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研究範圍 一、研究主題
本研究將聚焦在 2016 年芬蘭國家課程綱要政策形成之因素、條件與模式,
並以芬蘭國家教育署為主要的分析對象。透過本研究,期望剖析芬蘭國家教育 署在政策形成中所扮演之角色,以及芬蘭教育政策形成之脈絡。
二、研究參與者
由於芬蘭國家課程綱要政策形成過程中,將採納學者專家、教師代表、校長 代表、家長代表、政府代表等的意見,甚至國家教育署針對各自治市亦有不同的 政策方案與形成模式。為此,考量到研究時間、空間和地點等可行性因素,本研 究將挑選以芬蘭國家教育署課綱部門官員、自治市教育委局官員、大學教授、綜 合學校校長與教師、教師工會、全國家長聯盟代表作為主要訪談對象。
貳、研究限制
經過研究者的規劃與檢視,將本研究的限制分為研究範圍、研究參與者與研 究者本身三個面向,以下分別說明之。
一、研究範圍的限制
2016 國家課程綱要政策涵蓋範圍不僅包含概念性的橫向跨領域課程、數位科 技融入,不同年級、不同科目亦有不同的改革重點。不過,礙於經費與時間限制,
僅規劃在 2016 年 8 月底至 2016 年 9 月進行移地研究,無法完整描繪出芬蘭國家 教育署在各年級、各科目改革的運作模式,據此,對於 2016 國家課程綱要各面向 更為細緻的制度轉變無法深入的探討,此為本研究的範圍限制。
二、研究參與者的限制
由於芬蘭國家教育署課程部門編制龐大,且國家課程綱要的利害關係人眾多,
礙於時間與資源,僅能挑選幾位核心人物作為研究對象,無法針對當時每一位參 與者進行訪談,導致可能會有研究對象代表性受限的問題。此外,負責國家課程 綱要法源依據的芬蘭教育與文化部,因人脈限制,無法聯繫該部的官員,以致本 研究缺乏對於國家課程綱要法源制訂的相關資訊,難以描繪課改政策的全貌,亦 為本研究之限制。
三、研究資料的限制
本研究對象主要是芬蘭國家教育署,在研究方法上除了半結構式訪談之外,
還透過文件分析作為輔助。然而在訪談過程中,即使有國家教育署官員協助給予 內部文件,彌補訪談資訊之不足,但絕大多數的內部官方文件仍以芬蘭文為主要 語言,以至於在研究資料上較難有多樣的選擇作為分析之用。
四、文化脈絡的限制
本研究在進行資料蒐集過程中,即便前往赫爾辛基市嘗試獲得第一手資料,
然而研究者本身並非芬蘭人,亦未在芬蘭居住過,對於芬蘭的社會與文化脈絡並 不瞭解,即使在出發前,已閱讀不少介紹芬蘭社會文化的相關文獻,但在移地研 究過程中,卻仍感到未能精準捕捉受訪者語意之憾。另外,受訪者亦因語言的限 制,僅能以英文作為和研究者溝通的途徑,以至於許多芬蘭特有的詞彙無法直接 表達,需要透過不同英文詞彙的交替使用,讓研究者明白其意。最後,研究者分 析語料時,必須將英文逐字稿轉譯為中文,表示最原先的芬蘭文概念,歷經了轉 譯成英文與中文的三道程序,最原初的意義可能已無法真實呈現。
研究倫理
第六節
研究倫理係為了保護受訪對象,使其不至於因為本研究而受到傷害,根據潘 淑滿(2003)所言,質性研究經常會面臨的倫理議題說明如下。
壹、告知研究參與者並獲得其同意
研究者事先向受訪者說明此研究之目的與內容,告知訪談的進行方式,並使 其瞭解訪談資料的後續應用,在徵得受訪者的同意且簽下受訪同意書後,研究者 才進行訪談與錄音。
貳、隱私與保密
在研究的過程中,對於受訪者的姓名與相關基本資料皆以編碼取代,保護研 究參與者的隱私;訪談過程中,假使受訪者向研究者表示某些區段不宜錄音,研 究者為尊重受訪者之意願與隱私,中途終止錄音,待受訪者給予同意的指示後,
方才繼續錄音。
參、受訪者的職場倫理
本研究的受訪者一共 11 位,彼此均為 2016 芬蘭國家課程綱要政策制定的參 與者,甚至有些受訪者目前仍在同一機關服務,有職權上下隸屬關係。因此,本 研究在訪談過程中,如有受訪者提到與其他受訪者不同觀點或針對特定人士異議 之處,均嚴格保密受訪者所提出的看法,避免影響受訪者的職場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