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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節分為社區參與的意涵以及社區參與程度來探討,以更了解社區居民參與 社區事務等相關面向。

一、社區參與之意涵

聯合國人類定居中心 (United Nations Center for Human Settlements,UNCHS)

(1983)認為社區參與是一種權利,民眾有權以民主的方式去參與直接影響他們生 活情況的決策(吳珮雯,2003)。因此社區參與是一種社區行動方式,社區居民參與 各種社區中的活動,表示其對社區事務的關切與興趣,社區參與之過程對參與之個 人而言,也是一個最佳之學習和教育(蔡宏進,1985)。一個社區或社區成員的社 區參與,不僅是貢獻勞力或金錢而己,在計劃和決策面上也有其足跡(林振春,1994;

陳其南,1996;吳宜蓁,1996)。社區參與的目的乃為使政策與服務的當事人或社 區居民可以參與決策制訂和資源分配、分擔決策或服務方案的設計、執行及管理、

確保決策或服務方案的利益,最後,將成果落實在原定的族群或對象(施教裕,

1996)。然而社區參與必需有下列三個條件:1.居民要有參與的自由;2.居民要有參 與的能力;3.居民有參與的意願(蘇葵玲,1998)。丘昌泰、陳金貴、洪鴻智( 2001)

歸納社區參與的意義有下列四點:

1.社區參與為改造社區、活化地區的主要動力,社區居民基於共同生活經驗的分享 及歷史文化傳承的責任,會積極參與環境的改造活動。

2.社區參與應該是一種自發性、自主性的民主過程。

3.社區參與的核心要素為社區居民的認同感,認同感是社區居民內心的集體意識,

也是一種生命共同體的感覺。

4.社區居民可以共同分享社區參與的成果,且成果將有助整體國家發展與社會進度。

目前社區參與的行動主軸,已由政府轉移至民眾,社區參與理念始逐漸發揚起 來,強調以居民為主體,本著互助合作的原則推動社區發展,故社區參與可謂社區 居民共同來參加,以該社區及其居民為範圍、對象,所發起促進該社區發展的一切 行動(彭連煥,2005)。

因此本研究歸納(表 5)社區參與為社區居民自願將自身能力、意見、行為 等投入在社區事務中,而其成果則有助於社區發展與認同。

表 5 社區參與定義歸納表

年代 學者 參與意願 投入能力 投入意見 投入行動 社區發展

1985 蔡宏進 9

1994 林振春 9 9

1996 陳其南 9 9

1996 吳宜蓁 9 9

1996 施教裕 9 9

2001 蘇葵玲 9 9 2001 丘昌泰、陳金

貴、洪鴻智

9 9 9

2005 彭連煥 9 9 9

二、社區居民參與程度

與社區居民參與程度相關的研究中,多採用美國學者 Arnstein 所提出之 居民的參與程度概念(蔡宏進,1985;林振春,1997),Arnstein (1969) 依 據參與影響力程度,從完全沒有參與到完全參與的階段,將民眾參與程度以 階梯式排列並分為八個階段(蔡進宏,1985;林暉月,2001),第一、二階 段為無參與的形式,也就是民眾並無實際的參與行動;第三至第五階段為象 徵性參與的形式,此階段社區民眾只能接受訊息但可透過集會改變相關團體

的權力分配,故其參與係不完整的;第六至第八階段代表完全參與的形式,

民眾與行政當局完全處於平等的地位(林振春,1998;吳坤良,1999;吳珮 雯,2003)。Arnstein 所提出的模式揭露了並非每一種參與都是正面健康的,

層級太低的參與反而會產生反效果而成為瓶頸 (Arnstein, 1969;Sheng, 1989) 。

雖然Arnstein提出民眾參與程度之三階八梯的分類過於簡化,但可看出民眾參與 有漸進等級之分,進而瞭解其之差異。但並非可藉此分類法評量一個國家或地區參 與後的成果如何,僅能將其做為居民參與程度的參考(廖于瑋,2000)。

然而國內學者研究參與程度多半依據Arnstein所提出之概念為主,但Wilcox

(1994)認為不同層級的參與方式各有其適用性,不過Arnstein的參與程度的概念乃 偏重在參與與權力之間的關係,參與程度的高低決定了擁有權利的多寡(蘇癸玲,

1998),Arnstein的模式較強調高階層的參與方式,諸如居民主控、委任權力和夥伴 關係,相對地貶低較低階層參與形式(李光中,2003)。當民眾開始對社區活動萌 生動機,了解社區活動後,通常參與的事務與活動有很多種,其中有些人的參與程 度較深,另一些人的參與程度較淺,有些人較常參與,另有些人則較少參與(蔡宏 進,1985)。而陶蕃瀛(1993)在探討博物館的社區居民參與問題時,則直接將參 與方式與參與程度進行連結,其將社區居民參與分為從沒有表達意見這種影響力最 小的情況與幾乎無參與的參與狀況,到擔任管理委員或諮詢委員等高度參與、高影 響力的狀況。此種分類與本研究相似,本研究將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博物館經營管理 程度分為參與的方式(角色)以及參與的程度(無投入、很少、普通、很多到非常 多)來檢視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博物館經營管理的程度之深淺。

除了透過參與的方式以及投入的時間長短來探討之外,陳其南(1996)指出個 人對社區事務的參與程度,可依其在參與社區活動時,所願意奉獻的時間、金錢與 勞力,以及其願意擔任社區內組織團體的職務或投入程度來表示,而經由個人參與 社區活動和事務的頻率和程度,可加深其對社區之認同。蔡宏進(1999)於進行農 村居民參與農村發展規劃之問題的研究時,使用二種評量方法,一種是問其主動與 熱心與否的程度(參與態度),另一種是直接問其參與的高、中、低及不參與等四種 不同程度。然而吳坤良(1999)於進行社區參與之相關研究中則是將社區參與程度 分為出席、渉入、控制及全心投入等四個向度。由此可見,其使用 Arnstein 所提出

之測量方式為主。

因此,以上學者多將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活動事務之頻率和程度以及意願將社區 參與程度由淺到深以及參與的形式來測量社區居民參與的情形,並經由不同的參與 方式,以表達對其所處社區之認同程度。然而本研究在社區居民參與的程度方面則 分為以角色以及程度來衡量,角色面也就是參與的方式,分為無參與、兼職、全職 以及志工四種,程度面也就是投入的時間多寡,分為無投入、很少、普通、很多到 非常多來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