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擴大書面審核申報案件現況分析
第三節 稽徵機關查核現況之探討
本節改以稅捐稽徵機關之角度切入,探討稽徵機關對於申報適用擴書制度案件之 查核現況及效能。
壹、 各地區國稅局選查比率概述
稽徵機關之選查比率,可代表其稽核之強度。表 3-17 所示,無論是擴書案件亦 或非擴書案件,臺北國稅局之選查比率均較其他區局高。如以擴大書面案件之選查比 率而言,臺北國稅局相對其他區局對擴大書面審核申報案件之查核較為嚴格。但由於 臺北國稅局對非擴書案件之選查比率與擴書案件之選查比率兩者差異顯著,例如以 2016 年度選查比率而言,擴書案件選查比率 1.91%,非擴書案件之選查比率 4.57%,
兩者差距高達 2.66%。故設籍於臺北市之營利事業於考慮是否採擴大書面審核制度申 報較有誘因。然而臺北國稅局營利事業所得稅總申報件數非為申報案件量最多之區局,
但對於申報案件之選查比率卻係五區國稅局之最。因此由選查比率之高低來看,臺北 國稅局之稽核力道最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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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7 各區國稅局 2014 至 2016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選查比率
單位: %
各區國稅局 選查比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臺北國稅局 擴書選查比率 1.91 1.89 1.81
非擴書選查比率 4.57 4.75 5.28 高雄國稅局 擴書選查比率 1.07 1.07 1.07 非擴書選查比率 2.14 1.96 2.04 南區國稅局 擴書選查比率 1.44 1.45 1.40 非擴書選查比率 2.08 1.94 2.02 北區國稅局 擴書選查比率 0.98 0.93 0.88 非擴書選查比率 1.95 1.95 1.96 中區國稅局 擴書選查比率 1.38 1.35 1.33 非擴書選查比率 2.00 2.01 2.01
資料來源:各區國稅局統計,本研究自行彙整計算。
南區國稅局與高雄國稅局是五區國稅局中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量較少之區 局,但該兩區局之共同特性係擴書申報件數占總申報件數之比重較高。由表 3-18 各 區國稅局申報件數統計所示,高雄國稅局之擴書案件申報件數 70,469 件、非擴書申 報之案件只有 20,645 件,擴書案件占比高達 77.34%;南區國稅局擴大書面審核案件 之申報件數 68,348 件、非擴大書面審核申報之案件 23,713 件,擴書案件占比 74.24%。
在案件選查比率的部分,南區國稅局對於擴書案件之選查比率三年平均落於 1.43%、
非擴書案件三年平均選查比率 2.01%;高雄國稅局擴書案件之三年平均選查比率為 1.07%、非擴書案件三年平均選查比率 2.04%。如以案件選查比率之角度而言,由於 擴書案件與非擴書案件之選查比率並無多大差異,故設籍該等轄區之營利事業申報適 用擴大書面審核制度或非擴大書面審核制度則較無明顯之誘因。然而如以申報案件量 之比重而言,高雄國稅局轄內每年平均申報適用擴大書面審核制度申報之案件約有 7 萬件,但選查件數平均僅 727 件;南區國稅局則是每年平均約 6 萬 8 仟多件,選查件 數平均 950 件。是以,從選查比率雖無法看出該等轄區之營利事業,對於採擴大書審 制度申報存有誘因,但從擴書案件之實際查核件數,可知高雄國稅局和南區國稅局就 擴書案件之查核件數過低。加以稽徵機關對擴書案件之查核力道相較非擴書案件之查 核力道為弱,因此營利事業仍有誘因選擇該制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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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排除稽徵人力不足的可能原因後,越往南申報適用擴書制度之案件比重越高 之原因,很有可能在於稽徵機關之稽查強度較弱。
表 3-19 各區國稅局 2015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工作負荷量
單位:件數;人
各區國稅局 申報總件數 審查人力 平均每人審查件數 臺北國稅局 168,059 239 703 高雄國稅局 91,114 227 401 南區國稅局 92,061 229 402 北區國稅局 288,667 287 1,006 中區國稅局 202,021 258 783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整。
貳、 擴大書面審核案件之查核效能
表 3-20 列示 2014 至 2016 年度各區國稅局平均查核件數及平均每件案件調增之 課稅所得可知,稅捐稽徵機關每抽核 1 件案件平均有補稅 10 萬元以上之效益。考量 普遍案件營利事業於申報時已自行調增課稅所得並繳納稅款,在稽徵機關抽查後,卻 又再次調增課稅所得額。可推知多數營利事業雖已按擴大書面審核制度之純益率調增 所得,但其實際之所得並非僅止於依該純益率推計之所得,而是應再加計經稽徵機關 查核調增之所得。據此,是類案件如未被稽徵機關抽查,則該類案件即可免去稽徵機 關抽查調增所得後之應納稅負。因此擴大書面審核制度雖然系為節省稽徵成本並確保 稅收,但執行結果似乎呈現以稅收換取稽徵成本的節省,兩者實為抵換關係。
表 3-20 各地區國稅局擴大書面審核案件平均查核件數及調整金額
單位:件數;元
2014 至 2016 年
平均值 臺北國稅局 高雄國稅局 南區國稅局 北區國稅局 中區國稅局 平均抽查件數 1,196 727 950 1,560 1,870 平均每件調增
課稅所得 1,108,325 984,721 756,758 774,559 839,645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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