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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計劃運用相關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全國性火災案例問卷調 查作業、現行法規研析、實際案例驗證作業、學者專家座談會等方法,藉以 彙整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的相關議題,並提出研究成果及建議

。本計劃之方法及步驟分述如下:

一 、 文 獻 回 顧 與 重 大 火 災 案 例 分 析

本研究主要收集國外的相關論文、著作、期刊,整理出目前常用建築物 防火安全評估法的內容,並比較各種評估法的差異性:再針對國內過去重大 火災案例進行分析與探討。

二 、 全 國 性 火 災 案 例 問 卷 調 查 作 業

本計劃延攬國內火災統計、調查的專家學者,並委請消防署與全國各縣 市消防局的專家代表,針對近 10 幾年來台灣地區的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

進行全國性火災案例問卷調查作業,經過適當地分析、彙整與統計後,以獲 得該類建築物火災發生時間、地點、原因等基本資料,以及該建築物內、外 部的防火特性、鄰近區域的救災能力等等。

三 、 建 構 建 築 物 防 火 安 全 評 估 表

以前項全國性火災案例問卷調查作業的結果,來擴充台灣地區工廠類建 築物火災電子資料庫。另外,將前述問卷調查的結果,經過適當的統計分析 與彙整後,來強化前一年度防火安全評估表內之評估因素、權重數值、評估 值等相關內容之可靠性。

四 、 建 構 建 築 物 防 火 評 分 基 準

本研究計畫擬將前項的評分結果,依照評分基準分為五級,對於評分基

第一章緒論

準的定義,則參考國內外相關文獻資料、國內外產險公司的評估方法,以及 國內現行法令規範的要求,藉以得到防火評估基準的定義與評分結果之關係

,進而擬定適當的建築物防火評分基準。

五 、 實 際 案 例 交 互 驗 證 作 業

在產險公司的協助下,邀請國內現有高科技業者共同參與本計劃,並針 對其廠房建築物以本評估法、國內產險公司與國外常用的其他評估法,進行 實際案例交互驗證作業,比較其間的差異性,以適度修正本評估法的各項內 容,及提出其他各種評估法適用於本土建築物的條件範圍。

六 、 學 者 專 家 座 談 會

本研究計畫之前半期將舉辦專家座談會,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對於期間的 研究成果,提出階段性的審核,以及對於後半期的研究方向提出建議;另外

,在後半期將由產險公會協助,召集產險公司、製造業者代表,並邀請政府 相關單位人員等,針對本計畫的研究成果之適用性提出檢討,並對未來研究 計畫發展方向提出建議。

七 、 結 論 與 建 議

前述各項的研究結果,經專家座談會、各階段性審查會議考核後,將擬 定一套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作業流程與構架,並以國內實際 廠房案例與國內外常用的評估方法進行交互驗證作業,以此修正本研究的各 項結論;另外,在消防署與全國各縣市消防局的協助下,持續進行全國性火 災案例問卷調查作業,以擴充現有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電子資料庫,提供 後續研究發展之參考。

有關本研究在執行上述研究方法與步驟,其研究計畫流程如圖 1-1 所示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圖 1-1 整體研究計畫流程圖

(本研究整理)

參考國外相關文獻 研究的成果

建構火災案例專家問 卷調查表

國內重大火災案例 的分析與探討

全國性火災案例專家 問卷調查作業

建構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 評估表與防火安全等級基準

以國內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進行 實際案例交互驗證作業 選定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

全評估因素與權重數值

專家座談與階段性審 查會議意見整合

修正本評估法的內容及對其他評 估法的適用性提出建議

結論與建議 (修正)

專家座談與階段性審 查會議意見整合 (修正)

第二章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第一節 文獻回顧

目前國外的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系統中,較被廣泛採用且較具公信力者

,計有五種系統其內容要點分述如下:

一 、 瑞 士 點 計 畫 法 B - 8 , B - 9

(Gretener method):

瑞士火災預防中心(Swiss Fire Prevention Service)於 1973 年提出 的評估方式。該方法主要用於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評鑑,可作為建築物所 有人改善該建築安全性及保險業界評估保險費之依據。現今所使用的瑞士點 計畫法,多為 E.Bamert 所修正者。其主要評估的架構為計算評估對象物現存 之真實火災危險度 Ra(Actual)與其容許火災危險度 Rp(Permissible)作 比較,用以決定建築物是否合於安全的標準。

危險度 R=起火機率 A × 火災危險 B

=起火機率 A ×(潛在危險 P/防護對策 M)

B-8 Gretener M. Evaluation of Fire Hazard and Determining Protective Measures[Association of Cantonal Institutions for Fire Insurance (VKF) and Fire Prevention Service for Industry and Trade (BVD), Zurich 1973]

B-9 Gretener M. Fire Risk Evaluation Association of Cantonal Institutions for Fire Insurance (VKF)

[Society of Engineers and Architects (SIA) and Fire Prevention Service for Industry and Trade (BVD), Zurich 1980]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二 、 美 國 消 防 安 全 評 估 系 統 B - 2 , B - 3

(F.S.E.S.)

