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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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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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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 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

(2) (本部計畫編號) 094-301070000G3-038.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 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研究主持人:葉世文 協同主持人:黃玉麟 研 究 顧 問 :陳弘毅、蕭肇寶、張慶進 研 究 員 :紀人豪、蘇鴻奇 研 究 助 理 :陳政洞.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

(3)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RESEARCH PROJECT REPORT. Construction of Fire-prevention Safetyevaluation Method for High-tech Factory Buildings and Verifications on Real Examples BY YE, SHI-WEN HUANG, YUE-LIN CHEN, HUNG-YI HSIAO CHAO-PAO GILBERT CHANG CHI, REN –HAO SU, HUNG-CHI CHEN, CHENG-DUNG December, 2004.

(4) 目次. 目次 表次 .......................................... Ⅲ 圖次 .......................................... Ⅴ 摘要 .......................................... Ⅵ 英文摘要 ...................................... Ⅶ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對象 .................... 4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 6 第二章 文獻回顧探討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 9 第一節 文獻回顧 .......................... 9 第二節 重大火災案例分析與探討 ........... 27 第三章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 ......... 31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全國性火災案例調查 ............... 31 選定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細項目 ..... 39 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細項目的權重分析 47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表 ... 52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整體防火安全等級 . 58. 第四章 實際案例交互驗證作業 ................... 61 第一節 實際案例驗證作業 ................. 61 I.

(5) 目次. 第二節 實例驗證結果與分析 ............... 69 第三節 實例驗證結果與討論 ............... 9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03 第一節 結論 ............................ 103 第二節 建議 ............................ 106 附錄一 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調查統計表(450 例) . 109 附錄二 本計畫歷次重要會議記錄及回應情形 ....... 129 參考書目 ..................................... 145. II.

(6) 表次. 表次 表 2-1. 美國 FSES 評估法安全對策與安全因素關係表................ 19. 表 2-2. 英國愛丁堡點計畫法第四層級安全因素與其對應權重值 ....... 20. 表 2-3. 日本特定防火對象物防災性能評價手法矩陣表............... 21. 表 2-4. 日本建築物防火安全程度評價基準表....................... 22. 表 2-5. 加拿大 FIRECAMTM 電腦評估法之 15 個互相連結的子模式 ......... 23. 表 2-6. 國外五種建築物火災危險評估法之比較表................... 24. 表 2-7. 安聯保險公司評估法(ARC)火災危險度評估表................ 25. 表 3-1. 台灣地區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調查表..................... 36. 表 3-2. 各縣市消防局提供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的數量表 ........... 37. 表 3-3. 台灣地區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的相關統計資料表 ........... 38. 表 3-4. 20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 57 項細項目的權重數值表 ......... 43. 表 3-5. 20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 4 項防火安全對策之關係表 ........ 46. 表 3-6. 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專家問卷調查表..................... 49. 表 3-7.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表......................... 55. 表 3-8. 工廠類建築物防火安全等級基準表......................... 59. 表 4-1. ○○半導體高雄第 5 廠防火安全評估結果表(本研究) ......... 74. 表 4-2. ○○半導體高雄第 5 廠防火安全評估結果表(ARC) ............ 77. 表 4-3. ○○微電高雄廠防火安全評估結果表(本研究)............... 79. 表 4-4. ○○微電高雄廠防火安全評估結果表(ARC).................. 82. 表 4-5. ○○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防火安全評估結果表(本研究) ..... 84. 表 4-6. ○○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防火安全評估結果表(ARC) ........ 87. 表 4-7. ○○電路股份有限公司防火安全評估結果表(本研究) ......... 89. 表 4-8. ○○電路股份有限公司防火安全評估結果表(ARC) ............ 92 III.

(7) 表次. 表 4-9.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防火安全評估結果表(本研究) ......... 94. 表 4-10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防火安全評估結果表(ARC) ............ 97 表 4-11 實例驗證作業各案例評估結果比較表 ...................... 102. IV.

(8) 圖次. 圖次 圖 1-1 整體研究計畫流程圖 .............................................................................. 8 圖 3-1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系統建構流程圖 ............................ 35 圖 4-1 實例驗證作業各案例評估結果比較圖 .............................................. 101 圖 7-1 台灣地區工廠類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的整體架構圖 .................... 105. V.

(9) 摘要. 摘. 要. 關鍵詞:權重數值、防火安全評估因素、防火安全等級、實例驗證 本研究在內政部消防署與各縣市消防局的協助下,持續針對近十年來 台灣地區工廠類建築物,進行全國性新增火災案例調查作業,以擴充火災案 例電子資料庫,截至目前共計獲得 450 件各類工廠建築物火災案例,本研究 將根據調查結果,統計台灣地區各類工廠類建築物火災發生原因、損失程度 、傷亡人數、發生時間等統計資料;根據專家座談會的結果與重大高科技廠 房火災事件的原因,適度調整火災案例專家問卷調查表的內容,並委請前述 各縣市消防局的專家代表,對前述案例進行問卷調查作業,藉以修正 93 年 度權重數值的結果。 本研究定出高科技廠房建築物的防火安全評估之架構,包含3大目標 、4個安全對策、20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 57 項細項目,並探討彼此的相 互關係。因此,本研究針對高科技廠房建築物,定出其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 表與防火安全等級基準,期望能以數個量化數據來表現其建築物的火災危險 程度;並在產險公司的協助下,針對數個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進行實例驗證, 以本評估法與安聯保險公司評估法進行交互驗證,藉此修正本研究評估法的 內容,以及提出安聯保險公司評估法的適用條件,並完成本土化高科技廠房 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 VI.

(10) Abstract Keywords: Weihgted value, Fire safety factors,Fire risk grading, Verifications on real examples This is a 3-year project and now it is the third year. With the assistance of National Fire Agency and all of the local government Fire Bureaus, the investigation of last ten year fire disaster cases has been continuously processed. So far the total quantity are more than 450 cases. The fire cause, damage extent, fire casualty and fire occurrence time will be analyzed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results as well as the. forum. discussion. with. experts,. a. questionnaire. will. be. modified and surveyed. The weight values of all of the fire causes established in last year will then be revised after all of the above work is completed In the second-year project, an evaluation method for the fire risks of high-tech factories has been suggested. In that method 3 goals, 4 safety strategies, 20 fire safety factors and 57 detail items. were. built. and. related.. In. this. year. the. suggested. evaluation method will be used to evaluate the real examples in site and be compared with the evaluating results by some insurance company’s. existing. international. method. insurance. which. company.. is After. basically the. from. famous. comparisons,. the. suggested evaluation method will be checked and modified in order to be more practical and reasonable. Hopefully, a local evaluation method. for. the. fire. risks. of. high-tech. factories. can. be. established.. VII.

(11) 第一章緒論.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最新的火災統計資料,台灣地區每年平均火災發生次 數約為 12,086 件,每年平均合計死、傷人數約為 953 人,每年平均直接財產 損失約為新台幣 35 億元;雖然,近三年來每年火災發生次數有逐年遞減的趨 勢,但每次火災所造成的直接財物損失卻反有上升之趨勢,如 2004 年每次火 災的直接財物損失約為 2002 年的 1.57 倍,2001 年更是約為 2000 年的 7.5 倍,約為 2002 年的 6.8 倍,由上述火災統計的結果可知,近年來,台灣地區 單一火災事件的危害程度有日益嚴重之趨勢,此乃都市人口密集,建築物逐 漸朝向高層化、地下化、複合使用化等方向發展所致;加上一般民眾防火意 識不足,經常隨意變更建築物用途,大量使用易燃裝修材料,以及破壞建築 物的防火區劃等情形,使許多原可避免的重大火災事件發生。 此外,引用本團隊於 93 年度的研究成果 A-1,各類用途建築物之起火機率 的年平均值,以工廠類建築物 1.41×10-5 次/年.平方公尺為最高,住宅類建 築物 6.71×10-6 次/年.平方公尺為次之,營業類建築物 6.19×10-6 次/年. 平方公尺為再次之,其他類建築物 2.45×10-6 次/年.平方公尺為最低,其中 工廠類為其他類之 5.8 倍;另外,在各類工廠建築物火災的平均直接財務損 失之統計資料方面,以電子科技類建築物為新台幣 926,400 千元/件最高,傳 統製造類建築物為新台幣 22,434 千元/件次之,塑化科技類建築物為新台幣 17,679 千元/件再次之,其他製造類建築物為新台幣 14,350 千元/件為最低 ,其中電子技類約為其他製造類的 64.6 倍。由此可見,台灣地區高科技類建. A-1. 陳建忠,陳弘毅,黃玉麟,梁棟詮,紀人豪,蘇鴻奇,沈建宏,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與最佳設計之研. 究[93 年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1.

