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論文非以兒童文學治史為出發點,主要研究目的在於找出成人文學與兒童 文學交會時的兒童文學樣貌與意義,並加上女性作家作品研究的參數。因此以達 到此目標為研究方向,並非、可能也無法全面蒐集成人女作家創作兒童文學的所 有人名與作品。
其次,以台灣文學對於作家的年代斷代分類方式,在作品分析面向,也可能 產生誤差。以作家琦君為例,琦君為戰後五Ο年代第一批女作家,但她的作品,
一般學者認為六 Ο-七 Ο 年代較為成熟,散文、小說代表作家年代應歸類為後者。
就兒童文學而言,時間面向拉得更長,從一九六 Ο 年代《賣牛記》21到八Ο年代
《琦君寄小讀者》22,二ΟΟΟ年後,格林出版社將琦君成人散文加上插畫,重 新以兒童橋樑書型式包裝出版《桂花雨》、《玳瑁髮夾》23等,成人作家作品隨時 可以「增生」成為兒童文學作品24,雖然跟市場機制有關,但也造成年代分類上 的研究風險,尤其文學作品在社會脈絡下的累積、讀者對象的轉移,可能造成分 析成果的不確定、多樣性或者誤讀。
再者,侑限於筆者專長與兒童文學論文研究目的,台灣文學資料多引用既有 大家論述,不作深入論辯。此亦為筆者日後接續學習之方向。然而台灣文學引用 資料,仍然緊密扣合即將呈現的女作家兒童文學作品研究,呈現女作家兒童文學 作品的多音複調:一致性、並行、斷裂、相反或延伸補充。仍有與台灣文學對話 意義。
第六節 名詞解釋與概念釐清
21 琦君,《賣牛記》,台北市:台灣省教育廳。1966 年 9 月初版。
22 琦君,《琦君寄小讀者》,台北市:純文學出版社。1985 年 6 月初版。
23 琦君,《桂花雨》,2002 年 7 月、《玳瑁髮夾》2004 年 8 月,以上皆格林出版社出版。
24 因為是市場「事實」,因此在此羅列與說明。筆者認為,出版社挟知名作家的廣大消費者知名 度與銷售量,嘗試以兒童讀物購買者「成人」作為一種銷售對象,讓從小閱讀這些作品長大的成 人有能力選擇或者購買提供兒童讀者閱讀。作品雖具有「兒童視角」演藝,然而,因為這些增生 文本原為成人讀者創作,加上選文可能無限「增生」,因此加上兒童文學編輯的守門角色,作為 筆者研究文本範疇。
本論文書寫中,需要先釐清兩個前提:兒童文學/成人文學的界線與分野,
以及「兒童文學」與「兒少文學」的名詞使用。兩者在今日的兒童文學領域上,
皆有模糊化或界限曖昧的現象。欲討論兩範疇的分野,筆者先從「兒童」年齡的 分層界定開始釐清。
其次,將說明筆者研究的「台灣文學女性作家」指涉範圍。
(一)台灣兒童文學/成人文學的界線與分野
台灣近來書籍銷售通路龍頭博客來,於二Ο一九年十二月公佈台灣購書及閱 讀年度報告,分別提出十七歲青少年專題選書及不分年齡層的前十名排行榜書 單:
十七歲青少年排行榜購書書單,其中「十七歲」、「青年」/「青少年」身份,
博客來以年齡作為定義,但是書籍和青少年投稿在博客來的書單「青少年投稿榜」, 差異頗大,可見「十七歲」仍有不同族群,而且兩個族群閱讀書單表現出各自關 心事物不同:
博客來歸納下的十七歲青少年排行榜書單,和不分年齡層的全體排行暢銷書 排行榜,所差無幾:
全體不分年齡層排行榜書單,同時也是十七歲青少年暢銷書單前三名,也就是說,
十七歲所關注的閱讀具有整體閱讀書單的趨勢,與成人閱讀間相差無幾。而和「青 少年投稿榜」略有差異,可能因為「青少年」也包含另一群剛在探索自我認同、
人我關係、開始性別分化的另一群剛剛進入「青少年」,或者精準來說包含了一
群「少年」讀者,如國中生。
以下這個圖表,或許更清楚表達十五歲以下「少年」、十七歲「青少年」閱 讀界線的跨域狀態:25
就博客來書商通路、聯合國、台灣等,可以見到對於十八歲以下的人,仍有 不同的想像與定義。兒童文學的「兒童」,聯合國界定年齡在十八歲以下。台灣 在 2018 年 4 月 24 日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界定「兒童」
為未滿十二歲的人;「少年」為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26。
學者林文寶就台灣一般人所稱兒童,細分為三-十二歲(入幼兒園到小學畢 業)、延長到國中畢業則到十五歲。因此兒童文學可以細分為:幼兒文學(三- 八歲)、兒童文學(六-十二歲)、少年文學(十-十五歲)、青少年文學(十五-十八歲)。27其中部份年齡層因為孩子閱讀能力,而有重疊現象出現。筆者論文中,
指涉對象將以兒童少年為主要對象,也就是三到十五歲,以及兒童視角書寫加上
25 博客來網路書店,〈【2019 年博客來報告】閱讀載體轉換、類別挪移,社群媒體眾聲喧嘩的一 年,出版是源頭、還是結果?〉,網站資料,2019 年 12 月 11 日閱覽。
https://okapi.books.com.tw/article/12695?fbclid=IwAR1zMmVDfA_-D4vg2xaLmQ7Nvun8mHWLJ 8zo3BahH792Gk4F_HArYSW1jIw
