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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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經由一系列文獻檢閱,筆者認為欠缺有效的成效評估機制,以了解政策規劃 與執行之間可能落差之成因,是目前探討監理策略較為嚴重的問題,缺乏足夠連 實證資料,欲進一步提出評價也更形困難。為進一步釐清現有監理策略各環節的 實施情形、過程可能遭遇的困難,以及衍生的後果,筆者擬進一步訪談相關重要 人士,並綜合各方意見進行三角檢核,嘗試釐清事件的全貌並據此提出相對公允 的評價。為上述訪談任務的預備與實施過程,為本章的主要內容。第一節將介紹 研究架構的建立過程,盤點出欲評價監理政策,需優先回答的重點問題,以指引 後續資料蒐集程序的規劃。第二節則決定研究方法、擬約訪對象及訪談大綱的建 置,以及訪談流程的設定。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節聚焦於研究架構與藍圖之介紹,以指引後續的訪綱設計與資料蒐集。本 研究旨在找出政策規劃與執行之間可能的失落環節,主要聚焦於法令規範確立 後,如何被主管機關執行與業者遵守、執行成果為何,以及如何反饋至現有的監 理機制。若以監理政策過程先立法、後執行與評估的階段論邏輯來理解,現行監 理策略的整體樣貌,可理解為各環節相互反饋所組成的迴路系統,以及內部各行 動者之間的競合關係(圖3-1)。
法規命令
法規執行與遵循
過程與成果評估 確立行為準則 實現
行為準則 反饋與修正
反饋與修正 反饋與修正
圖3-1:監理策略的整體樣貌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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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範顧名思義,旨在建立一套遊戲規則與理想狀態,約束主管機關與業 者的行為,也勢必衝擊業者利用資料拓展業務的計劃。法規制定完成後,仍需透 過執行相關程序,才可能轉化成為可被察覺的成果。執行除主管機關的主動稽 查,或被動接獲民眾檢舉與訴訟外,業者如何將法令規範轉譯於商務流程中,也 是關鍵環節。執行與評估過程對於發現問題的反饋與修正,也會反映於執行端甚 至衝擊立法實務。探討監理策略時必須特別留意的是,法規無法直接影響監理策 略的結果,必須通過至少一個決策點,後續步驟才可能實現,這也是徒法不足以 自行的重要原因。多組專業與立場各異的人員正確地分工也至關重要。法律無法 直接影響監理策略的成果,後者卻可能直接影響立法過程,進而改變遊戲規則。
一、 法令規範
法令規範作為監理的基礎與描繪理想狀態,受民眾對政府的角色定位期待、
國際法例所影響(圖3-2)。法令規範除個資法以外,另有如民法對於非完全行 為能力者的規定、主管機關函釋等。經由文獻檢閱,監理政策應達成的目標與應 避免的問題應已大致釐清。鑑於民眾對於政府主導監理角色仍頗有疑慮,若有比 政府更適合的人選,或除現有監理與自律之外更好的處理方式,授能或改變作法 也可能是更好的方式。另一方面,政府若想發揮監理能力,也需要有健全的制 度。文獻所點出的現狀,距離該理想顯然非常遙遠,但具體該怎麼修改方為適 當?本研究對於法令規範的探討聚焦於:哪些人或治理手段可能比政府更適合擔 綱監理的角色?以及如何修正現有監理策略的法制架構,以更有效地發揮功能?
社會期待
法規命令 國際法例
政策目標 應達成的目標
應避免的結果 美國自律原則 歐盟資料保護指令
圖3-2:監理策略法令規範的理想組成要素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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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並大致呈現拉拒的狀態(圖3-3)21。業者行為分成推諉(shirking)、法遵與 自律行為三種。常見的推諉行為有怠惰、遊說立法機構降低標準。法遵成本愈‧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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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過程與成果評估
過程與成果評估,分別從靜態的視角,審視監理策略實施後的結果是否達成 預期目標;及從動態的角度,探討上述結果及發現的問題,將如何反饋至監理策 略的修正,進而影響執行的方式與法令。由於過程評估已經在執行與法遵的環節 便開始進行,此處聚焦在成果評估的部份。
循著前述政策目標的脈絡加以審視,導引出第一組問題:現有監理政策究竟 達成了多少前面提及的目標,如寡占市場下的使用者利益、杜絕欺罔行為等(及 其他可能未竟事項),未達成的原因又可能為何?第二組問題則是,鑑於文獻已 提及管制政策可能造成的弊害,現有監理政策能多大程度地避免這些後果?是否 也有其他非預期後果出現?最後,這些問題也將協助進一步評價監理策略的良窳 與可能的改進方式。
配合核心研究問題,本研究對於成果評估的探討,聚焦在「評估什麼」的討 論:(1)目前政府的監理策略與業者的法遵行為,造成的結果是否與政策目標 吻合,進而促進使用者的福祉?(2)這些監理策略造成哪些後果,不論是可預 期或不可預期的?(3)可能改進的策略,以及這些發現的問題,應該如何回饋 至今日的監理系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