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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會創新與社會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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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文獻探討

本研究主題希望能整理出在地創業的歷程,包括在地創業家如何運用當地 資源,進而帶動區域發展之動態過程。由此順序進行,在第一節先定義出什麼 是創業家的創業精神,再歸納出社會創新與社會創業的意涵;第二節則著重在 討論在地環境和新創事業在創業過程兩者所發生之互動關係;第三節會討論創 業者是如何辨識機會、建立團隊與資源運用,藉由此三個面向以做為後續個案 分析準則之確立。

第一節、 社會創新與社會創業

壹、 創業動機與創業精神

Herbert(1976)將動機定義成「個人花費精力去滿足某一需求或目的之歷 程」,故動機是推動行為之力量,而從 Maslow(1943)發表的《人類動機的理 論》的需要層次理論來看,他認為人類在工作有三種動機需要,包括成就需 要、權力需要、及親合需要。從這三者來看,成就需要與權力需要,定義了成 功和不受他人控制之人類需求,也激勵了創業動機。而親合需要與人際關係相 關,這也和社會創業的創業家目的是要解決人的問題之觀念相似,社會創業家 的動機也為了滿足以上這些需求,也因此創業者必須要有明確的創業動機及企 圖,才具備冒險開創新事業之創業精神。

而創業精神(Entrepreneurship)指的是一個創業的過程,其中包含了新產 品或服務的機會被確認與創造,最後形成了產生財富的能力(Peter Drucker,

1985),一般而言創業精神並非強調在開創新事業,創業精神是一種行為而非人 格特質,是著重在創新的過程,以及此事件是否創造新的價值,是否能將此產 品帶入現有的市場或社會活動中,並且能夠持續運作,在地創業在創造新的價 值和對於當地各層面的影響也與創業精神之定義相合。以達自我肯定與認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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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社會創新

Peter Drucker 在創新與創業精神提到:「將資源做更有效的利用,並產生新 價值者,即是創新行為」(Peter Drucker, 1985),而從創新的本質上來看,Peter Drucker 認為創新只分為經濟創新和社會創新兩種,經濟創新指的是獲取經濟利 益,社會創新的獲益者為他人,而延伸下來在社會創新的定義上來說,Phills、

Deiglmeier、Miller(2008)認為社會創新是一個社會問題的新解決方案,比現 有方法更有效率及永續性,並是種能為整體社會創造價值的工具。

另外 Peter Drucker 又提到了若這個社會經濟走向創業型態,自然而然就能 達成社會創新,例如可以創造更多工作機會,來解決社會問題(Peter Drucker, 1985)。這可能只是其中的一個面向,但要徹底解決社會問題確實是需要一定程 度的創新,而社會創新就是在創新的定義上,加上了對社會關懷的價值,簡單 來說就是應用知識和科技就可以解決社會問題,以達成公眾的需求。而這在現 代社會的框架下就是社會更為需要的創新行為。

也因此整體來說社會創新是一種解決方案,社會企業不一定有社會創新,

而社會創新不一定是由社會企業所創造,重點在這個解決方案對於社會資源更 有效的利用,以及為社會創造的價值。

參、 社會創業

社會創業往往被當成社會創新的方法或途徑,本質上來看社會創業之定 義,社會創業是用商業手法來解決社會問題,可以算是社會創新的一個支流,

也有一部分人認為社會創業只是組織或企業內部落實社會責任的行為。而放大 來看,Alvord、Brown、Letts(2004)認為要做到社會創業,就必須持續運用社 會資源與結構性改變,帶來持續性的變化。Mair and Marti(2006)則是認為社 會創業是一種程序,包括了創新性的資源獲取及資源組合管理,用以追求社會 需求觸發社會變革。社會企業領域既無資本市場又缺乏經濟誘因,在吸納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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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與經營管理人才方面有其先天上的限制,因此創業者的名譽聲望與經營能 力所受到的認同程度,在資源獲取上則扮演重要的角色;企業家如何發現機 會、整合資源、利用機會實現價值的過程是創業成功的關鍵。彼得杜拉克也提 到,不是所有創業都會具有創新的特質(Peter Drucker, 1985)。而社會創業必定 具有某些社會創新的目的,必定更符合創業之精神,也就是其創業帶來的價值 是能為社會帶來其正面影響的,並有創新的過程和作為,也因此社會創業家在 創業的歷程也應該更深入探討。

