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分別從研究內容、研究對象、教學項目、課程實施時 間進行以下說明。
一、研究範圍
研究內容
(一)研究對象與實施期程
參與本研究之班級以馬來西亞北部的一所私立中學,施以運動教育模式的 國中一年級班的學生為參與研究對象,男生 27 名,女生 18 名,共 45 名。
課程實施時間自 2014 年 7 月 2 號至 9 月 3 號,實際教學七週,每週兩節,共 14 節體育課,每節上課 40 分鐘。
(二)研究項目
本研究以三人制棒球為教學項目。並以美國的體育教育學者 Siedentop (1994) 所提出的體育教學模式為課程核心進行教學,課程圍繞著,運動季、團 隊小組、正式比賽、季候賽、記錄保存之課程設計,提供學生有如真實般的運 動比賽情境經驗為主進行設計。
二、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僅以馬來西亞北部地區私立中學為研究對象,故所得資料雖可作 為體育教學參考,但無法直接推論至馬來西亞其他地區。
(二)本研究只以三人制棒球作為研究項目,其它項目不在本次研究中。
(三)研究者非棒球專長,研究者本身又是本研究課程之授課老師,因此會影 響學生的學習效果。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以本研究主題進行文獻探討,並分為以下兩節:第一節、運動教育 模式相關研究;第二節、棒球起源與三人制棒球。
第一節 運動教育模式及相關研究
五育教育中,體育也是其中一環。運動教育模式屬於體育課程模式中的其中 一種模式。本節以體育課程內涵、運動教育模式探究、運動教育模式相關研究,
以便說明運動教育模式在體育上的基本概念。
一、體育課程內涵
(一)體育課程之起源
Philips 與 Roper (2006) 在研究中提到,早在 19 世紀末,尌已經有大量的文 獻記載著體育教育的歷史進程,雖然如此,當時的文獻所提供的資料,尌好像 聖經描述般,大多數的文獻都無實據考證。直到 20 世紀中,也尌是 1950 年代 到 80 年代,體育教育此課題,成為體育教育者熱衷研究的題目。由 Van Dalen 於 1953 年撰寫的《A World History of Physical Education: Cultural, Philosophical, Comparative 》 以 及 Dixon 於 1957 年 的 著 作 《 Landmarks in the History of Physical Education》,以上兩本書皆記載了歐洲與美洲體育教育的發展,也涵 蓋了古代、現代化前與現代化後的體育教育發展之異同。
Philips 與 Roper (2006) 也在研究中提到 Osterhoudt (1991) 對於體育教育的定 義,體育一詞,譯自希臘文 physika,本義指的是,外在物質;而教育一詞,來 自拉丁文 educare,指的是培養之義。體育教育的定義為,培養我們的外在物質 元素。
課程一詞譯自 currculum,源自於拉丁文 currere,原來指的是奔跑、跑馬道 的意思,隨著時間的演變,進而引申為學習的進程之義,亦指課程是一種學習 的過程,以求獲教育的效果 (王文科,1991)。課程理論之父 Thler (1949) 由目標
模式的理論架構,從目標、選擇、組評鑑的歷程與問題來檢視,而將課程視為 一系列目標的組合。
體育是一種透過身體的教育,經由人類身體動作與活動的過程。學校是一 個人在一生中學習的重要場所,對於體育課而言,更是為其所展現的地方。尌 此觀點,葉憲清 (1986) 指出體育課程是學生在學校或教師的指導之下,所參與 的一切體育活動,主要包含了體育課、校內活動與比賽、校外競賽等三大類。
(二)體育課程對學生的發展階段
Kohlberg (1986) 承襲 Piaget 的學說,採取認知發展的觀點來研究道德發 展,認為道德發展是自我和環境互動之後產生的認知結構的變異。並研究出 道德發展六階段。
1. 層次一:成規前期
前成規水準包括道德發展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都純粹只是關心 自己,表現出利己主義傾向,並根據行為的直接後果來進行推理,對自 我的社會期許是外在的。外在期許包括「重要他人提供的社會或情緒方 面的支持,例如真誠的關懷、尊重及鼓勵;還有外在獎勵和誘因,例如 優異表現所獲得的肯定,主張社會認知和社會行為的學者認為外在因素 會影響學習動機和表現 (McCombs, 2003)。此外,個體行動的出發點為 了避免麻煩、滿足自己的需求或增加自身的利益,或是持「對我有何益 處」的立場等利己誘因,並且將正確的行為定義為對自己最有利的行為,
例如老師在課堂中以懲罰或獎勵等作為學習的誘因時,學習者會為了避 免為自己帶來麻煩或為了獎賞而產生行為動機,隨著外在誘因的消減,
學習動機也會因此受到波動。
表 1 成規前期與階序
階序 特點 行為
他律性道德 為了逃避懲罰而付諸行動 因為不想被懲罰而完成作業 個人主義的 為了得到獎勵而付諸行動 因為學習可以讓我得到獎勵
2. 層次二:成規期
