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預期成果
一、研究方法
(一)現況調查與分析
應先對太保市及朴子市之都市發展現況進行調查,並對活動斷 層帶、地層下陷、土石流、淹水潛勢等環境敏感地區作逐步的紀錄 與檢視,俾利於後續之研究。
(二)專家學者與地方相關單位座談
邀請都市計畫相關專家、學者及業界的實務工作者,以及嘉義 縣主管都市計畫單位(城鄉發展局)與救災相關組織(例如消防局
、市公所、衛生所等)共同參與座談,以期確立防災規劃系統建立 之內容、架構及可行性有更完整之呈現。
(三)文獻資料分析
都市計畫防災之研究在相關單位或地方政府近幾年來均有委託 專家來進行研究,因應地方環境特色來進行防災規劃,內政部建築 研究所更有一系列有關都市防災相關領域之研究,其研究之成果亦 提供了本次研究計畫的方向與定位。
(一)預期完成工作項目
1.對於規劃範圍內之防災據點、災害潛勢、發展現況等,以 及朴子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建築物進行現況調查與分析。
2.檢討規劃範圍之防災空間定位,以及地區性防災定位下的 朴子都市計畫範圍內之防災空間課題與內容。
3.針對朴子都市計畫範圍內,就防災空間規劃角度,對都市 計畫提供建議。
4.針對縣治與擴大縣治所在地都市計畫範圍及朴子都市計畫 範圍提出具體行動方案。
(二)具體成果
1.朴子市與縣治與擴大縣治所在地都市計畫範圍整體防災空 間架構之建立。
2.朴子及縣治與擴大縣治所在地都市計畫防災空間系統之規 劃。
3.經由本研究規劃案完成後,將規劃範圍都市空間防災計畫 納入都市計畫建議中。
4.完成朴子規劃範圍都市計畫範圍都市空間防災規劃,如下 所列:
(1)防救災動線系統劃設 (2)防救災據點指定
(3)評估與檢討工作,確定據點與動線之安全性。
(4)實施防災設施建設之優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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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規模地震災害情境之推定
依據何明錦(88 年)研究表示,參考日本東京災害想定模式 及過去各國地震災例情境,若台北市發生大規模地震,推估在七級 以上地震將造成30%以上房屋傾倒,山崩、地裂、地層斷陷等現 象。而人員因無法及時逃生而葬身建築物中,同時引發二次災害,
其中又以火災最為頻繁,維生管線的損壞,如瓦斯管破裂會引起大 規模的火災;電力及供水除提供生活所需外,更是救災所需;通訊 系統則是收集情報、反應災情及救災指揮的中樞,如嚴重損壞這些 維生管線,將使整體救災無法進行。交通方面則有鐵路、道路、橋 樑的損壞,而阻礙救災、救援、復舊等工作,甚至比實質災害損失 更嚴重。至於危險物品引發的化學災害、土壤液化、山崩地滑等亦 是震災之後衍生的現象。
三、地震發生時序對應行動與現象
地震災害發生後分成六個時期,如圖 2-1.2 所示,包括發震期
、混亂期、避難行動期、避難救援期、避難生活期及最後殘留、復 舊期,各階段造成的都市環境破壞從最早的建築物倒塌、起火等現 象到最後的環境救援、復原或人員安置均需要對應的行動及步驟,
才能減少因地震災害所造成的都市大規模災害。
發震期人員避難屬自發性行為,前往之緊急避難場所(不予指 定)為基地內現有開放空間或面前道路。混亂、避難行動期,人員 開始逃生並尋求較安全之廣場、空地(以公園、綠地及廣場為主體)
,作為第一階段的避難據點,待災情受到控制,循序將人員移入更 高層級的避難地點,進行下一階段的避難與收容。在避難救援期,
需在第一時間內搶通緊急避難道路,讓外界救援物資得以進入,民 眾則依規劃防災通道,進入指定之臨時收容場所,等待救援與救護
,在判定房屋為全倒或半倒之際,進行 3-5 天短暫的收容生活。在 避難生活與重建期,房屋判定為全倒的災民,以進駐中、長期收容 場所興建組合屋安置的方式,進行收容與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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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防災空間系統劃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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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站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市場
港埠 學校 體育場所 兒童遊樂場 物資
接收場所
全市型公園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指揮所 消防隊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消防
臨時觀哨所 學校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指揮中心 市政府、警察局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警察
情報收集點 派出所 .鄰接輸送、救援以上道路
資料來源: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89 年
二、都市防災生活圈
(一)意涵
依據黃定國(85 年,86 年)的研究指出,安全都市之建立應從 生活圈(社區)作起,依其圈域不同,區分為近鄰生活圈、生活文 化圈及區生活圈。
