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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示範區選定原則及基本資料蒐集分析

第三節 示範區發展現況分析

蘆洲區地理位置屬新北市內西北方,位於淡水河下游西岸,四周未有山,

水道卻曾經四面環繞。本區行政區範圍,東北隔淡水河與臺北市士林區相望,

西為二重疏洪道堤防所圍繞,疏洪道的另一側為五股鄉,東南則以鴨母港溝與 三重市相鄰(如圖3-3 所示)。東北角的經度為東經 121°29'28",緯度為北 緯 25°05'41";西北角的經度為東經 121°27'45",緯度為北緯 25°06'

10";東南角的經度為東經 121°28'26",緯度為北緯 25°04'21";西南方 與五股鄉之間的邊界呈圓弧形,若大略取二重疏洪道橋下環堤大道的引道口為 端點,則其經度為東經121°27'19",緯度為北緯 25°05'01"。四個端點間 形成的邊界,以直線距離計算,北界長 3 公里,東界長 3 公里,南界長 2.16 公里,西界長2.27 公里,全區面積面積甚為狹小,僅約 8.2 平方公里(不含堤 外行水區,實際總面積 6.96 平方公里),占新北市總面積約 0.4%,於新北市 29 個鄉鎮市中,僅略大於永和市,居倒數第 2 位。

貳、鄰里概況 1. 發展沿革

蘆洲市誌(蘆洲區公所,2009)指出「蘆洲」和「鷺洲」為本市最近一百 多年來使用最多的兩個地名,即源自於河畔沙洲上大片的蘆葦及成群的白鷺

鷥。淡水河畔蘆葦茂生,每當秋季蘆花盛開之際,成群的白鷺鷥穿梭在蘆花叢 間,構成一幅悠閒的水岸風光,這片景象一直留存在蘆洲住民的共同記憶之 中,蘆葦及白鷺鷥於是成為了蘆洲的象徵。

蘆洲為淡水河下游的沖積沙洲,地形平坦,基地完整,且地沃土肥,農產 豐饒,足以容納眾多人口於此建立聚落,如此優越的自然條件,是蘆洲得以發 展為集村聚落的基礎,使其自清以來即為農業重鎮。而民國70 年代淡水河堤 防、二重疏洪道等防洪措施陸續興建,吸引大量中南部移民入居,蘆洲市區不 斷興建高樓,農業才因而萎靡不振,蘆洲自此逐漸轉型為今日之工商業城市。

水源取得的便利性奠定蘆洲早期聚落的發展基礎,但早年蘆洲因地勢低平 且缺乏 防洪設施,易受到 淡水河的 潮汐影響,淹水問題相當棘手;每逢大雨 颱風 道路時常積水及膝,嚴重時甚至以 郵輪才能出入,河畔水患頻仍的災難 環境,促使了蘆洲聚落向南轉進至地勢最高的店仔口,後此區成為蘆洲清末至 日治時期的聚落中心,此外蘆洲三條主要的聯外道路,亦建於蘆洲三道較高地 帶之上,聚落則呈帶狀林立於道路兩旁。擇高而居,是蘆洲人為趨避水災侵擾 最主要的適應之道。直到 二重疏洪道及相關防洪設施完工後,蘆洲才脫離淹 水的惡夢。

2. 行政區域

民國9 年(西元 1920 年),日本人在此設立「鷺洲庄」,直到台灣光復後 才改名為「鷺洲鄉」,當年轄區涵蓋現今的三重一帶,民國36 年實施分治,政 府也正式將本地命名為「蘆洲鄉」,隨著社會變遷與人口遽增,民國 86 年 10 月 6 日改制為「蘆洲市」,成為臺北縣第八個縣轄市,而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因台北縣升格為新北市,改制為「蘆洲區」。

