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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與研究的重要性

第一章 緒 論

第二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的重要性

第二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的重要性

大台中地區(原台中縣)是民俗體育發展之重點縣市,民俗體育活動在民國 80 年以前就受到重視,各項民俗體育在校園中處處可見,本校因校長之興趣而推展 彈腿及跳鼓陣等民俗體育項目,除了組學生團隊外教師亦組成教師團隊,征戰全 國民俗體育錦標賽,並屢創佳績。但近年來發現國小學童對球類運動最有興趣,

因為可以在戶外跑、跳,做人類最原始的身體活動,所以,下課時間大部分的學 童皆會去操埸打球;但相對地,民俗體育活動也是一種身體的活動,卻不見學童 在下課時間做此項運動,可見國小學童對民俗體育活動已經沒有很大的興趣。隨 著時代的改變,政治的改革、經濟的起飛與社會的多元化,使得台灣朝向現代化 前進,最大的特徵是講求科技與效率,不只各行各業如此,體育活動也是如此,

講求快、高、遠且強而有力,所以,學童才會對球類運動產生興趣。就在這種現 代化的情況下,民俗體育這種結合力與美的活動,不知不覺為人們所淡忘,且有 逐漸凋零的危機。

「民俗體育」源起於我國民間之傳統技藝活動,但因過去常流於節慶之表演 形式,以致於在學校體育中常受到忽視,或淪為點綴性活動,未能於學校體育活 動中生根。根據蔡宗信(1995)之研究指出,民俗體育非但為我國固有之體育活 動,其所代表中華文化傳承的意涵重大,也是在農業社會時期蓬勃發展的民俗體 育活動,是全民的珍寶,更是我國重要的教育資源,以教育的立場而言,民俗體 育除能達到體育之教育目標外,亦能達成其他運動項目較難達成的國民精神教育 與發揚固有文化之目的,頗符合教育最終旨在於培養認同國家之國民。所以,民 俗體育不只是一種運動項目,更具有文化、國家認同之內涵。此外,隨著本土意 識之興起,鄉土文化日益受到重視,民俗體育之重要性亦重新獲得審視。彭文正

(2008)之研究亦主張,因為民俗技藝的傳承,可以保存先民的文化資產,豐富 古今的民族藝術,發揚本土的文化精神,可為全世界所學習與仰慕,實有傳承與 推廣的必要。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999)更委請陳光雄等多位專家學者對我國民俗體育活動 現況與發展策略提出專題研究成果,作為建構跨世紀我國「體育白皮書」的基礎 資料。近年來,為了薪傳民俗體育教育部國教司二科將國民中小學推展傳統 藝術 教育列為其業務重點,民俗體育體性之發展才又露曙光。民國八十七年公佈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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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體 育法」第三條中規定:「國民體育對我國固有之優良體育活動,應加以倡導 及推廣」蔡宗信(2000);另民國八十九年起,教育部也續訂定「發展學校民俗體 育中程計畫」,計畫於五年內以二億元的經費來推展學校民俗體育,並已著手民 俗體育種子教師的培訓(吳騰達,2000)。民俗體育整體性之發展在政府的重視 推展下已漸露光芒,而學校也已逐步擔任起延續民俗體育推展的重任,在保持傳 統精神的同時,也提供文化薪傳,往下紮根的園地,重新為民俗體育的推展注入 活力與朝氣。因此延續並推展民俗體育,學校可說是扮演著責無旁貸的重要角色。

目前國民小學組訓運動團隊的種類,除了亞奧運比賽項目這類西式的運動團 隊外,尚有民俗體育類別的運動團隊這一區塊,我國民俗體育種類繁多,舉凡跳 繩、踢毽子、放風箏、滾鐵環、抽陀螺、划龍船、扯鈴、踩高蹺、跑旱船、盪鞦 韆、拔河、舞龍、舞獅、飛盤、宋江陣、八家將、布馬陣、跳鼓陣、牛犁陣、國 術、摔角、民族舞蹈等項都是民俗體育活動的範疇(行政院體委會,1999;李秉 彝,1977;吳文忠,1981;吳萬福,1995;林英亮,2002;樊正治,1985;蔡宗 信,1995;蔡長啟,1995),其中因跳繩、踢毽子、放風箏、扯鈴、滾鐵環、陀 螺、飛盤、舞獅、舞龍、國術、民族舞蹈等項目曾編入各種國小體育課程教材,