(12)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築物的火災事件,不論是在火災風險與損失程度的嚴重性,實在不容被忽視 ;況且高科技產業發展一向是台灣經濟成長的重要指標,此類建築物一旦發 生重大火災事件,除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及對消防搶救人員的安全亦 造成嚴重威脅外,對整體國家經濟發展與社會形象,皆造成嚴重危害。其中 影響較為重大與特殊者如:民國八十五年十月十四日新竹科學園區華邦電子 公司第三廠重大火災、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三日新竹科學園區聯瑞積體電路公 司重大火災、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新竹科學園區天下電子公司重大火 災、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新竹科學園區世大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火 災、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四日桃園中壢工業區鴻源電路公司化學品洩漏事件、 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七日台北縣汐止東方科學園區大樓火災延燒近四十六小 時等等,顯示國內該類建築物火災的危害損失與日遽增。 近年來,台灣地區大部份高科技產業的業者,對於其工廠類建築物的防 火安全評估日益重視;然而,目前台灣尚缺乏一套足以使政府、業者及保險 公司皆能信服的防火安全評估法,致使龐大的再保市場淪為外國保險公司的 天下,不僅保險費率居高不下,一旦發生火災其後續衍生的理賠爭議亦不曾 中斷。然而,以國外較具公信力的相關研究而言,甚少針對工廠類建築物為 研究對象,如英國愛丁堡點計畫法. B-6. 為醫院,美國消防安全評估系統 (Fire. Safety Evaluation System─FSES)B-1 為醫院、公寓、旅館、辦公室等,日本 特定建築物的防火評估法. B-4. 為百貨公司等大型營業場所,加拿大火災危害度. 與成本分析的電腦評估法 FIRECAM TMB-7,為辦公室、住宅。所以,本團隊於 B-6. Marchant EW. Fire safety evaluation (points) scheme for patient areas within hospitals.﹝. report, Department of Fire Safety 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1982] B-1. Bukowski RW. Fire safety engineering in the pursuit of performance-based codes[Collected. Papers, NIST, 1996:10] B-4. Chen QC, Jian XW. An approach for the life safety system of building fire[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 for Department and Graduate School of Police Administration, Taiwan, 1995] B-7. 2. Guo JT, Xiong GH. A study on fire suppression evaluation model used in the fire risk evaluation.

(13) 第一章緒論. 93 年度研究計畫中,已對全國近十年來工廠類火災事件進行調查、統計與分 析,並根據前述結論提出一套具本土特色之工廠類建築物防火安全的初步評 估法。今年度將邀請消防界與產險業的學者專家加入研究團隊,藉由彼此的 專業分工,擴充現有的工廠類火災案例之電子資料庫,並合力檢討改進去年 提出的初步評估法,使之更符合國情、可靠且為各界所接受。另外,在產險 公司的協助下,以國內現有高科技廠房建築物為例,同時以本研究的防火安 全評估法與目前國外常用的再保公司之評估法,進行實作案例交互驗證作業 ,藉此修正本研究評估法的內容,以及提出國外再保公司的評估法之適用條 件,並完成本土化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最後再依據各項研究 成果對現行法規、規範提出建議;以確保高科技廠房建築物的公共安全,並 彌補法律條文的模糊地帶,確實解決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的研究課題 ,使本研究提出的防火安全評估法能為產險公司、製造業者、政府機關等各 界所接受,邁向性能式防火法規本土化的目標。. computer model[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 for Department and Graduate School of Police Administration, Taiwan, 1999] 3.

(14)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對象 本研究所指的高科技廠房建築物,以其產品類型包括半導體、光電科技 甚至於生物科技等,其建築物內部通常具有相當面積比例的無塵室作業空間 ,利用各種生產技術與設備,以自動或人工的方式,將原物料變成各式各樣 的高科技產品。但是由於各種廠房內部的製造過程中,使用各種加熱設備與 危險物品的程度不同,因此,具有不同的火災危險程度,然而目前台灣尚無 一套針對高科技廠房建築物的法定分類方法,雖然有部份的民間產險公司, 將高科技廠房建築物依照產業危險因子分成數種,但其分類原則皆依照國外 再保公司之相關規定,或是個別產險公司理賠的經驗,本研究倘若直接引用 可能會有難以適用的問題。而且由於本研究以國內火災事件的調查與統計, 以及專家問卷調查等為研究方法,倘若僅針對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進行全國性 調查作業,將可能造成火災事件數目太少的問題;反之倘若將工廠類建築物 分成太多類型,將造成提供火災案例與填寫問卷調查的消防單位之困擾,並 且模糊整體研究的焦點,況且其結果也可能造成某些類型案例過少的情形, 如此統計結果將因數量產生變異性過大的情形,將很難被人所接受。因此, 本研究先將工廠類建築物依其生產不同產品的特性,分為電子科技類、塑化 科技類、傳統製造類、其他產業類等四種,進行全國性火災事件的調查與統 計,以及專家問卷調查作業,利用其結果來修正 93 年度的研究成果。此後再 針對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進行更深入的相關研究。 本研究將上述四種類型的工廠建築物之分類原則定義如下: 一、電子科技類:指半導體、光電顯示、電器設備等製造、加工、分裝、儲 存、維修測試等作業場所,該類場所為目前國內產業發展的重心,一旦 發生重大事故,將對整體國家經濟發展與社會形象,造成嚴重的危害; 所以,本研究將此類建築物列為主要之研究標的物。. 4.

(15) 第一章緒論. 二、塑化科技類:指石油、塑膠、橡膠、製藥、生化、化工、油漆、塗料等 成品、半成品製造、加工、分裝、儲存等作業場所,該類場所一般歸類 於中、高度危險性工作場所。 三、傳統製造類:指木材、紙類、金屬類、石材、成衣、紡織等成品、半成 品製造、加工、分裝、儲存等作業場所,該類廠所一般需要大量使用人 力、原料、機械設備等工作場所。 四、其他產業類:除上述三類以外之作業場所,如汽車維修廠、倉庫等。. 5.

(16)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計劃運用相關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全國性火災案例問卷調 查作業、現行法規研析、實際案例驗證作業、學者專家座談會等方法,藉以 彙整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的相關議題,並提出研究成果及建議 。本計劃之方法及步驟分述如下: 一、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本研究主要收集國外的相關論文、著作、期刊,整理出目前常用建築物 防火安全評估法的內容,並比較各種評估法的差異性:再針對國內過去重大 火災案例進行分析與探討。 二、全國性火災案例問卷調查作業 本計劃延攬國內火災統計、調查的專家學者,並委請消防署與全國各縣 市消防局的專家代表,針對近 10 幾年來台灣地區的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 進行全國性火災案例問卷調查作業,經過適當地分析、彙整與統計後,以獲 得該類建築物火災發生時間、地點、原因等基本資料,以及該建築物內、外 部的防火特性、鄰近區域的救災能力等等。 三、建構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表 以前項全國性火災案例問卷調查作業的結果,來擴充台灣地區工廠類建 築物火災電子資料庫。另外,將前述問卷調查的結果,經過適當的統計分析 與彙整後,來強化前一年度防火安全評估表內之評估因素、權重數值、評估 值等相關內容之可靠性。 四、建構建築物防火評分基準 本研究計畫擬將前項的評分結果,依照評分基準分為五級,對於評分基. 6.

(17) 第一章緒論. 準的定義,則參考國內外相關文獻資料、國內外產險公司的評估方法,以及 國內現行法令規範的要求,藉以得到防火評估基準的定義與評分結果之關係 ,進而擬定適當的建築物防火評分基準。 五、實際案例交互驗證作業 在產險公司的協助下,邀請國內現有高科技業者共同參與本計劃,並針 對其廠房建築物以本評估法、國內產險公司與國外常用的其他評估法,進行 實際案例交互驗證作業,比較其間的差異性,以適度修正本評估法的各項內 容,及提出其他各種評估法適用於本土建築物的條件範圍。 六、學者專家座談會 本研究計畫之前半期將舉辦專家座談會,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對於期間的 研究成果,提出階段性的審核,以及對於後半期的研究方向提出建議;另外 ,在後半期將由產險公會協助,召集產險公司、製造業者代表,並邀請政府 相關單位人員等,針對本計畫的研究成果之適用性提出檢討,並對未來研究 計畫發展方向提出建議。 七、結論與建議 前述各項的研究結果,經專家座談會、各階段性審查會議考核後,將擬 定一套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作業流程與構架,並以國內實際 廠房案例與國內外常用的評估方法進行交互驗證作業,以此修正本研究的各 項結論;另外,在消防署與全國各縣市消防局的協助下,持續進行全國性火 災案例問卷調查作業,以擴充現有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電子資料庫,提供 後續研究發展之參考。 有關本研究在執行上述研究方法與步驟,其研究計畫流程如圖 1-1 所示 。. 7.

(18)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圖 1-1 整體研究計畫流程圖 參考國外相關文獻 研究的成果. 國內重大火災案例 的分析與探討. 建構火災案例專家問 卷調查表 全國性火災案例專家 問卷調查作業 選定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 全評估因素與權重數值 建構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 評估表與防火安全等級基準. (修正). 專家座談與階段性審 查會議意見整合 以國內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進行 實際案例交互驗證作業 修正本評估法的內容及對其他評 估法的適用性提出建議. (修正). 專家座談與階段性審 查會議意見整合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整理). 8.

