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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

二、敘事分析

必須在不同於效度與真實性的概念下重新決定。1)說 訊息,想要了解什麼對個人有意義。馬歇爾和羅絲門(Marshall and Rossman)認為深度訪談是有目的的會談,研究者藉由會談的過程,

析整理為故事文本。

資料收集 進入研究場域

研究問題的形成

文獻收集 深度訪談

資料分析

敘事分析 文件分析

撰寫報告 貮、研究步驟

圖 1-3-1 研究步驟圖 1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參、敘事流程

我在本研究中,整合了前揭文獻探討中關於泰德曼的職業抉擇理 論,嘗試著分析探討各階段的目標與轉變。在試探、具體化與選擇階段 中,我面臨了生涯轉換之契機及壓力,是否繼續以取得「專業證照」的 技能作為終身職業,還是選擇另一個「地方公務人員」為志業。會考慮 一些想獲得的、並且對每一個選擇做出評估,將其具體化後,準備執行 其決定。

而進入了公職體系後,原先的想像與現實出現對立,我看見了地方 的政治角力,因為自己待人處事誠懇,竟被他村挖角,因為主管行政裁 量權與個人發展產生衝突,種種與泰德曼之特殊化與誘導階段不謀而合。

最後,我為求精進職能,除了「自修」學習法律取得「薦任官」資 格外,更選擇了以進入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政系為起點,從「工科」轉 換為「法學」領域,並再進入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碩專班研讀。此階段在 泰德曼的理論中,則是轉移與維持階段的寫照。

試探—具體化—選擇—誘導—轉移—維持,這一連串的過程是職業 業選擇中必經途徑。我參閱了許多關於生涯規劃與生涯轉換的書籍與理 論,最後以泰德曼的職業抉擇結合我深度訪談關係成員的自我敘事,以 成立本研究架構。

肆、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是以個人生涯轉換歷程作為研究主題,探討其中轉換前後階 段之利弊得失,在材料選定上限制在於有關敘事研究方面之心理學,社 會學等等加以分析個人經歷之轉換過程對於各種社會關係之影響。

本研究集研究者、敘事者、詮釋者多重角色於一人,因此我的角色 與立場難免會被質疑研究的可信度,也難擺脫自說自話之嫌。

在本研究中,由我自行決定「敘事的情境」,以我成長過程的時間 先後順序來決定敘事的主題。在資料收集上因為記憶、事件焦點、時間 及是否公開意願等問題,導致資料顯得片面而不完整。且所選用的觀點、

事件等,都具有相當程度的「主觀性」、「個人感受」及「某個面向主 題」。所以材料選定上,必然也會因為上述所列情形,成為本論文研究 範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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