較易推廣;另外有些國小為迎合當地宗廟家祠需要,會組訓與廟會慶典有關且代 表吉祥、好采頭的民俗體育團隊,如:舞龍、舞獅、宋江陣、跳鼓陣等,因此,

跳繩、踢毽子、放風箏、扯鈴、滾鐵環、陀螺、飛盤、舞獅、舞龍、國術、民族 舞蹈、宋江陣、跳鼓陣、雜耍特技是目前在國小組訓民俗體育團隊中較為常見的 類別。

就以上所述,目前的研究多是對於亞奧運比賽項目運動團隊組訓因素的探 討,但對於民俗體育運動團隊組訓因素的研究卻乏人問津。筆者目前從事台中市 國民小學體育教學工作,也是99學年度民俗體育初階之種子教師,一直是第一線 工作者,實際在學校經營民俗體育運動團隊,並擔任指導教練,所以希望了解台 中市不同區別國民小學組訓民俗體育運動團隊的現況,這是研究動機之一。而從 事民俗體育推廣的我們都知道民俗體育同時肩負體育推展與文化傳承的雙重使 命,在目前艱難的組訓環境中,從事組訓民俗體育運動團隊時其考量的組訓因素 有哪些?藉此了解學校、行政機關及國人對民俗體育運動團隊組訓工作的重視程 度與真正在乎的因素是甚麼?此為研究動機之二。為了瞭解這些問題並提出有效 的解決辦法,就必須對民俗體育的實施現況加以研究,並將研究結果提供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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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機構,期待能營造出民俗體育運動團隊最有利的組訓環境,進而激發政府與 學校更加正視民俗體育運動團隊組訓工作,讓民俗體育藉由競賽方市蓬勃發展,

帶動民俗體育運動風潮,進而提昇民俗體育運動的水準,達到體育活動本土化、

全民化,並早日躍上國際運動競技舞台。

民俗體育可以說是中國人的童玩遊戲,因其包含的種類、玩法、可操控的器 材早期都是小孩玩耍間或農民農忙後的一些簡易的休憩或表演遊戲。而民俗體育 活動是早期農業社會傳承下來的活動,是本國文化遺產的一部分,文化遺產是國 家無價之寶,所以遺失之後即不復得,因此有其保存之必要。而教育就是一種保 存及傳承的方式,往下紮根讓學童有興趣接觸本國的民俗體育活動,並植入學童 對台灣文化的認同,增進其對動態的民俗活動的認知,激發其對民俗體育活動的 慾望,因此,國小民俗體育的發展是值得研究的課題。

政府從民國六0年代開始,在國民小學小首推跳繩及踼毽,學童必須在正式 的課堂上學習這兩項活動。到民國七0年代,又加入了扯鈴,為學童學習的民俗 體育項目中又增加一項。民俗體育活動經過前二十年的發展,到了民國八0年代,

國民小學發展的民俗體育活動又有了很大的改變,就是整體性的發展,這和本土 化的政策有關,如此更能將民俗體育活動往下紮根,不斷的傳承下去。戴佩琪(2006) 台灣國小民俗體育發展過程有很大的變化,依其特性,研究的範圍可分為先界定 民俗體育的特性之後,依政府的民俗體育政策在國小發展的情形,以瞭解政府為 何重視國小發展民俗體育。再探討國小民俗體育課程之發展,可知政府在修正國 小課程中的民俗體育課程及教師的依不同的課程發展,而有不同的教學方式。然 後分析因民俗體育化為競技化之後,而產生的民俗體育團隊的發展過程。

學校體育是國家體育的根基,維繫體育發展之命脈,而體育課是學生養成運動習 慣最直接的手段,也是學校可以應用的最好資源(方進隆,2002)。

而學校體育運動團隊更是發展學校體育的重點項目,在各級學校運動團隊的 組訓中,又以國小階段運動團隊的組訓因素需擔負起啟蒙、紮根的任務而更顯重 要。對國小學童而言,參與運動團隊的組訓,除了可以培養從事運動的興趣,提 昇運動技能,增強本身自信心、促進身心體魄均衡發展外,更能替學校、國家發 掘、培訓優秀運動人才,有助於提高校譽,將來更能爭取國際競賽成績,為國爭 光,以彰顯國家體育發展的成效(包德明,1989;張大昌,2003;林書漢,2009)。

在校園內,多元化的運動社團是實現學校體育政策的重要方式之一,學生社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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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的經營,雖是千頭萬緒,然脫離不了一套人、時、地、物、事的組合建構及互 動過程(莊富源,2000)。徐睦桓(2008)亦指出學校成立運動社團,運動設施、

教練、經費等三項是推展運動社團的必要條件。學校成立運動社團的條件必須包 括了經費、場地、指導教師、行政支援、時間配置、設備、家長的支持……等等 因素配合,運動社團才得以順利發展。

由上述研究指出運動團隊組訓時要考量諸多因素,例如:當前體育政策的方 向、學校內部行政配合、場地設施是否完善充足、家長的認同與否、選手及教練 的來源與經費籌措等因素,都是學校運動團隊主管要認真思索的部份。在亞奧運 指定重點項目的團隊組訓都面臨這些問題了,那民俗體育運動團隊的組訓工作 呢?民俗體育活動既非亞奧運等國際賽事的指定項目,那應該歸類於哪類運動項 目,是民俗體育亦或傳統技藝?是屬體育部門或文化部門管轄?到目前為止並無 明文規定,以致於出現行政機關互踢皮球且得不到重視與支持,面對如此困境,

希望能透過本研究的分析探究,以大台中地區國民小學民俗體育運動團隊發展的

希望能透過本研究的分析探究,以大台中地區國民小學民俗體育運動團隊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