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教師檢定考試的功用,是為了測試出受試者的能力是否達到成為教師的門 檻,若達到測驗的標準代表受試者對於應考的科目具備一定的熟稔度,也協助考 試機構從中篩選出符合資格的人選,也藉此讓考生了解平時準備的狀況(黃齡 瑤,2010)。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壹、 師資培育制度
師資培育制度的變革下,師資培育制度目前面臨著供過於求、品管機制薄 弱、師範院校轉型。在過去長期且封閉的教育體制中,導致台灣教育呈現一元化 和制式化的壟斷情形,隨著《師資培育法》的實施下,台灣的教育體制產生了重 大變革。在這多元化的社會裡為求師資培育的過程需符合民眾的期待以及專業上 的訴求,對此培育未來優良教師必須具備多元參與、自由批判、反覆檢證、不斷 突破,才能建立多元創新且品質卓越的師資培育管道(閻自安、2012 教育研究月 刊,頁 33-34)。
由於師資培育法的實施,開始有了教師檢定考試制度,教師檢定考試制度開 始朝教師專業化的方向邁進,使教師的專業度提高。
貳、 我國教師專業證照之現況
我國在民國 83 年公佈「師資培育法」,使師資的養成從起初師範院校的一元 培育(公費為主、自費為輔),演變成一般大學與師範院校的多元化培育(閻自安,
2012 教育研究月刊,33 頁),此形態轉變使眾多大學紛紛成立「師資培育中心」, 因修習教育學程者變多,使得能夠取得合格教師證書的人數爆增,直至民國 93 年擁有合格教師資格的師資人數高達三萬人之多,且此數值正持續向上攀升。在 僧多粥少的情形下開始有了流浪教師的出現,對此監察院向教育部提出糾正,教
育部因此減少師資培育機構的招生;將教師證書之取得改為檢定制,以及建立師 資培育中心的退場和評鑑機制的應變措施,使教師的素質有一定的品管機制。民 國 83 年至民國 93 年之間,「教師證照制度」逐漸有了雛形,自民國 86 年修正師 資培育法後,取得教師資格必須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而後經過初檢、實習、
複檢等過程,以此種方式幾乎所有的師培生都能取得證書。直至民國 91 年教育 部再度修法,於 94 年開始進行教師檢定考試,由「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研 發試題,使教師檢定考試更為專業化,制度也更加嚴謹,應試科目共四科,考試 題型為選擇題、問答題或作文,國中、國小、幼稚園、特殊學校除了共同科目「國 語文能力測驗」、「教育原理與制度」之外另外兩科則是各別之專業科目。現下許 多學者對於教師證照制度仍有微詞,主張換照制度能使教師在專業上不斷精進,
且讓教育素質有所提升(斯偉義、饒見維,2010)。
綜合上述教師檢定考試之發展已漸趨專業化,教師取得教師檢定考試證書不 但能提升教師的專業度,也隨之提升教師素質,因此教師檢定考試對於鑑別教師 的專業度有其重要性存在。
圖 1
教師檢定考試流程圖
資料來源:張嘉原(2007)
參、 教師檢定之兒童發展與輔導考科的重要性
身為一名應試者,必須在考前知悉應試科目的內容再逐步深入探討,此外也 要了解應試科目對於爾後工作有何重要性,及此科目對於應試者的能力篩選價值 何在。兒童發展與輔導一科主要探討對象為兒童,所謂「兒童」是指比嬰兒大比 青少年小的孩童。從出生到成熟的這段時期,依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條規 定:「兒童係指未滿十二歲之人。從出生至未滿六歲者稱為幼兒,六歲到未滿十 二歲稱為兒童。」因此滿六歲未滿十二歲者稱之為兒童。兒童分為一般兒童、不 幸兒童和特殊兒童,一般兒童為身心發展健全,環境、遺傳皆正常之兒童;不幸 兒童是指家庭環境遭遇變故,使得兒童失去家庭的依靠和缺乏家庭的溫暖;特殊 兒童為需特別輔助者,在智力、生理、情緒和社會發展上皆異於正常兒童,且無 法融入社會團體生活中。如視、聽和肢體障礙屬生理上的特殊兒童,智能不足、
學習障礙和資優兒童屬心理上的特殊且情緒方面有困擾之兒童。發展的原則為兒 童時期是學習的關鍵期,可塑性大且學習能力佳,人類早期發展奠定後期的基 礎,兒童學習的歷程習慣是相似的,具有延續性人類的發展由首到尾、中心到四 肢、整體到特殊都遵循一定的模式,個體因環境和遺傳基因不同,發展的快慢不 一是謂速率的不同,樣貌不相同是謂形式不同,因此個體具有個別差異,發展是 連續性的行為其過程為:籠統→分化→統整、一般→整體→特殊。每一個階段都 有其需完成的發展任務,在面對個體時應該要從統整且開放的觀點來看待發展才 是整體的發展觀,兒童發展的新觀點應將人視為完整的個體,個體的發展受到家 庭、學校、個人特質、環境、社會文化的薰陶,在各方面的發展都具有關聯性和 互通性(何薇玲,2012)。
