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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遠流出版社出版,許俊雅策劃「臺灣小說.青春讀本」中,選出十位台灣作 家的十本小說,分別是賴和的《惹事》、楊逵的《鵝媽媽出嫁》、鍾理和的《假黎婆》、

鍾肇政的《白翎鷥之歌》、黃春明的《銀鬚上的春天》、吳濁流的《先生媽》、張文環 的《論語與雞》、呂赫若的《月光光-光復以前》、 鄭清文的《三腳馬》、王禎和的

《老鼠捧茶請人客》。楊逵的《鵝媽媽要出嫁》、張文環的《論語與雞》這兩本文本 原以日文書寫發表,《鵝媽媽要出嫁》一九七四年重新中譯發表,《論語與雞》則是 鍾肇政翻譯,此處採用中譯本作為研究。

文本中放入許多文史資料、圖片,希望能幫助青少年追溯昔時的生活樣貌、構 築當時代小說的舞台;配合故事內容請畫家繪製幫助理解故事吸引青少年讀者的插 圖,這兩部分皆不在此篇研究範圍中。

第貳章 青春讀本與本土論述

《台灣小說.青春讀本》十位作家大多屬於成人作家,當他們在書寫作品時並 沒有指涉對象是「兒童」,編者許俊雅選擇出這些作家的作品,認為這些作品是適合 青少年閱讀的。筆者先就少年小說的定義,少年小說具哪些特質、有哪些目標或功 能?以說明青春讀本和少年小說的關係。

小說是文學藝術中很大的一類,小說之前冠上「台灣」二字,編者在總序中這 樣期許:

我相信文學固然需要想像的翅膀 凌空飛翔,但也唯有立於自身的土地 上,才能感受到落地時的堅穩踏實。我們要如何認識自身周遭的一切呢?我 固執地以為文學最能說出一個人內心真正的想法,透過文學去認識一個地 方、一個民族、一群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遠比透過閱讀相關的政治經 濟方面的報導來得真切。因此這套《台灣小說.青春讀本》所選的小說,全 是台灣作家的作品,這些作品呈現了百年來台灣社會變遷轉型下,台灣人的 生活方式、歷史經驗、人生體悟、文化內涵等。

文本題材圍繞關於台灣的人、事、物、地,文本從賴和〈惹事〉到黃春明〈銀 鬚上的春天〉跨越了超過半個世紀的歷史,在第二節將從歷史的角度,探討文本隨 著歷史、政治、社會的改變,展現台灣本土的意念亦隨之變化。

第一節 青春讀本與少年小說

《台灣小說.青春讀本》十本文本,《論語與雞》、《假黎婆》是以兒童的觀點來 敘述故事,《白翎鷥之歌》是以動物的角度來看事情的發展,《惹事》以青年作為主 角,其他文本雖非以青少年為主角,但是內容適合他們閱讀,筆者從少年小說的界

定、特質與目標說明。

一、少年小說的界定

「兒童」和「成人」是相對的詞,兩者間無明顯的界線,關於「兒童」年數範 圍,諸說並不一致,從不同面向就有不同的劃分方式。

國際上 1989 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公約中明訂十八歲以下均為 兒童。

法律上 2011 年台灣修正公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章第二條 兒童及少年定義:「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 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從生物學的角度,「青春期」是指人體生殖、生理與心理由兒童轉到成人的時期。

又稱為青少年期,一般指十二歲到二十歲的階段。

認知發展的心理學者將兒童的發展,區分成感官運動期(0-2 歲)、前操作期(2-7 歲)、具體操作期(7-11 歲)和形式操作期(11-16 歲)的發展階段,而將兒童予以 分期:

其實正是由於發展心理學的實證研究,使得兒童的發展,可以更明確的分 化區隔為嬰兒、幼兒、兒童、少年、青少年、青年期等,並逐漸成為獨立的 研究領域,甚至發行以此些分期為名的學術刊物。如從此一觀點來看兒童文 學,則兒童文學作為文學的一支,它本身再分化為青少年文學、少年文學、

兒童文學、幼年文學,並非沒有理論基礎15

綜合上述,「少年」、「青少年」是廣義的「兒童」,是兒童發展中的一個階段,並據 此理論,兒童文學分化各階段文學。而在「兒童」這個概念下的文學,小說是其中 的一類,國內有多位專家為兒童小說下定義。

陳正治歸納林守為、林飛與任大霖的看法,認為「兒童小說是根據兒童心理需

15 洪文瓊,〈兒童文學範疇論〉,《東師語文學刊》第九期(台東市:台東師院,1996 年),頁 135-136。

要和理解能力,配合情節和環境的具體描繪,深入刻畫人物活動的故事。」16許義 宗、林鍾隆與林文寶咸認為兒童小說應該和成人小說有所區別,強調要合乎「兒童 的」要求,林文寶進一步解說何謂「兒童的」要求,「『兒童有心,余忖度之』,凡事 假兒童之觀點視之,描寫令兒童產生興趣的情景,探討對兒童具相當意義的問題,

再試而出之以仿兒童口吻,則是所謂合乎『兒童的』需求。」林文寶從這個觀點區 分出兒童小說和成人小說,「至於主角是否為兒童,或事件是否為兒童參與,與造詞 用字的深淺,並不構成兒童文學與成人文學之分際。」17 能使兒童從閱讀中得到樂 趣,並能從中獲得對生活的啟發,便適合他們閱讀。

