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表演藝術所展現的,是對生命的體驗與生活的實踐。對於創作者而言,表演是一種 生活的反映,各種形式的作品是其理念的轉化,對於生命做多方的遊戲與試驗,並沉浸 於其中;對於觀眾而言,觀賞表演何嘗不是一場關於生命體驗的遊戲,觀眾由台上所獲 得的不僅是一首曲目、一個故事,更是一場關於相同或殊異生活情境的體驗與想像。同 時,以表演活動內容作為一種媒介來看,觀眾與演出者藉由演出而產生對話與交流,文 化下的創造力因此而生產、多面性思考因此而激發。
每一場精彩的表演,對於表演者或是觀眾而言,都是一場無與倫比的個人經驗。台 上繽紛的燈光、絢麗的佈景、動人的音樂以及精彩的演出,往往觸發觀眾已存或不曾擁 有的情感、生活經驗,同時亦引發出持續不斷的美學體驗,這些多方的體驗與延續力,
不僅說明了表演的文化質性,同時也投射出表演藝術獨特的多元性意涵。表演藝術是綜 合性的演出,結合了美術、建築、語言、音樂、肢體語言等各種藝術形式,進行綜合性 的美學展現。
而在精彩的演出之外,表演者更需要深層醞釀豐富的文化,各項人力資源的結合,
以促成舞台上發光發熱的美學展現。演出活動的企劃執行和宣傳推廣、演出現場的協助 與掌控等都牽涉到演出能否成功,而演出結束後,觀眾的培養與再教育,培養其對於表 演藝術知識與品質的識別能力,事實上也是作為創造美好表演藝術環境的條件之一。
表演藝術的呈現既是如此深具多元性,在各方推動文化活動時,便不能不重視表演 活動所展現的多方影響力與生命力。表演者所提供的是創作出具有特色的作品,公部門 所扮演的是提供表演者扶植以及提供表演者演出空間的角色,對於觀眾而言,則是與表 演藝術處於交流、互動的狀態,此三者不斷延續的對話,表演藝術方能有種種不同的發 展方向與更多璀璨的可能性。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政府在施政上被質疑「重北輕南」已有多年,甚至已成為競選時各候選人共同的選 舉訴求(孫智彰,1992),然而文化環境的發展亦如此,即使到 2006 年為止,由表演藝
術的相關資料統計,仍可發現表演藝術發展南北之差距,以下將就表演藝術團隊總數、
表演藝術團隊的品質與活動頻率、相關研習活動與演出場地等條件來討論:
一、表演藝術團隊數量
依據 2005 文化創意產業年報(2005),2004 年完成稅務繳納的音樂及表演藝術團 體家數,以總數量來看,大台北地區(台北市與台北縣)與高高屏地區的總數相差懸殊,
分別為 570 家以及 64 家;而以增加的幅度來看,無論高高屏地區或是大台北地區,都 較 2003 年有所增加,但是大台北地區共增加了 89 家,高高屏地區僅增加 11 家,其中 又以台北市增加了 78 家,數量為最多。可以見得,大台北地區的表演藝術市場較高高 屏地區大,大台北地區表演藝術團隊的數量多,表示其演出的活動也多,而增加的團隊 數量多,也表示有更多的市場需求。
表 1-1 2003-2004 年音樂及表演藝術團體家數 2003 年家數 2004 年家數
台北市 393 471
台北縣 88 99
大台北地區總和 481 570
高雄市 23 35
高雄縣 22 21
屏東縣 8 8
高高屏地區總和 53 64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文化創意產業年報,2005)
二、表演藝術團隊品質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稱文建會)自 1991 年開始持續給予國內表演藝術團隊 補助,以期使優秀的表演團隊朝向專業發展,並走向國際,表演藝術團隊的類別分為音 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四類,依據文建會所公佈演藝團隊發展扶植計畫作業要 點(2006),各表演團隊必須具備專職團員或行政人員、固定的辦公排練場所、財務收 支制度健全、年度展演製作一個以上以及六場以上的公開演出,以及團隊自我提昇計 畫,在此條件要求下,表演團隊必須具備相當的演出水準以及營運行政能力。南部地區 表演藝術團隊能獲得演藝團隊發展扶植計畫名額甚少,根據文建會 2004、2005 及 2006 年所公佈的演藝團隊發展扶植計畫決審結果,無論是補助哪一類,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
表演藝團隊所佔的名額都不及一半。(詳如表 1-2)可以見得是多數表演團隊一直無法
