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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係藉由探討國內外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設計相關規定、原則及案 例等,協助建立國內公立幼兒園之規劃設計原則。

「幼兒園」是學齡前幼兒接受照顧及啟蒙教育的重要場所,提供平價幼兒保 育與教育服務以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緩解少子女化現象,是各國一致努力的方 向,也被認為具有實際的效益。我國現行法令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子法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中訂定幼兒園之基本規定,然於法令與實 際規劃設計時之相關配套措施等細節,仍可透過研究探討及參考國外規定與案 例,提出更貼近可供實務參考之規劃設計原則,以協助政府提供優質、平價、普 及、近便的教保服務環境,減輕家庭育兒經濟負擔,進而推升國人結緍及生養子 女的意願。

本研究擬從制度面及實際案例瞭解國內現行公立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之基 本構成與課題,並參酌國外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設計相關規定與案例,研提規劃 設計原則,供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設計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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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限制、案例擇選與研究方法 一、研究限制

本研究內容聚焦於公立幼兒園於規劃設計時,所需考量建築空間基本構成與 設計重點,進而彙編設計原則供參考運用,因部份跨及建築、人體工學、社會福 利、教育行政等性質不同之專業領域,考量本研究之期間及人力,僅就建築空間 規劃設計之相關內容進行探討,以圖於有限研究時間內探討與建構可供規劃設計 者實務應用之原則。

二、案例選擇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建議其會員國須協助父母在工作與小孩間取得 平衡,根據其評估各國推行友善家庭與職場整體之政策立場含括芬蘭、瑞典、丹 麥、奧地利、愛爾蘭、瑞士、英國、葡萄牙、荷蘭、紐西蘭、澳洲、加拿大及日 本等先進國家,爰本研究在案例上考量案例蒐集及分析之作業性,以美國、德國、

瑞典、紐西蘭、日本及國內公立幼兒園建築物空間之案例進行綜合分析探討,並 妥予考量各國與國內情形之差異,以期研究成果能提昇國內幼兒園之建築空間環 境並符合現況需求。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之研究方法採個案研究法,就資料蒐集、案例研究及綜合檢討等三種方 面進行歸納演繹。

(一)資料蒐集

蒐集近年國內外等先進國家於國-州-市層級所訂有關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 相關法規與設計原則,進行比較研究,並分析其建築空間組成、面積,以綜合歸 納提出建議之國內幼兒園建築空間基本構成。

(二)案例研究

從國內外公立幼兒園之相關案例,瞭解各國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設計重點及 空間比例,進而分析其間是否有訂定幼兒園規劃設計原則所應考量或參考補強的 重要事項。

(三)綜合檢討

參考上述研究資料,以綜合檢討的方式分析彙編公立幼兒園規劃設計原則,

供實務上從事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設計時之參考。

第四節 國內研究文獻回顧

本研究於國家圖書館網路查詢近 5 年內,在「全國博、碩士論文」名稱有「幼 兒園」者計有 775 筆資料,然大部分是探討教育制度、服務品質與師資之論文,

經逐筆篩選與「建築空間規劃設計」主題有關者僅有 4 筆,其中國立嘉義大學幼 兒教育學系研究所完成之論文,其探討重點於國小附設幼兒園之空間與設備調查 分析與本研究教有關聯。

在建築相關期刊方面,經查詢台灣建築學會出版之建築學報,僅有 1 筆與「幼 兒」相關,係國立陽明大學 ICF 暨輔助科技研究中心張力山研究員幼兒之人體 尺寸計測及動態能力調查研究。

在本所近年相關研究方面,與「幼兒園」相關之研究計有 2012 年王順治組 長、蘇瑛敏教授主持之幼兒園有關幼兒使用設施設備尺寸之研究、2011 年王順 治組長、張力山研究員主持之幼兒之人體尺寸計測及動態能力調查研究等 2 項研 究計畫,其中幼兒園有關幼兒使用設施設備尺寸之研究與本研究較有關聯,其研 究重點為幼兒使用設施設備尺寸,並建議應進行幼兒園之設計規範。

本研究就相關之國內文獻研究摘要整理如下頁表 1-4-1:

表 1-4-1 國內近年有關「幼兒園」之研究摘要整理表

研 究 結 論

第五節 用語定義說明

基於研究需要,並為避免造成名詞混淆,本研究之名詞定義依現行法令之規 定;現行法令未有規定者,由本研究參酌相關研究文獻定義如下:

1.公立幼兒園: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 條,幼兒園係指對幼兒提供教育及照顧服務 (教保服務)之機構。爰公立幼兒園係指由政府機關設立、管理及營運對幼兒提供 教育及照顧服務之機構。

2.幼兒: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 條,幼兒係指 2 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人。

4.幼兒園設施:

指提供幼兒學習、生活、活動之建築空間、附屬空間及外部空間等。

5.幼兒園設備:

指設施中必要之遊戲器材、教具、媒體器材、教具櫃、儲藏櫃、桌椅等用品 及器材。

6.幼兒園建築空間基本構成:

