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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目的旨在瞭解臺北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對教師助理員工作滿 意度的調查。本章共分為三節,分別說明本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 與待答問題及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工作,也是國家發展與社會進步的原動力,隨著 教育環境與資源的改變,先進國家已將辦理特殊教育的品質視為教育的 重要指標之ㄧ,我國為了提昇教育品質,也逐漸重視特殊需求學生的教 育需求和權益,以推動特殊教育發展得更具前瞻性與全面性。為使身心 障礙學生接受適性教育,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有集中式特殊教 育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其中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又以特殊學 校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為主之教育安置,不僅障礙程度重且障礙類 別繁多,如何為他們提供適切的教育支持服務,讓他們的學習獲得更大 的效益,乃為特殊學校教師所需面對的首要工作,因為特教教師是教育 第一線工作者,擔任了不可否認的重要角色,而且比一般教師付出更多 的辛勞。現今臺北市的特殊學校係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所設立,可 分為綜合性的特殊教育學校,或專門性的啟智學校、啟聰學校、啟明學 校等,臺北市有四所特殊教育學校,分別為臺北市立啟智學校、臺北市 立啟明學校、臺北市立啟聰學校及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

壹、研究背景

研究者從進入臺北市的特殊教育學校工作迄今,深深體會到由於每 位孩子身心障礙的特殊性,所以特殊學校教師每天總是有不同的挑戰,

尤其近年來,雖然臺北市特殊教育學校招收學生的性質,有不分障礙類 別及專門障礙類別,但學生障礙程度大都是屬於中重度、極重度的學生,

不僅為教師帶來教學的困境,也嚴重影響每位學生學習或參與班級活動 的權利。教師除了教學外,也需要指導學生的生活自理、維護學生學習 安全及處理情緒行為問題等,例如班級有15位學生中,只要有一位極重 度的多重障礙學生,突然在上課中想上廁所,此時教室內如果只有1位教 師,教師到底是先教學還是帶學生先去廁所?如此類似的情況經常發生在 教學現場,顯示特殊學校教師除了教學,還需要負擔身心障礙學生在學 習時,其他的特殊教育需求服務,因此若有足夠的人力支持服務,就能 協助他們在學校的生活自理及學習活動等,及減輕教師在教學時的工作 量。

依「特殊教育法」第14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6條與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6條之相關 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依實際需要遴聘 及進用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以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達 到特殊教育實施之成效」,因此除了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助理 員也是扮演身心障礙學生在生活、安全及教師教學方面非常需要且重要 的角色。美國國會於2000年的年度報告中,提到教師助理員在身心障礙 學生的教學上扮演重要的角色(SPeNSE,2001)。Anselmo(2000)研究發 現專業發展與支援學生個別需求的成效息息相關; 吳武典(1994)指出 在學生安置之後,給予各種有利的支援服務,使其與環境有正向的互動,

能促進學習;盧台華(2006)指出多數鑑定人員之重點均放在智力部份,

而忽略適應行為缺損部份之診斷,如能有人力從旁指導,則其學習效果 會大幅提昇。再者,王儀嘉(1998)提出由諸多國外文獻中發現,助理 人員的參與會提昇學生的閱讀能力、口語溝通能力和學科表現,增加同 學間的互動,並降低問題行為,說明除了特殊學校教師之外,教師助理

員提供的各項協助也是不容忽視的。

貳、研究動機

研究者因行政業務關係,經常與臺北市其他三所特殊教育學校組長 以及教師互動,發現啟聰學校和啟明學校的學生障礙程度加重的人數增 加,而啟智學校及文山特教不僅障礙類別繁多,障礙程度也有加重的趨 勢,例如研究者任教的學校學生障礙類別以多重障礙為主,而且以重度 及極重度障礙類別的學生居多,甚至還有胃造廔或鼻胃管或氣切的裝置 的學生入學就讀,不僅需要有人員定時定量灌食灌藥、隨時抽痰,以免 有生命危險。但是實際的教學現場每一班各有一位教師及教師助理員的 人力,當有學生需要灌食、同時有學生要抽痰、或有學生癲癇發作,此 時若只由教師負責處理學生的照護,容易造成教師無法專心教學也無法 妥善照護學生,因此教師助理員的角色在此時顯得非常重要,他們能從 旁協助教師處理學生的生活自理、安全維護及學習活動等事項。所以在 教學方面,教師助理員在教師進行教學活動時,可從旁協助教師分組教 學的進行,或觀察學生學習情形或個別學習的指導,使教師教學順暢;

