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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家庭因素」之社會比較與自尊的關係

第四章 結果

第四節 青少年「家庭因素」之社會比較與自尊的關係

本節分成兩部份,先探討「家庭狀況」之社會比較對自尊的預測力分析,

其次,再探討加入「家庭因素」社會比較對自尊的預測力是否能增加「個人 因素」社會比較對自尊的預測力?是否達顯著貢獻?

一、青少年「家庭狀況」之社會比較對自尊的預測力

本研究的家庭狀況社會比較,指的是個體在與他人做社會比較後,對自 己原生家庭的成員、背景,感到榮耀或羞恥的感受。以受試者在「原生家庭 榮耀羞恥量表」上的得分表現,做為青少年家庭狀況社會比較的結果,並以

「自尊量表」上得分作為青少年學生在自尊上的表現。將家庭狀況社會比較 的分數設為自變項,自尊設為依變項,使用簡單線性迴歸方法進行分析,結 果如下表 4-4-1:

表 4-4-1 「家庭狀況」社會比較之迴歸模式分析摘要表

變數項 r R R F B β

截距 家庭狀況 社會比較

.491 .491 .241 55.951***

15.941

.554 .491 註 : ***p<.001 N=178

其中,R為 .241,表示社會比較之家庭狀況可以有效解釋自尊變項 .241 的變異量,亦即家庭狀況社會比較對自尊有 24.1% 的解釋力,迴歸係數方 程式如下:

原始迴歸係數:自尊 = 15.941 + .554 CF

標準化迴歸係數:自尊 = .491 CF

.341 .330 .341 30.052*** 30.052***

自 尊

2 家庭狀況社會比較 .467 .454 .125 37.846*** 40.718***

註 : ***p<.001 N=178

從表 4-4-2可知,階層一「學業成績」、「外表評價」與「同儕關係」社 會比較對自尊聯合解釋變異量為 .341,加入「家庭因素」後,其變異量增加 達顯著水準(R∆=.125、F ∆=40.718,p =.000<.001),整體解釋變異量 增加 .125,表示「家庭因素」社會比較對「自尊」達單獨貢獻。

此外,根據標準化迴歸係數,可列出加入「家庭因素」,包含「學業成 績社會比較」、「外表評價社會比較」、「同儕關係社會比較」與「家庭狀 況社會比較」,聯合對自尊的標準方程式為:

自尊 = -.014 CA + .317 CE + .236 CP + .371 CF

(上述方程式:CA 為社會比較的學業成績、CE 為社會比較的外表評價、CP 為社會比較的同儕關係、CF 為社會比較的家庭狀況)

加入「家庭因素」後,確實增加了對自尊的聯合預測力,變異量從 .341,

增加到 .467,表示對自尊的解釋力從 34.1% 上升為 46.7% 。

第五節 青少年社會比較的結果與客觀表現,對自尊預 測之差異

此節分成兩部分,首先根據前四節結果,將各變項客觀表現與社會比較 對自尊的預測解釋量作一整理,以考驗研究假設五,得到結果如表4-5-1、

4-5-2。其次,將社會比較與客觀表現七個變項以多元逐步迴歸分析進行考驗,

並找出預測自尊重要的變項與最簡方程式。

一、各變項對自尊的單獨與聯合解釋量

以表 4-5-1來看,無論是「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

社會比較結果對自尊的預測力與解釋力均大於客觀表現。

表 4-5-1 客觀表現與社會比較對自尊的預測力

變 項 對自尊預測力

學業成績 客觀表現

1.8%

社會比較

11.9%

外表評價 客觀表現

11.9%

社會比較

27.8%

同儕關係 客觀表現

10.4%

社會比較

27.6%

家庭狀況 社會比較

24.1%

從表4-5-1來看,無論是「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

社會比較結果對自尊預測力均大於客觀表現。

「學業成績」部份,社會比較結果對自尊的預測力為 11.9%,而客觀表 現對自尊的預測力僅為 1.8%。

「外表評價」部份,社會比較結果對自尊的預測力為 27.8%,而客觀表 現對自尊的預測力僅為 11.9%。

「同儕關係」部份,社會比較結果對自尊的預測力為 27.6%,而客觀表 現對自尊的預測力僅為 10.4%。

因此,青少年學生社會比較的結果比起個體的客觀表現,對其自尊有較 大的預測力,亦較能根據青少年社會比較的結果預測其自尊的表現。

再以聯合解釋量來分析,客觀表現與社會比較結果對自尊的預測力,整 理得到表 4-5-2:

