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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創業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社會企業家 (social entrepreneur) 雖然近年來經 常被使用,但是其定義卻是多元且不明確的。 (Barendsen & Gardner,2004; Weerawardena

& Mort,2006) 認為社會創業的推手是社會企業家,社會企業家的特質決定社會創業的經 配失衡而提出解決辦法的模式 (Oxford Skoll Centre for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Kao &

Stevenson (1985) 認為社會創業是一種詴圖透過商業機會,創造價值。Dees (1998) 則視

社會創業為企業家制定一個以創造社會價值為終極目標的行為活動,且幾乎不以個人利 益為主要目標。Alvord, Brown, & Letts (2004) 的社會創業定義為,即時的社會問題創造 了創新的解決方案,並動員了可持續社會變革所需的想法,能力,資源和社會配置。

Saïd Business School (2005) 認為社會創業可以被定義為一種專業,創新和可持續的 系統變革方法,可以解決社會市場失靈並抓住機會。Peredo & Mclean (2006) ,將社會

Leadbeater (1997) 社會企業家是企業家,創新者和變革者,他們同時也是:領導者,

敘事能力佳者,人才管理,有遠見的機會主義者和聯盟創立者。他們意識到社會問題,

並組織,創造和管理一個企業,進行社會變革。Dees (1998) 則強調社會企業家是以創 新和決心結合社會使命的熱情與企業形式的紀律。社會企業家在社會部門中扮演變革者 的角色,並以五種方式呈現:

(一)創造和維持社會價值 (不傴是私人價值) (二)堅持不懈的追求與尋找新的機會

(三)過程中持續創新學習與適應 (四)不侷限在有限的資源或其他限制

(五)對於創建成果及服務對象展現高度的責任

Catford, J. (1998) 社會企業家是一個具備強大想法的拓荒者,結合遠見和解決真實 世界問題的創造力,並擁有完整的變革願景。Thompson, Alvy, & Lees (2000) 認為社會 企業家意識到有機會滿足一些未滿足的需求,當國家福利不能或不會滿足時,彙整必要 的資源 (通常是人、志工、金錢或論述) ,藉此做出改變。Mort, Weerawardena, & Carnegie (2002) 對於社會企業家的建構方式是多面向的,包括表現企業的道德行為,實現社會使 命,面對道德複雜性的目的和行動的一致性,辨識社會價值創造機會和創新性的主要決 策特徵的能力,積極性和冒險。

Martin & Osberg (2007) 則認為企業家和社會企業家精神的關鍵差異在於各自的目 標價值。對於企業家來說,目標價值尌是以產品或服務的型態,給有能力支付的市場大 眾以獲取利潤。社會企業家的目標價值則是先注重是否可以對社會群體,創造或帶來利 益,其次才是利潤。社會企業家精神有以下三個部分組成:

(一)辨識一種穩定但缺乏公帄的固有均衡,這種均衡導致缺乏財務手段或政治影響 力的人群,因而陷入社會邊緣化遭受苦難,卻無法做任何改變

(二)查覺到不公帄均衡的現況後,提出並發展社會價值主張,產生靈感、創造力、

勇氣和毅力,直接採取行動,挑戰當權現況

(三)建立一種新的穩定均衡,釋放出目標群體遭受壓抑的潛力,減輕他們的苦楚,

並藉由模仿和圍繞新帄衡建立穩定的生態系統,確保目標群體、甚至整個社會擁有更美 好的未來

胡哲生 (2014) 則將社會企業家人格特質分為六項:

(一)對生活周遭的人事物充滿好奇與關懷 (二)對社會事務以人性思考作為出發點 (三)擁有自己的想法,自信自立

(四)敘事能力強,透過行動構想,吸引成員加入行動 (五)樂於工作,視忙碌為享受

(六)以熱情作為資產,勇於前進

綜合上述,社會企業家的目標主張是創造社會價值,而非個人或股東的財富。勇於 不斷創新,挑戰現有體制。是任務導向的個體,使用企業化行為,透過財務獨立且能維 持自給自足的經營實體,為較弱勢的人提供社會價值 (Abu-Saifan, S.,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