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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方法論介紹

第一步先進行文獻探討。有關實習與就業市場的資料在近幾年已經有相關研究,

但有關實習與學生專業、課程所學的相關資料較少,大部分探討產學合作、學生、

業界、學校三方互動關係;或是探討近幾年一般大學和技職體系學校的課程、學 生學習到的相關知識對於職場做各項研究,對於相關的資料和文獻來了解大專院 校的知識、專長、技能在現在大專院校的實習制度中實踐。

文獻回顧後,將採取 Q 方法做為研究方法,以公共行政與事務相關科系且有 安排實習課程的學生和實習指導老師做為研究對象,來探討所學應用是否能夠在 實習中發揮。

一、歷史沿革

William Stephenson 在一九三五年創出 Q 方法(Q Methodology),不僅被認為 是研究方法上的一大突破,也足以與因素分析媲美,爾後成為十九世紀三十年代,

英美學者開始從事個人之間相關特質之研究。Stephenson 對 Q 方法的定義,認為 Q 方法是受訪者透過自己指出的陳述或意見,而自己界定態度的一種研究方法,

用這種方法來研究個人態度時,即使是對主觀事物難以表達態度的人,也可以藉 自己指出的陳述來輕易表達他的態度。也就是說,Q 方法是 Stephenson 綜合 Fisherian 實驗設計及多變數分析,並加以變化而創立的一種專門研究人類主觀性 的研究方法,強調人的意識是可以測量的(羅文輝,1986)。

二、基本內涵

Q 方法不僅僅是一門技術,更是一種方法論。方法只是特定程式,方法論則是 系統背後的科學宗旨。正是該方法中蘊涵的方法論取向沖擊了主流心理學研究方 法,這種“操作性的主觀性”為非主流心理學研究方法的理論注入一股不可忽視的 力量。Stephenson 在測量的科學原則、統計以及心理學原則方面的研究,堪稱是 一場革命,它令習慣於實證主義假設統計方法傳統的心理學界措手不及。 Q 方 法是受訪者透過自己指出的陳述或意見,而自己界定態度的一種研究方法,用這 種方法來研究個人態度時,即使是對主觀事物難以表達態度的人,也可以藉自己 指出的陳述來輕易表達他的態度。在Q 方法的使用中,Q 分類是受訪者獎 Q 樣 本中的陳述,依個人同意與不同意的強烈程度,而加以排列的一種程序。而當所 有受訪者完成Q 分類後,研究者須把每一位受訪者的 Q 分類量化,進行統計分 析,也就是 Q 因素分析。Q 因素分析通常採主軸因素分析,並用最大變亮轉移 法將轉軸後的因素結構變得較容易解釋。一篇典型的 Q 研究報告至少要包括:

對所有因素意見相同事項的解釋、每個因素的描述及解釋、因素一同得比較及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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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結果的含義(羅文輝,1986)。

(一)強調主觀性

Stephenson 認為「主觀性」也是具體行為,完全可以在科學的認可下測量研究。

他不同意精神-肉體二元論(即認為同時存在著易被觀察測量的外部行為和不能 被觀察而只能由行為推斷的、分離的內部精神狀態),反對主客觀的傳統區分,

以及把行為只當作由神經系統決定的觀點。他認為行為是包括主客觀行動在內的 所有人類活動,主張「想像」和「跑步」都是行為,可以被測量,可以用科學而 嚴格的 Q 方法加以研究。那些不能直接測定、被某些人稱為主觀性的行為之所 以能夠成為操作性的,能用 Q 方法測量,就是因為研究者運用了仲介性工具。

這與沒有輔助工具觀察不到血壓,而必須通過氣壓計和聽診器使血壓測量變得可 操作是一樣的道理。主觀性滿足科學方法的所有原則和程式,因此也就可以被嚴 格地當作一個觀點、一種完全客觀的存在來使用。在 Q 方法論體系中,主客觀 之間的差別僅是視角、觀點的不同。在我看來是主觀的東西,從你的視角看就是 客觀的。Q 方法的研究對象就是主體,內部與外部、精神與肉體、個人行為與集 體行為的區別除了觀察者的立足點不同外,沒有任何意義。

至於主客觀的區分問題,Stephenson 引入了自我參照概念進行說明,即主觀性、

主觀觀點有「自我」做參照,而客觀性則沒有。Q 方法就是人與人之間借助自我 參照交流意義的絕好途徑,而這種意義經常是通過其它方式無法清楚表達的。交 流必須與純粹的資訊區別開,前者總是以自我參照為前提。換句話說,交流與資 訊的區別就是主觀性與客觀性的區別,主觀性是處於自我參照語中的交流。

然而,Q 方法論並非完全的主觀臆想,它也堅持客觀性原則。在這方面,它與 行為主義一樣,認為必須對行為進行直接解釋,觀察與之相聯系的特定情況,避 免強加不可觀察的東西,它也追求對主體觀點的純然把握,明確規定研究人員在 測試過程中不可做任何暗示或指導,影響被調查對象的分類。

