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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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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貢獻

一、理論貢獻

(一) 解構終端使用者的使用價值提升:價值共創體系中,對製造服務化科技服務 業角色定位和功能的重要性。

服務主導邏輯基於商品的價值,是該產品在被使用的過程中而顯現的,因此 顧客永遠是價值的共同創造者。過去研究多數的探討,主要是企業和顧客間的關 係,企業在生產的過程中,加入使用者的創造過程,為顧客創造了什麼價值,顧 客又感受到了甚麼價值;而本研究由製造服務化的科技服務業者的角度,具有三 方之間的交互關係,品牌商除了從中獲得關鍵組件,更是獲得製造服務化科技服 務業者擁有的專屬知識,為品牌商和終端使用者提供各自需要的價值(參照結論 一),進而能夠產生最終的價值提升,強化了共創體系中角色的必要性;又因製 造服務化科技服務業者會與多家廠商合作共創,而具備創新中介的角色(參照結 論三;圖五-3),即藉由組織作為中的產品延伸和規模縮放,在製造服務化的科 技服務業者的功能中進行知識創造活動,符合 Den Hertog (2010)所提出的服務創 新模型,依其概念形成跨企業和跨產品線的知識創造活動作為本研究延伸。

(二) 製造服務化科技服務業者對品牌商和終端使用者價值共創的互動模式。

商品價值不僅是品牌商為終端使用者提供創造,而是製造服務化科技服務業 者、品牌商、終端使用者三方之間的高度互動關係。本研究經由 Pires (2015)提 出的價值創造下,企業與消費者接觸的各時間點,展示三方經由溝通階段、製造 階段、使用階段等六階段的交互接觸(參照結論二;圖五-2),點出其中的互動模 式,包含製造服務化科技服務業者對品牌商價值共創的技術知識交換,以及製造 服務化科技服務業者對終端使用者價值共創的使用價值提取,完成該價值共創體 系的互動細節,和製造服務化科技服務業者對兩者共創流程步續的相互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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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製造服務化科技服務業者在服務模式的建構,和其組織作為與智慧資本的相 互關聯性。

在知識經濟中,知識為社會中最基礎的財產,因此科技服務業者在客戶合作 經驗中所獲得的知識,亦會成為業者本身創新的刺激。因此本研究指出製造服務 化科技服務業者的知識服務,在品牌商和終端使用者的互動下,組織作為與智慧 資本是持續循環且相互累加的(參照結論四),業者利用人力資本、結構資本、客 戶資本,強化知識提取和蓄積於組織之中,因而建立服務模式和產品的延伸,再 將之與市場客戶合作,再次重複循環的建立智慧資本。

二、實務建議

本研究以製造服務化的科技服務業者為核心觀察對象,了解其進行價值共創,

對於品牌商和終端使用者的價值提升,以及業者內部的從業行為。因此本部分對 製造服務化的科技服務業者,在從事價值共創行為中列舉以下建議。

(一) 深入了解關鍵零組件的終端產品應用,以及使用者在各情境上的需求變化與 連結,以此深化核心技術具市場性的內涵。

業者不僅是持續進行技術的研發,而能夠對該些技術和現階段關鍵零組件,

在終端產品和所處市場的應用面進行了解,以及使用者在該產品使用的情境進行 掌握。確認該情境使用者最期望獲得的效果,並針對不同的使用情境找出在技術 上不同的調整參數,使技術知識能包含有業者最核心的造物基礎,與隨著各環境 變化的情境價值資訊。

(二) 暢通共創者的交流管道:善用資訊系統加強與合作開發商在技術和知識的資 訊流通;利用網路評論和應用程式加強對終端使用者的服務和溝通。

本研究可了解在價值共創各階段中,有大量的與品牌商和終端使用者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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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提供僅始於該領域的專屬知識和意見回饋,因而需要有能夠持續相互交流和 溝通的管道。除了實體接觸的交流,業者和品牌商之間可具有雙方皆可檢視的案 研發進度追蹤系統和生管流程系統,強化客戶的信任關係,亦在合作過程中可以 隨時獲得研發進度,讓雙方能夠即時的加入各自領域的專屬知識,並進行必要的 溝通討論;而終端使用者除了進行產品測詴和市場測詴,可利用網路評論和應用 程式,加強與使用者的互動並進行持續的服務,同時作為資訊蒐集的功能,加入 未來合作案的知識基礎。

(三) 為了更利於各類客製化合作案的服務建構,業者應充分拆解各類服務模式,

成為多項基礎服務項目進行理解,並加強企業核心領域的服務項目和技術。

不同規模、產業和產品類別和的客戶,會有不同的服務上的知識需求和搭配 的客製化服務流程。而業者所提供的整體解決方案,應充分拆解成基礎服務項目,

並理解各服務項目的內涵和可行的衍伸方向,以進行重新創新的可能。讓各產品 部門建構清晰的服務項目,使業者在面對各類型的客戶時,能夠快速的提出各式 的服務組合;也讓屬於企業核心領域服務項目的技術,能更專注於該研發力度,

再轉入各類產品部門的客戶應用之中。

(四) 業者需隨時注意內部合作開發案與外部市場機會,藉此為顧客、供應商和其 他利益關係人引進新的資源和新的合作關係發展。

業者融合了過往的製造經驗和大量由外部引進的知識,包含品牌商客戶合作 經驗和消費者意見。業者應發揮其中介者的角色與功能,注意內部合作開發案衍 生出了技術原理,推送給相同或不同類別的現有客戶,讓客戶的產品能有創新的 機會,甚至形成長期的策略性合作開發。外部市場資訊、外部專業知識提供者、

其他的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亦會是知識和創新應用的來源,業者應隨時掌握,

成為新資源和新的合作關係發展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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