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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變數之操作定義與衡量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變數之操作定義與衡量

本研究主要有員工福利滿意度、心理契約與員工績效、控制變數等四項變數,以下 分別說明:

壹、 員工福利滿意度

本研究根據黃英忠(1998)對於員工福利的定義,認為員工福利為除了給予報酬或 在工作上予以滿足之外,員工也有權獲得工作以外的保障,讓員工能夠無後顧之憂的替 組織獲取效益。並依照劉燕霖(2009)對於福利制度分類,近一步劃分為三類,分別是:

協助性福利、保障性福利與經濟性福利。

一、協助性福利:包含保健醫療服務、員工餐廳、津貼與申訴管道 二、保障性福利:包含停車場、法定假期、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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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濟性福利:績效獎金、年終獎金、薪資與三節禮金

本研究將參考王中梅(2007)與林嘉珍(2008)對於員工福利的量表,用以衡量員 工對於福利制度是否滿意。如:我對公司所提供之各樣法定假期(例如:例假日、婚喪 假、傷病假、特別休假等)相關規定感到滿意、我對公司所提供之績效獎金感到滿意、

我對公司所提供之申訴管道(如:定期的溝通會議或申訴專線與信箱)。測量方式採用 Likert 五點尺度評量,分成:非常不滿意、不滿意、沒意見、滿意、非常滿意等五個答 案,並分別以 1、2、3、4、5 為表示分數,得分越高表示同意程度越高。並於最後加入 一列"無此項福利"的選項。

貳、 心理契約

本研究將根據 Rousseau(1990)的定義,將心理契約定義為:組織與員工間的相互期 望,雙方會依憑著對方給予自己的期待進而對對方有同等的回報,如:組織提供好的福 利制度,員工也會以高績效來回報。而心理契約違背,將採用較常見的定義:員工個人 知覺到組織並未實踐心理契約的責任與義務(Morrison & Robinson,1997)。而關於心理 契約的分類,則主要採用 Rousseau(1997)對於心理契約所分類的三種類型進行衡量,分 別為:交易型心理契約、關係型心理契約與平衡型心理契約,如下:

一、交易型心理契約

1. 短期且有明確任務的關係型態,擁有高度的特定性,規範較狹隘 2. 主要以經濟契約為主,組織與員工雙方都須承擔有限風險與責任 3. 較依賴條文規則,用以規範組織與員工之間的行為

二、關係型心理契約

1. 長時間但沒有明確任務型態,規範較為廣泛 2. 包含情感因素,較為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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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強調員工忠誠度及組織與員工雙方的信任關係

三、平衡型的心理契約

1. 長時間且具備明確任務的關係型態 2. 組織與員工互相關心達到雙贏的目標

本研究將參考鄭芷琳(2010)的量表,用以衡量對於交易型、關係型及平衡型三種 心理契約中員工認知組織實踐的程度,如:交易型心理契約:公司要求我做好任內工作 即可,其他事務不需太過投入、公司沒有表示希望我將來仍可留任於公司中;關係型心 理契約:公司會關心我短期與長期的福利、公司內部穩定,流動率小;以及平衡型心理 契約:公司會協助我對更多專業的工作挑戰、公司願意支持我,使我達到最好的績效表 現。測量方式採 Likert 五點尺度評量,分成:非常不同意、不同意、沒意見、同意、非 常同意等五個答案,並分別以 1、2、3、4、5 為表示分數,得分越高表示同意程度越高。

參、 員工績效

本研究將根據Porter & Lawler(1968)與蘇義祥(1999)對員工績效的定義,認為員 工績效是指績效的量、質與工作付出程度等三個構面,亦稱為生產力;而本研究將依據 Williams & Anderson(1991)的分類,將員工績效分為角色內行為、人際利他行為及組 織公民行為三種類型以進行探討,認為員工除了會完成自己本身的任務之外,或許也會 跨越自己的職責,協助組織內其他遭遇困難的同仁,以替公司創造效益。

一、角色內行為:堅守自己的本分,做好責任內的工作

二、人際利他行為:與他人互相合作、主動協助同事且不要求有所回報 三、組織公民行為:為了讓組織有向上發展的機會所進行的行為

本研究將參考王中梅(2007)與鄭芷琳(2010)的量表,用以衡量員工之績效。如:

我能夠達到主管所要求的表現、我會主動協助工作上忙不過來的同事、我願意接下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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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務。測量方式採用 Likert 五點尺度評量,分成:非常不同意、不同意、沒意見、同 意、非常同意等五個答案,並分別以 1、2、3、4、5 為表示分數,得分越高表示同意程 度越高。

肆、 控制變數

根據林世賢、林若喬與林宜瑩(2011)的研究,認為心理契約、員工協助方案(如:

休閒活動、諮詢輔導等)與組織變革之間的關係會因為不同的學歷、年齡、年資等個人 特徵而有不一樣的結果,因此本研究將以學歷;年齡與年資為控制變數,以研究是否員 工福利滿意度、心理契約與員工績效之間會受到這三項控制變數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