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緒論
本章共分為六節,由研究背景瞭解體育教學、體育師資培育的相關現況後,進而闡 明釐清研究目的、問題與名詞是一,並說明本研究之重要性及可能遭遇的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
學校教育的品質會因為複合且多元的因素而影響最後的結果,在這過程與系統中涉 及了學校環境、課程規劃、教師素質、學生、相關設備、措施等,其中,教師是影響教 育成敗之關鍵角色。因此,吳武典 (2006) 指出,教師素質的良窳,攸關教育體系與日 後發展的成敗,如何培育孕有優質素養的教師,透過師資培育機制來提升是必須的。師 資培育機構宜有效規劃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務使即將進入實務現場的職前教師備有豐富 的教育專業知能與積極的專業態度,並能有效的運用教學方法與策略,以在日後能成為 有效能的教師 (張瑞村,2008)。而在體育教學品質成效的好壞與發展,同樣也與職前師 資培育系統有著極大的關聯,並一直是運動教育學術與實務頗為重視的議題 (Lynn &
Woods, 2010; Rovegno, 2003; Steven & Mike, 2009; Makopoulou & Armour, 2011) 此外,
周宏室 (2012) 亦針對運動教育學術研究做了歸納綜整,提出體育師資培育方面的實務 與研究應須投入更多心力發展此範疇,才得以有更良好方式及制度提升的師培成效。因 為若持續以過去較傳統的方式要求體育師資生的教學行為及品質,會發現師資生在教學 時往往會較保守,常以運動技能導向為中心,多屬命令式、教練式的教學方式 (O’Sullivan, 1996)。Gurvitch, Blankenship, Metzler, 與 Lund (2008) 提出沒有一種教學方法是絕對有 效的,因過去與現在的教育體制、教學環境與學生特質都與過去過去有了明顯的不同,
若只想用單一種方法在現今的環境下進行有效的教學是有困難的。為此 Joyce 與 Weil 早於 1972 年發表了第一版的體育教學模式本位的方法論 (Instructional Models in Physical Education),隨著時代演進,再由 Gurvitch, Metzler, 與 Lund (2008) 對結構、邏 輯做了更精確、有獨特組合的呈現,主要有兩個目標,一為讓體育教師能更孰知各種模 式本位的基礎概念,其二則是詳述可選擇的八種教學模式,並且提供實踐這些模式的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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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而學者們發展出如此多元的方法與模式,最終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在這巨變時代下的 教學現場,仍有可以應對的教學方法與策略。而這些發展出的模式本位與方法若要實踐,
最理想的方式就是從大學還在孕育教育基礎的師資培育端中導入,理由有二個,一為在 職場任教一段時間的資深教師通常都有屬於自己風格與信念的教學呈現,且也較容易有 滿足現狀即可的觀念,因此在已被制約的經驗與想法上,讓他們嘗試使用不同的教學方 法模式的話,常會有遭受挫折無法省思、想回頭安穩用自己較為熟知方法的情形產生,
因此從師資培育階段導入的話,師資生除了能在有豐沛資源的幫助與專家教師的指導下 學習,也可免除過多教學經驗上的制約所造成的限制,較有嘗試應用與繼續沿用的可能 性;其二是就算是教學經驗豐富的資深教師,他們在初步使用模式本位的方法去教學時,
所發生的情形與遭遇的困處,往往會與師資培育生所面臨的如出一轍,而在結果都一樣 的狀況下若能從最初的師培階段,就讓其開始接觸與學習,也相對的會有更多的時間來 吸收、適應模式本位的教學方法 (Casey & Dyson, 2009; Metzler, Lund, & Gurvitch, 2008)。
因此在基礎師資培育課程中,去開發初任教師對不同教學方法與模式的經驗、信念、認 知與覺察能力在專業發展上是必要且重要的開端 (Graber, 1991; Hutchinson & Buschner, 1996)。
體育教學模式所述及的八大方法的其中之一-合作學習 (Cooperative Learning) 是近 來在各學齡層、各學科領域皆被廣為運用的教學策略,體育教學因為透過實際的身體活 動,更是非常適合應用此策略方法的學科領域 (Johnson, Johnson, & Hulebec, 1994; Slavin, 1990; Smith, 1987),因為合作學習能使教與學有別於傳統技能取向只著重的技能學習,
它除了讓學生學會技能,也讓學生在學習技能的過程當中,有效的培養人際團體互動、
認知思考與社會責任的能力,加以促進學習動機與解決問題之能力,且在強調讓每一位 學生皆有均等成功機會的學習下,讓老師不再只是單一的講述者、成就高的學生也不再 是唯一的學習主宰者,而是讓師生間、學生間的彼此互動更加熱絡,讓老師、學生同時 都在學習,並為學習而負責,以達成真正認知、技能與情意的三面向同時發展的學習,
(Dyson, 2002; Dyson, Griffin, & Hastie, 2004; Johnson, Johnson,& Taylor, 1993; Slavin, 1987)。
因此,合作學習的情境提供了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更多的互動機會,強調以學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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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的主體,教師則不再是唯一的知識來源,過程中學生需要依不同的目標,共同擬定 計畫,彼此負責一同執行,也需依不同的問題,共同蒐集資料、一同解決問題,教師則 在教學中扮演督導與引導合作學習運作之角色,適時介入以協助作業進行或提供人際及 團體社交技巧,增進學生討論與互動的進行,最後評鑑及獎勵學生的成就。基此,透過 合作學習實施,可以提升學習的質和量並增進學生的人際關係、思考能力與社會責任,
且也帶動了良好的師生關係與學習動機,達到極佳的教育意義(游士正,1998)。
合作學習在體育教學研究與實務上也同樣備受關注,並是現今活化體育教學與推展 學習共同體理念之策略主軸 (掌慶維,2013)。在教育部推動的師資增能與培育方案中,
也極力推廣體育教師應用此策略發展專業知能,進而促成十二年國教以學習者為主體之 願景。Gurvitch, Blankenship, Metzler 與 Lund (2008) 雖然有對師資生運用體育教學模式 本位方法的情形做了相關研究,但在後續的建議也有提及,若欲使師資生能更佳的掌握 體育教學模式本位的應用技巧,還可以再更進一步將八種模式方法逐一拉出,並針對此 一的模式方法的應用情形進行關注與探討,才有可能讓師資生真正的掌握每一種模式的 精隨。
綜上所述,可以瞭解發展體育師資生應用學生中心本位方法之重要性,其中又以合 作學習之教學策略進行探討,是因此策略方法是現今各學齡層、學科領域甚為推廣的教 學知能,更重要的是若能讓合作學習策略實踐在體育教學中,不但能因應當前十二年國 教的教育理念外,更可貫徹學習共同體的精神與可能性,同時也促進師資生未來踏入職 場有更豐富的教學知能,已幫助師資生發展多面向的教學能力,亦造福未來莘莘學子的 學習品質。因此,體育師資生應用合作學習策略的實務相關情形,值得一探究竟。
基於上述背景,可以瞭解到體育師資生在應用學生中心本位方法之重要性,其中以 合作學習教學策略的方式,補充體育師資培育相關專業知能,是當前體育師資培育研究 的主流之一 (Stran & Smith, 2009; Steven & Mike,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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