總之,Q 方法論是以「發現」為其追求目標的。它並不像主流心理學派那樣,

將其研究的終極價值設定為推論一般規律,進而做出預測。Stephenson 創立的 Q 方法論並非要解釋人們正在表述的內容,它只是用來理解人們所表達的意思的嘗 試性工具。Q 分類的結果,即對被研究對象分成的類別進行相關分析所得到的要 素,是對人類自己正在表述而說話者本人又無法告訴別人其中意義的一種解釋。

(二)強調個別性

在 Q 方法中單一事件與多個事件具有同樣的重要性,每一個人都是具體、特 殊的,他們如何影響特定結果要素都是研究者分析的一部分。許多心理學研究將 組均值奉為中心方法。但其實對單一主體進行研究的方法有很大的合理性,而只 關注總體的研究也有不足之處。至於研究結果在概括總結方面的價值問題,Q 方 法論對此自有獨到見解。單個個體無論在發展、概括推理還是在檢驗中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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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不容忽視的。首先,單一事件對發現、總結基本規律具重要作用。其次,單 一事件在概括總結中也具重要價值。概括可以是統計學意義上由樣本到總體的推 理,也可以是向更高一層認知的抽象。對於科學來說,後者比前者更具基礎性地 位。即便遵循傳統統計概括的要求,Q 方法的研究結果,即要素本身也構成了概 括總結。Q 方法中每種要素代表一種觀察,無論有多少人持有此觀點,這種「主 觀性」都會保留其獨特特徵。個案在檢驗中的作用更是眾所周知且至關重要的。

這類似小概率原理,即依照特殊事件作為反例推翻原假設,接受備擇假設。這時 應用Q 方法,目的就不再是要「從 N=1 到 N=全體」地概括總結了,而是進一步 驗證。

三、Q 方法論的優勢與侷限

(一)Q 方法論的優勢

首先,Q 方法適合研究過去未能受關注的「新興議題」,適合使用在缺乏相關 概念研究或理論可供參考時,屬於試探性質,目的在廣為蒐集相關重要概念,並 嘗試萃取出初步的構念(陳依霓,2010),而同伴動物保護屬新興議題,相關研 究少,因此適合以Q 方法進行研究。

其次,Q 方法多用來處理具有多面向、牽涉網絡複雜,或是容易存在多種觀 點,有多方利害關係人的問題,也被用來研究各種人類的主觀價值、態度或倫理 的類型(陳雅蘭,2007)。而在動物保護議題來說,動物權、動物福利以及其他 不同動物倫理觀點是不同「政策倡議」者所主張的目標,Q 方法在此的功能,便 是提醒不同倡議者,勿落入「主流-非主流」倫理觀的區分(梁鎧麟、孫同文,

2011),而能進行描述性的「政策分析」。

此外,在描述性的政策分析當中,如果只能由「定性的研究途徑」蒐集資訊,

難免被認為主觀詮釋程度較高,不利進行更細緻的研究分析,而 Q 方法所蒐集 的資料卻可以應用相關法、因素分析法及變異數分析等「定量研究途徑」(楊國 樞、文崇一、吳聰賢、李亦園,1994),進行論述的區隔,以利更細緻的政策分 析。

然而,有兩種「定量研究途徑」常應用到動物保護議題上,「效率模型」定量 研究途徑,雖然能夠提供成本效益分析,但卻無法提供「可行性模型」定量研究 途徑能夠提供的民眾態度調查,而如果缺乏民眾態度調查,便沒辦法提出解決多 元利害關係人衝突的方法,而若是欲針對受訪者的態度加以分類時,Q 方法就是 一個適當的工具(Schlinger, 1969; Stephenson, 1974; Brown, 1986)。

此外,雖然以傳統 P 方法量化統計分析,可以提供民眾態度調查,但其目的 多半只是了解某些特定政策方案的支持度高低,卻無法了解支持者背後的論述理 由及邏輯,而 Q 方法與一般主流實證科學所採用問卷調查的操作主義之分別,

在於前者的所有操作範疇係來自主體本身,並經主體安排定位,故整個操作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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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主體性的表現;而後者的操作範疇以至測量準則,大多來自研究者的預先設 定,並外在加諸於主體之上,因此容易壓抑甚至扭曲主體的真正意向(Brown, 1980:

4)。

Q 方法論主要就是想擺脫實證主義中操作主義所產生的壓抑與扭曲,期望將 主體對於世界的論述結構正確的重構出來,使用 Q 方法論時,關注的不是多少 人有相同的看法,而是人們如何看待事情以及為甚麼(McKeown & Thomas, 1988:

45;陳揚中,2013),由於與道德相關的公共政策,不必然僅是非黑即白的兩極 化看法,若能尋找不同論述背後的邏輯,或可尋求交集來解決問題。因此,Q 方 法的使用,應有利於建構不同論述背後之間的交集。

(二)Q 方法論的侷限

(二)Q 方法論的侷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