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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研究利用文創聚落與文創品牌的問卷調查所獲之資料,建立關聯資料庫,

利用資料採礦的方法,以試圖找出消費者的特性及消費習慣與三個文創聚落中較 多消費者聽過的文創品牌。並將問卷內容加以分析與區隔,發現不同集群的消費 者,在消費習慣、聽過的品牌以及偏好品牌的類型,存有相同及相異的行為。從 大量問卷資料中抽取有價值的資料或知識。本研究以第四章之研究分析結果,得 具體結論有以下五點:

(一) 依照參觀文創聚落的消費者,根據其基本資料、消費習慣以及對文創品 牌的了解將其進行分群,分群結果為二群,分別為「音樂小資族」與「文 藝青少年」。

(二) 針對去過華山 1914 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消費者進行分析,發現「音樂小 資族」的每年平均參訪次數為 3~4 次,明顯高於「文藝青少年」的每年 平均 1~2 次,而對於文創品牌的熟悉度,也比「文藝青少年」來的多,

由此可推測,「音樂小資族」的消費者為華山 1914 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 高度偏好者。

(三) 針對去過駁二藝術特區的消費者進行分析,分成以下兩點:

(1) 和結論(二)類似的部分為「音樂小資族」的每年平均參訪次數為 3~4 次,明顯高於「文藝青少年」的每年平均 1~2 次,而停留時間「音樂 小資族」為 2~3 小時也高於「文藝青少年」的 1~2 小時,稍有不同的 是在兩個集群對於文創品牌的熟悉度上,「音樂小資族」對於駁二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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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特區中的異國美食、輕食類型的品牌中的帕莎蒂娜駁二倉庫餐廳、

微熱山丘皆有聽過,但其他類型的部分較無特別品牌較熟悉,而「文 藝青少年」則是對所有類型皆不熟悉,除了可推測「音樂小資族」的 消費者比起「文藝青少年」的消費者仍對駁二藝術特區較偏好,可能 也因為駁二藝術特區中的多元化商店、文創小商品的品牌較多,吸引 的消費者也較多元,因此聽過的品牌也較不單一。

(2) 在去過駁二藝術特區的消費者中,去過三個文創聚落的大多為東部人,

去過華山 1914 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及駁二藝術特區的以北部人為主,

而去過駁二藝術特區及鐵花村|音樂聚落•慢市集|的和只去過駁二藝術 特區的消費者則是以南部為主。

(四) 針對去過鐵花村|音樂聚落•慢市集|的消費者進行分析,分成以下兩點:

(1) 發現「音樂小資族」的消費者皆聽過鐵花村音樂聚落,但「文藝青少 年」則較少,明顯可知,鐵花村|音樂聚落•慢市集|以音樂聚落為主體 的經營方式,吸引了一群偏好文創音樂的消費者。

(2) 「文藝青少年」的消費者大多是 20 歲以下的學生,可能多為在地的 學生,而兩個集群的消費者也多來自於東部及南部,代表鐵花村|音樂 聚落•慢市集|目前在吸引其他區域的消費者到訪的因素仍不夠,可能 在交通、行銷手法上需要更多考量。

(五) 綜合三個聚落的消費者進行分析,分成以下兩點:

(1) 「音樂小資族」的消費者在平均參訪次數明顯都高於「文藝青少年」

的消費者,對於文創品牌的認識也較多,呼應了上述(二)到(四)項,代 表「音樂小資族」此集群的消費者對文創聚落的偏好度較高。

(2) 不論哪個集群,大多的消費者每年平均參訪文創聚落的次數至少都有 1~2 次,在每次的參訪都能有至少 1~500 元的小額消費,若在文創聚 落的經營上,能多與地方特色、多元化的藝文活動作結合,引進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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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消費者前來參觀,進而帶動文創聚落的地方發展。

(3) 除了三個聚落都去過的消費者外,去過華山 1914 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的消費者,可能同時去過駁二藝術特區,但較少去過鐵花村|音樂聚 落•慢市集|;而去過駁二藝術特區除了部分去過華山 1914 文化創意 產業園區兩者,也有一部分是去過鐵花村|音樂聚落•慢市集|的;而去 過鐵花村|音樂聚落•慢市集|的消費者亦同,較少與華山 1914 文化創 意產業園區的消費族群重複,但和駁二藝術特區則有,建議鐵花村|

音樂聚落•慢市集|可以多與駁二藝術特區作連結,例如參展、行銷或 是引進該聚落的知名品牌。

(4) 根據研究結果的分析,雖然兩個族群中,女性較男性多,但大部份的 關聯性反而與男性有關,較少有女性的關聯性,可能在消費習慣及文 創品牌的認識上,女性的喜好較多元,相反的男性的喜好則較為一致,

因此也建議文創品牌在創業或針對男性研發新商品時,可以參考男性 消費者的喜好。

根據上面的研究結果,因為華山客群不論是音樂小資族或文藝青少年參訪其 他聚落的機會均較其他客群多,故在行為歷程上以相對偏好度來區隔;因為駁二 客群音樂小資族明顯較文藝青少年認識的品牌較多,故在行為歷程上以相對品牌 熟識度來區隔;因為鐵花村客群音樂小資族明顯較文藝青少年熱愛音樂品牌,故 在行為歷程上以相對音樂偏好度來區隔;將相關的結果整理成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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