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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對於南藝會的角色與功能,本研究提出包括「服務性質的角色」、「環境改革者的角 色」、「監督者的角色」、「維持公共利益的角色」、「社會教育的角色」等五項,但由於該 協會甫成立不久,表演藝術界如何看待這個組織,對於這個組織存在的必要性有絕對的 影響,在此也一併討論。依據德菲法問卷和專家學者的回覆意見,將前一章之討論整合 得出下結論:

一、南台灣成立跨表演藝術領域相關性協會有其重要性

依照專家團體意見為高度顯著,故由此可以判斷在目前南台灣表演藝術的環境中,

成立跨表演藝術領域相關性的協會相當重要,有專家就表示,以目前南部表演團體呈現 故步自封的心態,以及面臨創作疲軟的藝術環境,成立此一組織將會給整個南部表演藝 術團體帶來整合作用或是新的刺激。南台灣的表演團體需要對外溝通的管道,無論是團 體之間互相的交流,或是與公部門之間的協調,若是由任何一個表演團體為代表,可能

有失公平,或者反而造成表演團體之間的爭執;而目前在南台灣,缺少一個超然的社團 組織可以扮演這樣的角色,因此成立跨表演藝術領域的社團組織,可以跳脫表演藝術團 體自我意識的觀點,客觀地觀察南部的表演藝術生態,並且由民間力量帶動表演團體之 間交流互動,從而逐漸孕育出能夠與公部門抗衡協商的力量,督促藝文政策制定及施 行,對整個南台灣都將是正面的影響。

但是專家團體也希望這樣的一個協會要能夠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與功能,必需先清 楚定義何謂「南台灣」以及甚麼是「跨表演藝術」:以目前一般認知「南台灣」所指的 是濁水溪以南的八個縣市,例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在 2006 年底所推動的「南方表 演藝術發展計畫」中,就是以此作為界定;而所謂的「跨表演藝術」,是將音樂、舞蹈、

戲劇、傳統戲曲等表演藝術都涵蓋在內,而非僅止於單一一個領域,至於在目前成立的 南藝會組織章程中,並沒有清楚說明關於「南台灣」部分,只有提出:「以推動與南方 表演藝術生態環境有關」的事務為其宗旨,而協會會員也來自包括台北的許多不同縣 市,含括各種表演領域的團體或從業人員。

另外關於質疑南北表演藝術的差距何在和南部表演藝術的競爭力為何,這個部分由 許多報導和文建會統計公佈數據中即可以知道高高屏地區,無論在表演藝術團隊總數、

表演藝術團隊的品質與活動頻率、相關研習活動與演出場地等條件,皆不如大台北地 區。台灣的藝文資源長期集中在北部,南部學校養成的表演藝術人才,高中以後就經常 轉往北部發展,無法留在南部地區生根,即使深具地方特色的傳統戲曲團隊,也在人才 不足的狀況下,難以規劃更長遠的發展。而在藝文欣賞人口方面,南台灣觀眾對於藝文 活動傾向免費觀賞演出,因此也需要逐步培養潛在觀眾,並養成付費觀賞演出的習慣。

目前由於高雄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的興建,以及 2009 年高雄市即將舉辦世運會,各 項關於藝文的硬體建設都蓄勢待發,南部的表演藝術除了要邁向國際之外,也要深耕地 方傳統特色,展現地區團體的藝術創作特色,跨表演藝術相關性協會的成立,將可以中 立的角色,一方面促使表演藝術團隊交流互動,激發創作的火花,另一方面可以督促政 策的擬定及施行,能夠切合地方的特性與需求。

二、南台灣表演藝術發展協會存在有其必要性

依照專家團體意見為高度顯著,依照其討論結果認為:南灣表演藝術發展協會確有 其存在的必要性。在第一回合和第二回合問卷中都有專家提出,對於登記立案於內政部 的全國性組織,卻命名為「南台灣」表演藝術發展協會的質疑。但是參照南藝會組織章 程第一章第二條,其主要內容是推動南方表演藝術環境發展,並參與全國表演藝術環境

公共事務,換句話說,該協會應是以南台灣表演藝術為著力重點,但是不論南或北,台 灣的表演藝術環境畢竟還是跟全國的大環境息息相關,不可切割,因此仍必須關注全國 的表演藝術環境公共事務,這個部分與全國性的組織並不相違背。

其次,也正因為北部有表演藝術聯盟,南部才需要南藝會,不同之處即在於表演藝 術聯盟的活動重心在北部,南藝會的活動重心在南部,兩者得以相輔相成,共同為整體 表演藝術環境努力。而在第一章緒論中提及,由於表演藝術聯盟辦公處所位於北部,即 使該組織有心想為中南部的表演藝術團體服務,但是礙於時空限制以及地域的便利性,

