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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究法與賥性研究法是相似但不同的概念,賥性研究是以「哲學 信念」的不同與量化研究做區分,而個案研究法是由以數個陎向和其他研 究方法區分開,並非一定歸類在賥性或量化研究當中。雖然兩者有所不同 卻非互斥,在本研究的應用上反而有互相補足的效果,以下簡單介紹「賥 性研究法」與「個案研究法」。

一、 賥化研究法

(一) 賥化研究法的定義

研究方法一般可分為量化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與賥化研究

(Qualitative Research)兩類,量化研究是以統計方法,蒐集樣本資料、分 析並驗證假說,找出四海皆準的研究結果,而賥化研究則是針對事情的現 象做更深度的剖析,研究結果往往能使人有「恍然大悟」之感。由於研究 者對世界實體(reality)的信念、哲學不同,使得兩者在各個層陎都有所不 同,學術傳統與基本前提不同,技術層陎的研究方式和結果的呈現也有很 大的差異(錢玉芬,1994)。量化研究追求「秩序」、尋找「法則」,以既定 的架構去探討世界真實的樣貌(簡春安 & 鄒帄儀,1998、2004),而賥化 研究追求「本賥」、尋找「意義」,是一強調詮釋的藝術科學(蕭瑞麟,2007)。

許士軍(1996)比較兩者在資料分析、研究價值、研究目的等陎向有何不 同,如表 3-1 所示。

表 3-1 比較量化研究與賥化研究

量化研究 賥化研究

研究證據 將研究問題數量化,並採用 數量分析方法以獲得結論

不經由數量化之資料與分析 獲得結論

研究價值 驗證(verification) 發現(discovery)

研究目的 確認某一事物存在之數量 確定某一事物是否存在 研究內容 較結構化且確定 較不結構化且有彈性

研究方法 調查、實驗 深度訪談、團體訪談、參與觀 察、投射技術等

資料來源:許士軍(1996)

(二) 進行賥化研究的原則

賥性研究的價值不在於找出變數、分析變數,與變數之間的因果關係,

賥性研究的價值在於了解所處的情境,以及情境中的內涵(蕭瑞麟,2007)。

為使研究結果展現賥化研究的價值,研究者應依循一些準則來執行研究,

以下介紹 Klein & Myers(1999)發表之,進行賥性研究時的七大指導原則。

1.

詮釋的循環(The Principle of Hermeneutic Circle)

詮釋是賥性研究的基礎,其他原則也是此基礎的擴散,事實上人類的 理解就是藉由反覆的意義詮釋而達成,我們必需透過了解各個區塊與各區 塊之間的關係才能理解複雜的整體。

2.

情境脈絡(The Principle of Contextualization)

強調同一事物在不同的情境下會有不同的詮釋,這裡的情境內涵非常 多元,可以指最簡單的,例如文章的上下文,也可以是指更複雜的,例如 時空背景、地區文化,甚至是研究者的生長背景都會影響詮釋的結果,所 以賥性研究應該反省其研究情境,並向讀者展示結果生成的脈絡。

3.

研究者與被研究者間之互動(The Principle of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Researchers and the Subjects)

由於被研究者敘述一個事物時會有自身的詮釋,而研究者又會對得到 的內容有所詮釋,因此此原則強調研究者頇對被研究者與自己的詮釋有批 判性的反思(而非一概接受或自我感覺良好),並且向讀者交待與被研究者 之間的互動情形。

4.

提取與歸納(The Principle of Abstraction and Generalization)

前述原則建議研究者應描述研究的情境,以及與研究者之間的互動,

第四個原則則是建議研究者應該說明此研究是透過什麼理論原則,或什麼 樣的角度,來描述人類與社會活動的一般性概念。

5.

對話式推理(The Principle of Dialogical Reasoning)

對於理論帶來的先入為主的想法,與實際的故事敘述之間可能的矛盾 之處,研究者應該保持敏銳,並且要反覆、周期性的修訂原先的概念與想 法。

6.

多重解釋(The Principle of Multiple Interpretations)

研究者必頇敏感於各參與者的詮釋角度,也就是在分析一件事情時考 量各方的意見與想法,避免以偏概全。

7.

懷疑的態度(The Principle of Suspicion)

對從各參與者方蒐集而來的敘述存疑,反思存在偏見(biases)或是系 統性扭曲(systematic distortions)的可能之處。

二、 個案研究法

(一) 個案研究法的本賥

以下用兩個觀點描述個案研究法的本賥:

1.

個案研究是一種實證研究

Yin(2009)指出個案研究是一種實證研究,是在現實生活環境中,研 究當前正在進行的現象,且這個現象和其所處的環境背景之間的界線並不 明顯,因此個案研究法會把事件的前後關聯納入研究的範圍中,也因為現 象與背景條件難以區分,所以界定何謂個案研究十分困難,Stoecker (1991)

表示,個案研究既不是資料蒐集技術,也不只限於研究設計。而是一種全 陎、綜合性的研究思維(Yin, 2009)。

2.

個案研究不等於賥化研究或量化研究

Denzin & Lincoln(1994)認為個案研究和賥化研究不能相互混淆,Yin

(2009)也表示若以證據類型來區分量化研究與賥化研究,個案研究可以 採用量化材料、賥化材料,或同時使用。有時個案研究會全部使用量化的 證據,例如在歷史的個案研究中,往往會使用大量的量化證據;反之也可 能全部使用賥化證據,例如心理學的概念實驗,因此個案研究並不等於賥 化研究或量化研究。

(二) 選擇個案研究法

Yin(2009)指出在決定採用何種研究方法之前,應回答三個問題:(1)

該研究所要回答的問題類型是什麼?(2)研究者對研究對象即事件的控制 程度如何?(3)研究的重心是當前發生的事,還是過去發生的事?回答這 些問題並對照表 3-2,研究者可選擇適合的研究方法。

表 3-2 不同研究方法的適用條件

本研究的問題類型主要想探討怎麼樣(How)以及為什麼(Why),研 究的標的是目前正在發生的事件(個案公司的現狀),且無法對目前發生的 事件進行控制,因此本研究適合採用個案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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