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第一節第一節第一節第一節 研究緣起研究緣起研究緣起研究緣起
父子關係是傳統中國倫理道德中極為重要的一環。根據《論語‧
顏淵》的內容,當齊景公(547~490B.C.在位)問政於孔子(551~479B.C.)
時,孔子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觀點來回答他。所謂
「父父、子子」就是「作父親的,要盡父親的道理;作兒子的,要盡 兒子的道理。」至於這「道理」所指涉的內容為何?《禮記‧禮運》
有載:「何謂人義?父慈,子孝。」所以「父親慈愛,兒子孝順」應 該可以視為「父父、子子」的內涵。
一般而言,學界認為春秋時代儒家所界定的父子關係,如同君臣 關係一樣,是相對的。戰國時代韓非(281~233B.C.)延續「君君、臣 臣、父父、子子」這一思想,並為「三綱」界定出了一個清晰的輪廓,
在《韓非子‧忠孝》中載道:「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 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由此可見,父子關係 開始從「相對」轉化為「絕對」。1
到了漢代,漢武帝(156~87B.C.)接受董仲舒(179~104B.C.)的 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究其實際發展,可以說是漢武帝藉著 董仲舒重新詮釋後的「儒家」,建立了穩定帝國秩序的學說。董仲舒
《春秋繁露》一書特別強調儒學中維護政治、社會秩序穩定的一面,
1 作為戰國時代儒家的代表,孟子延續孔子的觀點,在《孟子‧離婁下》提到:「孟 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 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在此專論君臣關係中的相對性,
對於父子關係則多講何為「不孝」者,可知父子關係已逐漸轉化。
2
而在《春秋繁露》五十三〈基義〉中提及:
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
必有後; 必有表,必有裹。有美必有惡,有順必有逆,有喜 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晝必有夜,此皆其合也。陰者陽之合,
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無合,而合各有 陰陽。陽兼於陰,陰兼於陽,夫兼於妻,妻兼於夫,父兼於子,
子兼於父,君兼於臣,臣兼於君。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 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
妻為陰。……天為君而覆露之,地為臣而持載之;陽為夫而生 之,陰為婦而助之;春為父而生之,夏為子而養之;秋為死而 棺之,冬為痛而喪之。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2
此乃採用陰陽家的陰陽理論,把臣、子、妻類比為陰,君、父、夫類 比為陽;再根據「陽尊陰卑」的道理,臣、子、妻便永遠附屬於君、
父、夫。 另外重要的一點是, 董仲舒在此首先提出了「三綱」一詞 的用法。
至於「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說法,則見於東漢班 固(32~92)編纂的《白虎通》的〈三綱六紀〉篇,文中「三綱」和
「六紀」同時並列:
三綱者,何謂也?謂君臣、父子、夫婦也。六紀者,謂諸父、
兄弟、族人、諸舅、師長、朋友也。故《含文嘉》曰:「君為 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又曰:「敬諸父兄,六紀道行,
2 董仲舒,《春秋繁露》(臺北市:藝文印書館,1966),卷 53,〈基義〉,頁 1a-1b。
3
諸舅有義,族人有序,昆弟有親,師長有尊,朋友有舊。」3
「君臣、父子、夫婦」是三綱的基本意義,其後引用西漢末年的緯書
《含文嘉》來解說「三綱」和「六紀」的實質關係,「君為臣綱」等 說法就是在此明確的提出。
綜上所述,儒家對人倫關係中「父子關係」的界定,由先秦時代 孔子的「父慈子孝」相對和諧性,逐漸轉化為西漢末年的「父為子綱」
中所表現的絕對服從性,並且被視為此後中國傳統父子關係的基調以 迄民初。如周質平在〈超越不了傳統的現代─從家書看近代中國知識 份子的父子情〉一文中指出,「尺牘能反映作者性情這一特點,在家 書之中反而比較貧乏;……這種貧乏也是中國傳統父母與子女之間感 情的一種貧乏。」「傳統『示子』的家書,歸納起來,不外『規勸』、
『鍼過』、『勵志』這幾類。這樣的家書,或許真能讓人起念『改過』、
『向上』、『勸學』。但要在感情上起深沉的感動是比較不容易的。換 言之,傳統的家書說理有餘,而抒情不足。「這種理多於情的『示子』
家書,民國以後,並不因時代的改變而稍有不同。」4這樣的觀點值得 商榷。
不同於對傳統中國父子關係「絕對服從」、「理多於情」的研究與 認知,熊秉真在〈明清家庭中的母子關係─性別、感情及其他〉一文 中指出:「一個男子一生中最熟悉、覺得和自己最相似、並且可以公
3 班固,《白虎通義》,卷下,〈三綱六紀〉,頁 29a。轉引自《景印摛藻堂四庫全書 薈要》(臺北市:世界書局,1987),第 247 冊 ,「子部‧儒家類」,第 2 冊 ,頁 552。
4 周質平,〈超越不了傳統的現代─從家書看近代中國知識份子的父子情〉,《中華文 史論叢》,第六十一輯(2000 年 3 月),頁 172-173。
4
開地、無所顧忌地熱愛的唯一女性往往就是他的母親。同樣,一個女 子一生中既可毫無保留地熱愛,又可無所畏懼地要求他對自己忠誠、
熱愛和感激的唯一男性就是她的兒子。」5這樣看來,明清時代的母子 關係表現出的「絕對忠誠」、「情感熱烈」的特點,與傳統中國的父子 關係似乎大相逕庭。熊氏於民國 87 年到 88 年有一題為〈中國近世同 性親子關係研究—明清父子關係之演變〉6的國科會補助計畫,可惜迄 今並未見有相關研究成果的論文發表。
過去的研究側重綱常層面,所著重的是親子倫理中「服從」的探 討,這會不會限制了我們對傳統中國倫理中的父子之情的認知與論 述?如果由不同的角度切入,是不是能夠讓我們對「理多於情」的父 子關係有所改觀?所以本研究選擇從「家書」切入,作為考察父子關 係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