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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章的內容共分為五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第 三節為研究問題;第四節為名詞釋義;第五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1994 年「410 教改大遊行」,三萬多人走上街頭,包括大學教授、家庭主婦、

在學學生等各行各業的人,這是台灣民眾第一次走上街頭高喊要「教育改革」,

進而掀起風起雲湧的教改浪潮。之後,行政院召集「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一 連串的教育改革一波接著一波,台北縣率先施行開放教育,繼之小班教學精神,

一直到 2001 年正式上路的九年一貫課程,政府希望藉著這些教改方案,來提升 教育的品質,讓下一代能更健全的發展,迎接未來的挑戰。

然而學校教育要成功,眼光必須超越教室,投向家庭及社區,結合家長的力 量,親師合作,才能培育全人格發展的兒童(周耀昌,1995;Bokhorst, 2008)。

張秋鶯(1995)認為學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與擴展,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 基礎,家庭與學校、父母與老師是學校教育成敗的共同負責人。張學善(2001)

指出家長與教師都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他人」,兩者的角色是相互依賴,

相輔相成的。林明地(1999)的研究顯示家庭對小孩子的教育影響力並不亞於學 校與教師,家長參與可同時為學生、家長及學校帶來積極正向的教育效果。所以,

教育要成功,不僅僅是學校及教師的責任,家長的參與也是重要的因素(利百芳,

2004;柯貴美,2003;盧琨煌,2003;鍾美英,2002;Fan, 2001;Ramirez, 2001)。

教育部推動的各項教改方案也都強調「家長參與」的重要性,積極鼓勵各校 推動班親會的成立(李雅菁,2000;吳秋珍,2002;陳靜音,2002;崔宇華,2000), 以納入家長的各項資源,促進親師合作,達到親、師、生三贏的局面(張德銳,

1996)。

在傳統的教育裏,很多家長都認為教育孩子是學校教師的事情,家長只要將 學生送進學校,一切教育的成敗都該由教師自行負責,因此很少與教師接觸,也 不會參與班級的事務,所以親師的互動並不頻繁(李玉林,1995;陳榮昌,2006;

陳靜音,2002;蔡良油,2005;蔡純姿,2000;鍾嘉明,1995)。但隨著時代的 進步、經濟的發展、教育的普及以及教改的推動,家長參與教育已是不可逆轉的 趨勢,政府也立法明訂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法源,包括《民法》提及父母對未成 年子女有保護教養之權利與義務;《國民教育法》規定校長遴選委員會以及校務 會議都必須有家長代表參與;《教師法》規定教師評議委員會要有家長代表一人;

《教育基本法》明訂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 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台 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提及家長教育參與權之行使是為保障學 生在中小學校學習與受教育權益,以謀良好教育之發展以及明訂家長參與之方向 與做法;《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首度明文規定家長有責任參與 學校、班級家長會,各校每學期都要舉辦家長日,供家長與教師溝通課程、教學 方式。所以家長參與學校事務不僅是時代的潮流,更是權利與義務;而班親會的 成立正是鼓勵家長參與教育的一個起點。

班親會是透過組織運作來達成親師合作,鼓勵家長積極參與學校教育活動,

並積極支持老師教學的輔助角色,讓父母和老師同步關心孩子的學習,共同為孩 子付出心力(鄧運林,1994)。所以,班親會的成立,提供家長一個參與班級事

務的管道,家長透過參與班親會的活動來了解教師的教學及班級經營、了解孩子 在學校的狀況、參與小孩的學習,甚或提供人力資源或財力來支援教師教學

(Burns, 1993);而教師運用家長的力量也能使教學更豐富,班級經營更順暢,

經由親師的互信及合作,共同為孩子創造一個優良的學習環境(徐長安,1995;

張德銳,2005;陳靜音,2002;蔡純姿,2000;鄧運林,1994;謝靜蕙,2001)。

班親會的實施有其好處及壞處,親師間可能形成合作或造成衝突。所以親師 溝通很重要,溝通得好,家長就是朋友;溝通得不好,家長就成了敵人(史英,

2001)。雖然班親會實施可能會形成家長過度干預教學,以及親師間因教育理念 不合而造成衝突(蔡芳坤,1995),但教師不能因此而閉門造車,自外於家長參 與這波潮流之外,應抱持著「鼓勵家長參與,建立夥伴關係,提升整體教育品質」

