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設計與變數建構
完成上述資料處理後,本文會先以描述統計來闡述第五屆立法委員提案的總數量、
跟著行政院提對案數以及自主提案的數量以及其多樣性作初步分析。緊接著,本研究會 以負二項迴歸進一步分析不同的變數對提案數量與多樣性的影響。使用負二項迴歸分析 方法是參考過去羅清俊、廖健良(2009)及盛杏湲(2014a)的研究,與此同時,從統計 的角度發現提案數量數據是屬於計算資料(count data),因此不適用OLS 模型估計,以 及負二項迴歸還可以處理依變數存在過度離散(over-dispersed)的問題(Agresti,2007;
引自羅清俊、廖健良,2009)。
在模型的設計方面,本研究會分析提案的數量及多樣性並各自分成二組分析。第一 組是從202 個樣本進行分析。第二組,本研究經過初步分析後,發現 202 位委員中平均 提案數為22 筆,標準差為 26.39,更進一步以 Z 值來判斷委員提案的分布後,發現 3 位 委員為極端值(outlier),包括,沈智慧、楊瓊瓔與盧秀燕,故在第二組分析中排除上述 三人,樣本數為199 人。本研究會分別進行兩組分析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可以比較兩者 是否存在差異,另外把極端值刪除後可以降低估數的偏差,增加其信度(Wooldridge,
2016)。另外,在每一組分析中,本文會區分三個模型估計,第一個模型會以所有樣本 進行分析(第一組為202 人;第二組為 199 人),第二個模型會以執政黨即民進黨為分 析對象(第一、二組均為74 人),以及第三個模型是在野黨即非屬於民進黨(第一組為 128 人;第二組為 125 人)為分析。區分不同的黨政進行分析最主要是希望了解在不同 所屬的政黨有什麼的因素會影響提案數,以及政黨之間在提案的行為上存在什麼差異。
總的來說,本研究模型為2 組 X 3 模型進行分析。
接下來,會針對本研究的依變數與自變數作說明。
一,依變數:本文的依變數共有 6 個。3 個是關於提案的數量,包括所有委員的提 案數、有多少是跟著行政院的對案數、又有多少數量是委員自主提案。另外3 個是有關 於提案多樣性,包括委員提案的多樣性、委員跟著行政院提案的多樣性以及其自主提案 的多樣性,至於多樣性會以委員提案中所含蓋多少 PAP 子議題數,會依上文文獻及研 究方法的方式來處理。變數如下:
Y1:每位立委所提案的件數
Y2:每位立委所提案案件數中,跟著行政院提案的對案件數 Y3:每位立委自主提案數
Y4:每位立委所提案案件數中,所有提案數中所涵蓋的子議題數
Y5:每位立委所提案案件數中,跟著行政院提案的對案件數中所涵蓋的子議題數
Y6:每位立委所提案案件數中,在自主提案數的提案中所涵蓋的子議題數
二,自變數:本研究自變數共有7 個,相關變數的數據及資料來源,如表 3 所示。
X1:委員所屬選區 (不分區立委為 0;區域立域為 1;原住民立委為 2)
在文獻探討中知道不同選區的委員其提案行為也會不同。以區域立委來說,其需 要服務選區,難以兼顧立法問政,加上其需要透過提案的方式把利益帶到選區中。
因此,本研究需要針對委員所謂選區進行分類,以有利分析,並回答本文提出的 研究假設。
X2:是否與總統同一政黨(是為 1;否為 0)
在台灣過去有研究指出執政黨立委提案會比在野黨少(盛杏湲,2003;盛杏湲,
2014b),原因在於執政黨立委需要為行政院的政策護航與背書,有時候不方便提 出自己的提案,但他們可能會關心自己問政的表現,因此推論他們會依據政府提 案為基礎再根據該基礎提出自己的提案,但多屬於小幅修正法案,又或是傾向跟 著政府提案而提案。因此,本研究會進一步來分析在第五屆立法委員的提案行為 也是否與過去文獻相吻合。
X3:是否屬於專業立委(屬於專業立委為 1;否為 0)
本研究會採用黃士豪(2017)的分類標準。具專業性的立委是指其在擔任立委前 是從事律師、法官、教授、醫生、建築師等需要專業證照的職業;相反的,沒有專 業背景的立委,他們多是曾任地方民代、政務官或是政治世家出身的立法委員。
具專業背景的委員除了在一般議題上透過提案來表達自己的立場,更容易針對自 己的領域提出專業法案;反相,非具專業背景的立法委員則可能缺少專業領域的 提案。
X4:立委資深程度 (按照立委曾擔任幾屆立委,0 為第五屆新任;1 為在第五屆 前曾擔任1 屆;2 為 2 屆,如此類推。)
根據文獻,盛杏湲(1999)發現立法委員的資深程度會影響到立委化表行為的方 式。資歷較淺的立委會提出更多法案,以增加其選區的影響力與存在感,以利其 連任。相反,資歷愈深的立法委員,會傾向把焦點放到立法院的事務上。
X5:立法委員教育程度(大學以下為 0;大學以上為 1)
教育程度無疑會影響人的行為。曾就受高等教育的人一般在邏輯思維與語文使用 上都會與未曾受高等教育的人來得好。因為在提案的行為上,會否因為立委的教 育水平不同而造成差異?故此,未研究會把委員區分成兩類,末曾受高等教育者 為0,具有大學學歷的委員為 1。
X6:立法委員在第五屆前曾擔任過地方首長(沒有為 0;有為 1)
地方首長包含了「縣市長」、「鄉鎮長」與「村里長」。若在第五屆前曾擔任地方首 長為1,沒有為 0。
X7:立法委員在第五屆前曾擔任縣市議員、市民代表(沒有為 0;有為 1)
這些包括了「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但不包含國民大會代表。若在第五屆 前曾擔任縣市議員、市民代表為1,沒有為 0。
表3:自變數說明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