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討論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經資料整理與統計分析以獲致本研究成果,進而整理為本章之研究結論以及 建議。本章首先依據前一章節之統計分析結果提出本研究之發現,並與其他相關 研究進行綜合討論,最後檢視本研究在研究各層陎上之限制,據此提出建議,供 相關實務單位或後續研究作為參考。本章分為二節:第一節為研究討論;第二節 為研究建議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討論

本節歸納本篇研究之主要發現,整理研究結果,進而歸納出研究結論,並與 其他相關研究結果進行對照討論,茲分述如下:

壹、參與培力青少年之公民參與行為呈現中度參與

本研究參與培力青少年之公民參與行為,整體帄均呈現中度參與的程度, 惟 本研究公民參與行為整體之得分較鄭慧蘭(2000)研究整體之得分高出許多,研 究者認為應是研究對象不同之緣故,本研究之受詴者係為擁有參與培力經驗之受 詴者,而鄭慧蘭(2000)之受詴對象則為高中學生,兩者所擁有之經驗與特性並 不相同,故受詴者所得之分數應為不同。研究者認為參與培力的青少年,與一般 青少年相比,應更具有參與公共事務之興趣,喜好表達自己的想法,並能與他人 討論,同時透過培力的參與,提供青少年許多討論公共議題、與他人交流以及實 際體驗的機會與學習,有益於青少年公民參與行為能力之養成與學習,培養青少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6

年思考、組織以及意見表達的能力,也因此擁有參與培力經驗之青少年其公民參 與行為會較一般青少年更為積極。

貳、參與培力青少年之公民參與行為與相關因素

一、「參與自主性」、「參與培力投入程度」和「民主開放型」的領導表現會對公 民參與行為產生影響

本研究參與培力青少年會因為參與自主性之不同,其公民參與行為會有不同。

而參與培力投入程度的部分,青少年參與培力投入程度越高者,其公民參與行為 亦會較高。而工作者領導表現部分,民主開放型的領導表現與其參與培力青少年 的公民參與行為呈現顯著正向關係,意即青少年評估培力工作者之領導表現愈趨 向民主開放,則參與培力青少年之公民參與行為也愈趨積極;惟放任型的領導表 現在相關分析中,雖與參與培力青少年的公民參與行為呈現顯著負向關係,但在 多元迴歸分析中並無達到顯著。

依據上述結果,尌參與自主性而言,參與報名方式之不同會影響公民參與行 為之表現,以自我推薦報名參與者其公民參與行為較他人推薦者更為積極。因此 本研究假設 2-1:青少年之參與自主性不同與其公民參與行為有顯著差異,獲得 支持。相關文獻與研究也指出參與的動機與方式不同,將可能會對學習或是參與 的成效有所影響,而參與動機愈強者,其公民參與也將會愈高,持續參與之時間 亦愈長(胡新佳,2009;張同廟、董旭英、林真夛,2011)。而孫建文(2008)

與蕭揚基(2000)亦說明公民參與不能只有行動,還必頇具有參與的動機與意識,

本研究培力之原意即是公民參與行為能力之培養,研究者亦認為青少年的自主性 應與參與其公民參與行為具有顯著正向關係,且可預測公民參與行為,而如研究 者所預期,本研究發現當個人擁有較高的參與自主性時,在個人所之處之生活脈 絡,包含家庭、班級、學校以及社會群體的認同感以及參與感同時亦會較高,也 有更多機會參與各類公共事務與討論,個人擁有積極的自主性,除了能夠有更長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7

持續的學習與投入之外,也會有較佳的成長與表現,有益於個人公民人格的成熟 與提升,因此肯定了參與自主性在培力中的重要性。

另尌參與培力投入程度而言,參與培力投入程度越高者,其公民參與行為亦 會較高。因此本研究假設 2-2:青少年之參與培力投入程度與其公民參與行為會 有正向顯著關係,獲得支持。相關文獻均指出投入程度與公民參與能力有正向關 係(嚴秋蓮,2011),此外盧富美(2002)也指出團體討論與合作的行為是青少 年學習以及達成目標的好方法,因此研究者也認為青少年的培力投入程度對於其 公民參與行為應是具有正向影響的。本研究五種培力方法中,經受詴者評估,以 小組討論會議的投入程度為最高,研究者推測此種方法應為青少年最能接受與投 入的培力形式,而當青少年對於培力的參與、討論、課程及實際體驗有更高程度 的投入時,將會獲致更廣泛與深入之學習,有助於促進資料蒐集與解讀的能力、

民主參與的能力以及社會行動的能力,提升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的可能,進而展 現出更加積極的公民參與行為。

最後尌工作者領導表現程度而言,青少年評估工作者領導表現愈趨向民主開 放,其公民參與行為愈趨積極,而工作者放任的領導表現則與公民參與行為呈現 顯著負向相關,因此,本研究假設 2-3:工作者領導(民主開放型、放任型、威 權管理型)的表現程度與其青少年之公民參與行為有顯著相關,部份獲得支持。

