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的界定
社會學家 Weber(1922/1978,1997)定義族群為「一群主觀認同擁有共同祖先、
血緣、語言、生活習慣或文化的人」。目前台灣區分成原住民、外省人、閩南人與客家 人,是依血緣及群體接觸後的語言、信仰與生活習慣比較後的分類。(行政院客家委員 會,2010)
當前台灣社會習慣以祖先來自福建或廣東,作為研判自我族群歸屬的標準,故祖籍 為福建者,稱為「福老人、閩南人」,祖籍來自廣東者,則為「客家人」。由於清代台灣 大半的歷史皆歸屬福建省所管轄,來自於廣東者多相對稱呼為「客家人」,以致於清代 的「客家」幾乎全數模糊歸類為廣東籍。光緒 21 年(1895)台灣行政區改隸日本政府,
當時統計資料中,在不包括高山原住民與平埔族的「本島人」裡,戶籍的種族欄也將之 分類為福建與廣東兩類,而這種官方分類也漸漸成為目前通行的一般觀念。
圖 1-2:客籍漢人優佔區的分布
資料來源:改繪自施添福(1987):22。
圖 1-3: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資料來源:改繪自客委會(2010):附表 A。
台灣總督府官房調查課針對昭和元年(1926)編訂一本《台灣在籍漢民族鄉貫別調 查》,以當時行政區內的州郡街庄為空間單位,將本島人依原鄉籍貫區分為福建、廣東 兩省的各州府。(陳漢光,1972:85-104)施添福將主要本島漢人分為三類,分別為泉
籍、漳籍以及合併廣東省潮、惠、嘉應三州府的客籍。依據當時的統計資料,將當時以 街庄為單位的行政區內,該籍人口比例居於各籍之冠者,稱為「優佔區」。在昭和元年
(1926)全台共有 51 個「客籍漢人優佔區」(如圖 1-2)。(施添福,1987:19-22)這些 客籍為主的聚落主要分立於南部的高雄、屏東六堆等地區,以及北部的桃園至苗栗地區。
在清代統計資料模糊粗略的情況下,日治時期的籍貫統計不但相對完整,而且當時 台灣社會內部人口流動尚未頻仍,這些「客籍漢人優佔區」的聚落,大抵可以視為傳統 族群分類上的的「客家地域」。
2000 年公告實行的《客家基本法》中明確定義客家人為「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
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客委會依抽樣方式推估全台各鄉鎮市區,以客家人口超過 1/3 以上的認定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全台共有 69 個4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行政院 客家委員會,2010:169-171)
依目前行政區的劃分,本研究選擇同屬「客家優勢地區」的頭前溪流域芎林鄉、橫 山鄉作為研究區,來論述台灣北部客家地域發展之探討。依日據時期的祖籍調查,沿溪 愈上游地區,粵籍人口比例愈高,而粵籍漢人的祖籍分佈亦呈現大陸原鄉各州府紛雜的 情形。若以客委會 2010 年所做的統計而言,橫山鄉客家人口占鄉內總人口的 88.93%,
居於全台第六位;芎林鄉則占 83.54%,居全台第十三位。顯示在基本法中定義的客家 人,橫山、芎林兩鄉亦占有很高的比例。
據日治時期的調查資料中,可以大致了解頭前溪北岸來台漢人祖籍分布的概況,而 為了以更微觀的角度探討研究區內的人文地理區域特色,本研究區擬依據清代以來的開 墾時序、拓墾組成,再劃成四個小地區,並逐一加以探討其族群分布之特色。
1.「保留區」內的竹塹社屯埔地:下山、上山、芎林、文林、中坑、水坑、新鳳、石潭 等 8 村。
2.芎林鄉「隘墾區」:永興、五龍、華龍、秀湖等 4 村。
3.橫山鄉油羅溪以北的「隘墾區」:沙坑、福興、力行、內灣、大肚、新興等 6 村。
4.橫山鄉油羅溪以南的「隘墾區」:豐田、橫山、豐鄉、田寮、南昌等 5 村。
4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9 年度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報告》,台北:行政院,2010,頁 198。客 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包含:桃園縣 7 個鄉鎮市、新竹縣 11 個鄉鎮市、新竹市 2 個區(東區、香山區)、苗 栗縣 18 個鄉鎮市、台中市 5 個區、南投縣 2 個鄉、雲林縣 1 個鄉(崙背鄉)、高雄市 4 個區、屏東縣 8 個鄉鎮市、台東縣 3 個鄉鎮、花蓮縣 8 個鄉鎮市。
圖 1-4、研究區之行政區域、地形圖
資料來源:改繪自坤眾大地資訊公司(2007):〈新竹縣行政區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