(19) 第二章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第一節 文獻回顧 目前國外的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系統中,較被廣泛採用且較具公信力者 ,計有五種系統其內容要點分述如下: 一、瑞士點計畫法. B-8,B-9. (Gretener method):. 瑞士火災預防中心(Swiss Fire Prevention Service)於 1973 年提出 的評估方式。該方法主要用於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評鑑,可作為建築物所 有人改善該建築安全性及保險業界評估保險費之依據。現今所使用的瑞士點 計畫法,多為 E.Bamert 所修正者。其主要評估的架構為計算評估對象物現存 之真實火災危險度 Ra(Actual)與其容許火災危險度 Rp(Permissible)作 比較,用以決定建築物是否合於安全的標準。 危險度 R=起火機率 A × 火災危險 B =起火機率 A ×(潛在危險 P/防護對策 M). B-8. Gretener M. Evaluation of Fire Hazard and Determining Protective Measures[Association of. Cantonal Institutions for Fire Insurance (VKF) and Fire Prevention Service for Industry and Trade (BVD), Zurich 1973] B-9. Gretener M. Fire Risk Evaluation Association of Cantonal Institutions for Fire Insurance (VKF). [Society of Engineers and Architects (SIA) and Fire Prevention Service for Industry and Trade (BVD), Zurich 1980]. 9.

(20)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二、美國消防安全評估系統. B-2,B-3. (F.S.E.S.). 美國國家標準局火災研究中心(The National Bureau of Standards Center for Fire Safety)於 1970 年依據 NFPA 之「人命安全法規(Life Safety Code)」所發展出來的表單(Work Sheet)型式之評估法,分別對醫院、拘 留所、矯治所、公寓、旅館及辦公室等用途之建築物進行火災安全之評量。 本法乃將建築物之危險因素與 13 項安全因素分開考量;並對人命安全保護的 餘裕程度制定了四項對策如下: 1.火災擴大抑制對策。 2.初期滅火對策。 3.人員避難安全對策。 4.總體安全對策。 利用「等價之觀念」(Concept of Equivalency)將相關之安全因素與 危險因素相互抵銷(Trade-Off),使其各項差值恒大於等於零,以此確保建 築物防火安全的需求,並能控制所需的防火投資成本,在安全與經濟間取得 平衡點。有關其四項安全對策與安全因素之相關性如表 2-1。 三、英國愛丁堡點計畫. B-6. 英國社會安全衛生部(The Deparment of Health Social Security─DHSS) 委託愛丁堡大學消防安全工程學系,以專家團(Delphi Group)仿照美國 FSES 之方式所完成的。但其所選用的基準並非「人命安全規範」,而是在 1971 年 B-2. Meacham BJ. The evolution of performance-based codes and fire safety design methods[NIST,. 1996:8] B-3. Chow WK, Lui CH. A proposed fire safety ranking system for karaoke establishments and its. comparison with the NFPA-fire safety evaluation system.[Building and Environment 2002;37:647-656] B-6. Marchant EW. Fire safety evaluation (points) scheme for patient areas within hospitals.[report,. Department of Fire Safety 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1982] 10.

(21) 第二章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所制定的「火災預防法草案(The Draft of Fire Precuation Act)」。該模 式選擇了 20 項安全因素如表 2-2,各因素間的關係以五個環狀層級來進行說 明,有關各層級的要領說明如下: 1.政策層級:以達到建築物整體安全計畫的目標。 2.目標層級:以人命安全、功能持續、財產防護、其他影響等為該層級 的要領。 3.對策層級: 以起火預防、擴大防止、避難逃生、緊急出口、消防救助 等為該層級的要領。 4 因素層級:選出 20 項安全評估因素與相對權重等為該層級的要領。 5.次因素層級:因各因素是由次因素構成,故以虛線表之。 本評估法在各層級之架構確定後,透過專家問卷及層級分析之方式,以 矩陣運算之原理求出 20 項因素之權重值如(表 2-2);並以總分之 70%為可 接受最低安全等級,以 20 項之總權重值為 100%為例,若評估結果之權重總 值大於 90%視為「良好」,於 70~90%為「可接受」,於 56~70%為「無法 接受」,低於 56%為「絕對無法接受」。 四、日本特定防火對象物防災性能評價手法. B-5. 日本現行法規對於日益多樣化的建築環境無法適用或達到應有之安全度 深感困擾,因此,針對日本消防法第十七條之二規定特定防火建築物中之百 貨商場、旅館飯店、醫院診所及複合用途等建築進行安全度的定量研究與分 析。該評估法以人命安全為考量主軸,並以下述三點為基本方針,對現有特 定建築物進行危險度分析: 1.火災時人員反應的行為。. B-5. Pan DC., Jian XW. A research of the life safety evaluation system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 for Department and Graduate School of Police Administration, Taiwan, 1996] 11.

(22)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2.防災設施、設備的設置與管理。 3.防火對象物相關人員的防災意識。 對於安全因素選擇的部分,日本以 1975~1982 年間之火災案例分析來進 行抽取,並就防火對象物之以往資料、防災意識及受困者的避難經驗等進行 調查;利用矩陣表法及事件樹分析法 ETA(Event Tree Analysis)進行安全 度之分析;在安全對策上,該評估法把建築物再防護設計上之因子歸納成 34 項如表 2-3,即以「防火相關意識、體制與實施狀況」、「人與設備、設施之 反應」及「防災設施、設備等之狀況」等三大項為主;針對火災中不同階段 ,每個安全對策項目有其相對應的對策,而該項目則為其所對應的「防火對 策別項目」有以下三種: 1.預防、發生、成長抑制對策。 2.擴大防止對策。 3.避難、救助對策。 至於,安全等級評價時需考量「總得分」、「防火對策項目得分」以及 「必須評估項目得分」三者之狀況,並同時加以整體之合併考量,最後等級 劃分為 S 級(安全),A 級(良好),B 級(尚可),C 級(危險),D 級( 非常危險)五個等級,其安全等級評價之標準,如表 2-4 建築物防火安全等 級評價基準表所示。 五 、 加 拿 大 國 家 研 究 院 的 FIRECAM TM 電 腦 評 估 法. B-7. 加拿大國家研究院為朝向性能法規發展,於 1987 年由加拿大公共行政部 、國家研究院建築研究所及國家火災實驗室合作,發展一套「火災危險度-成 本評估」FIRECAM TM 火災危害度評估軟体,針對其國家境內住宅與辨公事建. B-7. Guo JT, Xiong GH. A study on fire suppression evaluation model used in the fire risk evaluation. computer model.[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 for Department and Graduate School of Police Administration, Taiwan, 1999] 12.

(23) 第二章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築物所發生火災事件,加以整理後,找出其火災與消防影響因素及發生機率 ,透過大量火災案例為母數,建立一以火災案例為基準的評估系統。其評估 法之特色為以大量火災案例為資料庫,可隨時依各新增案例數加以擴增及補 充其權重,進行調整。所以,本評估法近年來除持續擴充其電腦資料庫,以 增加風險分析與成本評估的可靠度外,並積極針對其他用途類型建築物進行 相關研究。 FIRECAM TM 電腦評估法由 15 個互相連結的子模式連結組成如表 2-5 模 擬在起火劃空間使用了六種設計火災,用以計算其火和煙蔓延的結果,進而 評估住宅和辦公室用途建築物的人命危險度、防護成本及可能當成之損失。 此六種設計火災如下: 1.區劃空間出入門開啟的悶燒火災。 2.區劃空間出入門關閉的悶燒火災。 3.區劃空間出入門開啟的非閃燃有焰火災。 4.區劃空間出入門關閉的非閃燃有焰火災。 5.區劃空間出入門開啟的閃燃火災。 6.區劃空間出入門關閉的閃燃火災。 以上六種模式再分別和以下兩組參數結合,成為所有之可能火災情境組 合。 1.分成春/秋、夏及冬三種環境條件。 2.分為熟睡及清醒兩種人員意識狀態。 所有設計火災的可能數可以用下式求得: 設計火災總數=6(火災情境數)×3(季節數)×2(意識狀態)×n(樓層數) 利用六種設計火災之火和煙蔓廷的結果,配合人員避難等模式計算,來 評估每一個火災情境下,住宅和辦公室用途建築物的人命危險度、防護成本 及預期損失。因此有關於建築物之火災危險度之判定,即由下列兩個參數( Parameter ) 來決定:. 13.

(24)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a.預期人命危險度。 b.預期火災損失費用來判斷。 綜合上述,本計劃將上述國外常用的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進行各項 相關議題的比較,如表 2-6。 六 、 慕 尼 黑 再 保 評 估 法 (MR) 慕尼黑再保公司為全世界最大再保險公司,其所用之火災風險評價(Fire Insurance Risk Evaluation)系統,以標的物內之各個具防火區劃(Fire area) 的建築物進行評估,其評估項目分為: 1.建築結構 (Construction / structural fire protection) 2.使用性質危險 (Occupational hazards) 3.消防防護 (Fire protection) 4.外部危險 (External hazards) 5.工廠安全管理(Plant safety / human element ) 每一項目內各含有不同細項,須查閱附錄中該軟體的查勘表及操作說明 書;其中軟體因具有保護裝置,須以接頭密碼鎖才得以開啟。 七 、 漢 諾 威 再 保 評 估 法 (HST) 漢諾威再保公司為全世界第五大再保險公司,有關其評估法為其轉投資 公司-漢諾威安全科技公司 (Hanover Safety Technique company, 簡稱 HST)製作。對於其火災危險評沽法所引用的評估項目,大致上與慕尼黑再保 公司(MR)評估法雷同,本研究將項目內容與視窗界面整理如下: 1.生產危險(Production Risk)。 2.建築結構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 3.消防設備 (Fire Protection)。 4.滅火設施 (Fire Fighting)。 5.安全組織 (Organization)。 14.

