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研究範圍與材料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材料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點等,不然將無法如實呈現外國法律體制。20 如日本法雖也有事實婚 的用語,但不是通說常用的表達方式,在學說上有時還具有特殊的意 涵,與我國法所稱之事實婚有別,所以單純以事實婚字義理解日本法 必有所偏。而中國大陸亦有事實婚姻關係,雖然兩岸同文、同種,但 兩岸相隔逾六十年,其間政治、社會的變遷頗大,同樣事實婚的用語,

可能代表不同的男女結合形態。至於英美法上,從事實婚的語義搜 尋,幾乎無法找到對應的法律用語,此時決定的標準,只能從功能性 的角度出發,尋找與我事實婚相近的制度。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材料

針對事實婚的法律問題,比較與我國法制相近、人民往來頻仍的 國家,如英美、歐陸、日本、中國大陸等國,分析各國事實婚的發展。

各國立法者在面臨社會觀念及價值急速改變的挑戰下,如何透過法律 導引男女結合關係或彌補其地位之不足。至於沒有法律明文者,司法 實務又是如何透過現行法的解釋與類推,平衡當事人間之利益。諸此 皆為沒有事實婚規定之我國,立法機關立法時的參考,或法院處理相 關個案的憑據。在文獻的利用方面,本文蒐集國內外教科書、期刊論 文、會議資料、法院判決、統計數據、報章資料等,閱讀、整理、歸 納及分析,整合於同一架構之下。目前雖然事實婚之中文資料介紹頗 豐,惟出版時間較早,有加以補充之必要。外文資料將以英文資料為 主,輔以部分日本文獻。又因事實婚的法制規範較新,為即時取得必 須仰賴各國官方網站所公布之資料,而電子期刊、論文資料庫的利 用,亦是研究所不可或缺之工具。

至於部分外國法之同居關係,包含同性間與異性間之同居。其背 景大多緣於早期各國不承認同性婚姻,立法者為滿足同性族群追求婚 姻法上之配偶權利,同時避免衝擊傳統及宗教信仰,所為的折衷之道 立法。即使目前部分國家已經承認同性婚,其同居關係之規範仍不因

20 陳惠馨,傳統個人、家庭、婚姻與國家-中國法制史的研究與方法,頁 2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此而受影響。鑑於歐陸同性婚或同性同居關係對近代事實婚發展的影 響,尤其在人權、憲法方面的討論上,同性婚或同居伴侶關係的承認,

促成事實婚保護的再思考,甚至是對照的樣本。不過因同性婚或同性 關係涉及婚姻本質的討論,除在法制沿革及法理的討論外,礙於篇幅 同性伴侶關係非本文研究之範疇,合先敘明。

本論文第一章敘述研究動機、目的、方法、範圍後,即依下列順 序介紹分析,以求獲得研究成果。第二章擬介紹事實婚的用語、規範 類型、形成。各國國情不同,對於事實婚的描述容有差異,為遂行後 續比較,必先了解其概念、用語。而事實婚的保障,各國立法模式不 同,除了成文法及無成文法的區別外,還可以專屬法、規範重點、適 用對象、申報與否等區分,有助於事實婚法制模式的認識。再者,將 以國人往來密切或法制具代表性國家,如美國、法國、日本、中國大 陸等,分別介紹其形成原因及法制的發展,透過各國背景的介紹,亦 有利我國法制援引的參考。第三章將討論事實婚保護的法理。國際法 上已將平等權、結婚權、家庭權、兒童最佳利益等視為基本人權,歐 洲人權法院及歐洲法院關於人權之判決值得參考。事實婚或同居爭議 多少與上開人權有關,而各國憲法亦有人權之基本規定,其關係必須 深入研究。至於事實婚或同居保障對婚姻制度之衝擊,我國從歷次大 法官解釋中,可以確認婚姻與家庭受到憲法制度性保障,今若對事實 婚或同居關係提供保護,是否侵害婚姻與家庭制度。國內目前討論不 多,但外國學者和實務有不少討論,值得介紹參考。第四章將具體討 論事實婚之成立要件,包括主觀成立要件、客觀成立要件及婚姻障礙 事由與事實婚之關係。第五章將探討各國立法或判決對事實婚提供的 保護,分為關係存續中及關係結束後之保護,主要探討配偶地位的取 得與否、扶養義務的發生、財產管理與處分、家庭生活費用之分攤等。

至於關係結束後之財產分配與調整、贍養費及住屋居住權亦是研究的 重點,同時結合我國司法裁判關於事實婚之案例分析。第六章擬總結 上述研究,提出符合我國法制之立法論或解釋論供參。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事實婚的用語、規範類型、發展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