表 4-5-2 客觀表現與社會比較對自尊的聯合預測力

變 項 對自尊聯合預測力 客觀學業成績、客觀外表評價、客觀同儕關係 12.4%

學業成績社會比較、外表評價社會比較、

同儕關係社會比較 34.1%

學業成績社會比較、外表評價社會比較、

同儕關係社會比較、家庭狀況社會比較 46.7%

從表 4-5-2 可知,以「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客觀 表現與社會比較結果,對自尊聯合預測力來比較,發現「客觀學業成績」、

「客觀外表評價 」、「客觀同儕關係 」三個自變項對「自尊」標準變項可 解釋 .124 的變異量,對自尊為 12.4% 的解釋力。而「學業成績社會比較」、

「外表評價社會比較」、「同儕關係社會比較」三個自變項對「自尊」效標

變項可解釋 .341 的變異量,對自尊為 34.1% 的解釋力。由此看來,社會比 較的三個變項對自尊的解釋力高於客觀表現的三個變項( 解釋力 34.1% > 12.4%),青少年社會比較的結果預測自尊表現高於青少年客觀表現的結果。

二、各變項對自尊的逐步廻歸分析

為了解青少年客觀表現「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三 個變項與社會比較「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家庭狀 況」四個變項對自尊的預測力,以多元逐步分析進行考驗,並找出在預測自 尊中最重要的變項與最簡方程式,得到結果如表 4-5-3。

從表 4-5-3可知 :在七個變項中,有三個重要變項對青少年的「自尊」

有顯著的預測力,其重要性和所增加的變異量依序如下:「同儕關係社會比 較」(.278)、「家庭狀況社會比較」(.129)、「外表評價社會比較」(.060),

聯合此三個變項可以解釋青少年「自尊」總變異量 .467,即對自尊有 46.7%

的解釋力。

此外,從表4-5-3可知在全部七個變項中,有三個重要變項的標準化迴 歸係數分別為:「同儕關係社會比較」(β=.233,t=3.250,p<.001)、「家 庭狀況社會比較」(β=.369,t=6.408,p<.001)、「外表評價社會比較」

(β=.311,t=4.436,p<.001)。從標準化的迴歸係數來看,迴歸模式中的 三個變項β值皆為正數 ,表示其對「自尊」的影響均為正向。

因此,從上表可以得出未標準化迴歸方程式如下:

自尊 = 4.041 + .455CP + .417CF + .615CE 標準迴歸方程式如下:

自尊 = .233CP +.369CF + .311CE

(上述方程式:CP 為社會比較的同儕關係、CF 為社會比較的家庭狀 況、CE 為社會比較的外表評價)

表 4-5-3 七個變項對「自尊」的多元逐步迴歸分析 標

準 變 項

預測變項 B β t R R∆ F ∆

截距 4.041 1.065

同儕關係社會比較 .455 .233 3.250*** .278 .278 67.602***

家庭狀況社會比較 .417 .369 6.408*** .406 .129 37.974***

自 尊

外表評價社會比較 .615 .311 4.436*** .467 .060 19.679***

註 : ***p<.001 N=178

第五章 討論

本章旨在針對第四章所呈現的研究結果做進一步的說明與討論。本章共 分成四節:第一節為青少年在「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客觀 表現對自尊的預測力;第二節為青少年在「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 關係」社會比較對自尊的預測力;第三節為青少年「家庭因素」之社會比較 對自尊的預測力;第四節為青少年社會比較的結果與客觀表現對自尊預測 力;第五節為綜合討論。