(25) 第二章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八 、 安 聯 保 險 公 司 評 估 法 (ARC) 安聯保險(AI)公司為全世界最大產物保險公司,其評估法的觀念大致與 上述兩者相同,差異較大者為安聯保險(Allianz Insurance) 所採用之方式 ,安聯保險內部有一風險管理部門(Allianz Risk Consultant department, 簡稱 ARC)負責風險評級(Risk Grading)的製作。 評估項目如下所述: 1.基準點 (依使用性質而訂) 2.製程危險(Process / Occupational hazards) 3.火載量及價值分佈(Fire load/Spread/Value concentration) 4.建築物結構 (Building Construction) 5.公用設備 (Utility) 6.管理 (Management) 7.消防防護 (Fire Protection) 8.保全 (Security) 9.附加條款 (Additional Perils) 10.營業中斷 (Business Interruption) 11.損害紀錄 (Loss History) 12.危險資訊 (Risk Information) 上述每個大項各有其子項,惟其子項項目不多,不需輸入基本資料,僅 須填入主觀判斷的點數,點數的填入分為現狀(As is)及改善後(To be)兩種 ,並依情況填入意見(comments)欄。該評估系統須仰賴專業人員填入各別分 項分數,填分依據則訂有詳盡的技術手冊(Technical Manual),後述將作進 一步的說明。由於 ARC 之評分為各項直接填入表 2-7,故其主觀及專業性較強 ,但其填表製作快速,標的物的危險評級結果極快取得,對一個系統初建者 頗為有利。 ARC 的評級分數分佈為 50-500,分數愈高代表危險性愈小,安全性愈高 15.

(26)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核保準則依據危險等級如圖上的落點而定,如下圖所示,任一使用性質建 物之基準點對應一危險分數,而區分為優良(Excellent)、良(Good)、普通 (Average)、低於普通(Below average)、劣(Poor)、不可承受(Unacceptable) ;核保人員在危險評定人員給予結果後,即能依此決定承保與否及費率競價 之可行性。其中的使用性質建物之基準點應隨著最新出險的統計資料修正, 評級標準也依各單位風險控制與市場性進行討論,核訂該分數的準則。. 小 結 前述第一至第五種評估法,其適用的評估對象並非針對高科技廠房建築 16.

(27) 第二章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物,但由於其可靠度在國際上較被認可,因此本研究在建構高科技廠房建築 物的防火安全評估法時,仍以這五種評估法為基礎,配合國內重大火災案例 的常見起火原因,各縣市政府消防單位代表的專家問卷調查的結果,再予以 適當調整,獲得台灣地區高科技廠房建築物的防火安全評估法。至於,本研 究評估法應用於實際建築物的可靠度之驗證方面,本研究由第六至第八種再 保公司的評估法之中,選擇一套評估方法,以國內數個實際的高科技廠房建 築物,同時與本研究評估法進行實例驗證,有關這三種評估法的內容差異比 較,與選擇評估法的理由如下所述: MR 與 HST 評估法二者採用的模式及評估項目大致相同,其特性為皆須輸 入相當多的資料才能作出完整的判斷,但 MR 對資料不全時仍能顯示其評估等 級;惟其評級範圍較為寬廣,意即該方法將告知可能的落點,給予上、下限 值。此外 MR 的方法尚有一優點即是依照所輸入的資料情況,其內部具有相當 之諮詢庫,適時顥示防災改善建議(recommendation)供使用者參考,此為 其他方法所不及。又 MR 對分項評定為極差等級(分數為 5.0)時,必要求輸入 者說明理由(comments)及提出標準(k. o. Criteria)。 MR 的評分範圍為 1~5,1 為最佳,3 為普通,5 為最差,依照使用手冊(guide line)給予適當評分,平均總分則可作為核保依據,例如 3 以下為可承保,3-4 有條件承保,4-5 則列為不保,依此類推。至於 HST,評點範圍為 1~6,1 為 最佳,訂有使用手冊教導評分標準,核保準則約略為 1.0~4.3 可承保,4.3~5.0 有條件承保,5.0~6.0 不保。 整體而言,MR 及 HST 評分方法的運作模式極為相似,但 MR 對使用者而 言,其優點為只需半專業人員即能操作,只要將該有的資料問回填入即可, 日後資料更新時,僅須作局部修改,評定人員接受短期訓練,便能擔任評級 的工作,對於資料的蒐集,力求完整,期能獲得無上、下限範圍的評分結果 。實際執行上,上述兩者皆有資料過於繁複,資料蒐集過程中易引起業者與 評估人員困擾之缺點。. 17.

(28)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基於上述理由,本研究選擇以安聯保險公司評估法(ARC)為實例驗證的方 法,其理由如下所述: 1.無版權及軟體限制。 2.不須大量輸出入資料。 3.具一定程度技術人員評定。 4.有大型資料庫可供依循。 5.得以調整核保基準。 6.能修正資料庫權重。 另外,該評估法以國際大保險公司資料為公信力基礎,開發出該模式, 方法的評級分數分佈為 50-500,分數愈高代表危險性愈小,安全性愈高,核 保準則依據危險等級圖上的落點而定,任一使用性質建物之基準點對應一危 險分數,而區分為優良(Excellent)、良(Good)、普通(Average)、低於普通 (Below average)、劣(Poor)、不可承受(Unacceptable);評估人員在危險評 定人員給予結果後,即能依此決定評估標的物之安全等級,使用上十分方便 。. 18.

(29) 第二章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表 2-1 美國 FSES 評估法安全對策與安全因素關係表 安全對策 安全因素. 火災抑制. 初期滅火. (1)結構與高度. 人員移動. ***. (2)走道、出入口之內裝 材料. ***. (3)居室之內裝材料. ***. ***. (4)與走道間的區劃. ***. ***. (5)位於走道與居室間的 房門. ***. (6)防護區域的方向性. 總體安全. ***. (7)垂直開口. *** ***. ***. (8)危險區域的特性 (9)排煙設備. ***. ***. (10)緊急疏散路線. ***. ***. (11)手動火災警報. ***. (12)偵煙式探測器. ***. (13)自動撒水設備. ***. ÷2. 說明: 1.上表中"***"表示"非相關"之安全因素。 2.第(13)項中÷2 表示,建築物若設置自動撒水設備,則人員移動的不利因素 可以除以 2。 (參考書目 B-1). 19.

(30)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表 2-2 英國愛丁堡點計畫法第四層級安全因素與其對應權重值 編號. 安全因素. 1. 職員(staff). 9. 2. 病人和訪客(patients and visitors). 6. 3. 影響煙流動的因素(factors affecting smoke movement. 7. 4. 設有防護的區域(protected areas). 6. 5. 風管、管道間和孔洞空隙(ducts,shafts and cavities). 4. 6. 危險防護(hazard protection). 7. 7. 內部裝修(interior finish). 5. 8. 室內陳設(furnishing). 6. 9. 接近防護區(access to protection areas). 4. 10. 直接通往屋外出口(direct external egress). 4. 11. 歩行距離(travel distance). 5. 12. 樓梯間(staircases). 5. 13. 走道(corridors). 5. 14. 昇降機(lifts). 3. 15. 通訊系統(communication systems). 5. 16. 信號與標誌(sings and fire notices). 4. 17. 手動滅火器具(manual firefighting equipment). 3. 18. 照明設備(escape lighting). 5. 19. 自動滅火設備(auto-suppression). 3. 20. 消防隊(fire brigade). 4. (參考書目 B-6). 20. 權重值.