26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見「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資料,2019 年 12 月 11 日閱覽。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01
27 林文寶,《兒童文學與閱讀》,台北市:萬卷樓,2011 年 11 月。頁 110-112。
編輯把關界定的文本。「兒童視角與編輯守門」的併行設定,來自於呼應女作家 作品基於市場需求而產生轉換讀者的特性。若以林海音作品為例,《城南舊事》
原為成人文學作品,二ΟΟΟ年格林出版社加上關維興插畫版本,模糊成人與兒 童讀者界線,二Ο一Ο年格林出版社將單篇抽出,編輯成為橋樑書開本並加上注 音,成為兒童讀物。女作家作品的延展性,超越單純為兒童創作的文本範圍。
此外,名詞使用,對於較細部文本指涉,會以「兒少文學」指稱目標年齡層 讀者(三-十五歲)閱讀的書籍;整體觀察或者學術上的文學研究統稱,則使用
「兒童文學」。
(二)成人文學與兒童文學疆界:兒童讀者
如同兒童年齡層與閱讀兒童讀物關係需要釐清,學者林文寶與杜明城也分別 指出兒童文學/成人文學/通俗文學疆界的模糊不清。28博客來二Ο一九年年度 選書報告圖表可以做為例證。
成人書寫的兒童文學作品包括童年敘事及為兒童創作的文學。學者譚鳳霞認 為「童年」概念含括兒童及成人曾經經歷的兒童時期,因此成人文學中的童年書 寫橫跨成人文學與兒童文學。成人書寫的童年敘事為成人探索生命困境的根源、
成人文學範疇中,關於人類原初或個體生命過往童年真實或虛構情態的追懷。29筆 者認為,成人書寫的童年敘事,如琦君《桂花雨》與林海音《城南舊事》,透過 兒童眼光觀看家庭生活、童年生活,帶有成人與兒童讀者閱讀的趣味,但也出現 如鍾肇政《魯冰花》(遠景),以兒童眼光描寫成人社會利害鬥爭之實,純真兒童 視角成為一種對立成人功利社會的反差,一種犧牲的對象,並非以兒童為對象訴 求的文學作品,而是成人文學藉由意有別指的童年敘事。就筆者分析後立場,為 引致兒少文學疆界混淆的例子。由於成人書寫的兒童文學,多少難以擺脫成人對
28 林文寶,《兒童文學與閱讀》。頁 108-112;杜明城,《兒童文學的邊陲、版圖與疆界-社會學與 大眾文化觀點的探究》,台北市:書林出版,2017 年 3 月。頁 1-17。
29 譚鳳霞,《邊緣的詩性追尋-中國現代童年書寫現象研究》,北京市:人民出版社,2013 年 10 月出版。頁 1-11。
兒時回憶的影響,筆者對於成人書寫的童年紀事,除了關注兒童視角呈現,同時 也以兒童刊物出版社選書的編輯把關,作為是否成為兒童文學的參照依據。
另一方面,成人文學的通俗化,如武俠小說,也能吸引兒少讀者閱讀,兒少 讀者生活中可以閱讀的輕文學、情意文學等通俗文學何其多,通俗文學作為成人 寫作的通俗化、大眾化,使得成人書寫易於接軌兒童閱讀的「淺語」而跨越至兒 童文學,文學品質的差別仍在於兒童本位或者兒童特質的掌握。日本思想家柄谷 行人在《日本近代文學的起源》,探討了日本「近代」兒童文學與兒童的關係。
柄谷認為日本的近代文學時間約在日本取得甲午戰爭勝利之後,對西方的學習與 反叛,其中影響也包含甲午戰爭之後與日本相關的台灣、韓國等統治地區文學的 發展。對於兒童文學,柄谷提出豬熊葉子的觀點而分為兩種:一為「童心文學」
的出現,將「兒童文學視作成人文學者的詩、夢、倒退的空想」,此中的兒童為
「大人所想像中的兒童,還不是『真正的孩子』。」;另一為站在大人的立場教育、
提示孩子在現實生活中的行為。豬熊認為這兩者皆非「以孩童的眼睛看社會」。30 而柄谷提出不同的兒童建構觀,認為近代日本「兒童」的出現,是以被珍視的、
國家分層分級教育制度下,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而存在,31因此兒童雖然為一客 觀事實的存有,兒童文學或者兒童論述中,兒童一直存在於成人抽象的概念中,
成為「抽象」的存在。因此柄谷提出,若面對真實的兒童創作,大概也只能以寫 實主義極點如卡夫卡式的創作方式再現。32
30 豬熊葉子認為,「童心文學」為文學者新浪漫主義的逃避,西歐世紀末文學的影響;代表性創 作者小川未明為了表現自己的內部,童話的空想世界是必要的,「創作空想」的兒童時期的批判;
同時,當小川面對現實兒童的創作時,未明創作給予孩子忠告,成為「說教的童話時期」,因此 兩者皆是成人本位而實際「兒童缺席」的文學。柄谷行人則以此為出發點,提出兒童為一客觀的 存在,但也有其遮蔽性。其遮蔽的是明治時期日本將兒童放置於兒童教育的同齡分層分級制度中,
與當時的軍隊分層分級等同,目的指向富國強兵的一致性。其推論過程見柄谷行人,《日本近代
與當時的軍隊分層分級等同,目的指向富國強兵的一致性。其推論過程見柄谷行人,《日本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