第一節 青少年在「學業成績」 、 「外表評價」 、 「同儕關係」

客觀表現對自尊的預測力

本節旨在說明與討論第四章第二節「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 係」客觀表現對自尊的預測力的分析結果。分成客觀表現因素對自尊的預測 力、客觀表現因素對自尊的單獨貢獻二部份。

一、 客觀表現因素對自尊的預測力

從表4-2-1 可知,對全體受試者而言,聯合「學業成績」、「外表評價」、

「同儕關係」客觀表現三個變項,可以解釋青少年「自尊」的解釋量,而且 三個變項與「自尊」均為正向關係。

此結果表示,「學業成績」、「外表評價」與「同儕關係」客觀表現越

好的青少年,其自尊表現越好。而且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三項合 併起來可以預測自尊。此研究結果驗證本研究假設一:青少年在「學業成績」、

「外表評價」、「同儕關係」等方面的客觀表現,對自尊有預測力。

研究者推論,那是因為「自尊」即是對自我一種的評價,而在客觀表現

「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三種向度上皆為對自我的評價 訊息,中間透過他人的回饋傳回到個體,而形成個體的自尊。因此,同儕團 體根據客觀表現而對個體做出的評價,能預測個體的自尊表現。

從表4-2-2發現,在客觀表現「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

的三項因素中,以「外表評價客觀表現」對「自尊」的預測力最大,能有效 解釋「自尊」為 11.9% 的解釋量。這個結果除了強調青少年重視他人眼中 自己外表的美醜外,另外強調了青少年外表美醜與自尊的關係。本結果與賈 文玲(民91)的研究結果相同:青少年外表得到的評價越好,其自尊亦越高。

且外國學者 Lerner , Karabenic 及 Stuart(1973)的研究亦顯示:外表吸引力 的高低與個體的自我概念有所緊密的連結。

研究者根據研究結果推論,在人際交往中,個體最容易注意到的就是他 人的外表,個體常常會以外表推論他人的能力與特質,因此,常會因為他人 的外表美醜,而對其產生一個先入為主的評價。此與「月暈效應(halo effet)」

的概念相同,如果個體認為某人的外表是有吸引力的,他同時會被認為擁有 正向的特質,如聰明的、慷慨的;如果個體認為某人的外表是沒有吸引力的,

他同時會被認為擁有負向的特質,如笨拙的、卑鄙的。如Dion(1972)發現,

外表較具吸引力的小孩,當其違反道德規範時,成人會以較為寬容的態度對 待;Landy 與 Sigall(1974)研究發現,具外表吸引力的女性會被評價寫的論 文較好(引自Sears , Freedman , & Peplau,1985)。由此可知,個體得到的 外表評價,除了在人際互動中扮演個體是否受歡迎的關鍵,更會透過他人回 饋影響著個體對自己的看法。

二、客觀表現因素對自尊的單獨貢獻

上述是將青少年客觀表現的「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

三因素聯合預測自尊的高低來看,發現有顯著的預測力,以下將分別就個別 的單獨貢獻作討論。

從表4-2-3、表4-2-4、表4-2-5的分析結果可知,對全體受試者而言,「學 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關係」客觀表現三個變項,對「自尊」的 單獨貢獻均未達到水準(p=.916、.084、.334>.05)。換句話說:青少年在

「學業成績」、「外表評價」與「同儕關係」客觀表現均沒有單獨預測自尊 的能力。

研究者根據推論可能的原因是,「學業成績」、「外表評價」、「同儕 關係」的因素中彼此之間有很大的關聯,此點論點可從三項因素聯合起來對 自尊的預測力來看,亦可以從表4-1-2 得到驗證。表 4-1-2 中顯示「學業成績」

與「外表評價」的相關為 .303,「學業成績」與「同儕關係」的相關為 .373,

「外表評價」與「同儕關係」的相關為 .845,表示彼此有相關,這三項因素

「外表評價」與「同儕關係」的相關為 .845,表示彼此有相關,這三項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