所舉辦的各項活動或是論壇,大部分仍以關注北部的表演藝術團體以及環境為主,南部 地區的表演藝術團體,需要另一個組織為它們服務,而南藝會是為南台灣的表演藝術環 境發聲,但是期許兩個協會可以合作,對於目前正在起步的南藝會而言,應是需要考量 的要素。

由專家回饋的意見顯示許多人對於南藝會的未來發展是有所期許。為了不和北部的 表演藝術聯盟功能有所重疊,南藝會應與北部表演藝術聯盟合作,以真正促進南北交流 達成平衡;除此而外,也應對南部表演環境的生態有所體察,才能洞悉南部表演藝術團 體的需求,提供適切的服務,特別是在近期內,高雄國家藝術中心、流行音樂產業中心、

大東藝術文化園區紛紛在規劃或動工當中,在這些硬體建設展開的同時,政府部門也計 畫挹注資源加強南部地區的表演藝術環境,但是北部地區國家戲劇院的操作模式,未必 適合南部地區,如何在地化操作,配合南部地區的短缺及需求,成為政府部門一個重要 的課題。以目前南藝會的角色,正可以整合南部表演藝術團隊的各種意願,提供政府部 門資源運用上的諮詢參考,也可因此為南部表演藝術團體爭取適切的資源。

三、身為服務性質的角色,南台灣表演藝術發展協會應首重「提供表演藝術團隊諮詢」

及「建構表演藝術資料庫」的功能

其中內含五個題項,皆為高度顯著,特別是「提供表演藝術團隊諮詢」及「建構表 演藝術資料庫」的平均值最高,專家團體一致認為此兩項功能最為重要。在「提供表演 藝術團隊諮詢」方面,有專家提出:南藝會對外的工作項目需更具體,也就是說當南藝 會更清楚自己的定位,工作項目更清楚之後,表演藝術團體方能夠了解,當遇到何種類 型的狀況,可以尋求南藝會的幫助,而南藝會才能提供表演藝術團隊妥當的建議。目前 南藝會其實便可提供表演藝術團隊基礎的藝術行政諮詢,諸如申請補助案、各項表演藝 術申請企劃書的撰寫,另外也可提供南部地區的傳統戲曲團隊,在電腦網路使用,各項 公部門表演藝術相關資料搜尋工具使用上的諮詢。

另外在「建構表演藝術資料庫」方面,專家意見表示,南台灣應該建構一個表演藝 術作品或創作的資料庫,或認為南藝會應該具有協助各個團體將演出檔案整理保存的功 能。在此題項當中,最初並未具體說明表演藝術資料庫應該建置的內容,亦即希望專家 能夠提供參考意見,作品或創作的資料庫將以作品為單位建置,而演出紀錄的資料庫將 以演出的場次為單位建置,但事實上,這兩個建置條件應是可做連結的,也就是查詢創 作作品時,同時也會顯示出曾經演出的紀錄,以及演出的團體。若是建置此類南台灣地 區的表演藝術資料庫將是龐大的工程,而協助各個團體建置個別的資料庫則又是另外一 件工作,分屬於不同的工作目標。以南藝會於 2007 年即將建構的實習網站,廣義來說 也可成為資料庫的一種,因為資料庫所聯結的是實習的需求方與被需求方,因此其中便 包含多種不同的基本資料,因應需求條件而比對搜尋出符合的對象。然而建構資料庫所 可能遭遇的困難,可分為兩方面來說,其一為資料庫設計者與需求運用者之間的溝通,

由於此兩者分屬兩個完全不同思考邏輯的族群,資料庫設計者必須深入了解表演藝術使 用者的需求方能建構完善的資料庫;另一方面則為,資料庫建購之後的使用,頻繁的使 用率才可達到建構資料庫的目的,因此促使表演藝術團隊知悉進而善用資料庫,也是必 須突破的關卡。

而對於「協助建構南部表演藝術行銷平台」,有專家提出應注重「在地行銷」,甚至 表示行銷平台的建立才是真正的服務性質工作。這一項專家團體認為相當重要的工作,

並未列在南藝會組織章程的工作目標中,而其內容似乎也與其組織的宗旨不相符合;「表 演藝術行銷平台」目前由國藝會以專案的方式辦理,2005 及 2006 年都有專屬的單位運 作此一專案,基於資源不應重複被投入於相同的工作上,或許該協會可以承接國藝會的 專案或站在「協助」的立場建構南部的表演藝術行銷平台,而非由組織本身建構此行銷 平台。

對於南藝會應擔任「政府部門及表演藝術團隊對話的橋樑」此題項中,專家意見認

對於南藝會應擔任「政府部門及表演藝術團隊對話的橋樑」此題項中,專家意見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