指能滿足幼兒園所有使用者基本需求之建築空間,各國因其需要及特色對於 幼兒園所需要基本建築空間之要求不盡相同。如日本保育所為分室外活動空間及 室內活動空間,其中室內活動空間須設置保育室、醫務室、遊戲室、專用廁所、

料理室、料理室前室、食品保管庫、食材處理室、食材的卸貨及點收區域、辦公 室、職員休息室、職員用廁所及收納空間;國內幼兒園則為室內活動室、室外活 動空間、盥洗室、健康中心、辦公室或教保準備室及廚房等。

第六節 研究架構流程

研究背景、目的、內容 及方法之說明

文獻回顧、用語定義及 研究架構流程之建立

國內外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 設計原則相關規定之瞭解與 探討

國內外公立幼兒園案例之瞭 解與探討

1. 國內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 設計相關規定

2. 國外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 設計相關規定

3. 國內外幼兒園建築空間組 成及面積

4. 幼兒園建築空間之基本構 成

1. 國內公立幼兒園案例 2. 國外公立幼兒園案例 3. 國內外幼兒園建築空間規

劃設計重點分析與說明

綜合分析檢討後,提出規劃設 計原則之架構,並召開期中簡 報會議尋求建議

編撰公立幼兒園規劃設計原 則

歸納研究結論與研提建議事 項

結論與建議

第二章 國內外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設計相關規定之瞭 解與探討

本章節的目的在於瞭解和探討國內外於「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設計」之相關規定。

國內現行法令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相關子法,就幼兒園建築空間進行相關規定。

為瞭解並參考國外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設計重點,以於第四章研擬原則,本研究調查彙整美 國、英國、德國、瑞典、紐西蘭及日本等先進國家於國-州-市層級所訂有關幼兒園建築空間規 劃相關法規與規定,並依各國規定分析其各空間之組成情形,以綜合歸納提出建議之國內幼兒 園建築空間基本構成,作為後續章節探討規劃設計原則之初步依據。

第一節 國內幼兒園建築空間規劃設計相關規定

現行國內幼兒園相關規定訂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幼兒園及其分班基 本設施設備標準》、《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幼兒園教保服 務實施準則》及《幼兒園評鑑辦法》等子法內,本節就其中與幼兒園建築空間規 劃設計相關之內容進行瞭解與說明。

一、教保服務與課程

幼兒園提供之教保服務、課程設計與幼兒作息安排等機能需求,係幼兒園建 築空間規劃設計之基礎。國內幼兒園之教保服務與課程等相關內容規定於《幼兒 教育及照顧法》及《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

(一)教保服務內容與原則

幼兒園之教保服務內容如下:

1.提供生理、心理及社會需求滿足之相關服務。

2.提供營養、衛生保健及安全之相關服務。

3.提供適宜發展之環境及學習活動。

4.提供增進身體動作、語文、認知、美感、情緒發展與人際互動等發展能力與培 養基本生活能力、良好生活習慣及積極學習態度之學習活動。

5.記錄生活與成長及發展與學習活動過程。

6.舉辦促進親子關係之活動。

7.其他有利於幼兒發展之相關服務。

幼兒園教保服務,應以幼兒為主體,遵行幼兒本位精神,秉持性別、族群、

文化平等、教保並重、尊重家長之原則辦理,並遵守下列原則:

1.營造關愛、健康及安全之學習環境。

2.支持幼兒適齡適性及均衡發展。

3.支持家庭育兒之需求。

(二)教保服務人員實施教保服務規定

1.尊重、接納及公平對待所有幼兒,不得為差別待遇。

2.以溫暖、正向之態度,與幼兒建立信賴之關係。

3.以符合幼兒理解能力之方式,與幼兒溝通。

4.確保幼兒安全,不受任何霸凌行為,關注幼兒個別生理及心理需求,適時提供 協助。

5.不得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命令幼兒自己或第三者對幼兒身體施加強制力,

或命令幼兒採取特定身體動作,致幼兒身心受到痛苦或侵害。

(三)教保活動課程設計原則與規定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應考量下列原則:

1.符合幼兒發展需求,並重視個別差異。

2.兼顧領域之均衡性。

3.提供幼兒透過遊戲主動探索、操作及學習之機會。

4.活動安排及教材、教具選用應具安全性。

5.涵蓋動態、靜態、室內、室外之多元活動。

6.涵蓋團體、小組及個別等教學型態。

幼兒園實施教保活動課程,應依下列規定為之:

1.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

2.訂定行事曆、作息計畫及課程計畫。

3.落實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品德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

4.以統整方式實施,不得採分科方式進行。

5.以自行發展為原則,並應自幼兒生活經驗及在地生活環境中選材。

6.有選用輔助教材之必要時,其內容應符合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之精神。

7.不得採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

8.不得進行以精熟為目的之讀、寫、算教學。

(四)作息與活動 1.作息

幼兒園應依據各年齡層幼兒之需求,安排規律之作息。

幼兒園應依據各年齡層幼兒之需求,安排規律之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