現今蘆洲區境內共分為38 里,包含九芎里、仁義里、水河里、永德里、

民和里、延平里、保佑里、恆德里、渓墘里、仁復里、中原里、水湳里、永樂 里、光明里、長安里、保和里、信義里、復興里、仁愛里、中路里、永安里、

正義里、光華里、忠孝里、保新里、得仁里、福安里、仁德里、中華里、永康 里、玉清里、成功里、忠義里、南港里、得勝里、鷺江里及樓厝里,其分布圖

如圖3-4 所示。

參、蘆洲都市計畫區與行政區之關係

蘆洲區之行政區界與都市計畫範圍於北側略有差異(如圖 3-5 所示),其 乃因蘆洲東北側隔淡水河與臺北市士林區相望,兩者之行政區劃分以淡水河中 心線為界,因此行政區包含部分河道範圍,而都市計畫區則以淡水河下游西岸 為界。本研究將以蘆洲都市計畫區為檢討範圍,提出防減洪相關策略,納入該 地區通盤檢討項目。

肆、土地使用與公共設施

本計畫茲依據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書,將蘆洲區 土地使用與公共設施使用現況及現行計畫整理如下:

1. 土地使用

(1) 土地利用現況

蘆洲區的建築物使用現況較為複雜,混合使用及違規使用的比例極 高;在中正路、民族路、中山一路、中山二路、復興路及信義路兩側以及 市中心的湧蓮寺周邊地區,均屬於蘆洲都市計畫區內較早發展之地區或街 道,沿街面的建築物大多為住商混合使用的公寓。在北側及南側農業區,

已少有實際農業耕作行為,取而代之的是小型加工廠或是製造業。總體而 言,區內主要可分為住宅使用、住商混合使用、商業使用、工業使用、住 工混合使用、文教使用(詳圖 3-6):

A. 住宅使用:蘆洲都市計畫分區多劃設為住宅區,早期建築多為 4~5 層樓公寓,近十年之住宅多為7 層樓以上,位於重劃地區部分則高達 12 層樓以上。

B. 住商混合使用:既有住宅區內一樓多為商業使用,多半為依「都市計 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 條規定之使用,二樓以上則為辦公室或 是住宅使用,屬住商混合使用型態。

C. 商業使用:主要商業區位市公所南側,東鄰中山路、南迄中正路、西

至忠孝路、北鄰三民路,本區為蘆洲早期發展區,現今亦為蘆洲民眾 活動主要區域;其餘則有三處屬鄰里性之商業區,分別位於長榮路二 側並由光明路及光復路所包圍之街廓、鷺江國中北側鄰三民路、仁愛 國小南側及鷺江國小東北側,部分開闢作為商業使用。

D. 工業使用:除高速公路南側劃設工業區並依工業使用外,本計畫區內 之農業區亦多為違章工廠使用,多為小型加工廠。

E. 住工混合使用:位於北側農業區與住宅區交界處,一樓為工業使用,

二樓上以則為住宅使用,屬住工混合使用型態。

F. 文教使用:除都市計畫區所劃設文小用地、文中用地及文教區依計畫 已興闢使用外,餘部分私立學校位於住宅區(徐匯中學),並有部分公 園用地、廣場用地以「都市計畫多目標使用辦法」作為活動中心及圖 書館等公共空間使用。

(2) 建物現況分析

A. 建築屋齡:蘆洲建築物屋齡現況大致上與全區整體發展脈絡有密切關 聯,區公所周邊地區、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正路、三民路及民族 路之建築物屬早期都市發展區,約有30 年以上之屋齡,在灰磘重劃 地區及蘆洲捷運站周邊建築物多數為11-30 年屋齡,近年發展地區如 南港子重劃地區、重陽重劃區以10 年內屋齡之建築物為主流,屋齡 分布現況詳圖3-7。

B. 建築樓層高度:計畫區北側及南側農業區內建築物多屬 1 層鐵皮建築 物,大致均作為工業廠房使用,鮮少有2 層樓以上建築物;在民族路、

信義路、中正路及中山一路及中山二路等舊市區部分,沿街以連棟的 4 樓至 5 樓無電梯公寓佔大宗,部分近年新建成集合住商混使用的大 廈高度則在7-15 樓之間,而部分較偏僻或緊臨農業區的地區,例如:

信義路 30 巷及 34 巷,現況則分布許多低樓層(1-3 樓)連棟建築。南 港子重劃區內沿長榮路、長興路及捷運站周邊則大都屬於7 樓以上的 電梯大廈與集合住宅,樓層高度分佈現況詳圖3-8。

圖 3-3 蘆洲區位置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 3-4 蘆洲區行政區域圖

(資料來源:本計畫繪製)