張清榮直接將「兒童小說」稱之為「少年小說」,並界定「凡是主角由兒童擔任,

描述合乎兒童心理的現實及幻想故事,具備高度的文學價值,且內容及文字適合少 年程度,有助於兒童各方面成長的文學作品,即是少年小說。」18

「青春讀本」非作者專為青少年而寫,亦非皆以兒童做為主角,是為了進入青 春期的青少年所編選,筆者從少年小說特質、目標,研究「青春讀本」與「少年小 說」間的關係。

二、少年小說的特質 (一)適讀理解

少年小說的對象是將從兒童過渡到成人的青少年,因此學者多認為文本的技巧 應適合他們閱讀理解,主張要站在「兒童的立場」,用「兒童的心理」、「兒童的語言」

來創作,引起他們的共鳴,進而樂意接受。但少年小說的年齡層較高,在表達的手 法,筆者認為還「要融進他們可以理解的成人語言,以及語言文字背後所代表的思 想、感情與知識、技能等。」19經過編選的成人小說可以提供「超前」而他們能接受 的東西,促進他們的成長,知識的擴增。

認知發展的學者將兒童的發展分期,並認為孩子不可能做出超出現階段的行

16 陳正治,〈兒童小說〉,林文寶等編,《兒童文學》(台北縣蘆洲鄉:國立空中大學,1993 年),頁 349。

17 林文寶,《兒童文學故事體寫作論》(台北市:富春文化事業,1993 年),頁 316~317。

18 張清榮,《兒童文學創作論》(台北市:富春文化事業,1992 年),頁 242。

19 林政華,《兒童少年文學》(台北市:富春文化事業,1991 年),頁 102。

為,各分期所表現是有侷限性,Perrry Nodelman 則認為:

皮亞傑所描述的學習發生之機制,事實上可能比他自己或他的跟隨者,在 假定階段理論即是孩子無法處理不熟悉的想法或經驗時通常採取的觀點,更 支持一種較不受限的兒童能力之觀點。事實上,皮亞傑說得很清楚;孩子需 要這種想法與經驗,才能轉移到新的階段。他提到同化(assimilation)─

─一種我們將新訊息整合到我們先前已經建立的意義系統之內的歷程,以及 調適(accommodation)──即我們根據新訊息來調整意義建立之系統的相反 歷程。兩種歷程都需要新訊息才會出現。因此,如果我們覺得一本書可能比 我們所相信孩子目前的理解所能調適的更細膩或更困難時,就不但沒理由抽 掉該書,反而應該鼓勵孩子去體驗該書20

許俊雅在《台灣小說.青春讀本》總序中,說出編選這套小說的選擇標準,「割捨篇 幅太長的小說,割捨隱喻豐富不易為青少年理解的小說。」希望可以讓青少年從閱 讀有各方面的收獲。筆者認為信孩子的能力,是超乎吾人想像的,我們不需擔憂孩 子因此而無法理解。

(二)具真實性

少年期的孩子,「對外界事物的認識能力不斷增加,邏輯思維迅速發展,」開始 喜愛閱讀複雜的小說,不但語言及思維能力增加,「對人的內心世界發生興趣,道德 信念和理想也逐步形成。」21他們欣賞的小說的內容轉移到現實的人生社會。

小說可以反映真實人生,表現人生,「雖然是虛構的,但他比事實還要真實,而 這真實就是人生的真實,人性的真實。」22為了幫助少年透過閱讀作品,體會人生 的真相,安然的度過尷尬的青春期,作品中應展示人生的真相,「作家不能也不應該 避開現實社會的種種矛盾、問題衝擊及人世間的陰暗面,而只是一味在作品中塑造

20 Perrry Nodelman 著,劉鳳芯譯,《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臺北:天衛文化圖書,2000 年),頁 105。

21 同註 19,頁 65-66。

22 傅林統,《兒童文學的思想與技巧》(台北市:富春文化事業,1990 年),頁 200。

虛無空泛的美麗世界。」23讓生活經驗不足的青少年,從文學中獲得各種間接的體 驗,藉此涵養感情,在面臨抉擇時,具備思考力、判斷力。故而它必須是具真實性 的。許義宗在《兒童文學論》中說:

兒童小說和童話同為兒童文學的兩大部門,不過童話可以自由的超越時間 和空間,但小說卻必須限制在現實的必然性當中。換句話說:小說是以現實 為法則,因果關係為準據,如果觸及不可能在現實發生的事物,也要根據現 實的原理來描述24

具有真實性的小說,有如兒童世界與成人世界的一座橋樑,「它驅使兒童由幻想走向 現實,進而窺取實際人生的意義。」25引導青少年成為身心健全的成人。

(三)具教育性

我們常說:「文以載道。」自古文學和教育本就有或深或淺的關係。丹麥女作家 瑟希.包德克(Cecil Bodker)1976 年獲得「國際安徒生獎」,在頒獎典禮上說:

「青少年時期是生命長河中一個關鍵性的轉折點,是人生觀、價值觀逐漸成形的重

「青少年時期是生命長河中一個關鍵性的轉折點,是人生觀、價值觀逐漸成形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