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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節 研究發現

以下個案發現將以本研究提出之研究問題作為排序,以下列出研究發現:

5.2.1 研究發現一

研究問題一:街頭時尚以「潮流」之名興起之現象其背後運作邏輯為何?服飾 界潮流興起之現象主要推動力為何?哪些產業因素加速街頭潮流品牌在近年 來的風行?

街頭時尚以「潮流」之名興起之現象其背後運作邏輯為何?

【研究發現 1-1】

服飾界的「潮流」是基底為次文化的街頭時尚的總稱,興起並推動各種街頭時 尚興起的是其背後的次文化與生活風格的蓬勃發展,而非「潮流」本身。

【說明與個案驗證】

香港人將「街頭文化」冠上代名詞「潮流」(街頭本是次文化的一部分,

最貼近人的生活,最能代表個人風格),讓亞洲所謂的「街頭潮流文化」(Street wear),跳脫小眾族群範疇,儼然成為當今流行霸主(李思嫻,2007),這個邏 輯其實說明了潮流文化做為街頭時尚的一種代稱,未必指涉特定次文化本身。

而劉維公(2006)則指出,人們希望藉由生活風格將自己的哲學與理念表 現出來,故此生活風格-身為一種表現型式,成為藉由到處流動的象徵符號讓 人們展現其理念與哲學的重要機制。

總結以上,我們發現潮流並非特定次文化,而是一群次文化的總稱,被用 以說明較為新穎、創新並且年輕人偏好的生活風格;街頭時尚的發展則是從來 已久,各種街頭時尚服飾可說直觀地反映了其背後具有的次文化認同、作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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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外顯再現-生活風格,服飾界潮流興起的現象或許更應該說明為各種街 頭時尚多元地蓬勃發展;故此街頭時尚以潮流之名興起的現象其背後運作邏 輯,可說是以潮流為大旗進行的行銷行為及各種生活風格推行,而非由潮流影 響了街頭時尚的興起,故此若以因果順序而論,次文化興起、生活風格展現的 蓬勃,造成以次文化與生活風格為基底之街頭時尚興起,而普遍興起的街頭時 尚才被冠以「潮流」的總稱。

服飾界潮流興起之現象主要推動力為何?

【研究發現 1-2】

街頭時尚興起的現象,其推動力在於現代社會符號消費的形成、對於生活風格 的重視,以及次文化本身透過具有新媒體的文化迴路而更能夠被發展,以及文 化媒介人設計與操作符號等因素。

【說明與個案驗證】

Baudrillard(1988a;1988b)直指資訊社會的消費者行為,最大的特色就是過 度富裕所帶來的影響,人們的消費慾望中,實用價值已經落居次要地位,符號 價值卻日漸重要。在資訊社會中,消費成了表現自我的工具,成了社會群體文 化的符號象徵,成了人與人相互認同的標記。當消費者需要符號來表達自我 時,符號消費就成了消費品的主要內涵了。

劉維公(2006)則提到當市場上商品選項過剩,生活風格多不勝數,如何 以有限的行動力、資源與社會關係,讓自己與某種生活風格接合,取得認同;

和其他生活風格保持距離(但不引起衝突),非得精通一組複雜而不足為外人 道(卻又一看即知)的生活知識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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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組生活知識,可說就是一整套的象徵或代表生活風格的符號:Slater

(2003)認為文化媒介人能夠操作符號,他們讓符號的平等打破了時間、空間 和人口差異的疆界,時間與歷史洪流不再構成邏輯或組成實際社會過程和關係 的脈絡。

對照於個案分析可以發現,個案中的文化媒介人在更新且更具影響力的媒 體使用下,即使有很多新的事物在它們所不知道的地方發生,但透過每個人都 能夠掌握、使用,且互相連結的新媒體,文化媒介人仍然可以透過這些新事物 的再現而很快掌握其文化內涵,並將這些新事物放進他們所創造的文化迴路中 去,經他們的引介很快地為人所知,並且透過設計與符號的操作,推出商品到 已跨越僅具功能性需求、而進入符號性需求的消費者眼前,因此推動了街頭時 尚能夠快速且到處興起的現象。此外在現代多元社會的背景之下次文化發展的 速度,透過新傳播媒介的交流,都傾向更快更大量,因此文化媒介人獲得了更 多的、來自於大眾或是次文化族群的文化基底,這些現象和造就的符號也推動 了以其為創意源頭的街頭時尚的興起。

哪些產業因素加速街頭潮流品牌在近年來的風行?

【研究發現 1-3】

街頭潮流品牌在近年來的風行,造成原因是更為全面的價值共創以及創意經濟 的興起,是不創新就無法生存的態度下的結果。

【說明與個案驗證】

傳統的價值創造(value creation)係以企業為價值創造者作為前提,最為代表 論述之一如 Porter 所提出的價值鏈(value chain),強調價值活動在於生產端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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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關活動,如從進料、生產、出貨到服務的相關流程中。

然而 1990 年代後期,企業價值的經營逐漸重視利害關係人的影響性,如 Stabell 與 Fjeldstad (1998)認為除了價值鏈之外,另提出價值店(value shop)、價值 網路(value network)的兩種價值經營構形。企業內部未必只採用單種價值經營形 態,由於企業可能同時使用多種生產技術,因此可能採用混和的價值形態來經營 公司及其產品的價值。其中,價值店係指經由解決顧客問題的價值經營型態,是 一種在於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之間的密集技術活動,經由如此的活動過程得以提 昇產品價值。在文化創意產業中,超級顧客訂製特殊創作時,也會形成價值店的 價值創造效果(Stabell& Fjeldstad, 1998)。

此外,相關活動者也是價值創造的成員,隨著消費者、利害關係人的知識提 升,在產品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也會伴隨產生價值,此稱之為價值共產(value co-production) (Ramirez, 1999)或價值共創(value co-creating)(Prahalad &

Ramaswamy, 2004),也就是經由二個或更多的行動者所進行的價值共同提供活動 (Ramirez, 1999)。Stähler (2002)的研究也指出價值主要來自於兩大群體:顧客與 價值伙伴,他認為價值並非來自於現有產品,而是經由滿足顧客及外部伙伴的需 要而創造出的。

由此觀之,現代的價值經營已非是傳統由廠商單方面所創造的,其價值網路 內的所有成員,顧客、伙伴等均可能是價值共創的成員之一。

街頭潮流品牌相較於過去的小眾發展以及默默進行,成為現在似乎無所不 在的風行情況,並非僅來自於街頭時尚服飾的創新,而是在更加注重價值共創 並順應創意經濟的趨勢之下,各行各業都必需求新求變以創造價值的情勢之下 的一個特定的、以潮流為名展現的現象,例如 Nike、Levi’s 為了提升運動鞋與 牛仔褲的附加價值而尋求藤原浩的聯名設計,鬍鬚張與十八銅人為了一改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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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而食古不化的形象而認同與 Pizza Cut Five 進行聯名設計,可說都是在這 樣的經濟情勢改變下必然的結果,不創新就無法生存的態度並非僅來自於追求 設計上進步的街頭時尚廠商,否則由 Pizza Cut Five 發起的與鬍鬚張的聯名合 作案也不會成立,因此可以想見持續地,會有更多的原本與潮流無關的廠商去 借重街頭潮流品牌的符號操作能力、設計能耐以及他們建立的規制與再現媒 體,來進行創新,而這些作為更加速了街頭潮流品牌的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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