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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研究採實驗研究法探討國小中年級學生之「同儕關係」、「溝通表 達能力」的改變情形,且研究樣本僅限於台中市某一國小普通班內 的身心障礙學生及一般學生,研究結果的推論應以類似母群為限。

二、本研究由研究者設計藝術活動並親自帶領,故研究結果可能受到研 究者本身能力、人格特質等因素所影響,故所得結果在推論時,須 考慮此一因素。

三、本論文只針對「同儕關係」及「溝通表達能力」方面進行討論,其 他特質並不納入討論範圍之內;另外受到研究時間的限制,此設計 是否為最佳的處理,尚待進一步研究。

第五節 名詞釋義

本 節 針 對 本 研 究 變 項 與 對 象,先 作 概 念 性 闡 釋,再 作 操 作 性 定 義 , 茲 闡 述 如 下 :

一、團體藝術活動

本研究之「團體藝術活動」其內涵融合「藝術教育」、「藝術治療」

及「特殊教育」領域之專業理念,此藝術活動之設計不只強調一般藝術 教育之專業目標,更加重視在心理輔導方面的治療目的。團體藝術活動 是一種由數人形成的社會情境,透過藝術活動來幫助團體成員從認識別 人與了解自己的過程中,學到解決有關生活問題的能力。團體藝術活動 進行的過程分為暖身、創作活動、分享討論活動及結束活動四個階段。

團體藝術活動是透過自我觀察和其他成員的回饋,讓成員體會他們的行 為以及對別人造成的衝擊;思考危機的轉變;經驗改變並回饋給團體;

甚至改變了他們在團體外的生活。這些改變也促成了積極的人際互動關 係,進而提昇成員的自尊(賴念華譯,2002;Nucho,1987)。

本 研 究 的 團 體 藝 術 活 動 因 應 國 小 中 年 級 學 生 身 心 特 質 之 需 求 , 並 參 照 藝 術 治 療 取 向 的 理 念 及 模 式 , 以 同 儕 關 係 與 溝 通 表 達 能 力 為 主 設 計 十 個 單 元 的 團 體 藝 術 活 動 , 以 增 進 學 生 同 儕 關 係 及 溝 通 表 達 能 力 。

二、國小中年級學生

本研究所稱的「國小中年級學生」係指就讀於國民小學三四年級的 班級學生,班級內學生包括一般學生與就讀於普通班的身心障礙學生。

其中的身心障礙學生,是指符合下列四種條件之一的學生:

一、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就讀於國小普通班的學童。

二、 領有身心障礙障手冊且需資源教室提供服務,目前就讀於國小普通

班的學童。

三、 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經縣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暨輔 導委員會鑑定,曾安置於特殊班,而目前就讀於國小普通班的學童。

四、 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經縣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暨輔 導委員會鑑定,目前安置於國小普通班,且部分時間接受資源班服 務的學童。

本研究所指國小中年級學生,乃是就讀台中市某國小四年級普通班 的學生,包含一班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其中身心障礙學生指具上述條 件之一且有學校生活不適應傾向的學生。

三、同儕關係

同儕是具有一種同質的青少年文化,包含了獨特的價值觀與地位系 統(雷庚玲、曾慧芸,1999)。同儕彼此分享互相熟悉的價值、經驗與生 活、風格且年齡相近的人,在學校指的是同學(謝美英,1998)。

而同儕關係的定義上,林世欣(2000)認為是同等地位的人互動交往 的情形與程度。謝玉玲、徐亞瑛(1999)將同儕關係明確的限定於學校中 與同儕之間人際互動關係,並在研究中以同儕的互動關係、比較性評價 與態度,來檢測青少年的同儕關係。石培欣(2000)則認為同儕關係是 人際關係的一種,人際關係至少包括了親子關係、同儕關係、師生關係 以及親師關係等等各種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張怡貞(1998)指出同儕關 係指學生在班級中受同學接納、歡迎的程度。同儕關係是指在同儕團體 中相處互動的歷程及情況,

本研究所指的同儕關係,是指在融合教育環境中的國小一般生與身 心障礙生之同儕互動行為、評價、想法與態度、經驗與感受等,做為同 儕關係的探討,並以李杰禧(2003)編製之「同儕接納度評量表」與羅 品欣(2004)編製之「國小學童同儕互動關係量表」之得分數,作為同 儕關係之指標,分數越高,表示其受同儕接納的程度越高。

四、溝通表達能力

溝通表達能力是指個人在發表自己想法、與他人交換意見、和組員 討論問題時的訊息接收、回應能力及語言和非語言表達能力的統稱。

在本研究中,是指兒童在石兆蓮(2002)編製之「溝通表達行為教 師評定量表」上之得分,包括其接收訊息、回應訊息、口語表達及互動 溝通之各項具體行為表現,得分越高者,表示其溝通表達能力越佳。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文獻探討分成三節,第一節為團體藝術治療與團體藝術活動;

第二節為同儕關係;第三節為溝通表達能力。

第一節 團體藝術治療與團體藝術活動

本節就藝術治療、團體藝術治療與團體藝術活動的相關裡念,加以 探討。

壹、藝術治療

一、藝術治療的意義

英國藝術治療家協會(British Association of Art Therapists)的 詮譯:「藝術治療是一種治療的方法,經藝術治療者的協助,透過繪畫、

