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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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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下,突破現行的政策和活動範圍都可稱為教育改革(張芳全,1997:

194)。教育改革內容甚廣,舉凡法規、制度、管理、課程、教學訓導和 輔導等涵括在內(吳清山,1996:3)。

本研究所指之教育改革為黃炳煌教授 1976 年回國後參與至今的相 關政策擬定,包含所參與民間團體或政府機構所執行的課程相關編輯、

審議、規劃召集等工作內容以及其所發表有關教育改革的報章雜誌、專 書著作還有實際課堂的教學等。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教育改革推手黃炳煌教授為例,因其在美國擁有14年的 生活經驗,黃教授在美國打工一年(1963)後,於哥倫比亞大學

(Columbia University)攻讀教育學碩、博士(1964~1970),於畢業 後擔任南卡莫里斯學院(Morris College, South Carolina)教授 (1970

~1975) 以及院長,還有美國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教育 學院訪問學者(1988~1989)。本研究範圍即研究對象1963~1976年以 及1988~1989年於美國生活的背景以及1976年迄今參與台灣教育改革 的部分。

二、研究限 制

(一)類推?

本研究屬於個案研究,故類推的空間有其本質上的限制,但因為 本研究個案其文化背景的特殊性,使本研究具有「議題性」,而不僅是 一般廣泛的人生故事,其所探討的異文化經驗,仍使其保有相似範疇 的類推可能,其在教育改革上具有一定的意義。因此,研究者以為即 便有大量類推的限制但仍不失具有研究的價值。

(二)故事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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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個故事是完全真實的,沒有一種經驗的觀點是中立的,沒有 一個故事能單一的、真正的再現,它們都已被重新建構、被再脈絡 化。建構的依據是我們現在在哪裡,而不是那個時候在哪裡,這不 是一個隨機的過程,在生活故事的後面有一個後設敘說,也就是故 事的故事。這個故事的故事也就是生活史(life history)是講者、

聽者一起說的故事(歐用生,2004:103)。

因此,敘說的過程難免與真實有差距,因為當故事透過回憶的方 式,加上語言轉述,都是一種再現,加上時間空間的過渡,口述的資料 不免有些限制,另外,一個人的動機包括了自己清楚知道的表面因素,

也包括了一個人會拒絕承認的、深層的、困擾的因素(Lubin, 1972:

163)。因此,研究者除了引用口述的資料外,會再加上研究對象的著作、

會議紀錄、手稿等歷史性資料作為輔證,將生命故事在特定的歷史情境 中定位,將生命故事定位為歷史時間中的社會現象。

儘管不能保證做到百分百真實的呈現,即便研究對象可能選擇性 的建構自己的生命圖像,但Lubin(1972)曾說:人們帶著自己的衝突 從生命的一個階段到另一個階段,每個發展階段都會在下一個階段留 下痕跡 (引自丁興祥等人譯,2006) 。因此,研究者會努力發覺烙印在 研究對象的生命痕跡。

(三)故事與書寫的客觀性?

敘說研究使故事提供者和研究者一起在過程中詮釋故事,尋找自己 和他者更廣大的理解,我們可以重新喚起我們的記憶,重新思考我 們的存在,以及重新思索我們所參與社群的轉變可能。(Clifford, 1988:24)。

因此研究者在書寫時,盡量排除全然主觀詮釋,但認為生命敘說是 敘說者及研究者彼此合作共構的歷程,文本中定含有研究者的意識成 分,因此研究者採開放式的訪談避免在生命故事發展中主觀引導,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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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書寫時,提供多元向度的資料以及呈現各種可能的詮釋。關於此部分 第三章研究方法會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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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探討異文化經驗之意涵以及分析相關研 究;第二節概述美國文化,特別是指研究對象所待之時空,美國60~

70 年代,以及紐約與南卡羅萊納的特色;第三節勾勒研究對象參與教 改時(1976~迄今)台灣教育改革的面貌;第四節討論實踐教改之意 涵,特別針對「實踐」的範疇與意義作說明。

第一節 異文化經驗之意涵

ㄧ、文化對人產生影響

「文化」一詞原為西文culture 的譯文,衍生自拉丁文 cultura,本 意為用犁鬆土,以利作物栽培,引申為培養助長個人心靈的發展(引自 余懿嫻,2004)。至今,牛津線上辭典(2007)中對「culture」的解釋 包含五種層面:生活方式;藝術、音樂、文學;信仰、態度;培養、成 長;細胞、細菌。

「文化」一詞最早的定義,見於Burnett Tylor(1871)所著《Primitive Culture》一書:「文化包括人之所以成為社會成員而具備的知識、信念、

藝能、道德、法律、風俗、以及其他各種能力與習慣的總和之謂」(引 自余懿嫻,2004)。

Max Weber(1864-1920)認為:文化首先是被傳遞的,它是一種遺 產或一種社會傳統的構成。文化是經由學習而來的,它並非是人類遺傳 構造的呈現,它世世代代不斷地被繼承和創造。它總是共存於人類特定 共同體,文化既是人類社會互動系統的產物,也是這些互動系統的決定 因素(引自高宣揚,2002:77)。

