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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力克與自由主義的文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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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造成這樣的情形而讓伯林的消極自由逃過一劫的原因是,泰勒談論此點的 目的只是為了指出價值觀判斷的重要性;而至少在本文中並未區分公眾之判斷與 個人之判斷,因此當他將自由之意義關聯至個人之自由判斷上,戰場便存在於自 由是否依賴於一個個人自由之判斷上。因此,消極自由可以以自由之本質不受個 人自由判斷之影響而迴避。而免於回答一個更大的問題:如果內在價值觀的評斷 是必要的, 那在公共上我們是否也要對權利範圍這個價值觀的內在內容進行評 斷?

我們暫且將此爭議放在一旁,泰勒指出的另一個有趣的地方是:消極自由可 以具有運用概念,只是為了避免價值觀的區分衍生的內在障礙問題而選擇徹底排 除運用概念,這個說法與我們之前批評伯林對積極自由過度嚴苛的說法相呼應,

我們知道伯林犯了一個錯誤,而這個錯誤導致於其對積極自由的批判是過於嚴苛 的:那就是其將所有的積極自由概念一概而論成導致獨裁;然而其中有些概念本 來就缺乏自由要素,是不能和那些以自由本身為目的的概念混為一談的。

伯林本就從未說過在自由的領域只需要類似權力範圍此類的機會概念就好了;

然而伯林對於積極概念的否定方式,看在解讀的人眼中確實讓人誤會為消極自由 完全排除了人展現自由的運用,實際上,伯林只需要反對的是那些不包含達成某 種政治自由為目的運用概念,而不應該也不需要對所有的運用概念一概否定的。

第七章、 秦力克與自由主義的文化論

秦力克認為,傳統自由主義注重於給予每一位在其國家社會之中的公民平等 的權利,然而卻忽略了一個國家社會之中族群的生存權利,以致於那些少數族群 逐漸衰亡80

因為傳統自由主義注重個人的權力範圍:因此在這個個人的權利範圍之下,

包含少數族群之下的成員也自由地去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結果導致那些傳 統的少數族群文化因為缺乏人認同而逐漸消失。因此,一個社會應當重視這些族 群及其成員的差異性,給予其因差異而相應的待遇81

80 Will Kymlicka, Liberalism, Community and Cultur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9), pp. 207-8.

81 Kymlicka, 1995, p.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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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說法,我們可以提出兩個核心問題,第一:文化社群的存在對個人 自由重要嗎?第二:為何一個自由多元社會之下一些文化社群會衰亡?

文化社群重要的地方在於他與我們的選擇有關,秦力克認為我們任何個人的 選擇是從我們認為有價值的選項中進行的;而我們選擇的範圍並非由我們自己所 選擇的,而是由一個文化傳統決定的,因而一個文化是一個人做出選擇所依循的 一套脈絡。文化社群先提供給予我們價值觀,然後我們利用這些價值觀做出選擇。

因而產生了不同且多樣的生活方式82

這在一個現代自由社會中對我們造成的影響是一個共同感,秦力克認為許多 傳統的自由主義學者,比如彌勒(J. S. Mill)、葛林(T. H. Green),哈布浩斯(L. T.

Hobhouse)、或是杜威(John Dewey)等人都重視文化身分與自主性之間的關係83。 他們所提到的乃是一個共同感的概念,也就是追求某種認同的渴望,那就是渴望 世界上有與我著相似價值觀與經驗的一群人,因而這意味著我的存在與選擇與這 一些我遇到的人同樣地具有尊嚴與價值,這可以視為與自律同一來源的心態:我 們視他人如同視己;因為我們當然渴望著他人與自己有著相同或著至少相似的特 質,而這將讓我們感覺自己在一群體中佔有地位與力量。

因而我們當然會希望自己的特質與選擇在世界上是有價值的:而要證明此點 的方式就是在公眾之上探求,而這便是一個文化社群的力量凝聚以及形成,倘若 一個文化社群的消亡,意味著一個人他根深蒂固的某些特質是不受認同的,是無 價值的,而這同時也意味著其做出的選擇的無用與無價值,這就是對一個人的尊 嚴的否定,使得個人在社會上缺乏安定的基礎,最終產生疏離感84

那麼,什麼時候文化會衰亡?依照一套文化的價值觀做出的選擇,我們當然 希望他在整體現代社會也是充滿尊嚴以及有價值的。那麼如果,我的文化社群給 予我的價值觀在這個社會上其實是沒有價值並且得不到認可的呢?那我可能就會 放棄這樣的價值觀去適應社會,而這就導致了一個文化社群的衰亡。

