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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研究源起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議題與動機

此外,很多時候媽媽們要處理的不僅是自己的期待與實際狀況間可能的衝 突,還需要顧慮到丈夫或公婆的意見,如果家人們表現出「你把孩子照顧好就 好」,或「你都把工作看得比家庭重要」的反應,她們所面臨的兩難處境又會更 為複雜。因此,這些媽媽多有著「該做什麼工作才能夠兼顧家庭與工作」這個共 同的問題,對不想因工作而減少太多與孩子相處時間的媽媽而言,工時較短、較 彈性的部分工時工作(part-time work),就可能是她們接受度較高的選擇。

第一節 研究議題與動機

近幾十年來,世界各國勞動參與率的成長皆以女性為主,顯示女性勞動力的 供給型態已隨時代逐漸改變,重要性不容忽視。女性大量投入勞動市場除了與教 育的日漸普及有很大的關係外,大環境的影響也相當關鍵:傳統由女性負責的家

內事務發展出外包(outsourcing)的型態,一方面減輕了女性從家內轉換到勞動 市場的負擔,一方面也提供其更多的工作機會;而產業結構從農、工轉型到以服 務經濟為主,亦吸引了許多女性勞動力投入職場。

在此情況下,各國政府也逐漸意識到促進女性就業的重要性,將其視為主要 的政策目標之一;而勞動市場亦發展出多樣化的就業型態與工時安排方式,使得 更多的女性得以走出家庭進入職場。以個人和家庭的角度來看,家戶型態的不斷 改變,也大幅提升女性工作所得對家內經濟的重要性,許多女性因而更有志向去 追求有薪資的工作所帶來的獨立感與滿足感,甚至是更進一步的性別平等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2002)。

部分工時工作早在 1970 年代便已開始發展,而其興起的原因包括了:服務 業的彈性生產需求;對平衡工作與家庭生活的促進;以及 1980 年代各國政府為 解決失業問題,藉此將更多原本找不到工作的勞動者納入勞動市場(Kalleberg, 2000;OECD, 2007)。而這個新興、非典型的就業型態會開始受到關注,則是因 為學者們逐漸意識到部分工時工作對整體就業環境與勞動型態所產生的影響。譬 如 Neubourg(1985)、Mincer(1985)等學者的跨國研究中便發現,部分工時工 作在各國都有「替代」(substitution)全時工作的現象,而其中女性的部分工時 勞動情況在各個差異很大的社會中,也有「聚合」(convergence)情形的產生(引 自 Hakim, 1997)。

在平衡家庭與工作的政策中,增進男性參與家庭責任是提升性別平等的關 鍵,其重要性與對女性勞動參與的支持及促進是不相上下的(HM Treasury& DTI, 2003)。然而,要完全改變傳統家內的性別分工而達到全然的兩性平等,非一蹴 可幾的任務,故如何在這個必經的過渡時期,提供欲維持與勞動市場連結的已婚 育女性多樣的就業選擇,便是政府應努力的方向。其中對於女性參與部分工時就 業的推動,便是許多國家促進女性勞參的策略之一,因為對於已婚育女性而言,

部分工時工作可說是能協助她們兼顧家庭與工作的有效解決方式之一(Falzone, 2000)。因此,許多國家都曾以促進女性部分工時就業為策略來增進整體女性的

勞動參與,而研究也顯示近幾十年來各國女性勞參率的成長,與女性大量進入部 分工時工作的現象有很大的關係,顯見不管在何種福利體制的國家中,部分工時 工作在各國都扮演了將女性併入勞動市場的關鍵角色(Stier et al., 2001)。

Bosch(2001)指出,女性對部分工時工作的高度參與,可能反映出一個國 家將從男性賺食者模式(male breadwinner model)轉為兩性皆能平等踏入勞動市 場的轉換期,而這樣的說法或許已在北歐國家的經驗中印證。北歐女性參與部分 工時工作雖在很早就已達高峰,但近幾年比率卻逐漸降低,這是因為國內兩性就 業的狀況已無太大差距,與各國情況相比相對平等,故目前女性多偏好全時工 作,部分工時工作的擴張因而減緩(Hakim, 1997)。反觀我國處於結婚生子階段 的女性,不是繼續就業,就是完全退出勞動市場,再回到職場或選擇部分工時就 業者相對較少,因此雖然我國民眾在就業取向上仍以全時的全職工作為優先考量

(李誠、辛炳隆、成之約,2000),但參考國外經驗,在目前國內男女就業仍有 一段差距的情況下,提供適宜、足夠的部分工時就業機會對政府而言或許是一條 可嘗試的路線,不但能夠為家中有幼齡兒童、照顧責任相對較重的已婚育女性提 供多一種就業選擇,並維持與就業市場的連結,甚至能夠替為未來更平等的兩性 就業鋪路。

