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限制與建議
本節依據研究結果,提出本研究之研究限制與建議,以供和智能障礙 者家庭工作之相關人員與未來研究之參考。
壹、研究限制
一、研究者多元角色對研究結果之干擾
研究者在本研究中同時擔任成員招募者、治療方案設計者、活動帶領 者、訪談者、實地札記撰寫者和資料分析者。研究者雖然力求角色間的客 觀性,且採質與量併用的方法進行資料分析,但由於角色間的重疊性過 高,研究結果仍可能受多重角色之間的干擾,而有失研究結果的客觀性。
二、研究對象篩選影響研究結果
在華人家庭裡「情感表達」常常受中國文化傳統的影響下,以另一種 型態存在,這造成治療師在治療關係建立的一個挑戰(游淑瑜,2003)。
本研究主要是探討有智能障礙者家庭的親子關係,且以正常青少年子女為 研究對象,由於國人對心理治療的處遇形式仍相當陌生,且本研究需要全 家人共同參與,另外是活動介入期間前後長達三個月之久,這些均會影響 成員參加的意願。由於對象是研究者以立意抽樣方式招募而來,雖然如一 般華人家庭一樣,有著中國文化獨特的情感表現方式,但案家在治療活動 的參與度與配合度相當高,此一維持治療結構性本身就具有治療效果。
貳、建議
一、以家族藝術治療應用在身心障礙家庭實務上的建議:
在華人的文化背景中,家庭成員不太容易公開討論家庭相關議題,尤 當家庭面對生命週期中的意外事件,如身心障礙孩子的誕生,對家庭而言 更是不輕易碰觸的議題。本研究將家族治療的理論概念,透過藝術治療的
設計,讓家庭成員不需要透過口語溝通,在藝術治療自然地營造出互動溝 通的安全、自主、平等的環境裡,每一位家庭成員,包括權威的父母、青 春期的子女和沒有口語能力的重度障礙兒,均有機會可以自我表達與共同 參與。藝術治療師於過程中應該以一種更敏銳的觀察與更接納的態度,此 種治療關係將有助於發現家庭關係的脈絡、成員媒材使用的特性,此外需 仔細考量身心障礙孩子參與的機會與形式,透過提供符合整體家庭特性的 活動形式與媒材,家庭將有機會在創作過程中探索、覺察和自我改變。
二、對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的建議:
藝術治療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提供賦能的過程,透過藝術活動中創 作、治療師和個案的三角關係運作,家庭成員的情緒與潛能可以得到展現 與釋放,家庭動力、家庭規則或其他隨著家庭生命週期產生的挑戰,藉由 創作過程,可以讓家庭自主地調整、修復、覺察和滋養家庭自身所擁有的 資源。藝術治療的形式促使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在面對身心障礙者個人 或家庭相關議題時,得以用一種真正尊重、接納、支持、信任和欣賞服務 方式,真正落實尊重個別差異的特殊教育精神。
三、對身心障礙者家庭的建議:
特殊孩子的誕生對家庭所產生的變動與衝擊,因家庭系統脈絡的不 同,在各種關係之間會出現不同的變化。本研究著眼親子關係的探討,發 現家庭互動過度以特殊兒為生活重心,致使父母與其他正常手足間產生關 係的疏離現象,尤其當手足處於青少年自我認同發展的關鍵期,父母應該 主動關注正常青少年子女的發展需求,提供以一種彈性適度的親子界限,
此將有助於協助其更順利完成發展階段任務。
四、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本研究以單一家庭為研究對象,若能廣及團體形式介入,參與對象可 以是身心障礙者父母、身心障礙者手足或者整個家庭,團體中團體凝聚 力、普同感、情緒宣洩、家庭重現、自我瞭解、希望灌注等療效因子(Yalom,
2001),透過創作的賦能過程,將可促使成員更有機會自我覺察、自我瞭 解,進而達到自我潛能的成長與發展。再者由於身心障礙者對家庭的影響 是全面性與持續性的,若能廣及其他生命週期議題之探討研究,如手足關 係、夫妻關係、人際關係、生涯發展等,對於身心障礙家庭或弱勢族群議 題的關注,將可提供更具系統觀點與脈絡思維的實務介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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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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