的正確觀念,以開放的心胸迎接家長參與班級事務(何宜君,1994;林惠真,

1994),要善加利用家長參與的正向功能,有效避免家長參與的負面影響(Keller, 2008)。

二、研究動機

家長參與教育是世界潮流。美國在《公元 2000 年目標:美國教育法案》教 改方案中,將「增進家長對子女學校教育方案的關心與參與」列為重要目標之一,

並因而頒布《家長參與子女學校教育方案》(引自張德銳,2005);英國教育與技 能部在 2004 年提出提升教育標準的五年策略,把建立與家長、雇主及其他團體 的夥伴關係列為教育改革的五項原理之一;日本文部省根據中央教育評議會的建 議,於 2000 年頒布了鼓勵學校設置學校評議會的相關條例,其組成人員包括社 區人士及家長,作用在提供校長辦學的建議(引自吳璧如,2005);台灣在 2006 年立法通過《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其中首度明文規定家長有

責任參與學校、班級家長會。

班親會的實施是家長參與教育的一個方式,其在教育上展現了積極正面的效 果(吳秋珍,2002),因為有了家長的從旁協助,一方面可擴充教師不擅長的其 它專業領域知識,同時也可節省教師耗費於班級事務的心力,而更能使教師專注 於教學專業(Becker & Epstein,1982)。在國內有關班親會的研究包括徐淑榕

(1999)、曾玉杏(2005)、盧琨煌(2003)採用質性研究的方法以一個班級來做 研究;陳靜音(2002)、蔡良油(2005)採用質性研究的方法以一個學校來做研 究;吳秋珍(2003)、陳榮昌(2006)、陳明勇(2002)採用量化的研究方法以至 少一個縣市來做研究。茲因目前以班親會為主題的研究並不豐富,故研究者採用 質性研究法來了解國民小學實施班親會的現況,陳靜音(2002)、蔡良油(2005)

的研究都是以彰化縣中型學校為研究對象,本研究以台中縣大型學校為研究對 象,擬探討台中縣班親會實施的現況,是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之一。

Cline 和 Reichelderfer(2001)的研究指出,假如教育想成功,家長必須成為 真正的教育夥伴,對於一個教育者如何去營造一個家長參與的環境,便成為一個 重要的課題。教師經營班親會,讓班親會運作順利,可以促進親師合作,教師可 以運用家長的力量來幫助教學,豐富教學的內容,減輕教學的負擔;如果班親會 能夠健全的運作,對於班務的推動將是一大助力;家長參與班親會也可以了解教 師的班級經營理念,增進對孩子的了解以及提升自我成長等多項功能(吳秋珍,

2003;徐淑榕,1999;陳榮昌,2006;陳靜音,2002;蔡良油 2005);然而,教 師推動班親會以及家長參與班親會實際上會遇到一些困難,而使班親會的運作不 順利,故探討班親會實施的影響因素,以及班親會的改進方法,是本研究的研究 動機之二。

家長與教師為了替孩子創造一個優質的教育環境,提升孩子學習的效能,必

須互相了解彼此的教育理念,所以要有時間與誠意互相溝通,以增進親師間彼此 的了解與信任(李錫津,1997;林東征,1997;洪明財,1997)。謝靜蕙(2001)

指出就溝通的效果而言,欲改變他人的意見,以面對面的交談效果比較大,所以 親師溝通最好的方式就是當面溝通;而班親會的實施就提供了一個親師可以面對 面溝通的機會。另外,班親會的實施可以對學校、教師、家長及學生產生許多正 面的影響,如提升辦學績效、發揮學校效能、增進親師溝通、促進親師合作、改 善親師關係、增進家長的教育知能、增進親子關係、提升學童的受教品質等(吳 秋珍,2003;徐淑榕 1999;陳明勇 2002;陳靜音,2002;陳榮昌,2006;蔡良 油,2005);另一方面,班親會的實施也會對學校、教師、家長造成負面的影響,

如造成干預校務,影響行政運作、干擾教師教學、引起家長間的紛爭等(徐淑榕,

1999;陳靜音,2002;蔡良油,2005)。故探討國民小學實施班親會所造成的影 響,是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之三。

政府教育當局推動班親會的成立已多年,教師及家長經由這些年的實際參與 經驗,對於班親會形成了不同的看法。吳秋珍(2003)的研究指出整體教師和家 長對班親會都持積極正向的看法,而家長對班親會的各方面看法都比教師的看法 更積極。故了解目前教師及家長對於班親會的看法,是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之四。

此外,研究者自家家國小於 2002 年成立後即服務於此,至今已進入第七年,

這其間學校親師溝通不良問題不時發生,造成了不少親師衝突,以致於親師關係 緊張,進而影響教師教學情緒,以及家長要求轉班,而造成學校校長及行政人員 的困擾。研究者希望藉由本研究的結果及建議,讓教師能具有成功推行班親會的 能力,以減少親師溝通問題,並能積極納入家長的資源,使親師能成為夥伴關係。

並使得教師教學能更順暢,是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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