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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型態與臨時會議程

第五章 模型檢證

第二節 政府型態與臨時會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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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量化資料的分析證明政府型態會影響臨時會議程爭議性議的多寡,而深入 訪談受訪者也有類似的觀察,認為一致政府時期,執政黨會傾向將爭議性議案 排入臨時會:

「有時候是因為處理的結果它有一個冷凍期一個月,我們就放到臨時會去 處理,有時候是因為它的爭議比較多,需要的協調比較多,所以來不及處 理就放到臨時會,像人事同意權是最不應該放在臨時會的嘛,但因為在野 黨的抗爭,結果正常的會期沒辦法處理,所以連人事同意權都必須放到臨 時會。...社會改革的議題很密集...還有就是說它爭議比較多需要更多的 協商,就更會delay 到臨時會。」(立法委員 C 民進黨)

「因為臨時會是一個霸王條款,就是只有開院會沒有委員會,就在議場一 直投票,所以對多數黨來講它如果一些爭議的法案或是想快速通過的法 案,然後不想討論的法案,不想讓外面公民團體參與的法案,它就故意放 在臨時會,因為不用討論,直接表決。」(立法委員D 國民黨)

「爭議性比較高的,像同意權這種,其實同意權排到臨時會真的沒什麼意 義,因為它也沒有急迫性。另外還有預算,因為預算如果在正常會期它

(指執政黨)會覺得在委員會裡會被整很慘,臨時會的話就一翻兩瞪眼用 表決的。」(立法委員E 時代力量)

「組織改造這個東西牽涉到的利益太大,就拿環資部來講好了,從第七第 八屆談到現在也成立不了,因為涉及像是要把經濟部的水利署納到環資 部,或是哪個部會要撥出去,這就關係到那個部會的職權與核心價值會被 抽離,其實部會之間也在競爭...像這種爭議很大但又是趨勢,多數執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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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下不得不做,就會排到(臨時會)議程上面去。」(國會助理B 國民 黨)

筆者追問,如果是因為爭議法案在常會時期被杯葛而難以通過,難道列入 臨時會議程就不會遭杯葛嗎?受訪者的回答如本文理論推演所述,由於臨時會 針對特定事項處理,執政黨能以時間換取空間,即便在野黨長時間進行焦土抗 戰也難以撐過整個臨時會,所以臨時會可謂是清理爭議性議案的最佳戰場

「因為臨時會要特定議案,譬如像我就列十個議案然後我就開一個月嘛,

天底下沒有一個政黨是能持續杯葛一個月的,所以我就是這一個月處理這 十個議案就好。我前面十五天讓你杯葛,杯葛到你累了自然就走了,那剩 下十五天,一天一個議案很好處理阿。可是正常會期就是一個禮拜兩天院 會,禮拜二杯葛完休息一下禮拜五再來,所以他整個(杯葛)的強度會不 一樣。臨時會講白一點就是折磨在野黨的時間啦!」(國會助理B 國民 黨)

而當分立政府時,由於執政黨是國會少數,需和在野黨進行協商才可能將 偏好的議案排入議程,否則即便召開臨時會,議程可能全部都是在野黨所設定 的議案。曾經歷分立政府執政黨團的國會助理表示,在朝小野大的情況下對於 是否要召開臨時會會有較多考量,必須提出不會被在野黨反對的議案,因此重 大爭議的案子自然較不會排入議程。

「在分立的時候,取得行政但立法屬於弱勢,那時候要安排臨時會就有比較多 面向需要考慮,像是會想我提出去的案子談話會會不會過,談話會如果沒辦法 過,根本沒有臨時會嘛!所以這時候就會考量放什麼案子是在野黨不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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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在野黨可以支持一起開的。那通常當然就是政治衝突比較小、比較沒爭議的 案子。」(國會助理A 民進黨)

二、政府型態與臨時會議程之包容性

接下來,筆者以臨時會法案提案組合來界定議程是否具包容性。此處的分 析單位為歷屆臨時會議程中的「法案」,共有249 筆。在此要說明,一項法案包 含了多個提案,因此先將各個提案依據提案人分為政府提案(包含行政院、司 法院、考試院)、執政黨委員(黨團)提案、在野黨委員(黨團)提案三類,再 依照各「法案」包含哪些提案人,區分為七類法案提案組合。如表5-4 所示,

歷屆臨時會的法案提案組合中,以「政府提案+執政黨提案+在野黨提案」佔 28.1%最多,其次為「僅有政府提案」佔 26.9,上述兩類佔所有法案提案組合 一半以上,而這兩類當中都有政府提案,代表臨時會處理的法案多數都有政府 版本。接著,筆者進一步將法案提案組合簡化為二分類,把包含在野黨提案的 組合視為具包容性,而如果僅有執政團隊(政府、執政黨)、沒有在野黨提案的 組合,則為不具包容性。整體而言,歷次臨時會法案議程中,有58.2%具包容 性,41.8%不具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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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大黨也很少為了會需要你的支持,而把你的議程放到臨時會。

