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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經環境調查

第三章 實質環境調查與分析

第三節 社經環境調查

台東古稱爻,亦稱卑南覓,因在台灣之山後,又名後山,地皆群番所據,直 至清康熙時,始納入版籍。依據尹士郎著「台灣誌略」中記載康熙二十一年以前,

即已有人往來台東,但較大規模移民台東從事開墾的是在咸豐時代(台東觀光旅 遊網,2008)。

一、卑南鄉地名由來

卑南地名源自卑南語 Puma,其意為「尊稱」,是為紀念一百八十多年前 卑南族大頭目「鼻那來」(Pinara)。傳說中鼻那來聰明蓋世,有漢人血統,

除了建立部落典章與納稅制度,又控制附近各大族,發展迅速統治臺東縱 谷,使卑南成為近代奇蹟。荷蘭人稱之為「卑媽拉」(Pimala),漢人則簡稱 為「卑南」,沿用迄今。另外根據族中耆老的說法,當卑南社的會所增到六所 時,長老們認為過多的會所易生事端,決定不再增加,其後產生的家族都合 併在六個組統中,以整合全族的防禦力量,此行為在卑南語中稱為 Punuyuma

(集中、團結之意),自此 Puyuma 成為卑南族之族名(卑南鄉公所,2008)。

二、卑南鄉開發史

卑南鄉舊稱「埤南」,在清初時期嚴禁漢人進入,可是禁者自禁,為求生 計而移墾後山者仍大有人在。至咸豐年間,冒險至此拓墾的漢人愈來愈多,與 原住民雜居混處不免發生爭端,所以 1875 年(光緒元年)就設置了卑南廳,

1887 年(光緒十三年)改廳為直隸州。中日馬關條約日本割據台灣後,更名為 卑南庄役場。至 1945 年抗戰勝利,實施地方自治後改為卑南鄉。有 23 村,是 全省面積幅員最大、村落最多的鄉鎮。

卑南鄉原轄 23 村,但於 1974 年為因應當時之臺東鎮升格為縣轄市,而將 本鄉精華區:卑南、南王、知本、建和、富岡等 10 村的行政區域劃歸臺東 市,除了人口與面積銳減,鄉治遷移到太平村之外,也形成「卑南」不在卑南 鄉奇特現象 (卑南鄉公所,2008)。

富山村原為富岡村於 1970 年 1 月 1 日行政區域變更改為富山村,截至 2008 年 6 月份止現有 248 戶,行政劃分 17 鄰,依地域區由南而北分為漁場、大肚、

莉桐、杉原等四個部落,總計人口數 700 人(卑南鄉戶政事務所,2008),土

地面積約12平方公里,東臨太平洋,西與富源村為界,南接台東市富岡 里,北迄東河鄉都蘭村。

三、人口

(一)人口成長少子化作用的影響下,致使富山村人口逐年下降,本研究將富 山村、卑南鄉及台東縣近 6 年人口統計整理如下表 3-3-1,富山村近 10 年 人口數統計整理如下表 3-3-2。

表 3-3-1 富山村、卑南鄉及台東縣近六年人口統計表

年度

富山村 人口數

(人)

卑南鄉 人口數 (人)

富山村佔卑南 鄉人口比例(%)

台東縣人 口數(人)

卑南鄉佔台東 縣人口比例(%)

2002 775 19,926 3.89 243,965 8.17 2003 767 19,649 3.90 242,842 8.09 2004 755 19,408 3.89 240,373 8.07 2005 725 19,033 3.81 238,943 7.97 2006 710 18,745 3.79 235,957 7.94 2007 700 18,447 3.79 233,660 7.89 六年總

成長率(%) -9.68 -7.42 - -4.22 - 六年平均

成長率(%) -1.61 -1.24 - -0.70 - 資料來源:卑南鄉戶政事務所,本研究整理

表 3-3-2 富山村近 10 年人口數統計表 資料來源:2008 年,台東縣政統計 http://web2.taitung.gov.tw/department/,

本研究整理

四、土地

(一)土地使用

本研究範圍大致是以南接黑髮橋,北迄潮來橋,西與省道台 11 線為 界,東邊與太平洋接攘,面積約 71.8870 公頃。目前的土地使用除美麗灣 度假村為建築開發進行中(2008 年 6 月有條件通過環評),由於土地多為 國有無法取得建築許可,除零星的廟宇、住宅以及沿街部分營業使用以 外,大部分為未開發的素地,土地使用強度雖低,但已興建完成的建築 物量體(面積、高度、建材)與場域環境產生不協調感。

(二)土地使用分區、用地編定及土地權屬分析

本研究範圍內土地均屬於非都市土地,土地使用分區歸為風景區,使 用地分別編定為遊憩用地、水利用地、國土保安用地、交通用地、林業用 地、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農牧用地、丙種建築用地、未編定土地等 9 項,

