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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就本研究的架構及研究方法、實施、資料整理部分加以說明。全章共分 為六節。

第一節 選擇研究方法

質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是不經由統計程序或其他量化手續所產生的 研究結果。它不僅可以幫助研究者了解人類生活的經驗,更能夠進一步釐清人與 人之間互動的本質與內涵。

研究者的研究問題討論到:親師之間是否能夠利用臉書作為溝通的橋樑?家 長與老師之間是否能夠彼此成為臉書上的好友?

因此,研究者試圖利用質性研究的方式為主軸,另外採取『訪談』作為基本 研究工具。潘淑滿(2005)認為訪談是一種有目的的談話過程,研究者透過談話 進一步了解受訪者對於問題與事件的認知、看法、感受與意見。因此,本研究將 使用『訪談大綱』以呈現第一手之資料,以受訪者為中心,透過有系統的訪談資 料蒐集與分類,獲得豐富內容後,再將訪談內容加以歸納整理,進行結論分析。

一、 採取個案研究法的考量因素

選擇個案研究中深度訪談、參與觀察以及文件收集為主要的蒐集資料方法。

其考量的因素在於本研究的主題與其研究方法的特質有關。

個案研究法(case study)可以是以一個整體的社會為對象,可能是人、家 庭、社會團體、社會機構等等。郭生玉(1988)也認為,個案研究應用在各種蒐 集資料的方法上,包括調查、觀察、文件分析、家庭訪問等方式。就資料的範圍 而言,個案資料包括生理、心理、社會、環境、家庭等方面。個案研究法本身無 法蒐集資料,必須仰仗晤談、觀察、文件分析等方法,形成一個完整的研究策略。

陳倩慧(1998)認為個案研究法有幾項特點:

1. 重視事實的本質

質化研究者最主要的努力就是在於追尋研究參與者的內在觀點,和研究場所 內各種事物的本土意義。因此質化研究能夠真正的重視研究參與者的主觀性、價 值判斷、對事件的意見及感受,強調深入了解人們對事物不同的解釋,並且試圖 將個人意見、感受加以討論、分析、整理,使其成為一種概念。

2. 強調事實的整體性

質化研究以當事者為主,重視當事者週遭種種的關係,並對研究情境的多元 化層面蒐集資料,藉此來關注到研究現象的整體脈絡。

3. 了解互動的過程

仔細的探討人與人、人與事之間複雜的互動與互相影響的結果。質化研究不 在了解事實表面的因果關係,而是著重研究過程,重視活動的意義與價值。

4. 研究自然的情境

質化研究過程是在自然的情境中進行,以自然情境為資料蒐集主要及直接來 源。因此質化研究是一種自然的研究方法,研究者不企圖操縱研究情境或加以限 制,而是以整體性和開放性的觀點來廣泛的蒐集當時當地的資料,所以研究的過 程相當的有彈性。

林佩璇(2000)歸納個案研究法的六項特色:

1. 整體性

個案研究法希望可以從完整的情境脈絡中,充分掌握研究的現象;同時,個 案研究的主要目的,不是在個案之間或是現象之間的相互比較,而是在對研究對 象進行通盤的了解。

2. 經驗理解

個案研究法強調研究者必須在過程中充分了解研究現象的複雜關係,同時也 必須深入了解被研究現象或是行動背後,所隱藏的意義與價值。研究者必須站在

被研究者的立場,深入同理被研究現象與行動之意義,並將研究中所收集到的訊 息與理解意義傳遞給讀者。

3. 獨特性

個案研究法重視每個個案的獨特性質,強調每個被研究的行動或是現象,都 具有其獨特性。因此研究者必須深入了解被研究情境、事件、方案與現象,以及 背後所呈現的意義為何。

4. 豐富描述

個案研究對於最後的研究結果,主要是透過厚實描述(thick description)的 方式對於研究現象的意義加以描述與詮釋,而非經由統計數據來呈現現象的意 義。

5. 啟發作用

個案研究法可以說是以透過研究的過程來闡明研究的現象,不僅是拓展讀者 對於研究現象的了解與洞察,同時也發展出對於社會現象與問題的敏銳觀察 力。

6. 自然類推

個案研究法強調研究結果是將個人的經驗融入研究現象或是行為的理解,對 於日常生活當中習以為常的習慣,進一步重新理解,重新詮釋,進而對已經存在 的通則進行修正。

在質化研究的進行程序是依照非標準化的歷程,研究目的不是為了探討因果 性、絕對性,而是以探索、發現和歸納的邏輯為導向。

親師溝通的歷程中,牽涉層面廣,具有個別的獨特性,用質性研究角度針對 個案進行深度訪談,觀察、文件分析並以研究札記與省思進行檢證,使研究有一 定效度,是採取個案研究法的主要原因。

本研究主要的目的在於了解教師對於使用臉書作為親師溝通工具的態度,了 解臉書這個風靡全球的網路社群是否也可以套用在親師關係上?試圖找尋親師 關係衍生成為好友關係的可能性。

因此,本研究透過國內外文獻探討的過程裡,尋求對此問題的理解,繼而使 用質性研究的訪談方式蒐集受訪者的經驗感受,呈現目前國中導師對於親師溝通 所使用的工具、意願與態度,在研究中可以讓研究者對於潛藏的訪談問題進行分 析和詮釋。

綜合以上,本研究以服務於台東縣市地區國民中學教師為受訪者,透過受訪 者與研究者之互動,期望可以了解台東縣立國中教師對於使用臉書進行親師溝通 的意願,以及受訪者自身詮釋所提出的問題。

二、 研究個案

本研究以台東縣國民中學為主要研究對象,訪談的對象以台東縣國中導師為 主,訪談教師先以口頭及訪談同意書取得訪談同意後再進行訪談研究。

本訪談在蒐集台東縣國民中學導師是否願意使用臉書做為親師溝通的工具 之相關研究。本研究為了保護及尊重受訪者的隱私與研究道德倫理,往後將對受 訪者所服務的學校、姓名或受訪者提到的相關人名,基於保密原則考量,採取代 號或暱稱來代替(T:教師)

個案的選擇通常會依據研究者的興趣、場域、以及研究的可行性等層面進行 考量之因素。為了瞭解台東縣導師親師溝通所使用的工具,故採立意取樣方式,

挑選台東縣立國民中學為研究場域,以身份為導師的教師為研究主體。

李忠諭(2002)的研究結論指出:

1. 台東縣國民中學教師約有六成以上有使用臉書的習慣 2. 年齡集中在 40 歲以下約占 78%

3. 使用年資超過一年以上

4. 最常使用的功能在於塗鴉牆以及社團功能。

因此個案選定的範圍在於有使用臉書的台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再縮小範圍到 具有從事親師溝通的導師身份尋找其交集。

第二節 研究者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