(31) 防火相關的意識、體制、實施狀況 人與設備、設施之反應 避難 員工 外來人員 場所 警報、滅火 防火管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組 訓 設 火 一 防 效 行 身 人 起 警 廣 滅 避 避 排空 織 練 備 源 般 災 力 動 體 數 火 報 播 火 難 難 煙調 之 設 意 及 狀 場 系 設 設 設 設 設 體 消 管 管 備 識 行 意 況 所 統 備 備 備 施 備 制 防 理 理 管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動 識 計 運 運 運 運 運 操 理 能 度 權 畫 檢 用 用 用 用 用 作 力 限 查 運 用. 、. 、. 火災的現象與人的行為 發生 A.火災發生 B.起火初期 C.著火物的火勢擴大 D.起火室火災形成 火 E.起火室火災形成 火焰 災 (閃燃) 煙 的 F.防火區劃內火勢擴大 火焰 進 煙 展 G.火勢擴及另一水平區劃火焰 煙 H.火勢擴及垂直區劃 火焰 煙 I.小計 人 a.發現 的 b.通報 反 c.初期滅火 應 d.避難誘導 消防 e.進入、救助、滅火 f.小計 I+f 火災結果(評估). 安全對策項 區劃 18 防 火 門 之 開 閉. 起火室 19 20 21 可 火 裝 燃 源 潢 物 使 材 質 用 料 量 設 備. 、. 31 警 報 設 備. 消防設備 32 33 34 滅 消 自 火 防 動 設 活 撒 備 動 水 上 設 之 備 設 備. (參考書目 B-4). 防災設施、設備等的狀況 構造 防火區劃 避難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主 空 外 水 垂 防 避 避 排 要 間 牆 平 直 火 難 難 煙 構 特 開 區 區 門 設 設 設 施 備 備 造 性 口 劃 劃 部 界 壁. 表 2-3 日本特定防火對象物防災性能評價手法矩陣表. 第二章文獻回顧與重大火災案例分析. 、. 、. 、. 、. 、. 21.

(32)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表 2-4 日本建築物防火安全程度評價基準表 安全等級. S 級(安全). 總分. 900 以上. 對策項目得分. 必須項目得分. 最終評定. 預防抑制 340. 三項對策項 目均達 75% 以上,且必須 項目達 50%. 對策項目別 得分與必須 項目得分之 較低者為其 等級. 擴大防止 280 避難救助 400 預防抑制 225. A 級(良好). 800 以上. 擴大防止 210 避難救助 300 預防抑制 170. B 級(尚可). 600 以上. 擴大防止 140. 三項對策項 目均達 60% 以上,且必須 項目達 50% 三項對策項 目及必須項 目達 50%. 避難救助 200 預防抑制 85 C 級(危險). 300 以上. 擴大防止 70 避難救助 100. D 級(非常危險) 不屬於上述四種情形者 (參考書目 B-5). 22. 三項對策項 目及必須項 目達 30%.

(33) 第二章文獻回顧探討與相關法規研析. 表 2-5 加拿大 FIRECAM 模式名稱. TM. 電腦評估法之 15 個互相連結的子模式. 縮寫. 目的. 建築物評估模式. BEVM. 計算起火可能性、危險度和其他火災特性的修正因素. 消防隊反應模式. FDRM. 計算消防隊反應、部署和介入的時間及機率等. 經濟模式. ECMD. 不但計算建築物構造和內容物的費用,而且計算被動式 和主動式防護及滅火系統的費用. 邊介構件失效模式 BEFM. 計算牆或樓板構件失效的可能機率. 設計火災模式. DFMD. 計算火災發生率和一個火災情境的發生機率. 火災成長模式. FGMD. 消防活動模式. FDAM. 計算介入時間和機率,並計算滅火和救助的效能. 居民反應模式. OCRM. 計算居民反應和避難的機率,及無居民反應機率. 煙流動模式. SMMD. 避難模式. EVMD. 火災延燒模式. FSPM. 預期死亡人數模 式 預期人命危險度 模式 財物損失模式 預期火災費用模 式. ENDM ERLM PLMD FCED. 模擬區劃空間中火災成長的情形,計算溫度及有毒氣體 濃度與時間函數關系. 依據建築物的溫度和有毒氣體的時間函數計算煙危害, 並計算櫢梯達無法逃生時的臨界時間 給定起火樓層、建築物人員數和避難目的地模擬建築物 的避難情形 使用邊界構件失效模式的邊界失效機率,來計算火災延 燒的機率 給定困陷建築物的人敗及火、煙的危害,計算建築物預 期死亡人數 基於所有可能火災情境的預期死亡人數,來計算建築常 盼人命總預期危險度 給定火和煙的蔓延及水的傷害性,計算建築物結構和內 容物的預期經濟損失 依據所有火災情境的財物損失,計算建築物總預期火災 費用. (參考書目 B-7). 23.

(34)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表 2-6 國外五種建築物火災危險度評估法之比較表 評估方法 瑞士點計劃法 比較項目. 美國 FSES. 英國點計劃法. 日本防災 性能評價法. 加拿大 FIRECAMTM. 由火災災例資 由人命安全法令 1. 因 素 選 定 無 ( 為 算 數 評 由電腦統計資料 中篩選(範圍較為由火災預防法中篩選 料中篩選(範圍 的來源 估法) 庫 最廣) 侷限) 防災硬體、軟體 防災準則、法規準 防災硬體、軟體及 及 供 消 防 隊 搶 則及工學計算性( 消防隊等 救之環境、設備 動態模式) 由專家決定(評定 用途危險要素因 影響危險度之 由火災事件調 3. 因 素 權 值 由火災案例統計 子,及考量建築物由專家(德爾菲) 各項因素間具 查資料轉換而 的決定 而來,比較客觀 的 新 舊 程 度 及 現決定,較為主觀 有比率關係 來,比較客觀 行法規的適用性) ,較為主觀 採用例外原則,決 4. 因 素 相 互 因素間呈現倍 採用因素間相互作 假 設 為 獨 立 關 各 因 素 互 為 相 互 定部分因素間的 間關係 數乘積之關係 用矩陣來表示 係 關係 關係 除「總體安全對策 對策階層與因素階 5. 因 素 階 層 各因素有其階 」外,其餘三個對 層中的所有要素均 與對策階 策僅與部分因素 段性能,因此, 有關聯,而在各因 層間之關 有關聯,但相同因 對策錦部分因 素在不同對策下有 係 素有關聯 素在不同對下其 不同的權值 權值仍然相同 五分法(相當安 計 算 預 期 死 亡 人 四分法(良好、可 6. 評 估 等 級 二分法(危險 二分法(危險或安 全、良好、容許 數及成本損失(以 接受、不能接受及 的劃分 危險、危險及相 標 準 化 數 值 由 使 或安全) 全) 絕對不能接受) 用者評估) 當危險) 從合計值、各對 由結果之危險度 四 個 對 策 必 須 同合計成單一數值與 7. 評 估 結 果 策得分及必須 及費用作安全評 時大於基準值,方基準值比對,衡量 項目得分來衡 認定上 估 能認定「安全」 其安全等級 量其安全等級 2. 因素的涵蓋 防災硬體、軟 防災硬體 面 體及消防隊等. 8. 整體之評估 靜態模式 性. 法規基準性(靜態法規基準性(靜態 災例基準性(靜 災例基準性 模式) 模式) 態模式). 醫院、拘留所、矯 百貨商場、旅館 辨公室及住宅(30 至所、療養院、公 醫院 飯店、醫院診所 寓、旅館、及辦公 樓內) 及複合用途 和實驗室大樓等 每一項因素有數項 每項因素有數 只表來衡量,但主 每項因素有數項 項指標來衡量 10. 現場調查 每 項 因 素 以 一 項要是以一指標來評 指標來衡量,每一 ,每一指標均有 表格上 指標來衡量 定因素等級,其他 指標均有其評定 其評定等級的 的指標只是作為修 等級的根據 根據 正的參考資料 實大量統計數值 相關權重調整容 11. 未來之適 需大量災例,修 計算調整容易 相關權重調整容易 、理論及實驗,修 易 用性 改不易 改不易 9. 限 定 評 估 一般建築 建築種類. (本研究整理) 24.

(35) 第二章文獻回顧探討與相關法規研析. 表 2-7 安聯保險公司評估法(ARC)火災危險度評估表 單位 地址 編號. 風險項目. 使用性質. 查勘編號. 國家. 查勘日期. 查勘者. 查勘者. 評分範圍 下標. 上標. 現況評分. 改善建議. 產業傳統危險因子 1. 產業基準點. 0.7. 0.9. 2. 製程/使用性質危險. 0.9. 1.4. 3. 火載量/延燒度/價值分佈. 0.9. 1.1. 4. 建築物結構. 4.1. 主要建築物. 0.8. 1.2. 4.2. 樓層. 0.9. 1.15. 4.3. 內部防火區隔. 1. 1.4. 0.9. 1.2. 5. 公用設施. 6. 管理. 6.1. 態度/整理情況. 0.9. 1.15. 6.2. 程序/規劃. 0.9. 1.15. 6.3. 維護情形. 0.9. 1.15. 7. 消防防護. 7.1.1 自動滅火設備. 0.5. 1. 7.1.2 特殊防護/滅火系統. 0.9. 1. 7.2.1 自動火及煙探測系統. 0.9. 1. 7.2.2 警報設施. 0.95. 1.05. 7.2.3 消防栓及水源供應. 0.9. 1.05. 7.2.4 手動滅火設備. 0.95. 1.05. 7.2.5 警報組織. 0.95. 1.05. 7.2.6 公用/私設消防隊. 0.95. 1.05. 7.1. 7.2. 8. 自動消防系統. 其他消防防護/防火系統. 保全. 8.1. 警衛服務. 0.95. 1.05. 8.2. 防盜服務. 0.95. 1.05. 25.