在此階段,規則、期許和義務被當成是自己的一部分,而學習者自 願隸屬於該體制之下,自我進入社會,扮演社會角色,個體關注其他人 贊成或反對的態度,保持與周圍環境角色的和諧一致,對他們而言重要 的是遵孚法律和社會習俗,認為社會的要求勝過個人的要求。如果有人 觸犯法律,每個人都有義務和責任來捍衛法律或規則,例如學生主動完 成某些任務主要是因為這麼做能夠達到取悅某特定對象或以遵孚條規為 目的。
表 2 成規期與階序
階序 特點 行為
互動的人際期 許
為了取悅的目的而付諸 行動
學習是為了讓某個特定的對象感 到愉悅
社會系統及公 益
為了完成規矩而付諸行 動
因為學習是學生的本分
3. 層次三:後成規期
根據人類行動研究學者 Babara L.McCombs 及 James E.Pope (2003) 所 言,決定學習動機的內在因素為個人對自我的價值、才能或能力的習得 的 信 念 、 成 功 或 失 敗 的 目 標 或 期 待 、 自 我 評 估 歷 程 (self-evaluative Process) 等所引起的正面或負面感受在。個人為主體,從法規、期許與 規範中抽離,理性的思考優先考慮於社會觀點。基於整體社會效益與個 人的準則為前提,個體的行為會將理性思考置於社會規範之上,從他人 與體制角度、自我價值、信念與目標來思考行為的合宜性為這個階段的 特點。
表 3 後成規期與階序 出運動教育模式主要概念架構源自於遊戲 (尚憶薇、郭正煜,2002)。Siedentop 在 1994 年提出完整的運動教育模式指出運動教育模式是一種體育課程和教學
(三)運動教育模式特徵
呂天得 (1999) 依 Siedentop 的論述指出運動教育模式有六項特徵,以下 為運動教育模式有以下六項:
1.運動季:採用運動季可延長同一項目教學時間,使學生對某一競賽 運動有更深的認知與瞭解,並在運動經驗上得到精熟的技能。
2.團隊小組:將所有學生分組,並維持至運動季結束。在整個運動 季中,學生們都保持相同的團隊來從事運動,並一起擬訂比賽策略 和技術,這種團隊聯盟的形式,有助於學生產生『團隊意識』。
3.正式競賽:正式比賽、由學生規劃賽程表、擔任裁判紀錄等行政工作。
4.季後賽:季後賽功能在創造事件完結的歡樂慶祝氣氛,讓學生瞭解 決賽的快樂層面應超過競賽層面。
5.成績記錄:在比賽過程中詳盡記錄各項攻防紀錄,為個人和團隊的 表現提供了回饋,也提供教師評量的依據。
6.慶祝活動:由師生共同參與規劃,透過頒獎及慶功等儀式創造學習 環境。
三、運動教育模式相關研究
(一) 運動教育模式研究現況
運動教育模式源自於美國學者 Siedentop,除了美國之外,在其他國家也有 十分顯著的教學效果,獲得各地方體育教師的肯定,且被廣泛的推廣 (林永龍,
2008)。為了更了解運動教育模式的研究現況,陳昭孙 (2008) 收集國內外運用運 動教育模式的相關研究所的成果,採文件分析法進行深入探討與分析,並依據 研究結果提出以下結論以供研究參考:
1.研究數量發展方面,2004 年研究數量最多,且國外研究起步較早。
2.研究對象方面,國內外均呈現一致的現象,國小最多,其次為國中。
且國外以教師為研究對象較國內多。
3.研究方法方面,質與量並用者最多,其次是質性研究,量化研究較少。
4.課程內容方面,團隊球類運動項目最多,而個人或非球類項目亦漸漸 受到重視。
5.研究議題方面,對認知、情意、技能、戰術理解與體適能之影響最多,
其次為運動教育模式與傳統或其他體育教學法之比較研究。
六年級 2.學生獲得成尌感。 Sinelnikov (2006)
Wallhead and
Ntoumanis (2004)
紀,皇家貴族常玩的運動尌是板球。大約十六世紀末,英國的宗教改革中,一 批清教徒受到殘酷迫害,於十七世紀初,剩餘的清教徒,搭乘一艘名為「五月 花」號的帆船,離開英國,開往北美定居 (樊文龍,2008)。因此,板球運動也 隨之流傳至北美。北美的板球運動的玩法也開始起著變化。從古代文獻中,也 證明棒球運動由英國發源並流傳。1774 年在美國未獨立前,在英國尌有一本書
《A Little Pretty Pocket Book》內有“baseball”一詞,不僅有圖畫說明投手、捕手、
打擊手與防衛者,而且有一首小詵叫“baseball” (許昭彥,1995)。
(二)美國為發源地
為了釐清,棒球從何而起,1905 年,一群美國棒球界極有地位的人士尌 組織了一個專門委員會進行蒐證調查 (謝士淵、謝佳芬,2003)。1907 年發表報 告,指出 1839 年,由紐約古博鎮 (Cooperstown) 的居民達伯岱(Abner Doubleday) 發明棒球運動 (陳南洲,2002)。此調查結果,仍受質疑,於 1935 年時,達伯岱 的後代子孫發現了一顆內塞碎布、外部有針縫線條,且應該為達伯岱所有的老 舊棒球,於是棒球起源於古博鎮人達伯岱之手的說法又獲得進一步證實 (謝士 淵、謝佳芬,2003)。1845 年,亞歷山大•卡特來特 (Alexander Cartwright) 出版 了一部運動書,說明了其詳細規則,相信是棒球最早的正式規則,而這份文件 所記載的規則,已經符合大部份現代人對棒球的印象。
二、棒球規則
許昭彥於 1995 年著作《美國棒球》中的職業棒球比賽規則整理如下:
打棒球的場地是每邊九十英尺的近似菱形的場地,每一個角上放一白色包
打棒球的場地是每邊九十英尺的近似菱形的場地,每一個角上放一白色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