「生活史(life history)」、
「生命歷程(life course)」等名稱雖異,但精神相似(丁興祥等譯,2002;
王麗雲,2003;黃瑞琴,1991;潘慧玲,2004)王麗雲在其〈自傳/傳 記/生命史在教育研究上的應用〉一文中則將相關概念統歸類於「傳記 法(biographical method)」的研究領域,視為一「集合」概念,因研究 者界定不同而在名詞釋義上有些微出入,但是共同的特色皆是一種透過 文字表達生命歷程的書寫形式,強調個人在所處社會情境脈絡中的主觀 經驗與知覺,同時也重視脈絡性與歷史性(王麗雲,2000:6)。
由上述可知,本研究是採開放式的態度讓研究對象自行決定敘說的 重心、結構及順序等,依自己的主體意識選擇建構自我圖像,類似德國 社會學者Fritz Schütze(1977)年所提出的「敘述訪談法」,但由於與 指導教授討論對此方法做了些微的調整,並非全然的依循「敘述訪談 法」,像是逐字稿的轉譯有適時加入標點符號,因為研究者以為在轉錄 的過程中已經隱含有研究者的分析觀點,而且訪談完畢後立刻轉錄是印
由上述可知,本研究是採開放式的態度讓研究對象自行決定敘說的 重心、結構及順序等,依自己的主體意識選擇建構自我圖像,類似德國 社會學者Fritz Schütze(1977)年所提出的「敘述訪談法」,但由於與 指導教授討論對此方法做了些微的調整,並非全然的依循「敘述訪談 法」,像是逐字稿的轉譯有適時加入標點符號,因為研究者以為在轉錄 的過程中已經隱含有研究者的分析觀點,而且訪談完畢後立刻轉錄是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