(36)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8.3 9. 廠區保全系統. 0.95. 1.05. 附加險. 9.1. 氣候/天然風險. 1. 1.4. 9.2. 社會風險. 1. 1.2. 9.3. 第三人風險. 1. 1.2. 9.4. 衍生性風險. 1. 1.2. 10. 營業中斷. 10.1. 產品/輸出. 0.9. 1.1. 10.2. 相互依賴度及偶發性. 0.95. 1.1. 10.3. 機具.公用設備及建築物. 0.85. 1.1. 10.4. 工具.模組及型式. 0.95. 1.1. 10.5. 資料處理/自動控制系統. 0.95. 1.1. 10.6. 環境影響面. 0.95. 1.05. 10.7. 外包狀況. 0.85. 1.1. 10.8. 偶發/緊急計劃. 0.95. 1.05. 11. 損失記錄. 1. 1.2. 12. 風險資訊取得. 1. 1.2. 營業中斷(BI)總得分 財產損失(PD)總得分 BI 風險等級因子 PD 風險等級因子. (產險公司提供). 26.

(37) 第二章文獻回顧探討與相關法規研析. 第二節 重大火災案例分析與探討 為了探討高科技廠房建築物火災的特性,作為後續研究的基礎,本研究 選擇近年來五件國內較重大且著名的火災案例,進行分析與探討結果如下: 一、聯瑞積體電路公司火災事件: 1.基本資料:本次火災事件發生於 86 年 10 月 3 日 17:40。 2.過程描述:目擊者看到火苗由抽風口竄出,於 17:45 分報警求救, 共計動員義消 180 餘人,因風管中仍有廢氣四處流竄,因此火勢數度 複燃,火警在 3 日晚間經過搶救後,消防人員檢查火場已無火苗後, 即行離去,但當晚 09:00 左右又發現火苗,消防隊再趕回撲滅,4 日凌晨 1:20 現場又有複燃現象,所幸未擴大延燒,4 日上午消防人 員將建築物的二、三、四樓窗戶打破以利向外排煙,一時之間現場充 滿刺鼻的化學藥品味,14:15 消防人員確定現場安全無虞後,僅留部 份人員留守,但 17:00 左右火場悶燒再起,此次再度延燒 10 小時, 5 日凌晨 3:00 左右才將火勢完全撲滅。本次火災經過 2 天延燒後, 經火場鑑識勘查發現起火點雖然在一樓,但火勢在密閉廠房經由管道 間、空調管到處延燒,因此火勢延燒至五、六樓,內部各樓層受損嚴 重。 3.損失情形:估計為新台幣 101 億,廠房全毀。 4.原因分析:起火位置於風管。 5.改善對策:科技廠房在進行酸毒氣排放時,應於排放管設置自動防護 系統,使用不可燃材質風管,並加裝化學異常偵測器與防洩、防爆裝 置。管道間、排熱管、煙毒管、酸毒管等頂樓出口應該標記清楚,並 裝設自動滅火設備。化學生產機台、氣體閥應裝設超溫、洩漏自動關. 27.

(38)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閉的開關。另外,外牆應避免封閉式,並應在標明緊急進口的位置。 二、天下電子公司火災事件: 1.基本資料:本次火災事件發生於 86 年 11 月 11 日 08:05。 2.過程描述:當天 08:20 新竹科學園區消防隊接獲報案後,調動園區 與附近地區的消防隊,以及園區內部化學災害緊急應變小組,支援各 種器具、設備到場。於 10:30 控制火勢,並持續作降溫與殘火處理 的工作,確定無複燃的顧慮後,消防人員開始撤離。下午 13:30 開 始進行火場鑑識勘查作業,發現起火點於一樓無塵室內部蝕刻區清洗 槽,燃燒區域多局限在附近範圍。 3.損失情形:3 億元,範圍為一樓廠房 300 坪,其中無塵室 60 坪。 4.原因分析:使用易燃性化學物品不慎所造成。 5.改善對策:針對原物料的製造過程進行危險程度分析,規劃適當地化 學物品的儲存、使用與防護措施,並加強內部人員的專業訓練及緊急 應變能力,設置消防栓及自動滅火設備。 三、鴻源電路板公司火災事件: 1.基本資料:本次火災事件發生於 89 年 7 月 4 日。 2.過程描述:桃園中壢工業區專門生產印刷電路板的鴻源電路板公司, 突然發生酸毒氣外洩,當場造成近 70 名員工,因走避不及而導致集 體中毒的情形。其中有 33 名員工,因吸入過量有毒氣體,產生嘔吐 、咳嗽、呼吸困難的現象,所幸經醫護人員搶救後,已經陸續出院。 外洩的酸性氣體則在公司配員配戴防毒面具進入工廠搶修後,酸氣不 再外洩。本次肇禍原因為內層死蝕刻線鹽酸添加槽的電磁閥控制器故 障,引發鹽酸添加過量,造成大量酸氣外洩。 3.損失情形:人員受傷 33 億元,生產線停頓。 4.原因分析:事故設備為濕式工作平台,因控制閥故障造成化學物品洩 28.

(39) 第二章文獻回顧探討與相關法規研析. 漏。 5.改善對策:落實檢修保養或定期更換。 四、東方科學園區大樓火災事件: 1.基本資料:本次火災事件發生於 90 年 5 月 12 日。 2.過程描述:台北縣汐止東方科學園區大樓,該棟建築物共有 220 個經 營單位,地下層有大型量販店屬於營業用途場所,1 至 3 樓主要為小 型商店、速食店、住家等屬於營業與住宅用途場所,4 樓至 26 樓則為 辦公室、工廠、倉庫等屬於工廠與其他用途場所,該建築物屬於大型 的複合用途建築物;而該次火災事件主要發生原因,為 3 樓住戶用火 不慎引起火災,大量高溫的濃煙經由管道間流竄至 16 樓,造成二次 燃燒並快速向上延燒,由於該建築物的消防幫浦故障後,無人重視而 未能即時修復,以致火災發生時,建築物的自動撒水設備無法發揮功 能,加上該棟建築物高度超出雲梯車救援能力,雖然火災發生在晚上 未造成重大傷亡,但整場火災歷時約 43 小時。 3.損失情形:造成新台幣 50 億元以上的損失。 4.原因分析:因人為疏失與用火不慎起火燃燒,管道間未設置防火填塞 ,有部份空間防火區劃遭到破壞,加上消防幫浦損壞故障,建築物高 度又超過消防救援範圍,所以,造成如此嚴重的火災損失。 5.改善對策: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與消防設備的檢修、申報與改善,並 加強內部人員的防災應變能力。 五、日月光半導體廠房火災事件: 1.基本資料:本次火災事件發生於 94 年 5 月 1 日 13:47。 2.過程描述:桃園中壢工業區日月光半導體廠房,當天疑似由於一樓鍋 爐房內的鍋爐不正常進水,造成鍋爐內部燃燒不完全,殘餘可燃性氣 體被引燃,形成爆炸燃燒,並經由管線及通道向其他空間擴大燃燒, 29.

(40)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 由一樓向上竄燒整棟樓,延燒近 6 小時,火勢才受控制,一至六燒火 災損毀嚴重。而且臨近 B 棟廠房,由於於起火建築物幾乎相連,以及 C 棟與起火建築物以天橋相通,所以亦受火災的波及煙損非常嚴重。 3.損失情形:目前初部估計超過新台幣 100 億元以上。 4.原因分析:疑似鍋爐故障引起殘餘可燃性氣體引火爆炸。 5.改善對策:加熱設備應有完善的超溫、洩漏自動關閉的設備,並落實 各區劃之間的防火填塞、防火閘門等設施。. 30.

(41) 第三章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 第三章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 目前國內在建築物防火安全的相關法規,如建築技術規則、消防安全設 備設置標準等,並未針對高科技廠房建築物的特性設立專門章節,且其法令 內容屬於「條文式」法規,雖然可以涵蓋各種用途之建築物,但其適用及可 靠性上仍嫌不夠周嚴完備。因此,建構一套可靠且符合國情的高科技廠房建 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在可以引用的法規與資料有限的情形之下,無疑是一 件極為重要且不容易達成的工作,且因為其評估作業的內容,探討層面涵蓋 甚廣,包括技術上、政策上、社會政策及人類的安全意識等。所以,本研究 在 93 年度研究計劃的基礎下,除了持續增加火災案例調查之結果外,將國內 近年來發生重大火災案例的主要起火原因,高科技產業公安部門代表的意見 ,以及本研究辦理全國性火災案例的專家問卷調查作業之結果納入,針對高 科技廠房建築物,適當修正 93 年度的研究成果,提出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表 與整體防火等級基準,將其過程與結果敘述如本章各節。另外,再參考現行 相關法規與產險公司的風險評估要領,選擇數個國內高科技廠房建築物,將 本研究評估法與其他評估法,進行實際案例的驗證作業,其過程與結果敘述 如第四章各節。所以,本計畫依循前述原則,定出本土化高科技廠房建築物 防火安全評估系統之建構流程如圖 3-1。. 第一節 全國性火災案例調查與分析 由於現存台灣官方的火災原因調查資料並未全面公開資訊化,加上過去 其他相關的研究也沒有針對工廠類建築物火災事件,進行全國性的火災案例 調查作業,因此,本研究在可以引用的數據或資料甚少的情形下,所幸在內 政部消防署的大力協助,於 93 年 2 月 26 日召集全國各縣市消防局火災預防. 31.