美國國家標準局火災研究中心(The National Bureau of Standards Center for Fire Safety)於 1970 年依據 NFPA 之「人命安全法規(Life Safety Code)」所發展出來的表單(Work Sheet)型式之評估法,分別對醫院、拘 留所、矯治所、公寓、旅館及辦公室等用途之建築物進行火災安全之評量。

本法乃將建築物之危險因素與 13 項安全因素分開考量;並對人命安全保護的 餘裕程度制定了四項對策如下:

1.火災擴大抑制對策。

2.初期滅火對策。

3.人員避難安全對策。

4.總體安全對策。

利用「等價之觀念」(Concept of Equivalency)將相關之安全因素與 危險因素相互抵銷(Trade-Off),使其各項差值恒大於等於零,以此確保建 築物防火安全的需求,並能控制所需的防火投資成本,在安全與經濟間取得 平衡點。有關其四項安全對策與安全因素之相關性如表 2-1。

三 、 英 國 愛 丁 堡 點 計 畫 B - 6

英國社會安全衛生部(The Deparment of Health Social Security─DHSS) 委託愛丁堡大學消防安全工程學系,以專家團(Delphi Group)仿照美國 FSES 之方式所完成的。但其所選用的基準並非「人命安全規範」,而是在 1971 年

B-2 Meacham BJ. The evolution of performance-based codes and fire safety design methods[NIST, 1996:8]

B-3 Chow WK, Lui CH. A proposed fire safety ranking system for karaoke establishments and its comparison with the NFPA-fire safety evaluation system.[Building and Environment

2002;37:647-656]

B-6 Marchant EW. Fire safety evaluation (points) scheme for patient areas within hospitals.[report,

第二章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所制定的「火災預防法草案(The Draft of Fire Precuation Act)」。該模 式選擇了 20 項安全因素如表 2-2,各因素間的關係以五個環狀層級來進行說 明,有關各層級的要領說明如下:

1.政策層級:以達到建築物整體安全計畫的目標。

2.目標層級:以人命安全、功能持續、財產防護、其他影響等為該層級 的要領。

3.對策層級: 以起火預防、擴大防止、避難逃生、緊急出口、消防救助 等為該層級的要領。

4 因素層級:選出 20 項安全評估因素與相對權重等為該層級的要領。

5.次因素層級:因各因素是由次因素構成,故以虛線表之。

本評估法在各層級之架構確定後,透過專家問卷及層級分析之方式,以 矩陣運算之原理求出 20 項因素之權重值如(表 2-2);並以總分之 70%為可 接受最低安全等級,以 20 項之總權重值為 100%為例,若評估結果之權重總 值大於 90%視為「良好」,於 70~90%為「可接受」,於 56~70%為「無法 接受」,低於 56%為「絕對無法接受」。

四 、 日 本 特 定 防 火 對 象 物 防 災 性 能 評 價 手 法 B - 5

日本現行法規對於日益多樣化的建築環境無法適用或達到應有之安全度 深感困擾,因此,針對日本消防法第十七條之二規定特定防火建築物中之百 貨商場、旅館飯店、醫院診所及複合用途等建築進行安全度的定量研究與分 析。該評估法以人命安全為考量主軸,並以下述三點為基本方針,對現有特 定建築物進行危險度分析:

1.火災時人員反應的行為。

B-5 Pan DC., Jian XW. A research of the life safety evaluation system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 for Department and Graduate School of Police Administration, Taiwan, 1996]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2.防災設施、設備的設置與管理。

3.防火對象物相關人員的防災意識。

對於安全因素選擇的部分,日本以 1975~1982 年間之火災案例分析來進 行抽取,並就防火對象物之以往資料、防災意識及受困者的避難經驗等進行 調查;利用矩陣表法及事件樹分析法 ETA(Event Tree Analysis)進行安全 度之分析;在安全對策上,該評估法把建築物再防護設計上之因子歸納成 34 項如表 2-3,即以「防火相關意識、體制與實施狀況」、「人與設備、設施之 反應」及「防災設施、設備等之狀況」等三大項為主;針對火災中不同階段

,每個安全對策項目有其相對應的對策,而該項目則為其所對應的「防火對 策別項目」有以下三種:

1.預防、發生、成長抑制對策。

2.擴大防止對策。

3.避難、救助對策。

至於,安全等級評價時需考量「總得分」、「防火對策項目得分」以及

「必須評估項目得分」三者之狀況,並同時加以整體之合併考量,最後等級 劃分為 S 級(安全),A 級(良好),B 級(尚可),C 級(危險),D 級(

非常危險)五個等級,其安全等級評價之標準,如表 2-4 建築物防火安全等 級評價基準表所示。

五 、 加 拿 大 國 家 研 究 院 的 FIRECAM TM 電 腦 評 估 法 B - 7

加拿大國家研究院為朝向性能法規發展,於 1987 年由加拿大公共行政部

、國家研究院建築研究所及國家火災實驗室合作,發展一套「火災危險度-成 本評估」FIRECAM TM 火災危害度評估軟体,針對其國家境內住宅與辨公事建

B-7 Guo JT, Xiong GH. A study on fire suppression evaluation model used in the fire risk evaluation computer model.[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 for Department and Graduate School of Police

第二章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築物所發生火災事件,加以整理後,找出其火災與消防影響因素及發生機率

築物所發生火災事件,加以整理後,找出其火災與消防影響因素及發生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