然而,雖然國內外針對女性與部分工時工作的議題累積了相當豐富的討論,

但對於「部分工時工作對女性而言究竟是好是壞?該不該促進?」這個問題,卻 仍一直未有定論。主要的原因在於學者們對「女性選擇部分工時工作的自願性」; 和「部分工時工作對女性可能產生的影響」,抱持許多不同的正反面看法。譬如 對於前者,Hakim(1997, 2000)便提出:除了完全將「家庭」或「事業」當作 生涯首要發展目標的兩種類型女性外,絕大部分的女性都是希望能夠兼顧家庭與 工作的,因此她們將因自身的「偏好」而「自願」選擇能提供彈性時間安排的部 分工時工作,而部分工時工作也能帶給她們在生活上極高的滿意度。

相反的,也有學者認為女性對於進入有給薪勞動市場的決定,並非一定會經 過理性的考量,或出自本身的興趣,反倒會受到超越個人選擇的「社會關係」等

複雜要素所影響,即國家、市場與家庭間,關於資源、責任、以及照顧提供的分 配(Daly, 2000)。因此,自身偏好與現實狀況的差距往往會導致理想與實際就業 行為的不一致性,而傳統性別角色的壓力,更將會複雜化女性於就業選擇上的考 量。所以在探討女性為何選擇部分工時工作的議題時,瞭解整個環境脈絡與其他 面向對其決定的影響,就是十分關鍵的。

而部分工時工作究竟是不是協助已婚育女性兼顧工作與家庭的一個好的策 略,也一樣廣受爭論。部分學者擔心部分工時工作的「女性化」與相對較差的工 作條件,會讓女性受到勞動市場的排除,成為邊緣的勞動力,且永遠無法從不平 等的家內分工中翻身。然而贊同者則肯定部分工時工作在女性就業歷程中所扮演 的「橋樑」角色,認為它能使女性免於因婚育而暫時或永遠中斷與勞動市場的連 結。面對這些分歧的看法,若想真正了解已婚育女性在選擇部分工時工作後,各 方面的生活有何改變,又是否滿意這樣的現狀?我們仍需進入她們的生命歷程,

回歸到她們的實際就業經驗,才能夠明白對這些媽媽對工作、家庭與個人生活的 感受,及其真正在乎的是什麼。

我國對於部分工時工作的討論較歐美各國晚很多,直至近幾年,政府與學術 界對此議題的關注才逐漸增加,這可能與國內至今仍相當低的兩性部分工時就業 比率有很大的關係。一般而言,男性非不得以不會選擇部分工時工作,因為他們 多被賦予扛起家計的責任,但部分工時工作所提供的薪資通常不足以養活全家。

然而,國外女性普遍使用部分工時工作來兼顧家庭與就業的情形在台灣也不明 顯,大部分的台灣女性在結婚生子後,多會選擇「維持原本工作」或「中斷就業」

這兩種歷程,且中斷就業後因照顧責任減輕而回到職場的比率也不如世界各國 高,選擇部分工時工作者亦僅占少數。但為求持續提升國內女性的勞動參與率,

是否應以促進女性的部分工時就業為策略,在部分工時工作就業條件仍有待提升 的台灣,便值得進一步討論。

目前國內相關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女性對工時的偏好,與會影響其從事部分工 時工作的原因上,這些研究多以量化的方式呈現,為我們勾勒出台灣女性從事部

分工時工作的態度與現況。譬如王幸君(1998)、羅奉文(2000)、陳虹君(2007)、 及葉秀珍與王德睦(2008)的研究皆指出,台灣女性從事部分工時工作的意願較 男性為高;而其中年齡、婚姻狀況、教育程度、從事行業、以及子女數量等因素,

對於女性選擇從事部分工時工作都有顯著的影響(梁家禎,2003;鄭靜芬,2008)。 不過,除了個人基本特質與婚育狀況會影響女性對部分工時工作的選擇外,

女性在決定職業轉換的過程中是否也會考量其他面向?過程中是否經歷許多矛 盾與拉扯?這些都是目前相關研究較少探討的部分。而以已婚育女性實際的部分 工時工作經驗為基礎討論其處境與需求的相關調查與研究則更為不足,如行政院 勞委會在 2007 年進行的「部分工時勞工就業實況調查」中,雖有針對擁有家庭 主婦身分的部分工時工作者做工作各項滿意度的統計,但並未觸及其於「個人」

與「家庭」兩個面向的生活經驗與感受,因此無法全面性的了解這些媽媽們的生 命經驗與生活處境,以做出進一步的回應與建議。

基於過去研究的啟發,與想要更了解國內女性部分工時工作就業情況的興 趣,研究者期待能藉由此研究,呈現出這些媽媽們在選擇部分工時工作「前」、「後」

的真實經驗與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