1.近鄰生活圈:以居民為主體,供給最基本的生活圈域。以小學的 服務半徑為範圍,以台北市為例,一里大約1500~3000 戶,一 個小學約可服務 2-3 個左右。
2.生活文化圈:由地區內活動領導人與政府行政工作分工合作。
3.區生活圈:以行政為主體所實施的防災活動。
(二)規劃內容
從黃定國的研究中將防災生活圈的計畫內容分為防災區劃、火 災延燒防止地帶、避難場所、避難動線、救災動線、防災據點等六 項(圖2-2.1)。
圖 2-2.1 防災生活圈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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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附近社區居民防災情報與進行救災資源的聚集、發放、配送等 動作。
(3)廣域型防災生活圈:於行政中心設置廣域性的防災據點,以進 行對外情報聯繫工作及外部救災資源的接收與分配工作。
2.垂直防災體系
落實到都市計畫層面中,考量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規劃原則包括
:
(1)主要計畫:規劃以主要計畫道路作為計畫區之防災區劃、火災 延燒防止地帶、避難動線與救災動線的主要內容。
(2)細部計畫:因應生活圈的擴大與相對應關係,在設定上應有不 同的層次因應。
三、避難救災動線
道路動線系統在地震災後之避難與救災行為上(陳建忠、詹士 樑,88 年),扮演最基本的聯絡角色,其功能發揮正常與否,直 接影響了避難與救災的成效,相對的亦可降低災害傷亡的程度,就 整個災害發生的時序與避難救災的作為而言,避難救災動線系統是 首先發揮功能的第一線防災空間系統,其他防災空間亦有賴於避難 防災動線系統的正常運作方得發揮作用。
根據地震災害的內容與分類,將地震對道路系統之影響類型概 略分為直接損害與間接損害:
1.道路系統本體受損(直接損害):
道路斷裂、鐵路彎曲起伏、高架道路或橋樑斷落、而其成因主要 為地盤隆起、搖撼、土壤液化等自然環境破壞,但也有可能為 施工品質不良所致。
2.道路系統受到阻礙(間接損害):
或所帶出之財物等造成使用上的阻礙。
避難救災動線之評估考量因子包括表2-2.2 所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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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生活圈據點機能規劃依生活圈區域範圍不同而有不同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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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圈域及設置指標 防災必要設備與設施 作為防災基地使用 之地點
社區防 災據點
於居民步行500-700m 的距離範圍內配置一處
第三節 相關規劃案例比較
一、台北市
李威儀、錢學陶、李咸亨(86 年)等人採用日本都市防災規 劃經驗,擬定台北市都市計畫防災系統,然而該研究發現台北市仍 有部分空間資源配置區位不當,推究其因仍是都市規劃時,未能以 防災角度予以考量。或雖已指定為防災據點,然其設施之規劃卻未 能站在防災避難的立場考量。
二、南投市
蕭江碧、李泳龍、葉光毅(91 年)等針對南投市都市防災空間系 統,採兩階段評估法,首先劃定震災後危險地區範圍,進行第一階 段「總體性防災評估方法」;同時選取危險程度較高地區,進行道 路防災機能檢討,建構第二階段「個別性防災評估方法」。
在道路層級方面,該研究建議依都市型態,對於道路防災系統 進行適時調整,以符合地區性需求;而針對避難空間面積界定,則 訂定最小避難面積為1500 平方公尺以上。
三、斗六市
陳建忠、文一智(91 年)針對斗六市防救避難的需求,調查全市 人口建物分布現況,將防救災避難系統引入以學區為單元之避難圈 域,使學區單元及校園空間兼具防救避難的主要功能。較為特別的 是劃設都市計畫區及各防災據點之防災地圖,使民眾易讀易慬。有 利於災難發生之避難功效發生效率。
四、大里市
陳建忠、彭光煇、宋立垚(91 年)等人依據「都市計畫防災 規劃手冊彙編」及在大里市地理環境、人口規模等實際情況,劃設 14 處防災避難生活圈及相關防災空間,惟大里市目前消防、警察
、醫療等公共設施據點有分布不均的現象;較偏達地區救援道路未 能達到15 米以上標準;有關防災空間資源劃設指標則建議因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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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訂定「災害民生物資救援機制」使災害發生短時間內物資不致發 生短缺現象。
五、嘉義市
蕭江碧、張益三(89 年)透過地理資訊系統與台灣災害管理系統 建構都市防救災據點的規劃,並以嘉義市為例,將全市防救災避難 圈分成三等層級,即步行600 公尺距離的鄰里防救災避難圈,約 一個鄰里單元,並以國小為主要防災據點;步行1500 公尺距離的 地區防救災避難圈,提供3 至 6 個鄰里單元的服務,而全市防救災 避難圈則提供避難居民中長期居住之空間,整合區域內所有資源。
救災道路方面則建議每隔200 公尺設置淨寬至少 8 公尺以上道路
,高樓救生雲梯車則需11 公尺以上道路才具有救災道路功能。針 對避難人數以總人數計算,需以九二二地震經驗來看,則有30%
,高樓救生雲梯車則需11 公尺以上道路才具有救災道路功能。針 對避難人數以總人數計算,需以九二二地震經驗來看,則有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