教育心理學上「發展」這一詞指的是個體在生存期間,隨著年齡與經驗的增 加而產生的身心變化歷程,人的一生都在年齡的增長和經驗的增加中發展,不管 是身體還是心理都會有所變化(張春心、林清山,1988)。發展經常和生長作同義 詞使用,生長是量的增加,個體器官的變化以及身高體重的增長,因此生長為生 理和心理的改變,發展則使人的身體和行為漸趨成熟,有順序性和連貫性的朝著 成熟的目標成長(國立編譯館,1981)。
心理學家對於發展的廣義說法如表 1 所示:
表 1
兒童發展心理學家理論表
蓋塞爾(Gesell,A.) 對於廣義的發展認為生命和發展是相輔相成
的,衰老是發展中的一部份 赫克黎(Huxley,G.S.) 發展就是生命
何林渥斯(Hollingworth,H.L.) 發展是個人在生活史上的一切變化,每一個個體 從在母體中受孕開始一直到死亡的經過
發展結合上述之心理學家的觀點,發展是從母體受精懷孕的那一刻起,一直 到最終衰老死亡的歷程,生命的發展從無到有再從有到無,個體要有生命才會有 發展,不管是增長或是衰退人只要有生命就會不斷的變化(洪靜安,1965)。歐淑 英,(2000)提到:「發展是指個體在發展期間內,其行為上產生連續性及擴展性 的改變。這期間內,個體由簡單到複雜,由分化而統整。其中變化的方向包括質 的改變(心理的)及量的改變(生理的)。」
身為教師我們應當以學生的權益為重,為何教師要學習兒童發展與輔導這門 科目是因為,兒童身體和心智的發展會隨著年齡而漸漸成熟,教師必須權衡兒童 的身心發展狀況來因材施教。每個人的發展狀態都不一樣,有學習能力好的兒童 就會有學習能力較差的兒童,不能因為兒童能力低下就將兒童隔離,或是不給低 下能力兒童公平學習的機會,對於輕度智能不足之兒童會採用資源班的方式另行 補強,教學上也可使用個別化適性教學,利用搭鷹架的方式借助同儕的力量使成 績較不好或學習成效低落之兒童,得以發展出正向的社交技巧和培養良好的溝通 能力,使兒童能夠在同儕的協助下於課業上有所進展。輔導兒童是極度需要耐心 和毅力的工作因此容易產生工作倦怠感,即使擁有高度耐心的教師,長期處於重 複卻達不到顯著成效的教學環境下,難免會有力不從心的無力感,此時就可利用 打字機、電腦或計算機引起兒童的注意力,也可協助教師反覆的替兒童練習,使 兒童能在工具的重複運作下得到學習效果(詹雅淳,2002)。
現下的社會模式在改變,並非每一位兒童的家庭都是健全家庭,但是家庭是 兒童最基本的發展開端,若家庭不和諧則連帶影響到兒童,但並非所有的父母都 會替孩子想到這一層面,身為兒童的父母只因為自己的自由而放棄婚姻,這將對 兒童造成極大的的傷害,對於當下急欲離開婚姻枷鎖的父母們一定沒有多加思
應該承擔的責任,產生的後過也強迫他們的下一代必須無條件的接受,而家庭的 破碎也間接的影響到兒童的想法和價值觀,單親兒童對於父母的離異和分居都會 有一定的創傷,甚至在兒時的記憶裡留下痛苦的回憶,在生活上也會產生陰影,
然而在不同的年齡對於父母離異的看法也會不同,教師可從兒童發展與輔導的理 論中了解兒童目前年齡對事情發生可能會有的反應進而從旁協助調適(林佩郁,
2001)。
兒童對於父母的婚姻感情狀態無所適從,有著旁人所無法了解的無奈感,兒 童也有自己的想法只是表達時,父母的斥責往往令兒童怯懦,當兒童和父母進行 溝通時需要的勇氣是足以讓他們手腳冰冷的用盡全力去協商,縱使結果無法如他 們所想但至少他們努力過了,現下的父母忙於工作很少有時間能夠和兒童面對面 的坐下來談天,少了對話這一層面理解彼此的狀況也會折半,家長怪孩子不懂父 母的苦心,孩子怪父母為何不聽子女的解釋,這一切都是少了「溝通」。人沒有 讀心術想知道別人的想法除了觀察重要的就是相處,往往刻板印象會使人有偏差 的觀感,每件事情在做之前一定都有動機,有時成人認為對兒童好就將自身做法 強硬的加諸在兒童身上,卻未想過自己也不喜歡凡事都照著別人的想法和意思去 做,因此家長切勿使用「為你好」的強制性教養方式對待兒童。兒童如同鏡子般 映照出成人平時的言行舉止,因此成人的行為深深的影響周邊的兒童,有時成人 在不經意的情況下使用粗俗不雅的字眼,或是在生活中使用暴力與擁有不良嗜好
兒童對於父母的婚姻感情狀態無所適從,有著旁人所無法了解的無奈感,兒 童也有自己的想法只是表達時,父母的斥責往往令兒童怯懦,當兒童和父母進行 溝通時需要的勇氣是足以讓他們手腳冰冷的用盡全力去協商,縱使結果無法如他 們所想但至少他們努力過了,現下的父母忙於工作很少有時間能夠和兒童面對面 的坐下來談天,少了對話這一層面理解彼此的狀況也會折半,家長怪孩子不懂父 母的苦心,孩子怪父母為何不聽子女的解釋,這一切都是少了「溝通」。人沒有 讀心術想知道別人的想法除了觀察重要的就是相處,往往刻板印象會使人有偏差 的觀感,每件事情在做之前一定都有動機,有時成人認為對兒童好就將自身做法 強硬的加諸在兒童身上,卻未想過自己也不喜歡凡事都照著別人的想法和意思去 做,因此家長切勿使用「為你好」的強制性教養方式對待兒童。兒童如同鏡子般 映照出成人平時的言行舉止,因此成人的行為深深的影響周邊的兒童,有時成人 在不經意的情況下使用粗俗不雅的字眼,或是在生活中使用暴力與擁有不良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