塑造等藝術媒材,從事視覺心象 (visual images)的表達,藉由心象表 達把存於內心未表達出來的思想與情感,向外呈現出來。此一表達和呈 現出來的心象產品,具有治療和診斷功能,能提供治療者和當事人治療 期間的處理指標。治療期間,當事人的情感經常包含在藝術作品裡,並 在治療關係中加以處理與解決。」(Waller & Gilroy,1994,p47)。美國 藝術治療協會(American Art Therapy Association)亦詮釋,藝術治療 是一種心理治療的方式,透過非語言表達和溝通的機會,允許當事人經 由非口語和口語的表達及藝術經驗,探索個人的問題及潛能。著重的是 透過藝術的過程、形式和內容反映出的個體情緒、行為、人格特質或潛 意識的狀態,然而藝術作品的好壞並不重要。

由上述觀之,藝術治療(Art Therapy)是一種心理治療或輔導方法,

它結合了藝術、輔導、諮商和治療。在藝術治療的關係中,透過藝術媒 材的呈現,讓被治療者把存於內心未表達出來的思想與情感,向外呈現 出來,以利治療者和被治療者探索與處理個人的問題及潛能(劉焜輝,

1994;Waller & Gilroy, 1994)。藝術治療具有非語言溝通的特質,藉

由藝術媒材的表達為治療工具,可讓孩子有非語言表達和溝通的機會亦 能調和孩子的的情緒,透過圖畫及藝術媒材的表達將內心的意念具象化

(侯禎塘,1999)。藝術治療其基本理念與技術亦被應用於特殊教育、普 通教育與輔導。藝術治療常作為幫助特殊兒童在學校中的適應,包括人 際關係、生活和認知、生理、行為或情緒等方面受到的困難。在藝術治 療的過程中孩子可自我探索、與人分享、藉由回饋與討論促進自我理解 達到成長(侯禎塘,2000b)。

二、藝術治療的特質與功能

Liebmann(1986)指出使用藝術進行治療的原因如下:

(一)在同一個時間內,每個人皆可參與,且依自己的程度進行。活 動過程是很重要的,即使是一幅亂畫的作品都都它的貢獻。

(二)藝術可能是另一個重要的溝通及表達的管道,尤其當無法用 語言表示時。圖畫特殊的空間因素,可以描述很多經驗的觀 點。

(三)藝術促進創作。

(四)藝術可使無意識的想法及幻想呈現出來。

(五)藝術的作品是有形的而且可以在往後被檢閱。

(六)藝術可以是有趣的,而且可以在團體中愉悅的分享。

綜合侯禎塘(1987)、黃月霞(1990)、賴念華(1994)及陸雅青(2000)

所指之藝術治療具有的特質與功能,整理如下:

(一)藝術治療活動中,個人的表達常運用心象思考,此歷程能啟發 更多靈感及直間或間接透露潛意識內容,促進創造力及對自我 認識給予當事人成長的機會,若加上言語的表達,可使治療的 效果更完善。

(二)藝術治療具非語言溝通的特質,能突破口語表達需一一描述的 限制,而直接將內心各種想法同時顯現在作品上,所以作品可 用來作為補充個案資料的不足,在治療的對象上亦比一般心理

治療的對象來得廣,舉凡智能不足者、幼兒、無語言功能者等 皆可接受藝術治療。

(三)藝術活動可以使當事者盡情的發洩內心的憤怒,這種發洩的管 道是一種可被社會接受、認可。透過藝術媒材的表達,可使當 事者投入事件的主體,有助於降低防衛的心理,而逐漸開放內 心想法,讓當事者更清楚的理解自己,同時也與治療者建立良 好關係。

(四)藝術是一種自發與自控行為,經由創作的歷程,當事人的情緒 可因此得到緩和。

(五)藝術讓孩童運用其知能和感官,可看出其生理、心理發展情形,

且藝術治療中的作品具有具體化的特性,透過此具體的形象,

可幫助當事人統整自己內心存在的情感和意念,有助於認知概 念的形成。

(六)在藝術治療團體中,成員們藉由作品討論及分享的過程,較能 接納自己,同時也較易流露出內心真實的情感。此外,藝術治 療團體成員在互相分享作品時, 往往能喚起或激發其他成員 的情緒反應, 並可刺激參與活動的動機和凝聚力。

(七)藝術治療是一個復演( rehearsal) 的過程, 藝術作品具 有持久性,常可保持原狀, 經過一段時間後,仍能完整回 顧、比較與分析, 以發現更深一層的想法或意念。

(八)當事人可透過藝術的表達,將過去及現在發生的事件所產生 的情緒或思想作連結,亦可投射到未來。孩童能象徵性的表 達不被允許接受的願望,同化並統整其痛苦經驗,同時敵視 和攻擊能安全的表達。

(八)當事人可透過藝術的表達,將過去及現在發生的事件所產生 的情緒或思想作連結,亦可投射到未來。孩童能象徵性的表 達不被允許接受的願望,同化並統整其痛苦經驗,同時敵視 和攻擊能安全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