(42)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究. 課與調查課等相關代表,以及國內其他學者專家代表,討論全國性工廠類建 築物火災案例的調查表內容;由於台灣地區在 84 年消防署成立之前,對於火 災事件原因調查資料的內容保存不夠完整,因此,在 93 年度的全國性火災案 例調查作業,總計獲得近十年以來,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 452 件,且大部 分的案例皆集中在近 5 年內發生者,上述火災案例經本研究團隊成員仔細研 討後,將施工中建築火災或資料仍有爭議且驗證困難者予以刪除,經過篩選 後剩下 317 件火災案例。今年本研究在原有的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調查表 ,增加爆炸起火與投保種類兩項調查項目如表 3-1,並在內政部消防署持續協 助下,委請各縣市消防局持續提供轄區內新增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截至 目前累計獲得高科技類 32 例、塑化科技類 107 例、傳統製造類 216 例、其他 產業類 95 例,合計獲得 450 例,有關各縣市政府所提供的火災案例數量如表 3-2 所示。由表 3-2 顯示,本次調查作業所獲得之案例數量,以台灣中部為最 多,計有 184 件約佔 40.89%,其他地區依序為,台灣南部 140 件約佔 31.11% ,台灣北部 114 件約佔 25.33%,台灣東部 9 件約佔 2.00%,離島地區 3 件僅 佔 0.67%;前述結果可以提供政府相關單位,在調整各區域搶救人力、設備、 器材等資源分配上,以及各產險公司在修正區域保險費率差異的參考。 本研究將截至目前所收集到的火災案例,將各類工廠常見的起火原因以 定性的方式歸納如下: 一、電子科技類: (一).人為因素:人為動作或判斷錯誤、動火程序錯誤、外面承包商的 錯誤、安全衛生管理不當、防護設備使用不當、工具機械使用錯 誤、操作程序錯誤、安全檢查不落實等等。 (二).設備因素:機械設備故障、破裂、腐蝕、控制儀錶故障、壓力過 高、過熱、異常、未定期檢修、設計不良等等。 (三).環境因素:環境的溫度、溼度等氣候因素,以及照明不足、通風. 32.

(43) 第三章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 不良、設備機械設置不均等等。 (四).洩漏因素:在製程的作業場所中,常因危險物品的外洩、毒性物 品的洩漏(如氫氟酸 HF)、空氣漏入製程單元、製程廢氣的排放、 化學加熱槽的洩漏等因素造成火災發生。 (五).輻射因素:在許多高科技廠房皆有使用放射性物質,將有發生游 離輻射的潛在危險;另外,對於電效應干擾、靜電火花等非游離 輻射亦有相當的潛在危險。 二、塑化科技類: (一).人為因素:與電子科技類相同。 (二).環境因素:與電子科技類相同。 (三).設備因素:大致原因與電子科技類雷同,但易引起化學災害的設 備如鍋爐、加熱器、反應槽、儲槽、壓力容器、混合攪拌機器、 管線及附屬設備、幫浦及壓縮機等,其中又以管線及附屬設備的 比例最高,儲槽次之。 (四).製程失控:大部分化學物品皆屬不安定的物質,若未善加儲存與 防護,或是製程作業不當,將造成失控反應,產生劇烈的熱爆炸 、火災或毒性氣體大量外洩,其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命與財產 損失難以估計,如福國化工廠爆炸事件。 (五).其他因素:除以上因素外,在國外案例亦有因公共設施(電力、水 、蒸氣、瓦斯等)供應中斷、自然災害(颱風、地震、雷擊、洪水 等)、恐怖份子攻擊等因素造成災害的情形。 三、傳統產業類: (一).人為因素:大都因人員用火不慎、安全衛生管理缺失、機械設備 使用與維護不當、甚至遭人為縱火等因素造成災害。 (二).設備因素:在許多案例中,電器設備短路發生頻率為最高,由於 33.

(44)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究. 機械設備眾多,若無定期保養檢修,設備容易因使用久遠,內部 零件老化,引起電器設備短路而引起災害。 (三).管理因素:一般傳統產業經常於廠區內堆放大量成品、半成品, 若人為不善輕忽,引發火苗,往往火勢會迅速向四週延燒一發不 可收拾。 (四).分區因素:一般傳統產業對火災風險觀念較薄弱,加上產業發展 前景等外在因素的影響,常常在廠區內複合住宅、餐廳等不同用 途性質的場所,且未做到適當的管理與分區,因而引起許多火災 事件。 四、其他產業類: (一).人為因素:大致上與傳統產業類相同。 (二).設備因素:大致上與傳統產業類相同。 (三).管理因素:大致上與傳統產業類相同。 (四).分區因素:大致上與傳統產業類相同。 截至目前為止,今年度新增火災案例為 133 件,合計獲得火災案例為 450 件,本研究將上述火災案例進行台灣地區工廠類建築物火災火災案例的統計 與分析如表 3-3 所示。. 34.

(45) 第三章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 圖 3-1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系統建構流程圖 全國性火災案例問卷 調查與分析. 國內重大火災案例 的起火原因. 研討會既專家座談會 意見整合. 工廠類建築物 20 項防火安全評估 因素與 57 項細項目(93 年度) 選定高科技廠房建築物 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細項目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 估因素與細項目的權重分析 擬定高科技廠房建築物評 估標準與內容涵意 建構高科技廠房建築物建 築物防火安全評估表 擬定高科技廠房建築物建築物防 火安全等級基準(分 5 等級) (修正). 與其他評估法進行實際案例 評分結果研析與比對 專家座談與階段性審 查會議意見整合.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整理) 35.

(46)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究. 表 3-1 台灣地區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調查表 案件編號:. -. 1. 案例名稱. 2. 起火地址. 3. 起火時間. 民國. 4. 用途類型. □電子科技類. 5. 人員傷亡. 死. 6. 財物損失. 動產損失. (千元);不動產損失. 7. 樓層數目. 地下樓層. (層) ;地上樓層. 8. 建築物面積. 地面下. (m ). 總面積. (m ). 9. 建築物構造 □木造□磚造□RC 加強磚造□鐵皮屋□鋼筋混凝土造□鋼骨造□其他. 10. 使用年數. □10 年內(新的) □10~20 年內(中古) □20 年以上(舊的). 11. 幾何形狀. □四方形□工字形□口字形□ㄇ字形□L 字形□一字形□其他形. 12. 投保種類. □天然災害險(火災、水災、地震等)□社會危險(竊盜、縱火、罷工等) □第三人責任險 □其他類型險(如營運中斷) □以上皆無. 13. 起火原因. □不正確地使用火、電、瓦斯等□電器、機械等設備故障或損壞 □不正確地使用公共危險物品 □人為蓄意縱火 □其他不明原因. 14. 年. 月. 者. 起火點(場所): 起火層的延燒: 15 延燒情況描述 其他樓層延燒: 延燒至其他建物:. 36. 時. 分. □塑化科技類 □傳統產業類 □其它產業類. 起火樓層 起火層描述 描 述:. (本研究整理). 日. (人) ;傷. 2. 者. ;地面上. (人) (千元) (層) 2. (m ). 2. (層);爆炸起火情形: □有. □無.

(47) 第三章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 表 3-2 各縣市消防局提供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的數量表 編號. 地理 區域. 縣市 電子科 塑化科 傳統製 其它產 各縣市合 地理區域合計數目 造類 業類 計數目件 政府 技類 技類. 1. 基隆市. 1. 0. 0+2. 1+1. 2+3. 2. 台北縣. 1+1. 5+2. 10+17. 10+6. 26+26. 3. 0. 2. 3+2. 5. 10+2. 4. 北部 台北市 地區 桃園縣. 7+1. 3. 0. 1. 11+1. 5. 新竹縣. 3+3. 2+3. 3. 2+10. 10+16. 6. 新竹市. 4. 0. 0+2. 1. 5+2. 7. 苗栗縣. 0. 0+1. 1+2. 0. 1+3. 8. 0+1. 4+4. 6+5. 8. 18+10. 3. 6+2. 10+5. 1. 20+7. 10. 台中縣 中部 台中市 地區 彰化縣. 0. 15+5. 34+13. 9+4. 58+22. 11. 南投縣. 0. 6+3. 20+9. 4+3. 30+15. 12. 雲林縣. 1. 4+1. 17+7. 9. 31+8. 13. 嘉義縣. 0. 8+1. 7+3. 3+2. 18+6. 14. 嘉義市. 0. 1+1. 0+2. 0+1. 1+4. 15. 1. 5. 6. 3. 15. 16. 南部 台南縣 地區 台南市. 2. 0. 0. 0. 2. 17. 高雄縣. 1. 11. 14. 4. 30. 18. 高雄市. 1+1. 10+1. 5+1. 2. 18+3. 19. 屏東縣. 0. 0. 4. 0. 4. 20. 東部 宜蘭縣 地區. 0. 1. 4+2. 1+1. 6+3. 0. 0. 0. 1+1. 1+1. 0. 0. 0. 1. 1. 9. 21 22. 離島 金門縣 地區 澎湖縣 合計值. 25+7. 83+24 144+72 65+30. 64+50=114 (25.33%). 127+57=184 (40.89%). 115+21=140 (31.11%). 6+3=9 (2.00%) 1+2=3 (0.67%). 317+133 317+133=450(100%). (本研究整理). 37.