範圍內土地公、私有所佔比例分別為 79.42﹪、20.58﹪,將近 80%高擁有 率使土地支配權以公部門較佔優勢,對於土地利用具主動權。

分區使用地分析中,遊憩用地面積 13.34 公頃佔研究範圍面積之 18.55

%。水利用地面積 1.95 公頃佔研究範圍面積之 0.27%。國土保安用地面積 3.15 公頃佔研究範圍面積之 4.38%,其多分布於大肚部落海灘地帶,美麗 灣渡假村之東南方,加蘭溪出海口以北。交通用地面積 7.68 公頃佔研究 範圍面積之 10.68%。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面積 2.01 公頃佔研究範圍面積之 2.79%。林業用地面積 1.74 公頃佔研究範圍面積之 2.42%。丙種建築用地 之面積 2.08 公頃佔研究範圍面積之 2.89%。農牧用地面積 26.01 公頃佔研 究範圍面積之 36.17%。未登錄土地面積 15.70 公頃佔研究範圍面積之 21.84%,主要多沿海灘潮間地帶分布,現況雖無任何土地開發使用,在 發展生態旅遊時海灘地帶的天然景觀及豐富潮間帶生態,為本區重要的 環境資源,似可劃定區域保護。各類分區使用地如表 3-3-4 所示。

表 3-3-4 台東杉原部落土地分區使用地調查資料統計表

分區 使用地 面積(公頃) 百分比(%) 備註 遊憩用地 13.34 18.55

水利用地 0.19 0.27 國土保安用地 3.15 4.38 交通用地 7.68 10.68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2.01 2.79 林業用地 1.74 2.42 丙種建築用地 2.08 2.89 農牧用地 26.01 36.17 風景區

未登錄地 15.70 21.84 總計 71.90 100.00 資料來源:台東地政事務所,本研究整理。

土地權屬分析中遊憩用地面積 13.335735 公頃,其中私有地總面積 6.149732 公頃公有地 7.186003 公頃。水利用地面積 1.94794 公頃佔研究範圍 面積之 0.27%。國土保安用地面積 31.49055 公頃,其區位分布於大肚部落 海灘地帶,在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基地之東南方,加蘭溪出海口以北。交 通用地面積 76.77986 公頃,多為公有地。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面積 20.05333 公頃多為公有地。林業用地面積 17.39571 公頃,其中私有地部分 3.39776 公頃約佔全部林業用地面積 19.53%。風景區丙種建築用地之面積 20.77633 公頃,其中私有地佔丙種建築用地總面積之 61.76%;公有地佔 38..24%。

農牧用地面積 26.005122 公頃,其中私有地總面積 6.102420 佔全部農牧用地 面積之 23.47%,公有地 19.902702 公頃約佔 76.53%。國土保安用地總面積 31.49055 公頃。未登錄土地面積 15.70 均屬公有地。公私有土地權屬如表 3-3-5 所示。

表 3-3-5 台東杉原部落土地權屬調查資料統計表

土地權屬 管理機關 面積(公頃)百分比(%) 備註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26.71 37.15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 14.80 20.58 台東縣政府 6.33 8.80 台東縣警察局 14.80 20.58 交通部公路總局 6.60 9.18 卑南鄉公所 0.07 0.10 富山國民小學 1.51 2.10 公有土地

未登錄地 15.76 21.92 私有土地 私 有 14.80 20.58 總 計 71.90 100.00 資料來源:台東地政事務所,本研究整理。

分析結果顯示刺桐部落與杉原部落土地多為國有財產局管理之國有土 地,沙灘及潮間帶則多為台東縣政府管轄之土地,二者均為公有土地,依 國土復育條例立法前之行動計畫(http://tpweb.cpami.gov.tw/C/c_2_c.htm),

針對海岸地區之公有土地應優先作為保育用途及原住民保留地,禁止放領 或大規模高強度之開發,對於研究範圍生態環境的保育是積極有效的土地 管理政策,現有佔住戶應由縣政府協調國有財產局劃定區域透過生態社區 的規劃方式及永續建築的手法,由政府出資興建建立我國第一個海洋生態 社區示範區,由住民的生態自覺訂定一套生活公約,保育社區生物,以減 碳生活為基調,友善環境態度,制定社區內土地利用原則,達成生態平衡 的目的。

圖 3-3-1 土地分區使用地及土地權屬調查圖,資料來源:佳品工程顧問有限公 司,2008。

五、產業

杉原部落由於人口及觀光客稀少,除少數幾家小型雜貨店及海產店外 幾 無其他商業行為,尚停留在二級產業的階段。漁業因禁漁區禁止捕撈漁獲,從 事漁業人口則以漁場和富岡為主要基地。綜觀杉原部落的主要經濟收入為到鄰 近的台東市從事勞動及服務業為主,當地除個人提供勞力服務並無其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