因此,秦力克要求的,是能夠以特殊的權力來協助這些社群維持自己的生存,

那就是用這種特殊權力讓每一個文化社群成員的選擇與特質是充滿價值的,即便 原義上他們不適應於現代社會,因而減少文化社群成員放棄該價值觀的可能性。

這麼做的方式,就是將文化視為一個個體,而自由主義之下的正義原則不只要重

82 Ibid.. pp. 164-5.

83 Ibid.. p. 207.

84 Ibid.. pp. 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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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個人之平等,也要重視文化之平等85。為少數文化與其成員陷入困境並非因為 選擇,而是因為環境──一些他們無法選擇的要素:比如地區、種族等等。因此:

基於正義,一些保障與補助少數文化的作為以讓他們生存下去是必要的86。 這種要求憑藉的道理是什麼呢?在傳統自由主義的眼中,難道這看起來不像 是一個乞求特權的說法嗎?在一個多元的自由社會中,瓦爾準(Jeremy Waldron)就 如此認為,是萬花筒形式的社會,因此那些少數族群的成員本來就應當可以自由 地選擇自己認同的身分,並且一個族群的成員甚至可以擁有多個文化身份,這是 一個自由社會的公民的權利同時也是特質87。換言之這樣子的說法就是:文化社 群的認同在現代自由社會就如同一個自由市場(free market)一樣的機制,不同的 文化社群在這個雜多的社會之中像商品一般供自由社會的公民挑選,這就是一個 理想中自由多元社會的願景。

秦力克卻認為這種說法大有問題,他認為各個文化社群對主流文化的整合程 度與需要付出的代價是不同的,這就是各個文化因應於現代社會的差異性,因而 並不是所有人都能自由遊走在多個文化之間88

在多元自由社會之下,理想上文化社群是雜多的,然而正如我們所了解的:

如果依照一個對於多元的真正理解,世界上存在著之間無法通約的或著至少是難 以通約的文化社群,因此擁有多個文化認同確實不是那麼自然的事情。

如此來看,在一個多元文化社會之中,越貼近並越能適應現代多元自由社會 的文化社群將會佔有優勢,而越遠離此中心思想的越處於弱勢,為何?因為那些 貼近現代多元自由社會思想的文化社群的成員,對他們而言,他們的文化和多元 自由社會思想的相容度高,因此他們的成員能夠輕易保有自己的思想並且很好地 適應現代社會。而那些偏離現代多元自由社會思想的人,由於他們天生成長伴隨 的思想可能與這社會相去甚遠甚至難以通約,如果他們想要很好地適應現代社會,

往往他們需要做出痛苦且未必成功的抉擇,而這樣的結果往往導致其文化社群成 員的流失;或者導致該文化社群捨棄原有的型態而做出改變,結果就導致了文化 的同化與衰亡。

秦力克認為:自由主義站在一個中立的立場保護多元:實際上會對少數造成

85 Ibid.. pp. 102-6.

87 Jeremy Waldron, “Minority Cultures and the Cosmopolitan Alternative,” in Will Kymlicka (ed.), The Rights of Minority Cultur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p.99-100.

88 Kymlicka, 1995, pp.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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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無害的忽視」;這正是導致少數族群陷入不利的原因;在社會上陷入少數的 族群無法凝聚足夠的力量,實際上是無法在自由競爭之下為自己取得利益的;這 種情形是同時發生在政治與經濟層面上的89

回來談到伯林的消極自由,伯林的消極自由也是以一個個人的選擇與自由範 圍做為自由的基礎,那麼,秦力克對於傳統自由主義的批評是否也可以適用於消 極自由呢?

首先:秦力克所批評的傳統政治自由主義或許是自視為站在一個中立的立場 以保護多元,然而筆者以為我們不能以同樣的眼光看待消極自由,因為消極自由 從未自認站在一個中立的立場執行公權力,伯林的消極自由並未說以此自由達成 政治上的公平與正義,而僅僅是一個基礎的權利不受侵犯,消極自由的權利範圍 的目的性是後設的,那就是為了基礎權利的保障,他不是一個積極主動地去面對 所有問題的主張,而是被動的原則。

因此伯林的消極自由並不是站在中立去保護多元,而是如同莫菲(Chantal Mouffe)所說的:多元是保障權利範圍所造成的結果90。造成多元的是人的價值 的不可通約性與多樣性,消極自由針對的是一個企圖否定並消滅這種人選擇上的 多樣性的理想與權威,因此多元於消極自由而言沒有一個直接的目的性,我們知 道的是:伯林害怕一元論的理想與權威去侵犯人自由選擇的權利,因而他用消極 自由保障權利範圍,以保障人自由選擇的權利,人在權利範圍中選擇的自由才是 消極自由的目的,而多元是人自由之下的必然結果。

所以我們不能將消極自由本身看成一個維護多元社會的工具,消極自由的工 作就是自由具有一個一定的基礎;只要這基礎是完善的,多元就自然會產生,多

所以我們不能將消極自由本身看成一個維護多元社會的工具,消極自由的工 作就是自由具有一個一定的基礎;只要這基礎是完善的,多元就自然會產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