(48)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究. 表 3-3 台灣地區工廠類建築物火災案例的相關統計資料表 建築類型 電子科技類 塑化科技類類 傳統製造類 其他產業類 篩選後案例數目(件) 32 107 216 95 評估項目 數目 比率 數目 比率 數目 比率 數目 比率 不正確地使用火、 4 12.5% 12 11.2% 68 31.5% 29 30.5% 電、瓦斯等 起 電器、機械等設備 火 13 40.6% 44 41.1% 111 51.4% 40 42.1% 故障或損壞 原 不正確地使用公共 因 8 25.0% 37 34.6% 9 4.2% 6 6.3% 危險物品 人為蓄意縱火 2 6.3% 6 5.6% 15 6.9% 8 8.4% 其他不明原因 5 15.6% 8 7.5% 13 6.0% 12 12.6% 評估項目 數目 比率 數目 比率 數目 比率 數目 比率 死傷總人數(人) 54 126 47 44 平均死傷人數 3.4 2.2 0.4 1.0 火 (人/件) 災 直接財物總損失 損 27,180,245 1,567,071 3,486,548 1,293,522 (NT 千元) 失 平均直接財物損失 程 937,250 15,671 17,789 14,372 (NT 千元/件) 度 普通火災數目 9 28.1% 34 31.8% 69 31.9% 33 34.7% 大型火災數目 3 9.4% 20 18.7% 57 26.4% 19 20.0% 重大火災數目 20 62.5% 53 49.5% 90 41.7% 43 45.3% 評估項目 數目 比率 數目 比率 數目 比率 數目 比率 發 生 每日 08 時至 17 時 11 34.4% 47 43.9% 77 35.6% 37 38.9% 時 每日 17 時至 24 時 9 28.1% 28 26.2% 64 29.6% 24 25.3% 間 每日 00 時至 08 時 12 37.5% 32 29.9% 75 34.7% 34 35.8% 1.本表所統計的火災案例,乃由消防單位所提供或公布的案例,只要其內容資 料足夠完整,即將其納入本表予以統計。 說 2.本表在進行火災損失程度評估項目下的各項統計運算時,已將消防單位提供 資料中屬於資料不明確者,予以剔除不計。 明 3.表中火災損失程度分類,則參考書目[B-14],將死亡+重傷人數≥20、直接 損失≥新台幣 400 萬元屬於重大火災;死亡+重傷人數≥10、直接損失≥新台幣 120 萬元屬於大型火災;死亡+重傷人數<10、直接損失<新台幣 120 萬元屬 於普通火災。 (本研究整理) 38.

(49) 第三章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 第二節 選定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細項目 防火安全評估因素之選定在整個評估系統的發展過程中,具有相當重要 且關鍵的角色,然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因素所涵蓋範圍相當複雜,包含建築 物的防火管理、防火避難措施、消防安全設備、區域消防救援力、區域環境 特性等等;所以,在防火安全因素選定的過程中,須先考量到所有可能影響 到火災的因素,依此進行防火安全評估因素的初選作業,然後,再探討彼此 間與個別要素的相對關係,以進行防火安全評估因素的刪項、併項或增項之 工作,最後即可選定符合本計劃之防火安全評估因素的內容。 因此,本研究 以 93 年度的 20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 57 項細項目為初選因素,再根據國內 重大火災案例的起火原因與研討會暨專家座談會的意見,將前述初選因素予 以適度調整,以此選定高科技廠房建築物的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細項目 一、初選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細項目 由於日本”特定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因其防火安全因素的內容涵蓋 較為廣泛,且日本在地理位置、火災背景等條件與台灣較為接近,國內關於 火災安全評估之研究,大多會以日本評估法的 34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為基礎 ;由於這 34 項因素的取得過程,是參考日本建築相關法規與龐大火災案例的 起火原因,經由 20 位學者專家經由統計與分析等而來,其涵蓋層面包含建築 物內外各項軟硬體設施等;但其結果容易出現性質與名稱類似的安全評估因 素,如「排煙設備」與「排煙設備的運用」、「滅火設備」與「滅火設備的 運用」及「警報設備」與「警報設備的運用」等,將容易造成評估人員在判 斷上的困擾。因此,本文以日本的 34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配合台灣目前相 關法規的內容,盡可能將性質與名稱相近的因素加以合併或刪項,建立簡潔 清楚容易判斷的防火安全評估因素。另外,根據英國愛丁堡點計畫法的研究. 39.

(50) 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之建構與實例驗證究. 成果,認為消防救援能力與與火災造成的人命傷亡與財產損失息息相關,因 此,本文將日本評估法的「消防活動上之必要設備」與英國評估法的「消防 隊」2 項目合併為「消防搶救能力」,並將其納入本研究的防火安全評估因素 之中。 另外,在探討台灣地區建築物火災的起火原因之過程中,國內相關領域 的學者專家建議,由工廠類建築物內部作業區域的製造過程之安全管理,高 揮發性的危險物品之使用與管制,以及防止縱火發生的安全計畫等,都會影 響工廠類建築物火災風險的重要因素;因此,本研究將「安全作業與危險防 護」納入防火安全評估因素之中。此外,台灣地區由於地狹人稠,對於土地 與建築物的用途分區未盡理想,在考慮建築物的防火安全等級時,除了考慮 建築物本身外,對於周邊的道路狀況、水源供應、與防火間隔等環境條件, 都將應該被考慮,本研究亦將「建築物環境特性」納入安全評估因素之中。 所以,本文將日本 34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經過前述方式修正後,選定 20 項 的防火安全評估因素。另外,本研究的目標是建構一套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 法,提供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評估之用,並將其結果作為與產險公司協調保 險費率的依據。因此,為使評估人員在判斷防火安全評估因素的內容及其評 定等級時,能迅速判斷並有一定遵循的準則;所以,本研究在獲得 20 項防火 安全評估因素後,即參照國內、外相關法規與 LoB-12、ZhaoB-13 的研究方法,將 前述 20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依照其內容涵義,再予以細分為若干「細項目」 共計 57 個細項目,使其評估內容更為明確且易於填寫,有關前述 20 項防火 安全評估因素,以及其項下對應之細項目作為今年本研究的初選因素。. B-12. Lo SM. A fire safety assessment system for existing building.﹝Fire Technology 1999;. 35(2):131-152﹞ B-13. Zhao CM, Lo SM, Lu JA, Fang Z. A simulation approach for ranking of fire safety attributes of. existing buildings﹝Fire Safety Journal 2004;39(7):557-579﹞ 40.

(51) 第三章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法. 二、選定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細項目 本研究在民間產險公司的協助下,於 94 年 4 月 28 日在中興大學土環館 ,舉辦企業風險管理研討會暨第一次專家座談會,會中邀請 37 家高科技相關 產業的業者,對於本評估法的相關內容提出修正建議,本研究則匯整上述的 意見,以及國內重大高科技廠房建築物火災案例的常見起火原因,以此選定 高科技廠房防火安全評估因素與細項目。在整理國內重大高科技廠房建築物 火災案例,發現該類建築物經常的起火原因之一,為製造過程未妥善進行安 全管制,如鍋爐加熱、用火、用電與用氣的使用與管制,所以,將其加入第 6 項安全評估因素「安全作業與危險防護」項目下之 6-1 項細項目中;另外, 對於製造過程所產生的有毒廢棄物的排放與回收,亦經常造成火災事件,本 研究亦將其納入 6-1 項細項目中之下。由於,高科技廠房建築物的產值相當 高,一旦發生火災所造成的損失難以估計,倘若於製造過程或是排放廢棄物 等過程,能夠裝置自動滅火設備、洩漏自動偵測,或是化學物品自動偵測裝 置等,將會大幅減少火災發生的損失之可能性;所以,本研究將上述這項納 入第 18 項安全評估因素「安全作業與危險防護」項目下之 18-2 項細項目中 。 基於上述,本研究針對高科技廠房建築物,選定 20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 與 57 項細項目,如表 3-4。 三、選定防火安全對策 由於目前台灣地區工廠類建築物的管理權人,對於建築物防火安全的知 識水準落差相當大,因此前述的 20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對於部分的管理權 人則過於繁雜與專業,為使其能迅速瞭解建築物的防火安全程度,本研究認 為有必要將前述的 20 項防火安全評估因素,予以適度歸納與整理。所以,本 研究參考民間產險公司的建議,定出確保人命安全、維護財產設備及減少營 運風險為建築物防火安全評估的三大目標;其中確保人命安全為等級最基本. 41.

數據

表 2-2 英國愛丁堡點計畫法第四層級安全因素與其對應權重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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