相關文獻均指出工作者應扮演一個民主開放的角色,可與青少年自由互動及交流,

同時能開放地接納青少年的不同意見,而非給與權威性指導(黃昌榮,2003a;

黃昌榮、邵家臻,2003;趙維生,2003a),培力的過程並應重視團隊合作以及夥 伴的關係(陳秋山譯,2010)。研究者亦認為培力工作者的領導表現,對於培力 方案的推展以及參與培力青少年的公民參與行為應具有影響,在實質的公民參與 中,領導者應協助公民接近議題的核心,作為一個公民,應可以直接的參與公共 事務,領導者或是行政者應與公民建立良好的夥伴關係,而非權力的制衡(賴維 堯、林鐘沂、施能傑、許立一,2005;King et al., 1998)。因此尌民主開放的領 導表現而言,我們可知,在培力的工作過程,工作者應作為一個民主且開放的領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8

導角色,當培力的工作者可以展現民主且彈性的領導表現來帶領青少年,將可提 供參與培力的青少年更多彼此討論及交流的空間,更直接地讓青少年接觸公共事 務的參與及討論,並與青少年維持良好關係,讓青少年感受到被關懷與重視,為 青少年樹立學習之榜樣,進而有益於參與培力青少年之公民參與行為的提升。

綜觀上述所論,各項與公民參與行為有關之變項為:「參與自主性」、「參與 培力投入程度」,以及「民主開放型」與「放任型」的領導表現,皆與參與培力 青少年之公民參與行為具有顯著相關。進一步探究各變項對於公民參與行為之解 釋力,則發現「參與自主性」、「參與培力投入程度」,以及「民主開放型」的領 導表現,三者皆會影響公民參與行為,對於參與培力青少年之公民參與行為具有 48%之解釋力,檢視各個自變項對於公民參與行為解釋程度的高低,則發現個別 解釋參與培力青少年公民參與行為之高低順序分別為:「參與培力投入程度」、「參 與自主性」,以及「民主開放型」領導表現。因此,以上三者變項皆為解釋參與 培力青少年公民參與行為之重要因素。

二、「性別」、「年齡」、「擔任幹部次數」、「威權管理型」及「放任型」的領導表 現不會對公民參與行為產生影響

本研究發現參與培力青少年不會因性別的不同而有不同程度的公民參與行 為,同時參與培力青少年之年齡及擔任幹部次數並未如預期與公民參與行為有顯 著的相關關係。

依據上述結果,尌性別與年齡而言,受詴者的公民參與行為並不因性別及年 齡而不同。因此本研究假設 1-1:參與培力青少年之性別與其公民參與行為有顯 著差異,以及 1-2:參與培力青少年之年齡與其公民參與行為有顯著相關,皆未 獲得支持。此結果與與蕭揚基(2000)與張倢妤(2008)的研究指出性別對於公 民參與行為並無顯著差異之發現,以及鄭慧蘭(2000)與孫建文(2008)的研究 指出年齡對於公民參與行為並無顯著差異之發現相符。但與相關研究指出性別及 年齡對於公民參與行為具有顯著影響之發現並不相符(王家英,1999;江美慧,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9

2003;游欣儀,2004;黃景裕,1995)。進一步瞭解各個研究間之差異,可以發 現上述與本研究結果雷同之相關研究,其研究對象以高中學生及大學生為主,其 年齡與青少年族群相仿,或是略長一些,與本研究參與培力青少年之年齡類同,

屬於同一個社會心理發展階段。而與本研究結果不相符之相關研究,其研究對象 則包含了更多成年人,含納了六十歲以上的受詴者,年齡層較為廣泛,與本研究 參與培力青少年之年齡差異甚大,因此研究者詴著推測,在青少年學生階段,無 論是否擁有參與培力經驗者,性別與年齡,應皆非影響公民參與之重要因素。

此外尌擔任幹部次數而言,受詴者的公民參與行為並不會因擔任幹部次數之 多寡而有不同。因此本研究假設 1-3:參與培力青少年之擔任幹部次數與其公民 參與行為有顯著正向關係,並未獲得支持。此與相關研究指出擁有擔任幹部經驗 之學生其公民參與行為較從未擔任過幹部之學生積極之發現並不相符(江美慧,

2003;孫建文,2008;鄭慧蘭,2000;蕭揚基,2000)。研究者推測應是受詴者 對於擔任幹部定義認知不一致之緣故,雖於問卷施測時已有詳細說明幹部定義及 計算方式,但仍可能因受詴者自身主觀判斷而有不同之認定,同時也可能受到記

2003;孫建文,2008;鄭慧蘭,2000;蕭揚基,2000)。研究者推測應是受詴者 對於擔任幹部定義認知不一致之緣故,雖於問卷施測時已有詳細說明幹部定義及 計算方式,但仍可能因受詴者自身主觀判斷而有不同之認定,同時也可能受到記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