在學生日常生活照護方面,教師助理員可協助學生穿脫衣物、如廁、盥 洗、餵食等生活自理,以確保學生能安心學習。由此可見教師助理員對 於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夥伴。

美國於1990年通過之IDEA中法律政策中,規定在免費且適性的教育 中需提供給身心障礙學生助理員。全職或兼職助理無論在家裏、中心、

特 殊 教 育 課 堂 上 、 或 融 合 教 育 環 境 中 , 都 需 為 身 障 學 生 提 供 協 助

(Etscheidt,2005)。因此教師助理員在特殊教育學校中是非常重要的支 持服務角色,我國於103年3月12日「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

人編制標準第10條第7款」,規定教師助理員依身心障礙學生人數,每十 五人置一人,未滿十五人者,以十五人計。當教師助理員開始入班協助 教師時,老師又開始抱怨某某教師助理員的工作經驗不足、工作態度不 夠積極或溝通不良,是否表示教師與教師助理員之間默契及互動不佳,

抑或教師助理員的專業知識不足?Carnahan 等人(2009)指出儘管是資 深的教師,他們最大的挑戰仍是監管教室裡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學習的教 師助理員。他們經常發現教師與教師助理員缺乏明確的溝通,會導致教 學活動更混亂且讓學生無所遵循。此外,學校行政單位運用教師助理員 也常面臨到的挑戰,包括沒有足夠時間依教師助理員的教育背景來調度 其工作、適切的職責分工及對學生保持一致的教學期待(曾麗禎,2012)。

因此,本研究希望透過調查了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對教師助理員提供各 項工作項目的工作滿意度為何,以利於改善教師助理員工作的專業知能 與技能。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由於研究者在特殊教育學校擔任導師多年,接觸許多多重障礙重度 和極重度的學生,每日工作除了教學及協助學生移位、擺位、復健、生 活自理、餵食、等工作,還要面對學生突發的情緒行為或意外狀況,只 能以匆忙且充實的學校生活來形容,若不是教師助理員在旁協助處理學 生照護工作,否則教師無法安心備課教學,學生的學習也無法獲得效益,

既然教師助理員與教師同為接觸身心障礙學生的第一線教育工作者,教 師助理員則必須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及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能,才能滿足 身心障礙學生的特殊教育需求服務。但是教師助理員為了全力配合教師 及學生,造成每天工作量重及工作壓力大,甚至還被老師指派處理學生 突發的情緒行為問題、自殘行為或癲癇發作,因此有些教師助理員在不 知如何協助情況下,產生教師誤解教師助理員是否偷懶,再加上每一個 教育階段別的學生照護事項及技巧差異大,都是影響教師助理員工作的 服務態度及與教師配合度的原因。曾麗禎(2012)也提到教師助理員工

作係屬低工作時數、低薪資給付及高工作負擔之性質,使得苦無機會甄 聘到符合法令規定資格之人員,造成教師助理員的素質往往落差甚大,

這些情況讓研究者開始思考教師助理員所提供的工作品質是否讓教師滿 意?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目前國內有關教師助理員相關研究十分缺乏,現有的研究主要針對 教師助理員角色、工作現況、工作壓力及工作滿意度等為主;少數以教 師對教師助理員服務滿意度為主,例如張乃心(2008)對國小普通班教 師對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入班協助需求及服務滿意度之研究結果,服務 滿意度最高為「學生安全維護」,其他依序為:「學生生活照顧」、「學生 溝通互動」、「教師教學支援」及「協助班級經營」。然而李姿嫺(2011)

在新北市國小自閉症兒童之導師對助理人員服務滿意度研究結果,是「滿 意」的程度,且對「自我照顧」向度的滿意度最高。

由於研究者在臺北市特殊教育學校任職超過十年,從上述教師助理 員相關文獻研究主題、範圍與結果等,皆無法讓研究者瞭解在臺北市特 殊教育學校教師對教師助理員的工作滿意度,因此想藉由此次研究探討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對於教師助理員工作內容是否提供實質需要的 支援服務之滿意情形,給予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與學生更多的協助,進而

由於研究者在臺北市特殊教育學校任職超過十年,從上述教師助理 員相關文獻研究主題、範圍與結果等,皆無法讓研究者瞭解在臺北市特 殊教育學校教師對教師助理員的工作滿意度,因此想藉由此次研究探討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對於教師助理員工作內容是否提供實質需要的 支援服務之滿意情形,給予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與學生更多的協助,進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