圖 3-5 蘆洲區都市計畫範圍與行政區界關係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圖 3-6 蘆洲區土地利用現況圖

(資料來源: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書)

圖 3-7 蘆洲區屋齡現況分布圖

(資料來源: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書)

圖 3-8 蘆洲區樓層現況分布圖

(資料來源: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書)

(3) 土地使用計畫

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計畫茲如下所述,如圖 3-9 及表3-5:

A. 住宅區:由於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拆離及蘆洲北側暨南側農業區整體 規劃,該次通盤檢討後,住宅區面積增加為 368.6466 公頃,佔都市 發展用地面積之58.87%、計畫總面積之 54.20%。

B. 商業區:該次通盤檢討新增蘆北地區次核心商業區、園道用地二側暨 公園兼運動場用地周邊商業區及蘆南地區鄰中山一路捷運環狀線 Y20 站預定地周邊商業區,商業區共計 44.7178 公頃,佔都市發展用 地面積之7.14%、計畫總面積之 6.57%。

C. 乙種工業區:配合主要及細部計畫之拆離,部分道路用地併入乙種工 業區,因此該次通盤檢討後乙種工業區面積為20.7656 公頃,佔都市 發展用地面積之3.32%、計畫總面積之 3.05%。

D. 古蹟保存區:為蘆洲李宅範圍內,已指定為國家三級古蹟,計畫面積 為 0.8706 公頃,佔都市發展用地面積之 0.14%、計畫總面積之 0.13

%。

E. 宗教專用區:為忠義廟範圍內,面積為 0.0725 公頃,佔都市發展用 地面積之0.01%、計畫總面積之 0.01%。

F. 電信專用區:計畫面積為 0.2866 公頃,佔都市發展用地面積之 0.05

%、計畫總面積之0.04%。

G. 加油站專用區:計畫面積為 0.2218 公頃,佔都市發展用地面積之 0.04

%、計畫總面積之0.03%。

H. 批發市場專用區:劃設面積為 1.7956 公頃,佔都市發展用地面積之 0.29%、計畫總面積之 0.26%。

I. 河川區:鑒於經濟部民國 99 年 4 月 16 日經授水字第 09920203820 號 公告變更淡水河系淡水河、二重疏洪道、大漢溪、新店溪、景美溪之 河川區域,計畫區西側及北側涉及上開淡水河及二重疏洪道之河川區

域,爰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7 條規定,於該次通盤檢討劃設為河 川區,計畫面積為53.7593 公頃,佔計畫總面積之 7.90%。

J. 農業區:除涉及經濟部所公告之河川區域外,為改善北側暨南側農業 區廢耕及違章工廠設置現象,提升都市環境品質,爰將此區域計畫以 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該次通盤檢討後計畫面積減為 0.1640 公頃,佔計畫總面積0.02%。

圖 3-9 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計畫圖

(資料來源: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書)

表 3- 5 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土地使用計畫面積表

項 目

項 目

項 目 編 號 二 通 計 畫

項 目 編 號 二 通 計 畫

項 目 編 號 二 通 計 畫 面 積 (公 頃 )

已 開 闢

(公 頃 )

開 闢 率 備 註

捷 七 2.7997 2.7997 100.00%

捷 八 1.6574 1.6574 100.00%

捷 九 15.6214 15.6214 100.00% 蘆 洲 機 廠 小 計 23.5105 23.5105 100.00%

捷 運 系 統 用 地 兼 供 人 行 步 道

使 用 0.0024 0.0024 100.00%

捷 運 系 統 用 地 兼 供 停 車 場 使

用 0.1221 0.1221 100.00%

綠 地 用 地 0.1248 0.1248 100.00%

排 水 溝 用 地 8.5224 8.5224 100.00%

排 水 溝 用 地 兼 道 路 使 用 0.1081 0.1248 100.00%

綠 化 步 道 用 地 0.6974 0.6974 100.00%

道 路 廣 場 用 地 79.9864 59.9885 75.00%

高 速 公 路 用 地 5.9292 5.9292 100.00%

高 速 公 路 用 地 兼 供 道 路 使 用 0.2708 0.2708 100.00%

(資料來源: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書。)

(2) 公共設施計畫

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公共設施計畫茲如下所述,如表 3-7:

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公共設施計畫茲如下所述,如表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