那少數譬如說像這次華航和護照正名的事情,因為社會壓力太大所以有放 到臨時會……你不能讓人家覺得你只處理監察院的同意權,而像這種正名 跟它(指民進黨)的基本盤比較有關係的,它可能還是必須搭配來處理」

(立法委員E 時代力量)

而分立政府時,執政黨為了讓臨時會能順利進行,除了會避免前面所說的重大 爭議法案之外,也要考量是否需納入在野黨提案,或是和在野黨針對議程進行 討論、協商,以提升在野黨支持召開臨時會的動機。在這種情況下所產出的議 程,會較具有包容性。

「我們過去的話朝小野大...和在野黨溝通協商議程這些程序都會做啦,但 成不成不一定啦!」(立法委員C 民進黨)

「那如果是在分立的狀況下,因為在國會席次是弱勢,策略可能就是要 想,我放什麼(議案),人家會來要什麼、搭配什麼(議案)...在野黨可 以搭便車嘛,反而是你執政黨要傷腦筋怎麼把案子卡下來。所以分立的時 候政治交換會比較大,相對的會比較包容,但那個包容並不見得是多元 的,而是各取所需式的。」(國會助理A 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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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六章 研究結論與限制

立法院臨時會在近年來越來越頻繁,有許多重要法案以及爭議議題都在臨 時會當中審議,由於相較於常會時期,多數黨在臨時會的議程控制權更為強 化,只要將議案排入臨時會議程,有很高的機會能一舉通過,因此可預期未來 臨時會的重要性會持續提升。由於目前尚未有研究者針對立法院臨時會進行探 討,因此本文較廣泛地討論臨時會的各種面向,包括影響臨時會召開、議程安 排的因素,以及議案內容的特色、臨時會在法案推進上的能力。本文透過內容 分析法與深入訪談法,針對上述幾個面向進行廣泛人深入的討論,相關研究結 果如下:

本文最主要的研究問題有兩個,首先是影響臨時會召開與否的因素為何?

針對此問題,本文提出的假設是:常會時期在野黨杯葛成功次數越多,越可能 召開臨時會;以及一致政府比分立政府更可能召開臨時會。而研究結果發現,

在野黨杯葛成功次數確實會影響臨時會的召開,且杯葛成功次數越多,開臨時 會的機率越高。可見近年來在野黨的杯葛已讓執政黨感受到推動政策上有困 難,必須透過臨時會進行強力的議程控制才能有所進展。而政府型態對臨時會 的召開與否,在統計分析上並無影響,未符合本研究之預期,筆者認為可能是 因為台灣出現分立政府的時間相當短暫,尚無法凸顯政府型態是否影響臨時會 召開,可以持續觀察未來若再次出現分立政府,情況是否會有所改變。

接著,本文第二個核心問題是,不同政府型態下,臨時會議程安排有何差 異?針對此問題,本文提出的假設是:相較於分立政府時期,一致政府時期的 臨時會議程,重大爭議性議案比例較高;以及相較於一致政府時期,分立政府 的臨時會議程,包容性較高。這兩項假設皆獲得檢證,符合本文之預期。在分 立政府時期,執政黨若要在臨時會安排重大爭議性議案,可能遭在野黨透過席 次優勢否決議程;一致政府時期,執政黨擁有多數席次,確實能較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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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爭議議案排入並完成審查程序。在議程包容性方面,分立政府需獲得在野黨 的支持才得以召開臨時會,因此會透過安排較多在野黨的議案換取支持,議程 包容性較高;反之一致政府時期,執政黨不需在野黨的支持即能單獨掌控議 程,以安排自己關心的議題為主,議程包容性也隨之較低。

另外,本文針對歷屆臨時會議案進行內容分析也有幾點發現:第一、臨時 會安排的議案以法案及預決算案為主,兩者約佔所有議案的九成。第二、臨時 會所審議的法案,以政府組織類及經濟財政類為主,前者攸關龐大利益分配問 題,爭議性相當高;後者則與大眾民生息息相關,也常被政黨以拚經濟為由強 化納入臨時會的正當性。第三、歷屆立法院臨時會議程中,有近半數的法案能 透過臨時會往前推進,且法案通過率達44.2%,表示臨時會具有很強的積極議 程設定效果。

在研究限制部分,本研究受限於筆者資料收集與處理能力的限制,在探討 臨時會法案之特色時,僅能就臨時會所列的議程進行統計與描述分析,未能將 所有法案納入研究範圍,進一步分析具有何種特色的法案,有較高機率被列為 臨時會議程。另外,受限於本文以「會期」作為探討臨時會召開與否的分析單 位,即便研究範圍已包含第二屆至第九屆國會共54 個會期,但在量化分析上仍

在研究限制部分,本研究受限於筆者資料收集與處理能力的限制,在探討 臨時會法案之特色時,僅能就臨時會所列的議程進行統計與描述分析,未能將 所有法案納入研究範圍,進一步分析具有何種特色的法案,有較高機率被列為 臨時會議程。另外,受限於本文以「會期」作為探討臨時會召開與否的分析單 位,即便研究範圍已包含第二屆至第九屆國會共54 個會期,但在量化分析上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