Clifford Geertz(1975)強調:文化基本上是一種以表達意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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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化是人類生活的總合

2. 文化是個人自社群中所獲得的社會資產 3. 文化是思考、感覺和信念

4. 文化是行為所抽離出來的理念 5. 文化是人類學家的研究理論 6. 文化是共同學習的寶藏

7. 文化是處理不斷發生類似問題的標準化指標 8. 文化是已習得的行為

9. 文化是建立行為規則的一套機制

10. 文化是適應外在環境,並調整自己和他人相處的一套技術 11. 文化是歷史的沈澱物

Raymond Williams 提出一般文化的三大特點,首先,一般文化是指 人類理智、精神和美學發展的一般過程;第二,文化是一個民族、一個 時代或一個群體的特殊生活方式;第三,文化是指理智的、特別是藝術 活動的作品與實踐(引自高宣揚,2002:78)。

Louis Kroeber(1952)認為「文化」是人類存在的最高層次(the highest level),關乎價值與意義的認知,也主張「文化」現象必須預設「社會」

的存在,「社會」又必須預設「個人」(person)的存在(引自余懿嫻,

2004)。

Ernst Cassirer(1979)對文化一詞的界定:所有不同形式文化的主 要目的,均在建立一個思想與情感的感通世界(a common word of thought and feeling),一個超乎個人夢想、隨性所適的人道世界(a word of humanity)(引自余懿嫻,2004)。

賈馥茗、田培林以文化教育學觀點而言,認為「文化」乃是一種「歷 程」,即人類由其自己內在的本性,所產生出來的「自由創造」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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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活動;「文化」乃是一種「最高目的」,也就是「止於至善」的善;「文 化」乃是人類精神活動所創造出來一切價值的總體。比較狹義的看法,

認為只有文明,才算是真正的文化。

德國的教育哲學家,柏林大學教授包爾生,講到文化的本質時,他 以為人類的任務是要把上一代所有的優良文化產業「傳播」到下一代,

這種「傳播」就是文化。

從文化哲學的觀點出發,教育即是文化。教育本質的存在,乃是和 人類文化界中的存在相同,只是一種「連繫」的存在,這種聯繫的存在 既是「空間性」的也是「時間性」的,即是一種「繼續」,也就是「歷 程」。文化是一種價值的創造,但是其最後的成就,必須依附在事物方 面。

就文化發展的經過而言,我們可以得到兩個結論。第一,文化體系 多少含有一些民族性,所以任何一個民族的文化體系,多少的都要求獨 立的存在和發展。第二,相反的,任何一個民族的文化體系,都不能夠 完全關門,不受外來的影響,這些來自其他民族的影響可以用來補充自 己的文化內容,不過吸取新的文化成分之後,必須融解,消化,使其成 為自己文化體系中的一些內在的本質,反之,若只是無意義的模仿,那 新成分也就不會有什麼了不起的價值。

Pervin(1995)認為:文化對每一個人塑造的力量很大,平常我們 不太可能看出這塑造過程的全部力量(引自余懿嫻,2004)。

林建福(1997)提到,文化影響個人,而個人也能對文化有所貢獻、

修正或充實它,該社群的文化和個人是相互隸屬的。此種歷程結合了過 去的想法、當前獲致的知識與瞭解、以及對未來的抱負,其中過去的經 驗與目前的狀況,會激發對未來的志向。

周德禎(2001:79-86)從人類學觀點詮釋文化的定義,歸納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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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或事物;其次,「理念體系」,文化是指群體所具有的知識與信仰體 系,人類以此來指導行動;第三,「意義體系」,文化是只對一群體所共 同建構、共享的意義系統,它潛藏在前兩者底層,影響人們的學習、思 維與行動。

研究者整理上述文獻,採眾家之言將文化定義和說明如下:

(一)文化的定義:

1. 共存於人類社會中所具備的各種能力與習慣之總和。

2. 人類理智、精神和美學發展的一般過程。

3. 一個民族、一個時代或一個群體的特殊生活方式。

4. 理智的、特別是指藝術活動的作品與實踐。

(二)文化的特性:

1. 廣泛性:強調意義與價值的認知,存在於個人、社會之中。

2. 時間性:世世代代不斷地繼承和創造。

3. 地域性:隨著不同民族及其所在地理環境而有不同的文化。

(三)文化的目的:建立思想情感的感通世界。此處所言文化目的,

乃將文化視為有機體,研究者以為文化為一動態系統,其自身似一 種有機活動,其運作過程本身即為己身目的。

(四)文化與人的關係:文化與人相互隸屬,文化是經由與人互動學 習而來的,文化影響個人,個人調整、充實文化。

(五)文化對人的影響:對人產生強大,但卻不易見的塑力。

由上述整理中可以呼應第一章在研究目的與問題時,研究者所持研 究對象14 年的美國文化經驗將會對其產生影響的觀點。

二、異文化經驗對人產生影響

異文化是指相對於主體「原先位置」的文化,所謂「異文化」不僅 指異於主體成長環境之文化,凡是對於主體而言是陌生的文化,都是

「異」,例如:對一個出生嬰兒來說,其所投身的文化即是「異」。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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