而「社會企業」指的是一個用商業模式來解決某一個社會或環境問題的組 織,例如提供具社會責任或促進環境保護的產品/服務,其組織可以以營利公 司或非營利組織之型態存在,並且有營收與盈餘。其盈餘主要用來投資社會企 業本身、繼續解決該社會或環境問題,而非為出資人或所有者謀取最大的利 益。麥可波特(Michael E. Porter)的創造共享價值(Creating Shared Value)也 提到,資源與規模,正是企業所能產出的:企業經由運作產生營收、利潤,進 而擁有更多資源,也足以解決資金不足的窘境;同時藉由利潤的產生,可使解 決之道更為長遠、壯大,並且生生不息(Michael E. Porter, 2011)。但目前社會 企業能缺乏一套衡量機制來檢視對於解決社會問題的完成度,目前為止也較沒 有一個普遍的標準能夠同時衡量社會和經濟效益,因此目前能做的只能夠以不 斷檢視社會企業預期成果與實際成果之差異,來做出社會企業間之比較。

第二節、 在地創業與發展

壹、在地創業

在地創業的定義,歸類於在創業時引用外部資源,且資源大多來自於當地 現存之既有資源。Westlund(2003)則將外部社會資本細分為三:(1)生產相 關資本,包含與供應商、產品使用者、合作研發夥伴之間的聯繫;(2)環境相 關資本,包含與當地/區域環境、政治決策者之間的聯繫;(3)市場相關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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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商標及一般顧客關係;其中第二項之環境相關資本就與在地創業之所含有 的資本十分相關。

而本研究認為地方的智慧資本是可以用以評量在地創業之構面。智慧資本

(Intellectual capital)是指那些可以幫助廠商取得競爭優勢的知識、實體經驗、

組織技術、顧客關係和專業技能等的總和(Edvinsson、Malone, 1997),如果把 廠商轉化成一個地區與其他區域之競爭,地方智慧資本看待為在地經過長久發 展與社會建構過程後的結果,在當地自然與環境條件下形塑並構成在地社會、

文化、制度與結構特色,也同時孕育出具有在地特性的人力資本與科技進步;

而創意資本則是在前者的基礎上,進一步影響人才條件、科技進步、在地包容 性以及風土人文特色。

總結而言,地方智慧資本可視為較為「本地」與「長期」發展的概念,在 變動上需要較長的時間;而創意資本則較偏向於「流動」以及較為「短期」影 響的概念,相較之下容易根據潮流發展在短時間內引進外來文化或輸出本地特 色。而利用地方的智慧資本來提升地方的競爭力,就形成創意城鄉的概念,在 地創業與創意城鄉有相關性,區域要發展成創意城鄉,必須涵蓋縣市、鄉鎮、

村里、社區等各個地理區域社群,並指稱整體所有創意人才活動並帶來文化創 意新動力的地區,其中包括關係結構、社交網絡、社會關係、人際互動等部 分,作為鞏固並促進個人與機構間創意流通的系統。而在創意城鄉中,人力資 本建構網絡正是創意氛圍的核心,而創意網路的健全與繁榮,更是產生創意與 創新的關鍵。因此創意資本與地方智慧資本為創意城鄉中最重要的影響因素,

其透過在地的包容心和特殊的風土民情,於創意人才進駐與科技的發展下,能 產生一連串的創意與創新活動,並提升在地經濟條件。在地創業行動的發生常 常是啟動地方產業發展與創意城鄉發展的一個重要吸子(Johannisson &

Lindholm Dahlstrand, 2009; Johansson, 2008),能夠具體展現出地方發展因脈絡 與情境的不同,地方資本整合後所展演出的多樣性面貌,由一個點慢慢擴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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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與面,可能從在地創業開始的場域,擴展到社區及城鎮,而在地創業家是否 能發現機會,並運用此一資源,符合創意城鄉的最終目的,這也是我們在後面 的個案分析要探討的。

貳、社區互動性

社區(community)這一概念由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Tnnies, 1887)首先 提出。而美國芝加哥大學的 Robert Ezra Park(1952)是最早對社區下定義的社 會學家之一。 所謂社區,是以一定地域為基礎,具有相互聯繫、共同交往、共 同利益的社會群體,社會組織所結構成的一個社會實體。 社區的特徵有區域 性、共生性、聚集性、多樣性。(Park, 1952)而社會學家 George A. Hillery

(1955)曾研究出社區的 94 個定義,歸納出多數社會學家所認同的社區含 義,應包括三個要素:地理區域、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夏忠堅,1997) 「社 區是定住空間的範圍,居民主體、認同、共識、共同體是社群的對象,自然、

產業、設施、空間、活動與居民是社區生命的要素」(陳其南,1995)。而社區 的本質意義比較接近於「社群」或「共同體」,而非單純的空間地域單位,也非 行政體系一環,應該是指一群具有共識的社會單位(陳其南,1997)。

社區營造這個名詞則是始於 1993 年,由當時臺灣的文建會主委申學庸向立 法院提出施政報告時提出「社區總體營造」之名詞,該詞以「建立社區文化、

凝聚社區共識、建構社區生命共同體的概念,作為一類文化行政的新思維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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