表 1-3 2004 年大台北地區及高高屏地區表演藝術活動場次及出席人口概況 台北市 1,290 753,000 287 175,000 1,207 663,000 127 3,049,000 台北縣 405 2,107,000 96 287,000 477 156,000 124 3,224,000 大台北
地區總和 1,695 2,860,000 383 462,000 1,684 819,000 251 6,273,000
音樂 舞蹈 戲劇 民俗 高雄市 750 678,000 66 89,000 116 102,000 46 6,322,000
高雄縣 229 179,000 36 56,000 145 393,000 17 755,000
屏東縣 144 42,000 118 31,000 47 14,000 21 30,000
高高屏
地區總和 1,123 899,000 220 176,000 308 509,000 84 7,107,000 資料來源:2004 文化統計
實施地點位於北部,對於南部的團隊參與有所不便,參與度可能因實施地點位於北部而 降低。
五、表演藝術演出場地
至於在表演場地的部分,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稱經建會)表示,為了解決國 內表演場地不足問題,「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中的「大台北新劇院」、「衛武 營藝術文化中心」以及「流行文化產業中心」三項計畫正逐步展開(曹逸雯,2006)。
「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是以台灣北、中、南、東四區生活圈觀點,整體規劃 大型文化展演設施,整體規劃大型文化展演設施,朝向一次滿足民眾「文化、休閒、娛 樂」等多元需求的目標發展(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4)。
「高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現正名為「高雄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位於高雄衛 武營區,其定位為國家級的「南部兩廳院」,為的是平衡南北表演藝術場所差距,興建 和台北兩廳院相同等級的表演藝術場地設施,藉此提昇南部表演藝術的競爭力,能與國 際表演藝術接軌(高雄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競圖網站,2006)。該計畫已於 2006 年 3 月成 立籌備處,並於 2006 年 10 月 16 日展開國際競圖。高雄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由中央投資 83.6 億元的,興建 2300 席的國際級音樂廳、2000 席的戲劇院、800-1,000 席的中劇場及 200-500 席的實驗劇場及相關公共服務設施。目前已完成用地撥用,並由籌備處協助計 畫推動,95 年度正辦理舊有館舍修繕、細部規劃及設計,同時進行國際競圖招標及專 案管理採購等作業(曹逸雯,2006)。
另外關於「流行文化產業中心」的部分,將更名為「流行音樂中心」,由中央投資 84 億元,興建二處流行音樂表演場地,這個案子可望在 2006 年 12 月正式通過。經建 會表示,這項計畫除興建場地外,另外,也有培育人才計畫,將給立志朝流行音樂邁進 的人有接觸音樂設備及提升本身表演的教育(唐佩君,2006)。
此兩項建設均為國家級的演出場地,於該場地演出的表演藝術活動理當具有國際級 的水準,為避免未來淪為外來團隊的專屬演出空間,南部的表演藝術團隊亦當積極的提 昇創作演出以及行銷經營的能力,日後才有可能帶動南部的藝術文化,促使在地的表演 藝術有接軌國際的能力。
由以上南部表演藝術環境的各項觀察,了解到南北表演藝術環境的差異。不僅在團 隊的數量上,高高屏地區的團隊較大台北地區差距甚遠,入選文建會演藝團隊發展扶植 計畫的南部表演團隊的數量,也遠較北部團隊少了許多;至於演出活動的場次數量以及 出席人口的數量,高高屏地區均不及台北地區的一半,表演藝術團隊所需要的研習活
動,大部分也於北部地區舉辦,僅有少部份於南部地區舉辦。南台灣的表演藝術環境確 為有待開發,各表演藝術團隊的創作演出能力,以及行銷管理的能力,亦有待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